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鬥陣來關心】媒體與個人資料保護
作者:劉孟哲律師 /王奕雅律師
去年有一台灣女子至菲律賓遊玩時,因穿著較暴露之泳衣而被菲國警方裁罰。菲國警方更公布該女子之護照資料,致其資料經媒體轉載後,引起大量台灣網友討論。亦有部分網友就該新聞留言、分享,並表達自身看法。該女子對此感到不滿,便向媒體及部分網友提告。日前二審判決出爐,法院認為媒體所取得的女子護照資料係自菲律賓媒體於公開網路平台發佈的影片而蒐集而來,故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下稱「個資法」)第19條第1項第7款所規定非公務機關得蒐集或處理個人資料之情形(即「個人資料取自於一般可得之來源」)。再者,因女子護照資料並非有違善良風俗,且女子於菲律賓因穿著而被警方裁罰一事具有新聞性,故與新聞媒體播報公眾關注之時事所涉及之公眾利益相較,尚難認有該女子應予保護之更顯著重大利益,故無個資法第19條第1項第7款但書所訂「當事人對該資料之禁止處理或利用,顯有更值得保護之重大利益」之適用。最後,媒體將系爭影片之連結附於報導內,除提供新聞來源外,亦為批評國外媒體處理不當,喚醒社會大眾對於維護個人資料的意識,屬其蒐集個人資料之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法院更指出,媒體引用菲國警察局長的訪問,已善盡合理查證義務。綜上,媒體並未違反個資法。此外,法院亦認為部分網友於自己的帳號中揭露女子姓名並發表意見之事,因該事件是因女子自身行為所致,與一般社會事件之當事人被動或被害的情況不同,且網友貼文仍屬憲法保障言論自由之範圍,故並未侵害女子隱私及名譽權,該等言語亦不構成對於女子之性騷擾言行,故無違反個資法及性騷擾防治法之情事。
(本文之內容不代表本所之立場或法律意見)
個資法第19條 在 律師談吉他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鄉民的正義 公布犯罪嫌疑人行不行】
南投縣某高中學生A男疑似性侵女同學長達兩年,還被爆料以警察之子的身分,威脅女同學不能說出去,警方也被懷疑意圖吃案,引發網友們的怒火,進而肉搜,A男的姓名與照片等個資並被公布在許多網路論壇上。
日前,南投縣政府要求論壇撤下相關文章,並認定《巴哈姆特》消極不配合刪文,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對其裁罰6萬元。公布「誰」的資訊會違法呢,以下來分析~
🎸在網路論壇上,公布他人姓名、涉及事件或前科會有什麼樣的法律責任呢?
「個資法」的部分:
依「個資法」第19條,應有特定目的,並有法律明文規定、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個人資料取自於一般可得之來源…等情形,才能蒐集、處理或利用。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部分:
這部法的立法目的是為了促進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全發展,保障其權益,增進其福利,保護對象是兒童及少年。
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69條第4款規定,如果在網路、廣播與電視等媒體上,報導、記載身分是「刑事案件或少年保護事件的當事人或被害人」的兒童及少年的姓名或其他足以識別身分的資訊,會被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沒有移除內容會被連續處罰到移除為止。
🎸在本次事件中,到底可以公布誰的姓名與涉及事件呢?
加害嫌疑人:
A男是性侵案件的嫌疑人,除非證明有立即再犯的危險性,否則公布他的姓名與涉及事件,並不具有公共利益,公布有違反個資法之嫌。
且A男是高中學生,為十二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人,依兒少法的定義是
少年」,受到兒少法保護,當他為刑事案件的當事人時,不能公布姓名或足以辨識身分的資訊。
A男的父親:
雖然A男的父親是高階警官,雖被懷疑有向警方施壓,但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施行細則第21條、兒少法69條中「其他足以識別身分之資訊」,包括親屬的姓名或其關係足以識別兒童及少年的資訊,所以少年A男父親的姓名,也屬於兒少法規定不能公布的範圍。
疑似吃案的警員:
因為員警具有公務員身分,且涉及事件是其職務所職掌的範圍,如果他吃案,會造成警方行使國家賦予公權力的威信受到質疑,公共利益嚴重減損,為了增進公共利益,所以他的姓名在個資法規定可以利用個資的範圍中,公布並不會違反個資法。
所以正義鄉民們請注意!在南投少年性侵案中,公布少年A與他的父親的姓名與涉及的事件,會被依個資法及兒少法處罰,將輿論的力量轉向督促警政機關積極作為,才是比較好的做法。
個資法第19條 在 報導者 The Reporter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今日疫情重點【新增167例本土、18例死亡,陳時中:疫情相對穩定,解封納入考慮但擔心連鎖效應;明配發第二批39萬劑AZ疫苗,防變種病毒入侵,1萬劑莫德納疫苗供邊境人員施打】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16)日公布新增167例COVID-19(又稱新冠肺炎、武漢肺炎)本土個案,3例境外移入,新增死亡18例。本日新增確診數雖略高於昨天,但已是連續第4天本土病例低於200例,指揮官、衛福部長陳時中表示疫情趨勢稍微往下,雙北情況逐漸穩定,但不可掉以輕心,未來重點將放在即時匡列並隔離家庭接觸者、精準疫調及擴大社區篩檢。
至於是否在6月28日後解除三級警戒,或依風險程度和地區調整警戒程度,指揮中心則回應會虛心接受各方意見,把解封或降級納入考量。陳時中坦言,雖樂見疫情快速下降到一定程度,「但不會解到剛剛好,」解封有連鎖效應要謹慎以對,否則容易讓防線出問題。
另外明(17)日將配發第二批AZ疫苗共39萬劑,供第一至六類人員施打;後(18)天也將配送第二批莫德納疫苗共73,200劑,其中為防止變種病毒入侵,將有10,000劑將直接撥付交通部供邊境人員施打。
■雙北疫情穩定;苗栗大規模隔離有成效,將對高風險人員再次採檢
今日新增167例本土病例中,85例男性、82例女性,年齡介於未滿5歲至90多歲,發病日介於6月1日至6月15日。其中以新北市65例最多,其次為台北市50例,苗栗縣21例,桃園市14例,花蓮縣8例,新竹縣5例,基隆市2例,高雄市及台中市各1例。雙北地區以外縣市的52例中,48例為已知感染源、4例關聯不明。
陳時中表示,苗栗縣正在針對已被隔離的高風險人員做第二次採檢,相對陽性率較高,因此這幾天還會再增加確診個案,他也說明今日新增的21例中,有20例都已先隔離,再度採檢才驗出陽性,確診人員會送醫或到集中檢疫所。
■學者提管制降級,指揮中心憂解封有連鎖效應
指揮中心表示從新增確診數看來,疫情進入平穩期,在每日篩檢量4至5萬的情況下,陽性率也逐漸下降,但仍要注意以免疫情復燃。台大公衛學院教授陳秀熙指出,目前社區傳播的Rt值(有效再生數)已下降,顯示疫情獲得一定程度控制,在6月28日後可考慮依照風險程度,分區域鬆綁警戒,降級為2.5級,例如放寬戶外跟室內的聚集人數。
面對外界提議解除三級警戒,陳時中回應會虛心接受意見,把解封或降級納入考量,但坦言解封很難解到「剛剛好」,恐怕有連鎖效應要謹慎以對,否則容易讓防線出問題,現在還是緊張的時刻,重點在疫苗能否順利施打。
對於降級的呼聲,台北市長柯文哲表示,北市已經有5個行政區自13日起都沒有新增病例,認為加強疫調有機會「清零」,即便疫苗尚未到位,預估再1個月就能達成。而台北市議員苗博雅則認為是雙北疫情管控不佳,讓「全台灣陪雙北坐牢」,對此陳時中也在記者會上回應,病毒沒有國界也沒有縣市界,最重要的還是團結抗疫。
■明後天陸續配發39萬劑AZ疫苗、7.3萬劑莫德納疫苗
指揮中心表示,明(17)日配發第二批AZ疫苗共39萬劑,供第一至六類人員接種。陳時中表示,會讓疫苗分配數量更明確,以便地方政府做好準備提高施打效率,目前75歲以上長者的基本配量皆以接種率53%來估算,這是因為過去的流感疫苗接種率為52.5%,但COVID-19疫苗的接種意願更高,會再滾動修正;至於高風險的雙北地區有多配10%,中高風險區則多配5%。
昨天日本贈送的第一批66萬劑AZ疫苗開打,陳時中表示全國已施打超過14萬劑,雖然有些縣市尚未通報施打數量,但以一天的成效來說,已經很不簡單,感謝各地方政府和基層人員的協助;未來疫苗陸續到貨後,擴大施打計畫應無執行上的困難,若開放的範圍更大,也會和政務委員唐鳳討論設置「疫苗地圖」方便民眾查詢和預約。不過,前段時間各縣市政府的造冊仍有漏列,提報人員數和人口數顯然不平衡,陳時中回應會儘快討論如何積極補全,確保目標群都有進入名單。
莫德納疫苗自6月9日起陸續提供第一類人員施打,截至昨日已接種37,505人;後(18)天將配送第二批莫德納疫苗共73,200劑,同時開放一至三類人員接種。指揮中心說明,此次疫苗配送量是以各縣市第一至三類尚未接種人數的4成接種率來核估,且高風險的雙北地區以5成接種率加配,總計配送63,200劑。
另外,將有10,000劑疫苗直接提供給交通部,撥予機場邊境人員使用,其中分配給國籍航空機組員5,000劑、民航航空第一線人員(如機場廠商、民航局、航空站等人員)5,000劑。陳時中表示,全球疫情仍然險峻,邊境還是有相當風險,須防止變種病毒入侵。
指揮中心統計,第一類人員這兩天已達到8成接種率,第二、三類也都有5成上下。有關外界對第二類「中央及地方政府防疫人員」的疑慮,副指揮官、內政部次長陳宗彥回應,現在列入第二類的共有16萬多人,其中包含中央3,300多位、地方4,100多位的官員,其餘是國軍、衛生、警政、機場港埠、里長、防疫車隊、環保清消、海巡、救護等執行第一線防疫的工作人員。陳宗彥也表示,疫苗注射是醫療行為,屬《個資法》第6條規定的特種個資,依法不能公開資訊和名單。
■防堵社區疫情:加強疫調,推企業、居家和社區廣篩
防堵疫情的重點做法是阻斷家戶感染的傳播鏈,要透過精準疫調對家庭接觸者做即時的匡列隔離,必要時也擴大可能區域的篩檢。陳時中呼籲如果民眾有症狀、有接觸確診者或被匡列在高風險區,應及早配合採檢,保護自身、家人和社區的健康。他也認同新北市廣設採檢站的做法,建議可以搭配更精準的疫調,把確診者的親近接觸者再找出來,將有助於疫情控制。
針對企業和居家篩檢,陳時中說明有幾家廠商都已提出居家篩檢試劑的申請,食藥署也在審核中,預計月底可以推出。有民眾表示居家篩檢試劑過於昂貴,費用恐怕無法負擔,陳時中回應若是PCR檢測試劑要2至3千元不等,但也有準備進口約300元的快篩試劑,兩者費用和用途不同,可再視情況選擇使用。
此外,政府也持續透過汙水監測加強傳染病防治,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說明,過去就有小兒麻痺、腸病毒的根除計畫,針對全台11個汙水處理廠做汙水病毒監測,每個月都會採檢2次送驗,已行之有年。去年則加入COVID-19的病毒監測,結果都是陰性,直到今年6月初在其中2個汙水廠發現陽性,但Ct值都超過34,並不具傳染性,未來會持續監測。莊人祥解釋,汙水監測的目的是了解集水區域內是否存在確診者,根據流域分布來設立採檢站,儘早找出沒有症狀的感染者。
■AZ疫苗接種不良反應事件頻傳,莊人祥:相驗調查中
據統計,目前已有5例接種AZ疫苗後出現血栓的疑似個案,但仍需要交由食藥署及專家進一步研判。而針對接種疫苗後死亡的事件,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證實,有1名80多歲男性在6月14日上午接種AZ疫苗,於15日下午停止呼吸心跳,家屬通知衛生所進行行政相驗。個案本身有糖尿病、高血壓及多項慢性病史,今年1月曾因心肌梗塞住院,接種疫苗當日是自行徒步前往社區關懷站,隔天發現死亡,目前也通知地檢署做司法相驗。
至於媒體所報導位於台中的2個死亡個案,莊人祥回應是不同事件,因這兩位都是在昨日接種,分別在昨晚和今早死亡,系統通報和調查上還需要時間,確認原因會再對外說明。
由於COVID-19確診者死後須在24小時內火化,且親人可能也正處於隔離狀態,身後之事只能直接交由接體業者處理,《報導者》調查時得知許多接體人員因醫院人力不足,得穿著隔離衣進入專責病房接觸遺體,並在院內各處移動甚至到火葬場,可能增加工作者染疫風險,也成為社區的防疫破口。對此,陳時中表示穿著隔離衣四處移動確有風險,會請相關單位注意確診者遺體接送的防護是否落實,並給予指引。
■羅一鈞:確診者陸續解隔已舒緩醫療量能,請醫事司盤點人力、設備
據指揮中心統計,5月11日至6月14日累計公布11,907位確診個案中,已有6,373人解除隔離,解隔離人數達確診人數53.5%。
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澄清,有民眾誤解確診和解除隔離的標準,以為Ct值高於34就不會被認定確診,但實務上仍有Ct值38、39的確診者,目前台灣標準都是盡量納入,以免從家戶向外擴散到社區。5月19日,指揮中心為了紓解病房需求壓力,調整解除隔離標準Ct值從34降到30,並不表示解除隔離時再去檢驗就是陰性,但專家小組和國外研究都評估Ct值在30以上就不具傳染力,可以移出隔離病房,把空間讓給更需要的患者。但羅一鈞也強調,最終是否繼續住院,仍由院方評估,如需供氧或其他設備支持,也可以挪至一般病房,特別是高齡和慢性病患者仍希望在院治療。
另外,指揮中心日前採購500台高流量氧氣鼻導管全配系統(HFNC),民間也募集捐贈將近300台至各大醫院,有呼吸治療師表示可操作設備的負壓病房和相關人力都不足。對此,羅一鈞說明,HFNC已納入健保公費給付,但非每個住院病人都需要使用,而是針對重度肺炎患者,目前住院人數下降、空床數也增加,已配發設備其實有部分閒置,會請醫事司再盤點設備及人力,不只是考慮單一的器材,而應注意各項耗材的需要。
(文/陳德倫;設計與資料整理/江世民、戴淨妍;攝影/黃品維、林彥廷、楊子磊、許𦱀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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