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送平台重大傷故後遲來的雇用認定!基隆市府務必跟上腳步】
今年開始,越來越多的店家掛上外送平台的招牌、基隆狹窄的道路上開始出現許多忙碌機車族的身影,這些外送員們停等紅燈的時候看著後照鏡旁的手機上思考路線、戴著耳機等訊息,等紅燈一結束,就從車陣衝刺出去、趕著各地的單子。我在基隆也聽到越來越多這樣的故事:某人鄰居家的弟弟剛畢業還不太清楚要找什麼工作,所以先當起外送員;也有這樣的:在台北打拼幾年工作不理想、房租又很貴,就辭掉工作回到基隆當外送員,省房租賺錢再想想下一步。
接連三天,Foodpanda和UberEATS就有兩位外送員發生死亡車禍,年輕的生命就這樣驟逝,除了遺憾不捨,我也認為,必須檢討外送平台以「承攬」契約來定義與外送員的關係,讓辛苦在外流汗意外風險的外送員獨自承受意外的風險。
承攬是什麼?基本上像是接案,你可以以接A的單、B的單,只要約定好交件時間,但上工時間、地點不受指揮,以不具從屬關係為主。依照勞基法規定,工作者有無勞基法適用,取決於兩個要件。一是公司必須是勞基法適用的行業,二是提供勞務者與公司間必須是勞動契約關係(俗稱僱傭關係),只要有人格從屬性、經濟從屬性、組織從屬性,就成立勞基法適用的「雇傭關係」。(注意,並不是按件計酬就是承攬制,法律上主要以從屬性判定。)
這些平台宣稱外送員與他們是承攬關係,由於有人格從屬(受平台指揮、著制服佩戴標制)、經濟從屬(薪資由平台發放)、組織從屬(不能接其他平台的單),承攬的宣稱在法律上站不住腳。那為什麼要宣稱承攬?
最主要就是要規避勞基法的規定,不幫外送員投保勞健保、勞退,從這兩次的意外來看,外送員在承攬關係下未受勞基法保障,失去職業災害給付、團體傷害保險與雇主意外險的賠償金額,外送員在外奔波的風險,因雇主規避責任,全都由外送員單獨承擔。
就在稍早,勞動部已經認定Foodpanda和UberEATS為雇傭關係,在此也要求基隆市府勞工主管單位能夠致力協助勞工釐清雇傭關係等法律議題,消弭假承攬爭議,並協助外送員與理貨員等面臨爭議的勞工爭取應有的勞健保、勞退與勞工權利。我也希望基隆市府能夠正視這些在地的勞工在職場上面臨的困境與法律資源弱勢,能夠成立勞工專責單位,為18萬基隆勞工的勞動權益作最嚴謹的把關。
同時,若有朋友有相關的職場上遇到的勞動問題需要協助釐清,也歡迎撥打本辦公室電話(辦公室電話2434-6817,服務時間周一到五09:30-12:30、13:30-18:30)與利用我們每周四的法律諮詢。
💻勞動部認定:Foodpanda、Uber Eats「假承攬、真雇傭」:https://tinyurl.com/yxgwdtvc
💻餐飲外送員應有的勞動權益保障(by 邱駿彥老師)
https://tinyurl.com/y2mrblvj
健保投保薪資定義 在 陳薇仲 基隆市議員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外送平台重大傷故後遲來的雇用認定!基隆市府務必跟上腳步】
今年開始,越來越多的店家掛上外送平台的招牌、基隆狹窄的道路上開始出現許多忙碌機車族的身影,這些外送員們停等紅燈的時候看著後照鏡旁的手機上思考路線、戴著耳機等訊息,等紅燈一結束,就從車陣衝刺出去、趕著各地的單子。我在基隆也聽到越來越多這樣的故事:某人鄰居家的弟弟剛畢業還不太清楚要找什麼工作,所以先當起外送員;也有這樣的:在台北打拼幾年工作不理想、房租又很貴,就辭掉工作回到基隆當外送員,省房租賺錢再想想下一步。
接連三天,Foodpanda和UberEATS就有兩位外送員發生死亡車禍,年輕的生命就這樣驟逝,除了遺憾不捨,我也認為,必須檢討外送平台以「承攬」契約來定義與外送員的關係,讓辛苦在外流汗意外風險的外送員獨自承受意外的風險。
承攬是什麼?基本上像是接案,你可以以接A的單、B的單,只要約定好交件時間,但上工時間、地點不受指揮,以不具從屬關係為主。依照勞基法規定,工作者有無勞基法適用,取決於兩個要件。一是公司必須是勞基法適用的行業,二是提供勞務者與公司間必須是勞動契約關係(俗稱僱傭關係),只要有人格從屬性、經濟從屬性、組織從屬性,就成立勞基法適用的「雇傭關係」。(注意,並不是按件計酬就是承攬制,法律上主要以從屬性判定。)
這些平台宣稱外送員與他們是承攬關係,由於有人格從屬(受平台指揮、著制服佩戴標制)、經濟從屬(薪資由平台發放)、組織從屬(不能接其他平台的單),承攬的宣稱在法律上站不住腳。那為什麼要宣稱承攬?
最主要就是要規避勞基法的規定,不幫外送員投保勞健保、勞退,從這兩次的意外來看,外送員在承攬關係下未受勞基法保障,失去職業災害給付、團體傷害保險與雇主意外險的賠償金額,外送員在外奔波的風險,因雇主規避責任,全都由外送員單獨承擔。
就在稍早,勞動部已經認定Foodpanda和UberEATS為雇傭關係,在此也要求基隆市府勞工主管單位能夠致力協助勞工釐清雇傭關係等法律議題,消弭假承攬爭議,並協助外送員與理貨員等面臨爭議的勞工爭取應有的勞健保、勞退與勞工權利。我也希望基隆市府能夠正視這些在地的勞工在職場上面臨的困境與法律資源弱勢,能夠成立勞工專責單位,為18萬基隆勞工的勞動權益作最嚴謹的把關。
同時,若有朋友有相關的職場上遇到的勞動問題需要協助釐清,也歡迎撥打本辦公室電話(辦公室電話2434-6817,服務時間周一到五09:30-12:30、13:30-18:30)與利用我們每周四的法律諮詢。
💻勞動部認定:Foodpanda、Uber Eats「假承攬、真雇傭」:https://tinyurl.com/yxgwdtvc
💻餐飲外送員應有的勞動權益保障(by 邱駿彥老師)
https://tinyurl.com/y2mrblvj
健保投保薪資定義 在 Workforce勞動力量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是的!一開頭就要先狠狠的打臉米編自己,因為我就曾經是那個不看薪資單的人😂😂😂只要錢有準時進帳戶就好(結果之前離職還被公司要回薪水,因為他們加班費算錯了= =)因此!今天就要花一點時間來跟大家說明有哪些項目應該計入加班費的計算基礎,老樣子!我們會分成三部分來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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❶工資的定義
在勞基法第二條第三款中對於工資已經有一個明確的定義,更簡單一點來說,工資是採實質認定,不會因為形式上所使用的名稱為何而受影響。簡單來說,屬「勞務對價者」均應認列為工資,當在計算加班費、資遣費(平均工資)或投保薪資時,便應將所有工資項目加總計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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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裡我們也要提一下關於「經常性給予」,有些前輩認為認為所謂的經常性不一定是逐月發給固定數額的情況才算,而是在公司制度下,只要勞工達到該制度的標準就能獲得的報酬,也就會符合經常性給予的特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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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工資會影響到哪個部分?
1.平日每小時工資額
在計算平日、休息日、國定假日或例假日加班費時,是以「平日每小時工資額」為計算基礎,此外也會影響到請假所扣的金額,一定要注意啊⚠️
2.平均工資
計算資遣費、舊制退休金、職災失能補償、職災死亡補償時皆應以員工的「平均工資」作為基礎,也就是特定事由發生前六個月內工資總額除以6後所得的金額。
3.勞保健保投保薪資
勞健保投保、勞退提繳金額應以工資總額對照級距表後加保,如果未依規定投保,員工請領特定給付後衍生的損失反而能向雇主請求損害賠償。
4.職業災害原領工資
員工在職災醫療中不能工作期間,雇主應按「原領工資」予以補償,以月薪制人員來說,應按其受傷前一個月正常工時工資的總額換算成日工資來補償。(更多說明可以參考之前寫過的文章:遇到職災怎麼辦?一看就懂職災處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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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有哪些常見的工資與非工資項目呢?
🍄常見的工資
全勤獎金/伙食津貼/績效獎金/職務加給/交通津貼
以上這些工資項目通常會與員工出勤狀況或工作表現有高度相關,所以具有「勞務對價性」,通常都會被認定為勞基法所稱的「工資」喔。
🍄常見的非工資
年終獎金/三節禮金/差旅費用/醫療補助/賀禮奠儀/團保保費
如果與員工的工作表現較無關聯,或只是雇主依照公司盈餘甚至是臨時起意所發給補貼,會比較傾向於「恩惠性給予」,可能就不算是「工資」,老闆在計算前一篇所說的加班費或資遣費時,就不用把這些項目計入了(趕快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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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務上要判斷不同的薪資項目到底是不是「工資」,其實是採「實質認定」,不會因為形式上所使用的名稱為何而受影響,這也是為什麼有許多勞資爭議或訴訟,追根究底都只是在爭執薪資結構中的某個金額算不算是工資。希望我們簡單的介紹,可以讓各位心中有點小小的概念,如果遇到比較複雜的問題時,就想起我們來預約諮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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