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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讓族人了解自己的權益,同時讓更多國人了解並關心原住民族土地正義問題,原住民族委員會今(1)日召開記者會,正式發布「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實施辦法」,族人即日起至8月31日前,可至所在鄉(鎮、市、區)公所辦理申請。原民會主委夷將‧拔路兒Icyang‧Parod表示,原住民保留地的合法使用人為了國土保安、水源涵養等,配合政府的政策卻損害其權益,禁伐補償條例就是希望達到受限者補償回饋的公平正義原則。
夷將Icyang主委表示,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及造林回饋條例於105年1月6日發布後,原民會旋即與農委會林務局召開多次研商會議並邀集地方政府座談,訂定本條例相關子法。原住民保留地總面積約26萬公頃,其中林業用地占64%;原住民族長期居住山區,仰賴山林資源,發展其經濟活動,基於國土保安、水源涵養,積極配合政府造林及保育政策,然而原住民保留地之所有人或合法使用人,卻因其使用收益等權利受相關法令限制而受有損失;本條例是落實憲法增修條文與原住民族基本法保障扶助原住民族經濟生活之精神,達到國土保安、全面禁伐、受限者補償回饋的公平正義原則。
7日1日實施辦法施行後,禁伐補償面積將由原本82年施行至今的原住民保留地森林保育計畫8,000公頃,增加至6萬5,000公頃,受補償族人將由原本1萬1,000人增加至逾4萬人,105年每公頃補償2萬元,自106年起每公頃補償3萬元。
夷將Icyang主委進一步表示:雖然政府為補償條例每年編列約14至22億元經費,但經評估以105年至108年的4年間為例,影響水源涵養、二氧化碳吸存及防止土砂流失所產生的經濟效益約達新台幣500億元,可見此項條例的真正意義與重要性,也就是說,政府付出了相對少的成本,得到的效益卻是好幾倍。因此,原民會代表族人感謝立法院原住民籍委員及各黨團,對於本條例自101年提案後,數次朝野協商過程中極力推動,也要謝謝「原住民族林地補償行動聯盟」的付出,以及各部會間通力合作,真正實踐原住民族土地的公平正義,達成蔡總統「尊重原住民族與其土地獨特關係」之政策主張。並再次呼籲族人於即日起至8月31日前至所在鄉(鎮、市、區)公所填具申請書及攜帶應備文件辦理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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