「邱太三接受被告張煥禎妨礙司法公正之請託關說,以非法定方式利用聚餐名義將被告張煥禎違反《稅捐稽徵法》案件,告知彭坤業前檢察長,因未依據法定陳情方式辦理,將檯面下事項揭露,並不合於《行政程序法》等相關法令,自非其所稱『轉知陳情』而係『請託關說』。」
也正因為邱太三有上列「重大違失」,監察委員於表決後雖未通過彈劾,但仍議決「送請國家安全會議參處」。
----------------------------------------------------------
總統府對外表示:邱太三經監察院2次審查會不彈劾,「早已還其清白」
https://user111512.psee.io/3caz4w
以非法定方式利用聚餐名義 在 張衞航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沒通過彈劾,等於「清白」嗎?
▫
總統府於2月19日宣布任命前法務部長與前國安會諮詢委員-邱太三,擔任陸委會主委。
▫
面對邱曾經喧騰一時的關說疑雲,總統府還特地對外表示:「邱太三歷經兩次監院審查會,早就還給邱太三清白,沒有疑義之處」;邱本人也透過幕僚回應,「絕無關說,不容有心人士刻意抹黑」。
▫
由於總統府的看法與外界截然不同,有朋友詢問衞航,到底誰說的才對?為還原真相,衞航下載監察院調查報告詳加研究,並與大家分享如下:
▫
Q1、是不是沒有通過彈劾,就表示一切指控子虛無有?
→ 並不是。
▫
本案經監察院表決後,雖未通過彈劾,但仍議決「送請國家安全會議參處」,另「送請法務部部長並督促所屬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長依據法官法第94條第1項第1款、第3款與第95條規定,就臺灣高等檢察署彭坤業主任檢察官為職務監督。」(調查報告第91頁參照),並不能認定指控都是無中生有。
▫
Q2、監察院的調查報告認定有沒有關說請託?
→ 「本案涉及被告張煥禎透過邱太三前諮詢委員就尚未確定個案,為被告張煥禎向彭坤業前檢察長請託關說,彭坤業前檢察長未依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暨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機構請託關說登錄查察作業要點第5點之規定登錄,接受邱太三之請託關說,顯有違失。」(調查報告第68頁參照)
▫
「國安會前諮詢委員邱太三,接受被告張煥禎妨礙司法公正之請託關說,以非法定方式利用聚餐名義將張煥禎違反稅捐稽徵法具體案件之協商過程,告知桃園地檢署彭坤業前檢察長,彭坤業前檢察長因接受邱太三請託關說而未予登錄揭露與書面下達命令,以確保指揮監督之正當性及合理性,俾供事後監督,引致社會大眾質疑檢察機關執行職務之超然性與獨立性,彭坤業所為涉有背離檢察官倫理規範第4條與第11條等規定,核與前揭高檢署調查認定之結果相符,顯有重大違失。」(調查報告第71頁至第72頁參照)
▫
以上兩點若以白話文說明(調查報告原文https://pse.is/3c2zqn):
1⃣ 邱太三涉嫌請託關說,證據清楚確定;
2⃣ 只是彈劾案未表決通過(比人頭數輸了);
3⃣ 更不等於「監察院已經還給邱太三清白」。
以非法定方式利用聚餐名義 在 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前情提要-「邱彭大車輪案」之後,關說還可以升官:http://bit.ly/2ZvNUUu
在輿論發出質疑的聲浪之後,網路上果然出現某些網紅、記者開始操作了,指鹿為馬聲稱「監察院沒有通過彈劾案,還邱太三清白」balabala…
我們懷疑,講這種話的人,要嘛不是 #戴上特定派系的有色眼鏡 後變得盲目(忘了最基本的判斷能力),要嘛就是 #不識字。
識字的人可以來看看監察院報告全文:https://bit.ly/3aA91vk
監察院的調查結果,說的就是邱太三關說,竟然還能被三盲指鹿為馬?
摘自調查意見(結論段):
「(四)綜上,按公務員服務法第1條規定,公務員應恪守誓言,忠心努力,依法律、命令所定執行其職務。第5條所定,公務員應謹慎,不得有足以損失名譽之行為 。國安會前諮詢委員邱太三,受被告張煥禎請求,#以非法定方式利用聚餐名義將被告張煥禎違反稅捐稽徵法具體案件之公訴檢察官處理過程,當面告知桃園地檢署彭坤業前檢察長請其去瞭解檢察官出爾反爾的原因,因未依據法定陳情方式辦理,將檯面下事項予以揭露,並不合於行政程序法等相關法令,涉有妨礙司法公正之「#請託關說」行為並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條、第5條所定,其未依法令且行事欠缺謹慎,#足以損傷國安會諮詢委員之職務名譽,並 #引致社會質疑司法公信力, #顯有重大違失。」
來來來大家來看看!這段內容是「證明邱太三清白」嗎?
再仔細看看調查認定的事實:
「壢新醫院院長張煥禎因急於脫離訟累,所以108年3月11日下午3時左右,在徐州路市長官邸藝文沙龍餐廳,利用與邱太三等人茶敘的機會,#要求邱太三協助處理違反逃漏稅案件…」
「國安會前諮詢委員邱太三,#接受壢新醫院院長張煥禎之請託關說,#以非法定方式利用聚餐名義……當面告知桃園地檢署彭坤業前檢察長,請其去瞭解原因,因未依據法定受理陳情方式辦理,將檯面下事項予以揭露.....」
請各位具有公務人員經驗的讀者一起思考看看,如果這樣的行為人「不是邱太三」,而是你們「一般、普通公務人員」,#會不會被監察院彈劾到飛到外太空?
那為什麼妣考邱沒有被彈劾?
因為彈劾案是監察委員多數決啊!因為監察委員是政治任命啊!
來看看這段表決紀錄:
「本案前於108年11月5日第1次提案彈劾邱太三與彭坤業,同意與不同意審查委員比例為3:10。同意為陳師孟、陳小紅、瓦歷斯·貝林,不同意為江明蒼、方萬富、王幼玲、章仁香、劉德勳、張武修、李月德、尹祚芊、包宗和、楊美鈴,並未通過;歷經4次流會,再於109年2月11日第2次彈劾邱太三與彭坤業,審查委員為高鳳仙、仉桂美、楊芳婉、蔡培村、陳慶財、林盛豐、趙永清、蔡崇義與孫大川等9人,邱太三部分為全部不同意,而彭坤業部分僅蔡崇義同意,其餘不同意。」
以上摘自監察院新聞稿:http://bit.ly/3k5z9Bc
各位,這些都是你們一票一票選出來的政客政治任命的監察委員喔!牢牢記住他們喔!
以非法定方式利用聚餐名義 在 學術倫理解答,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台灣 ... - GitHub Gist 的推薦與評價
同一筆研究資料,不再重複發表論文;(丙)不使用完全相同的邏輯架構以及表達方式重新 ... 為體恤團隊一整年的貢獻,所以打算請研究室的成員聚餐,以下哪個作法比較適當? ... <看更多>
以非法定方式利用聚餐名義 在 #以非法定方式利用聚餐名義將被告張煥禎違反稅捐稽徵法具體案件之 ... 的推薦與評價
#以非法定方式利用聚餐名義將被告張煥禎違反稅捐稽徵法具體案件之公訴檢察官處理過程 · 辭職治百病-離職檢察官的思辨日誌 · Zhong Yun Hsieh.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