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禧閱覽109年度宜蘭縣總決算審核報告🕵,縣府雖獲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補助經費💰,但部分計畫卻未能如期執行🛠,造成經費鉅額保留,影響施政資源配置,無法創造出經濟效益❌。
審計室分析其主因可分為下列三大項:
1️⃣ 屬跨年度計畫者,因配合中央核定函規定須於108年度編列足額預算,下列各計畫分別編列 1 至 2 億餘元預算。各計畫經費執行率如下:
茅仔寮抽水站相關工程 33.23%
五結防潮閘門改建工程 1.31%
蘭陽二戰軍事遺構再現 20.97%
中興紙廠‧宜蘭興自造 3.23%
中興文創場域發展計畫 41.35%
2️⃣ 工程招標未能如期決標,影響計畫執行期程者。各計畫經費執行率如下:
安農溪河道環境改善 53.40%
順安國中足球練習場 7.44%
南方澳漫遊自行車道優化 0%
水上運動訓練中心 22.36%
豆腐岬帆船運動中心 5.34%
長隧道救援救護整合中心
特搜大隊廳舍重建工程 5.05%
3️⃣ 因辦理變更設計致工程預算執行未達預期者。各計畫經費執行率如下:
協天廟廟埕棚架及景觀 57.95%
藝文公園暨市鎮服務廣場
及人本景觀工程 22.36%
轉運站公園及健康大道
景觀及設施工程 67.24%
礁溪轉運站銜接溫泉公園
景觀及設施工程 25.57%
縣府應要檢討研究📝,計畫經費執行率低落之原因,並找出解決辦法🙋♂️,強化預算執行績效,才能創造出應有的經濟效益💰。
#持續監督各項計劃
#魔鬼就藏在細節裡
保留決標原因 在 高嘉瑜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下架兩處區間測速
交通領域資安疑慮仍未明】
⚠️ 公總錯將重點擺在產地,反落入「洗產地」圈套之中
區間測速疑涉及使用中國品牌產品一案,今年從一月底被踢爆至今即將滿月,於近日終於傳出,公路總局負責建置的台61線西濱快區間測速系統,在台中路段以及苗栗路段,因為廠商無法提供海關報關單證明產地非中國,確定要拆除下架。
據媒體報導,公路總局稱廠商「可能是因為年代久遠無保留」,所以沒有報關單,但此兩處區間測速系統的建置案是在108年5月招標、決標,並分別在108年12月以及109年1月啟用,至今相隔不過一年多,何來年代久遠之說?再者,嘉瑜在1月底時的發文已經強調過,區間測速系統被爆出有資安疑慮,原因就在於廠商使用的可能是「洗過產地」的中國品牌產品,公路總局的調查重點始終放在「設備產地」以及「海關報關單」,若「洗產地」一事屬實,公路總局不就落入了中國新式資安戰的圈套之中!?
⚠️ 下架路段皆採用LTS攝影機,海關報關單卻恰巧無法提出?
整起事件的核心,指向的就是和海康威視有密切合作關係的美商LTS,LTS在美國被視為是海康威視規避法令、貼牌銷售用的代工廠商,而公路總局早就知道東山科技使用的設備購自LTS,為甚麼一直迴避LTS「貼牌代工」的行為所帶來的資安疑慮,而不去做調查?以今天被宣布要拆除下架的台中路段以及苗栗路段區間測速系統為例,車輛識別以及路況偵測監控用的攝影機就都購自LTS,卻這麼恰巧無法提出海關報關單?會不會這些設備就是由海康威視生產、以LTS品牌名稱貼牌銷售,所以根本不能提出相關證明?
⚠️ 未來仍可能再出現類似案件,交通部應加強採購程序審查機制
嘉瑜先前已經呼籲過相關部門, 如今中國想方設法要侵入我國公務系統、竊取公務資料及國人個資,面對新式的資安戰手法,除了要求廠商在投標時「聲明」所採用的設備不具資安疑慮外,公部門是不是應該更主動積極地去查證設備供應鏈有無涉及中國品牌?
目前嘉瑜只看到公路總局稱會委託「第三公正單位」來驗證「區間測速系統」有無不當傳輸或零件,依舊是把這個案件當成個案在處理,但只有區間測速系統有使用到攝影機嗎?資安疑慮只會出現在區間測速系統中嗎?我國交通執法系統多如牛毛,包括雷達測速器、闖紅燈照相機、地磅系統、交控設備……等等,要一一追查過往建置的案件,是否涉及採用中國品牌設備確實難如登天,但未來新建置的交通執法系統,在招標、採購程序上勢必需要建立更嚴謹的審查機制。
🔥 區間測速建置費用落差大,計算基準為何不說清楚?
此外,嘉瑜以萬里隧道(監測距離1.11公里/建置費用230萬元)及台61線台中南下路段(監測距離8.3公里/建置費用250萬元)為例,此兩處監測距離相差達7.2公里,建置經費卻只相差20萬元,要求公路總局說明區間測速系統建置費用的計算基準,公路總局以台61線台中南下路段的後端伺服器主機及系統平台由台中市警局另案建置為由,稱該建置案費用相對節省,但依舊未說明各建置案費用的計算基準為何。
嘉瑜調閱台61線區間測速系統建置案(台中、苗栗路段一同招標)的招標文件,在標單中依舊可見後端伺服器主機及系統,若如公路總局所稱,標單中的後端伺服器主機及系統應是建置於苗栗路段?那麼為何台61線苗栗路段,無論是北上或南下的區間測速系統(監測距離分別為7公里、8公里),建置費用也都是250萬元?再者,為何台61線彰化路段(監測距離8.9公里)建置費用為449萬元?而苗栗台13甲造橋路段(監測距離2.7公里)建置費用卻為1100萬元?
早在去年五月,嘉瑜就曾在交通委員會質詢,要求交通部了解區間測速系統建置費用落差的原因,過了大半年,公路總局卻還是無法向嘉瑜清楚說明,為何各個區間測速系統建置費用落差如此之大,上述提到的這些路段有位處深山或者路線複雜、地理環境險惡,導致現場施作不易嗎?還是各建置案採用的設備有優劣等級之分,才導致監測距離與建置費用不成正比?若不是這些原因,那麼建置費用顯然大有問題!
嘉瑜除了希望交通部能盡快提出此次區間測速系統資安疑慮事件的調查報告之外,也呼籲交通部盡速研擬未來如何完善交通執法系統的招標採購程序,以防範國家在交通領域的資通安全不受侵害,並且針對區間測速系統建置費用的計算基準提出完整的書面報告,不要再以處理個案的方式來回應,否則永遠無法解決區間測速系統弊病叢生的問題!
👉🏻相關報導:
蘋果日報:https://tw.appledaily.com/life/20210224/NOS7ABQ5BZCBVEV3YC3AW3DCMU/
保留決標原因 在 陳薇仲 基隆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第4、5次臨時會│總決算與審核報告審查】
開始下大雨了!大家颱風天平安,也請大家要注意住家附近排水與安全!
今天這是我第一次參與審查總決算,看到決算書密密麻麻的數字很緊張,後來,收到《監察院審計部基隆市審計室總決算暨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審核報告》。審計部門針對市府總預算執行、施政計畫實施的考核與綜合成果等提出約兩百多頁超級詳細、完整報告和查核,並就預算、決算與各種數據資料提出很多預算相關案件與各部門施政上不足建議,一針見血,很值得參考,也很值得市府戮力檢討改善。(小百科:依據審計法規定,審計機關之職權包括監督預算執行、審核財務收支、審定決算、考核財務效能、稽察財務上之違失、核定財務責任等。)
整本報告很厚,最近普渡行程太多只能逼自己熬夜把他看完。看到這麼多重要的意見真的覺得很開心,一定要把握機會和市府好好討論。以下是今天我和團隊在厚厚一本審核報告裡精挑細選和市府討論的議題。(請見👇👇後)
非常可惜的是,在我討論到審計室針對民政處「精神倫理建設方案」(精神倫理建設方案是什麼?懶人包:https://tinyurl.com/y57thb8o)提出非常精闢的法規與制度改進的檢討時,因為白鹿颱風的關係,聯席審查會主席裁示市府各單位必須趕緊準備防颱措施,要民政處以書面回覆,盡快進入決算一讀,當下我也尊重主席的決定,並按照議事規則第七十一條,發表還有不同意見,聲明保留我在決算案二讀時發言的機會。二讀的討論也會和大家分享,請大家一起來收看!
之後我們也會持續和大家分享市府預算執行、施政計畫與綜合成果等的審核結果與相關討論,我們一起來關心基隆市府預算執行與施政計畫的適正性、合規性與效能是否充足。讓我們的每一分稅金用在刀口,也建立更好、更公開透明、更能納入民主意見的制度。
👇👇
📚頁數及引用內容請參考總決算審核報告:https://tinyurl.com/yyolvmao
一、全市負債:唯一的營業事業單位公車處虧損
審核報告第甲-21指出「公共債務未償餘額及債務比率率率已逐年年降降低,財政狀狀況漸有改善,惟債務負擔仍重,允宜賡續加強債務管理理及財政改革,以健全財政」其中「1年以上未償債務餘額實際數78億2500萬。(除了退休金外)基隆市公共汽車管理處短期借款契約連帶保證責任金額11億8800萬元,市庫負擔仍重,債務管理能力仍待強化,允宜本財政自我負責精神,持續研謀各項財政改革措施,以健全財政結構。」
前幾天在報告事項,議會花了很多時間希望可以就成本、營運方針(社福補助是否該「無上限」、虧損路線如何調整、支援市府運輸服務是否有得到相應的利潤回饋等等)與票價結構基礎的問題來做檢視,討論公車處的虧損原因和如何改善,但在報告事項會中,市府與公車處一直不斷說營運方針調整是檢討人事問題,並提到不會調票價(因為調票價太敏感)與不走民營化外,並沒有具體的結論或明確的規劃,更沒有時間討論到虧損之外,這筆已經存在的龐大負債要如何償還。
於是我引用決算審核報告,再次請市府針對「債務管理強化、秉持財政自我負責精神研擬財政改革措施」的債務償還規劃,以及針對該報告第乙-37頁中所允諾的「滾動檢討營運改善及成本控管」的「具體做法」進行說明。
我們得到的答案仍是修理廠委外、人事精簡、司機遇缺不補,不能調整票價,以及DRTS在經濟考量上不是路線整併或偏遠路線的考量。針對實際的每公里成本如何計算(審計室有建議可以上下車刷卡來取得數據)和報表等資料,我們還是沒有得到更多的說明,也沒有更多開源節流的有效方針。
但我和關心公車司機勞動權益與公車處虧損議題的王醒之議員還是會努力監督,公共交通服務的基礎在於人,一定要保障公車司機的勞動權益,並持續針對公車處的虧損問題提出建議,對症下藥,才不致使公車虧損擠壓其他市政支出與計畫。
二、慶富弊案後,調和街轉運站與停車場效能問題
審計部因黃國昌委員於質詢時要求,進行調查,並於今年四月提出《審計部臺灣省基隆市審計室與交通建設審計處查核基隆市調和街轉運站執行情形報告》,審計室針對原本經營海科館的慶陽因弊案倒閉後,調和街轉運站和停車場提出問題和檢討。海科館停車場原先是要配合海科館遊客使用需求,但平日時段幾乎是閒置情事,卻未按興辦事業計畫所擬配套措施確實辦理,以及早因應研謀因應方案,以提升停車場使用效益。而海科館參觀人次未如預期,呈現逐年下降趨勢,未來勢將影響調和街轉運站的接駁需求,基隆市府也未及時檢討調和街轉運站新建計畫相關設施功能及興建期程。市府交旅處說明,停車場與調和街轉運站的確有效能不足之問題,未來會整合八斗子與和平島、正濱漁港等觀光景點,籌劃觀光廊帶增加遊客,並增設觀光接駁車,將調和街轉運站轉型為觀光小客車攔截處,降低外來車輛對八斗子地區造成之壅塞問題。
💻立法委員黃國昌質詢調和街轉運站 https://tinyurl.com/yym38aqv
😕淘空5億看不到1根柱子、請馬吳面對海科館爛帳 https://tinyurl.com/y2lw8jjx
三、空間利用:閒置空間調查、法規支持與公開資訊
審核報告第甲-21中指出「截至2018年底止,基隆市閒置土地284筆、面積6萬餘平方公尺,房屋9筆、面積774.48平方公尺,及閒置宿舍251戶。」
我們不斷在討論公有閒置空間的再利用,不管是青年創業、藝文團體進駐空間(我也提過很多次的劇團排練空間跟辦公空間)、展覽展演空間等,城市空間的再利用與活化是青年族群與市民創意與創新大展身手之地,也能促進青年與文化工作者交流,從空間紮根藝術文化發展、青年創意等,讓青年為城市注入活水。
以台北市為例,台北市建置了一個「臺北市市有閒置空間整合查詢平台」,這是由青年事務委員會發起、台北市府以召開會議討論兼實作的方式,邀請府內包含青委會、財政局、都發局、地政局、資訊局等單位,以及府外的民間參與者及專長資料處理、網站建立的g0v共同討論。而北市財政局認為除了公有土地資料揭露以外,希望透過該平台讓民間可以提案,提出對於市有閒置空間可以怎麼利用,所以後來也開放讓民眾提案。
在產權或是法規限制上,台北市財政局針對法規進行了修正、鬆綁市有資產的使用,並大力協助平台的建制。回頭過來看基隆,雖然主管空間再利用的都發處透過社規師、宿舍空間活化等等專案,協助媒合各種資源創造空間利用,但我也建議都發處,若要有效促進閒置空間提供給市民、藝術文化工作者、青年進行「創意」再利用,必須要有足夠調查與資訊公開平台,並針對土地使用分區、使用執照等等的土地、建築法規提供法律協助,才能真正在空間活化與創意利用上,給市民、文化工作者與青年一個創意萌發的友善空間。
四、行走權利:打造全年齡友善城市
審核報告第乙-21~22頁中提到,2016市府做過的高齡友善城市滿意度調查中,民眾對於無障礙公共空間的不滿意度達36.5%,其中「騎樓整平」是民眾行走最不滿意的事項。市府不斷強調公車處擔負的社會福利及友善長者的責任,但打造一座高齡友善的城市絕對不止搭乘公共運輸可以免費這一點,日常的行走經驗:騎樓平不平會不會摔倒、過馬路的綠燈秒數夠不夠會不會被轉彎車撞到等,都是一座城市對不同年齡和身體樣態的市民是否友善的重要指標。
審核報告中建議,市府應該導入參與式預算、民眾參與,試辦騎樓整平提案。並研擬騎樓整平中長期的執行計畫。我請市府說明相關規劃的期程,以及檢討整體人本環境政策的進度、具體檢討內容及未來規劃。市府回應會在後續示範道路計畫規劃時納入騎樓整平作業,而相關作業也一定會納入民眾參與。我們期待也同時會監督未來示範道路的施作,但目前看起來針對導入參與式預算模式及更積極的民眾參與的規劃,市府還需要多多加強。
四、停車供需調查及機車退出騎樓/人行道
首先,我希望交旅處可以提供給議會去年以930萬元決標的「基隆市停車場整體規劃及可行性評估」目前辦理進度及內容。參考審計室的審核報告,截至今年4月底,本市的「機車退出騎樓政策」尚未全面推行,也缺乏明確地推動期程與範圍,這影響了剛剛提到的這份「停車場整體規劃可行性評估」的基礎數據,更可能影響調查結果。
審計報告中也建議,應參考台北市和新北市推動機車退出騎樓政策。我自己在上個月就拜會了北市府停管處中負責該項政策執行的同仁,台北市從1999年開始施行機車退出騎樓、人行道計畫,每年以達成24km路段為目標,並配合配套措施和對民眾宣傳。每年在設定某路段為本年專案路段後,市府會搭配當地機車格規劃的改善(提供該處機車量60%的停車格),並加強宣傳,讓民眾感受到人行空間完整對城市生活的好處。
🚗拜會北市府停管處討論機車退出人行道:https://tinyurl.com/y3k6dxd2
💻台北市機車退出人行道計畫與流程:https://tinyurl.com/y4zfweu8
對此,市府表示其實基隆一直有在做,且李綱處長過去在台北是服務的時候就是負責政策的,處長提到台北市能做到的前提是有大眾捷運系統,基隆在前提上不太一樣,但未來會配合相關的系統建制來進行政策。機車退出人行道/騎樓最重要及困難的工作,即是進行詳實的供需調查,並規劃出足夠且合法的停車空間,我們非常期待擁有相關經驗的交旅處,未來對於供需調查、停車空間規劃及整體機車退出騎樓及人行道的政策執行及成效。
五、玩得安全:兒童遊戲場設施檢驗
按照衛福部在2017年1月25日修正「兒童遊戲場設施安全管理理規範」,規定兒童遊戲場設施設置者,在該設施開放使用前,需檢具相關報告。而在規範修正前已經設置的兒童遊戲場設施,應在3年內檢具兒童遊戲場基本資料、投保含附設兒童遊戲場的公共意外責任險證明文件、兒童遊戲設施自主檢查表及設施合格檢驗報告,向該管兒童遊戲場主管機關完成備查手續。
審核報告中指出,基隆隆市各學校遊戲設施應於2020年1月25日前,經認證機構檢驗合格並報請教育處備查。但一直到2018年底止,只有基隆隆市長興國民小學、堵南國民小學等2所學校辦理設施檢驗,而幼兒園部分,則均尚未辦理檢測。
教育處回應,已經編列了52萬元的預算來處理,若有檢驗不合格的遊具設施會輔導拆除,需要修繕的部分也有編列部分經費協助修繕,目標是在今年年底讓所有學校的遊戲場都進行檢測完畢。
六、精神倫理建設方案:通盤檢討+績效衡量指標評估機制或考核辦法建立
在此,我直接引用審核報告第乙-43頁的文字:
依《基隆市各區公所推動精精神神倫理建設方案》(下稱精神倫理方案)第 7 點規定略以,補助里辦公處、各公立機關學校及民間團體所需經費,於區公所年度預算業務費、獎補助費項下支應。 基隆市7個區公所按轄區議員人數,以每人每年年40萬元編列精神倫理建設方案預算,本年年度計編列預算1,240萬元。
經查各區公所依精神倫理建設方案辦理補助情形:
(1)依「基隆市政府補助人民團體經費審核作業規定」第4點規定略以,不予補助有關聯誼、旅旅遊、餐會及基層建設等相關支出,惟依「精神倫理方案」第8點規定略以,補助款以支應車資、住宿費、保險費、餐費、誤餐費及與活動相關之雜支等項目為限。這兩項規定同為政府補助人民團體辦理理活動,惟未能劃一補助事項之標準及範圍,有待通盤檢討精神倫理方案執行內容之妥適性。
(2)各區公所未建立立補(捐)助案件績效衡量指標之評估機制或考核辦法,致未能知悉人民團體運用補助款後之效益,能否達到精神倫理方案所訂發揚基隆隆特有傳統文化目標等情事,經函請基隆隆市政府督促檢討改進。
針對審計單位的意見,基隆市政府回應:
(1)將邀集各區公所開會研議檢討精神倫理方案執行內容。
(2)有關補助作業之績效衡量量指標評核機制,將另案召集各區公所開會研議。
我請民政處說明該筆經費預算編列的方式是否有檢討的必要,以及「通盤檢討精神倫理方案執行內容之妥適性」的進度,並說明相關會議的召開進度、結論及建立「補助案件績效衡量指標評估機制或考核辦法」的工作時程規劃及目前進度,並提供前述邀集各區公所開會的會議記錄。很可惜今天無法在議場中直接跟民政處討論,這個我從第一次臨時會時就提案建議的議題,除了期待民政處給予我們詳實的書面資料外,也希望在二讀時利用我今天聲明保留發言權力的時間,直接與民政處來討論!
✨精神倫理建設方案是什麼?懶人包:https://tinyurl.com/y57thb8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