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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852的網紅鄭麗君,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2012.0607 鄭麗君質詢李鴻源: 1. 即便奢侈稅有墊高房價之虞,但民眾為了居住成家需要,需要買房或租屋,「青年安心成家」方案,為何公告辦法時程一再跳票? →5月初營建署長葉世文出面滅火,表示5月底公告不是問題,沒想到承諾又跳票,記者再次去電營建署詢問確切時間表,署長竟然表示自己正...
低收入戶購屋貸款 在 美英Online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紓困上路,有許多不在紓困之列的朋友傳來心聲,美英彙整大家的心聲,代為向上反映,希望各項政策在執行前,可以更細緻、更周全。
●勞工又是弱勢族群啊!企業衰退5成才有薪資補貼,又是一個看得到領不到的政策,為何每次獨厚農漁民呢?為何每次都要勞工貸款?不用還嗎?
●去年就是設定條款,政府應該苦民所苦,國人通通應該受惠,畢竟每個人都是這波疫情的受害者,如果又是設定條款,這樣乾脆不要發放,能早日脫離恢復正常生活,人民也就不需要這種補助了,畢竟這種補助會債留子孫的。
●紓困常常忽略受薪階級!項目雖然很多,但還是特定族群受益,受疫情影響不是僅限於這些特定族群。
●平平是勞工,為什麼有繳稅的還必須用貸款的方式才能紓困?這公平嗎?
●一般的上班族什麼都不能領欸!只能貸款10萬。
●建議用過往繳稅金額,以退稅方式拿補助。
●紓困常常忽略受薪階級!項目雖然很多,但還是特定族群受益,受疫情影響不是僅限於這些特定族群。
●政府有紓困方案,無奈公立國小課照並不在方案補助對象之內。私人機構課後照顧中心的老師們都有補助呢!
對於公立國小課照老師來說,目前的生活相當吃緊;每天有固定的支出,也要養家餬口,現在我們卻沒有收入,甚至連補助方案我們都看得到而領不到!
●我是員工,因疫情停業,政府有對八大行業補助,但公司沒有申請,那我們員工的福利該怎麼辦?
●為什麼個人開中小企業,就沒有列紓困案?
●我是市場小攤販,由於疫情影響,生意慘淡。沒有加職業工會,能申請自營工作者紓困嗎?紓困一戶一人,沒實質上的幫助,真正急需,卻因為門檻而申請不到救難金。
●一般民眾還能申請個1~3萬渡過這疫情擴大的難關,怎麼低收入戶收到政府「所謂的加碼」弱勢兒少的4500補助,就喪失其他紓困求助的申請資格?
●紓困補助根本對我們沒有用,我們一家5口和大姑和小叔戶籍都在同一個地方,但我們一家和小叔是在外租屋,限制一戶只能申請一人,這樣根本就沒有幫助到需要的人……
●有些單親媽媽,跟家人同住的,但只是戶籍在ㄧ起。其他家人根本不會提供生活費用給她及她的孩子們。其他家人可能單一人就超過台面上列的所得。
門檻一大堆,還要有證明文件,但根本就沒有什麼證明文件可以證明。結果就是有正常工作的人可以申請,她們卻不能申請。
●農民休耕已領一筆款了,還再給補助款?退休族,靠國民年金的,多沒補助,每人都是受害者,這不平等條約,應修正。
●農漁民受惠的人,比身心障礙的人還多。
●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至租金補貼,政府每年皆於7月自8月底受理申請,惟因近年疫情肆虐,很多人因疫情失業或疫情前正當工作貸款購屋,疫情後各項開銷大增,倘住宅貸款利息可得到補貼,或放寬延長為3年,或特許今年申請者不設年限,避免住宅貸款將成為壓垮家庭生活之最後一根稻草。
#桃園市議員謝美英
#市民麥克風為您發聲
低收入戶購屋貸款 在 好房網News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明年一月要上路囉~
#租金補貼 #居住權
低收入戶購屋貸款 在 鄭麗君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12.0607 鄭麗君質詢李鴻源:
1. 即便奢侈稅有墊高房價之虞,但民眾為了居住成家需要,需要買房或租屋,「青年安心成家」方案,為何公告辦法時程一再跳票?
→5月初營建署長葉世文出面滅火,表示5月底公告不是問題,沒想到承諾又跳票,記者再次去電營建署詢問確切時間表,署長竟然表示自己正在午休。
2. 弱勢青年雖買不起房子,可申請租屋補貼,但申請過程困難重重,從98年中核定戶佔計畫戶數比例數據,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168%,租金補貼卻只有40%,部長知道原因為何嗎?即便房東願意提供證明,大多也會要求租屋族負擔多出來的稅金,這樣對租屋族真的有幫助嗎?兩年後,租屋族能繼續「安心持家」嗎?
※98年度辦理情形
3. 我知道營建署還有另一個「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但是100年度「青年安新成家方案」經費預算有24億7000萬,而「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卻只有13億,請問部長,難道剛成家的青年家庭戶數,有比其他種類的家庭戶數多嗎?為何經費分配會如此失衡?(花在青年家庭的經費遠遠高於他兒少婦老殘家庭)
4. 更何況兩個方案竟然都將40歲以下在外打拼的單身青年排除在外,請問部長,這是不是有單身歧視?
※據崔媽媽統計,有高達9成的房東不願意租房子給這些社會弱勢。
※未來是否還會繼續蓋合宜住宅? →3月29日委員在內政質詢,李鴻源部長表示政府蓋房子來賣,是不正確的做法。
※中央除了制定法規和初五塊地外,在社會住宅的腳色為何?
→目前規劃的住宅子法,缺少最源頭的「興辦誘因」。
5. 除了這些可以自己在住屋市場購屋、租屋的民眾可能有經濟壓力困難,需要政府協助外,部長,你知道社會上還有一群弱勢,是根本就無法自行在住屋市場租到房子的,你知道有幾成的房東不願意租房子給老人、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單親家庭等社會弱勢家庭嗎?
→據崔媽媽統計,有高達9成的房東不願意租房子給這些社會弱勢。
6. 在法人成立之前,現在的五處社會住宅,主責單位是誰?是誰負責規劃、管理?管理規劃丟給地方,中央只負責出地?
地方只想如何做出成果,方案內容可以妥協,像台北市郝市長主推青年公營住宅,有風聲說弱勢保障可能只有5%(35戶)(10%:70戶),甚至有可能沒有,完全違反住宅法第三條「應提供至少百分之十以上比例出租予具特殊情形或身分者」,身為中央主關機關該不該處面進行糾正嗎?
從五都選舉到現在,已經快兩年了,除了這五處連動工都還沒動工的社會住宅基地外,根本就看不到你們有在規畫其他的社會住宅,大家心知肚明,這五處是首批社會住宅,也可能是唯一的一批社會住宅,你們根本沒有心要推動社會住宅,連弱勢保障比例都可以用「住宅法修正通過在五處規劃之前,所以不在規範內」,這種理由來規避保障弱勢10%。
所以李部長就是用這種推拖拉的態度在實踐馬英九總的「居住正義」!根本是內政部掛羊頭賣狗肉,社會住宅不正義,何來居住尊嚴?
→台北市:主力推青年公營住宅,弱勢僅保障5% (或沒有)
→新北市:以青年為主,透過BOT招標,妥協業者利潤需求,失去社會住宅精神。
7. 光是弱勢保障比例,地方都可以這樣規避妥協,難道中央推出一個新的政策都不用負全盤規劃之責任?像是制定如社會住宅的運作經費財源、興辦誘因、土地租金租期、融資等相關辦法?在年底住宅法施行前,內政部會部會來研議相關子法?
→目前都沒有看到,若有在研議,請本周內將研議進度送至本辦公室。
奢侈稅讓受薪階級,買房好奢侈!青年安心成家一跳再跳,青年好傷心!內政部掛羊頭賣狗肉,社會住宅不正義,何來居住尊嚴?
內政部缺乏擔當,政策失去保障弱勢居住權益的政策宗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