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載文章 10—2020/08/05
《平民投資王》網路版---劉鳳和 著 無版權—可大大分享
在明台產物的時候,最常碰到的問題就是關於車子的保險。我在那邊待的頭一、
兩個月之內,光是車險問題,就問了那位老哥許多次,後來才發覺其實也不那麼困難。直到現在,我都還有和這位老哥保持聯絡,他剛巧就住我家附近。除此之外,剛提到那位應徵我的曹先生,也幫助我很多,雖然我的業績很爛、超爛,一個月賺不到一萬塊的保險費,可是從那一刻起,我已經開始跟那些純做人壽保險的業務員有些區隔了。
跑保險要當經紀人才有賺頭
就在我開始自我感覺良好,自以為懂得比壽險業務員多,有一天,我踢到鐵板了!
那天早上,我在台灣人壽開早會,趁休息時間,趕緊跟其他業務員分享,我這一、兩個月在明台產物所碰到的一些新鮮事兒。沒想到,竟然又被我那位想找我碴的處經理聽到,他當場翻臉,說我違反公司規定,私自在外兼差,直接吐了我一臉,要我明天不必來上班了!
我說:「你又沒有發給我底薪,我要餬口啊,到外面多做一點副業為什麼不行?」
他一聽更氣:「你做什麼都可以,就是不可以在同行兼差,還發名片咧!」
我回他:「產險和壽險又不衝突,有什麼關係。」
雖然我也想留下來繼續學點壽險知識,可是被他這麼一說,加上從我媽媽買保險的事情到現在,這位處經理始終把我視為眼中釘,我的壽險業績又不夠好,於是雙方戰火就此展開,也埋下了我之後離職的導火線。
離開台灣人壽之前,一天在中山北路聞逛,碰巧遇到我在部隊時同一單位的學長。遇見故知,備感親切。寒喧中,我問他: 「老哥,你現在在哪邊上班啊?」
「我在做保險!」
「啊?你在做保險? 我也在做保險l 」我心想,這麼巧,大家都在做保險。於是順
勢問他,在哪一家保險公司上班。
他說:「我在我太太的公司,她開了一家保險經紀人公司。」
「什麼叫「保險經紀人」? 」因為在馬路上,沒能開聊太久,匆匆交換了名片,
他要我有空到他公司看看聊聊。雙方收下名片,就沒再聯絡了。
人壽涉獵了快半年,產險也接觸兩三個月,但我還是跳脫不出新手保險員的通
病—抓不到方向要去哪裡開發客戶。看到學長的名片,想說好吧,打通電話給他,反正中山北路也不遠,去聊聊也好。學長邀我過去參觀,電話一掛上,我立刻出發。
進到學長的公司嚇我一跳!裝潰、擺設大致跟其他保險公司差不多,但我看到每名保險業務員桌上的保單,居然堆得像座小山,大概都有三、四十份保單跑不掉。這是一家怎樣的公司,銷售力這麼驚人!
「哇!這是哪種保險啊?」
「劉鳳和你不知道啊?這是新東西,狂賣啊!你看我們業務員個個都賣個三、四十份,一份最起碼都是三、五萬元的保費啊!」
這對我來講真是天方夜譚!不要說一個月賣二、三十份了,能賣個五份,我就把他們當神一樣看待,這裡隨隨便便哪個業務員都很神的樣子。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學長當場敲計算機算給我看,告訴我投資報酬率有多好。
「你看都賣到快停賣了!而且不是只能賣一家公司,我們這裡可以同時賣六、七家不同公司的保險,各家有各家的優、缺點,你快來我們公司賣才可以賺到錢哪。」這是我對於「保險經紀人」概念的啟蒙。
就算什麼都沒賺到,至少我賺到很多學習
這下完了!第一,我跟處經理處得不好﹔第二,他不准我在公司內部散布產險的相關訊息﹔第三,好死不死我又接觸到一些產險商品,並且發現產險商品其實還不錯﹔第四,我現在又多接觸到「保險經紀人」這個看起來很不錯的工作,這麼多寶貴的資訊,要我閉口當啞巴,這我怎麼作得到?
終於有一天,我再次跟處經理大吵一架,毅然決然決心離開,老子不幹了!老子要去當保險經紀人。離職後,我把我的登錄資格轉到「保險經紀人」公司,開始了我保險經紀人的生涯。
來到保險經紀人公司後發現,他們隨便一種產品都比先前公司的要來得好,難怪每個業務員桌上堆的待處理保單,都是二、三十份跑不掉﹔一份保單保費大約三萬,業務員賺個一萬多的問金,那不就表示月入二十幾萬嗎?
不過人算不如天算,進到了學長他們公司,我的運氣也沒好到哪裡去,因為好賣的產品停賣了,黃金時期結束了!真是「水人沒水命」(台語,人美命不一定美) 。該怎麼辦?算了、罷了,既來之,則安之,我就慢慢學吧。從簡單的癌症險、意外險、儲蓄型保險等,從頭開始學習。
我在這份工作雖然也沒做到什麼業績,但是至少幫一家老小都買了很不錯的癌症
險。那時候我覺得這份癌症險很好,一單位只要一千塊錢,繳二十年,終身可以受益,負擔不會太重。再說,雖然是到學長的公司,總是得繳一點成績。你看,我又來了,又從自己的家人開始賣。不過這次我可學聰明了,至少這次我自己可以從各種保單中挑選有利的保單,所以我不買儲蓄險,改買保費便宜的癌症險。而且,那時候我大部份的時間,還是停留在我那可愛的明台產物保險,往往一待,就待上六、七個小時。
回過頭來才發現,自己竟就這樣從人壽公司轉到了經紀公司,不知不覺從壽險跨足到產物保險,多角化經營了起來。學,是學到了不少,但重點還是,不曉得要賣給誰?
產險公司的業務員都是有領底薪制的,他們會固定和一些汽車修理廠商,或是和銀行行配合,為顧客提供保險服務。但我沒有底薪,我完全得要自己開發客源。在明台產物、保險經紀人公司幾個月的時間,我學到不少沒錯,但好像還不夠完整,感覺上,我就差那麼臨門一腳了。
賺很大,一點就靈!
1. 人生,沒有白走的路
人都害怕失敗,書市上也只看到教人怎麼成功的書,但,人生不經過
失敗,就無法真正成功,這是鐵律。那是因為,跌過的跤,才能教會我
們,如何不會再跌一次相同的跤。而那些跌過的跤、繞遠的路、錯進的巷
弄,統統會變成生命的一種養分,不知道在哪個時間點, 突然發揮效應,
成了大補丸。就連JK羅琳(J.K. Rowling)婚姻的失敗,都成了促發她創作最大觸媒,不離婚、不困頓,就沒有驚動全世界的《哈利波特》。你還能不放膽勇闖人生嗎?
2. 不只要賺錢,更要賺時間
什麼都可以賺得到,只有時間你賺不到﹔特別是上班族,除非有驚人的體力,否則,下了班之後,你還能留多少時間給自己。設計一份可以賺錢,又能賺時間的工作模式,把「賺來」的時間,看是要投入學習成長、兼差外快、陪伴家人、休息養生,都可以為你賺進更多意想不到的財富。能夠有錢又有閒,才是人生最高境界。
3. 兔錢的,就別放過
世上兔錢的好東西太多了,就怕你視而不見。聽到「直銷課程」、「保險講座」、「靈骨塔促銷」,一百個人裡有九十九個會皺著眉頭拒絕,剩下一個眼睛發亮說YES的,就是劉鳳和。這些讓人一聽就想逃的「迷湯大會」,其實暗藏的寶藏還真不少,可以讓你:懂產品、看市場、學營銷、練溝通、玩行銷,還攅人脈。第一回,你可能還像劉姥姥逛大觀園,多聽幾回,自然深諳其中三味。反正都是免錢的,就花你一、二個鐘頭,還猶豫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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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信箱 #軍旅手記系列【寫給覺得「國軍不意外」的你】📭
我問在美國讀書的鄰兵,為什麼相較於台灣人,美國人似乎比較敬重自己國家的軍人呢?
「大概是因為他們的訓練更精實,而且也真的有參與戰爭的緣故吧?」
「但那些戰爭的爭議不是也很多嗎?」
「對啊,很多都是以區域安定的名義發起的自私戰爭。」
「即便這樣,美國人還是很尊重軍人嗎?」
「嗯……對啊。」
這樣的比較當然很粗糙。台灣和美國的軍事歷史、國防政策、徵兵募兵制度等等,都有很大的差異。但我只是好奇:為什麼在台灣,很多人對國軍都有很負面的印象呢?
後來發現其實不只使我有這樣的疑惑,不少來連隊上招募的人員也需要努力破除,或嘗試改變大家對國軍的印象。
國軍當然有較為人知的過失,不論是磐石艦、七年前的洪仲丘事件,或是更早以前黃國章落水事件,都反映出不少軍中重視形式,或官官相護的一面。
但這代表所有的國軍都是這麼不堪嗎?為什麼每當國軍出錯時,我們還是很容易一竿子打翻一船人地說出「國軍不意外」這幾個字呢?
✊ 在服役期間,我看到很多以這份職業為榮,也以捍衛這塊土地為榮的軍人軍官。有他們在前線,我就覺得很放心。
也許你會說,如果真的像我說的,國軍中有不少有抱負、有願景的軍人,為什麼我們都沒聽過他們的故事?
我們對國軍的認識很大一部分來自媒體。國軍自己的宣傳管道「莒光園地」跟立法院的「國會頻道」一樣,很多人都知道,但沒有多少人會看,加上節目用相對陽春的話劇形式呈現,當然很難吸引一般觀眾。
🎯 長官常說我們在經歷「由民轉兵」的過程,而讓我最有感觸的,就是打靶時的煙硝味,和擊發時65-K2步槍的後座力。
在那一瞬間,我意識到手上握著的,是一把可以奪去他人生命的武器,而要成為扛得起這把槍,和這份責任的國軍,所需具備的心理素質,確實和作為老百姓時是很不同的。
如果我們能在看到國軍相關新聞時,不那麼急著給出「國軍不意外」這種以偏概全且令人沮喪的評語,而能試著換個角度思考,多瞭解他們的想法,也許這塊土地會出現越來越多令人敬佩的軍人們,我們也更能安心地請他們守護共同的家園。
如果要我做個比喻,我覺得國軍就像保險業務員。
沒事的時候會覺得這種職業好像不需要存在,但意外發生時,平常有聯絡就會很慶幸,沒聯絡就會很後悔。
💂 儘管入伍一個多月來,我跟同袍們仍抱怨班長時不時爆走的脾氣、流於形式主義的表格和典禮,但我很清楚,並不是因為沒有戰爭,我們就可以把國軍救災、支援口罩國家隊等貢獻視為理所當然,甚至片面的仇軍。
比起外面的工作,軍人這個職業有更多不得不的時候。過失和意外確實會發生,但如果我們總是用概括性的標籤去看待他們,對那些認真的人來說,是不是有些不公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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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給身邊覺得「國軍不意外」的朋友,
試著聊聊彼此對於這件事情的想法吧~
PS. 軍旅手記的手是真的手寫的手XD
對話千層派的夥伴即便國軍online仍持續對話
#對話需要我們持之以恆在社會的任何角落進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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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憂鬱症
日前才分享幾個憂鬱症相關判決,這幾天大家都在談憂鬱症。(...論憂鬱症與知足之關聯......)
那麼,跟保險有哪些相關呢?
📌理事長講判決⓵《被保險人吃了憂鬱症藥物後落水,拒賠有理?》
被保險人生前落水溺斃,請求意外險理賠,保險公司以自殺為由拒賠,受益人反駁被保險人係受藥物影響所致,非出於自由意志(故意)。保險公司拒賠有理由嗎?
這個案件的事實是這樣:意外險被保險人被發現陳屍涵管,經解剖證實為生前落水。受益人向保險公司請求理賠,保險公司以自殺拒賠。受益人不服提起訴訟。
在審理過程中,其實雙方都不爭執被保險人是自殺身亡,受益人說,被保險人雖然是自殺,但是被保險人沒有自殺的傾象與動機,而是服用憂鬱症Zoloft藥劑所產生的暴力性自殺,明顯不是出於自由意志的狀態,沒有保險法所謂的「故意使保險事故發生」,保險公司該賠。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08年度保險上易字第4號判決受益人敗訴,其最主要的理由是:
一、法官認為受益人要請求保險理賠,應該要舉證證明有意外事故發生,如果受益人無法舉證讓法官產生意外事故確實發生的心證,而保險公司卻提出一些旁證,讓法官感覺被保險人好像不是因為意外事故身亡,那麼受益人就沒有盡到自己該盡的舉證責任。
二、藥物的仿單雖然有記載,服用該藥會出現自殺風險提高的副作用,但無法證明本案的被保險人確實是因為這個副作用而出現自殺的行為,也就是說,服藥和自殺之間有重要的因果關係這件事,沒有辦法被證明。
這個案件是因為舉證上的困難,被法院判決敗訴。但是,老師想請大家思考一下,如果被保險人確實因為服用藥物的副作用死亡,而且有證據可以證明,那麼這樣的結果到底是不是意外事故呢?我想這個案件的最大價值應該自此了。
📌理事長講判決⓶《憂鬱症墜樓是自主?非自主決定?》
『她有憂鬱症,一直都在服藥, 今年3月份開始有透露輕生的念頭,時好時壞....』)
https://www.lawbank.com.tw/news/NewsContent.aspx?NID=154252.00
自主決定結束生命而故意自殺,客觀上難認係因精神疾病而處於非自由意志之狀態下所為,不符合意外傷害事故。
因此,被保險人係出於自主決定結束生命而故意自殺身亡,難認因精神疾病而處於非自由意志之狀態下所為,非屬保險契約意外傷害事故,不得請求意外傷害身故之保險金。
📌#劉北元康健專欄⓷《憂鬱症住院,保險賠不賠?》
https://www.commonhealth.com.tw/article/article.action?nid=80415
小張是個自我要求完美的人,因職場競爭及感情挫折出現情緒低落、失眠、體力差、激躁行為,甚至有負面想法,症狀持續數月。後來去看醫生,主治醫師診斷為罹患重度憂鬱症,要他辦理住院兩週。
由於小張有投保醫療險,出院後便請保險業務員協助辦理賠,但一個月後小張接到業務員電話告知:保險公司拒賠,理由是保險公司的醫療專家認為,小張的病情並沒有「非住院不可」的狀況。
保險公司的做法有理嗎?
其實,不論是日額型或實支實付型醫療保險,對住院的定義都相同:保戶經醫師診斷,其疾病或傷害必須入住醫院,且正式辦理住院手續,並確實在醫院接受診療。
這段文字看似清楚,實務卻常發生兩層面爭議:
住院是否必要,誰最能判斷?以小張為例,主治醫師認為他的憂鬱症必須住院,保險公司在處理理賠申請時,可不可以用其他醫療專家的意見推翻?
住院是否必須是治癒疾病的唯一選項?因為住院雖有可能加速病情控制與恢復,但也可能不是治療的唯一選項,例如保險公司專家就質疑:小張可以把憂鬱症藥物領回家服用,就能達到治療目的,並不需要住院。
針對第一項解決爭議,金管會日前已宣布2020年起販售的醫療險中,保單條款內都將新增一項新規訂:醫療險住院理賠,保險公司可以參考其他醫師的專業意見。
因為,過去太常發生保戶要申請住院理賠金,卻與保險公司發生爭議,甚至對簿公堂。這其中,精神疾病住院爭議特別多,光是2019年前10個月,就有10件人身保險理賠訴訟與精神疾病有關,平均每月1件。
另一項常見爭議是:保戶病情並未達到可理賠範圍,卻有保戶拜託醫師開立出可請領理賠的診斷證明。
因此保險局為解決上述爭議,宣布明年1月1日起,醫療險保單的示範條款中將新增一項重大條文:保戶申請保險金時,保險公司可徵詢其他醫師的醫學專業意見,衍生的費用由保險公司負擔。(備註:已投保保單不受影響,明年起新購買跟續保的保單才適用。)
保險局雖修改醫療保險示範條款,希望一舉解決爭議,但保戶的主治醫師、跟保險公司聘請的醫療專家意見不一的爭議時有所聞。
有的法官認為主治醫師在第一線診治病患,醫師的判斷最能反映保戶是否應住院,若保單條款沒有其他要求,醫師認為該住院,保險就該理賠。
有法官認為保戶住院的必要性,應用醫療常規衡量。意即:主治醫師的意見固然難被取代,但仍須符合醫理,不得違背經驗法則或論理法則,這才符合住院的必要,所以保險公司可以委請專業醫療顧問提供意見、協助判斷。
換句話說,主治醫師雖收住院,但若處置不符合醫理,保戶不能請領理賠。
因為主管機關將專家意見引入保險契約條款中,象徵其認同保險公司可徵詢醫療專家意見,避免醫療保險資源遭濫用。因此,未來法官有可能會尊重契約條款的規定,將保險公司的專家意見納入考慮。
不過,縱使保險公司可以參考其他醫療專家的意見,但如果專家認為住院可加速復原,或較有利於復原,就有法官認為保險公司該理賠,不需要將住院治療是唯一選項當作理賠的要件。
所以,小張的情況,如果他不能接受保險公司拒賠,依法可提出申訴、評議,或最終上法院打官司。現行司法讓小張還能一搏,主張保險公司要尊重主治醫師判斷,應該理賠。
小張也可從保險公司專家意見中找尋對自己有利的方向,除非住院對病情的治療與復原毫無助益,否則仍有機會得到法院支持。
(本文作者為中華民國保險經紀人公會理事長、北宇管理顧問公司總經理劉北元)
#憂鬱症
#意外
#保險
#意外事故
#舉證
#藥物副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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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台灣《保險法》權威劉北元,政策分析、時事觀點、法院判決見解,立即按讚追蹤>> https://reurl.cc/A1KE93
🔥《劉北元讀書會》學員回饋影片:https://youtu.be/8JL0jysdSrQ
🔥《劉北元.理事長談判決》:5分鐘帶你透視法律&保險 https://reurl.cc/Qd3mQM
🔥劉北元《康健雜誌》專欄: https://reurl.cc/VadKx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