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嗨大家,台灣自今年中開始大幅增加新冠肺炎(Covid-19)的確診案例,我們的社會與經濟受到不少影響,而對於那些已經盡力做好防疫措施、遵守相關規範但仍不幸確診的民眾與其家人來說,生活更是會因此帶來諸多不便,有些重症者需要住院與隔離治療好一段時間,而輕症者也得在集中檢疫所或防疫旅館隔離治療,工作與家庭都將因此產生沈重的負擔。撇開因公染疫的確診者,如果是因個人原因染疫後,是否能向勞保局請領相關的給付或補助呢?這篇貼文希望就勞保局近期發佈的新函釋,讓有需要的讀者了解一下相關權益。
依照勞工保險條例第33條規定,勞工(被保險人)遭遇普通傷害或普通疾病「住院」診療,不能工作,以致未能取得原有薪資, 正在治療中者,可以自不能工作之第4日起請領普通傷病補助費。因此除非是因職業災害而需治療或休養,否則如果是因個人傷病,就必須有住院的事實才能申請普通傷病給付。
因為如此,在疫情嚴峻的情況下,醫療機構為了避免負荷過重,在評估後會依照中央的防疫指引將輕症患者自收治醫院移至集中檢疫所或防疫旅館,由於這類的輕症個案雖然有傷病事實,但因為沒有「住院」治療,也就不符合上述規定中有提的的「住院」要件,因此無法請領勞保普通傷病給付。依照指揮中心發布的「確診個案處置及解除隔離治療條件」指引來看,輕症或無症狀確診者至少都要距發病日達10天後並符合相關條件後才能解除隔離,雖然確診者可以檢具相關證明向雇主請求「普通傷病假」,但工作收入仍然會因此受到影響。
基此,勞保局於110年9月10日公布保職傷字第11060246340號函釋,宣布民眾如果是確診新冠肺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而由直轄市、縣(市)政府收治於「集中檢 疫所」或「加強型防疫旅館」進行診療者,仍然得依勞工保險條例第33條規定請領普通傷病給付。簡單來說,如果是確診新冠肺炎的輕症患者,有沒有住院就不再是請領普通傷病給付的必備條件,只要檢具相關資料,仍然可以申請該給付,算是不無小補了~
無論如何,還是希望大家都能配合政府的防疫規範並注意自身的防疫措施,最好都能健健康康地不需要用到本文中的資訊了~(如果需要參考原函釋,可至新北市勞動雲網站查看:https://ilabor.ntpc.gov.tw/news/release/content/832959252?showType=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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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保險之被保險人因 在 元照出版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行政機關的判斷餘地與司法審查/李玉君(暨南國際大學公共行政與政策學系教授)#月旦法學雜誌第316期
本文以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7年度簡字第20號判決為例,討論行政機關判斷餘地理論與司法審查間之關聯,歸納目前實務學說普遍承認具有判斷餘地的案件類型,並嘗試建立法院對於行政機關適用不確定法律概念的思考路徑。而後進一步針對本案情形,法院判決認為健保署對於全民健保「被保險人合理住院日數」之核定具有判斷餘地,指出其有判斷餘地之見解雖值贊同,卻未就個案審查衡量行政機關有無資訊不完備等瑕疵,實屬灼見。
✏關鍵詞:不確定法律概念、判斷餘地、專家審查、健保保險給付
✏摘要:
本案之爭點在於:健保署對被保險人「合理住院日數」所為之判斷是否合法?此一問題涉及何謂「合理、適當之醫療服務」不確定法律概念的解釋與適用。本案判決援引判斷餘地理論,認為「被保險人合理住院日數」之判斷職權,涉及高度之屬人性、專業性、經驗性之專業判斷,鑑於法官審查能力有限與權力分立原則,法院應尊重健保署基於專業醫師本於專業審查結果之判斷,駁回原告之訴。本文歸納學說與司法實務已發展出之判斷餘地類型與法院審查項目,從法律的適用步驟建立行政法院對行政機關適用不確定法律概念之思考路徑。據此,檢視後得出結論:本案判決因限於專家迷思,未能指出健保署之原處分有應考量之因素而未考量與判斷理由不備之違法情事。
✏試讀
🟧問題意識之說明
本案為全民健保保險對象於臺灣地區外發生不可預期之緊急傷病,於當地醫療機構就醫後,回臺向保險人健保署申請核退境外自墊醫療費用之爭議案件,其所涉及的法令主要為健保法第55條第2款連結全民健康保險自墊醫療費用核退辦法(下稱「核退辦法」)第6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據此,保險對象在符合「於境外發生保險人公告之不可預期的緊急傷病」、「須在當地立即就醫」要件時,即可向健保署申請自墊醫療費用之核退。健保署則依每季公告之核退費用基準於審查後「核實給付」,惟核退金額不得高於核退辦法所規定之定額上限。而所謂「核實給付」依衛福部91年之函釋,係考量世界各地醫療水準及制度差異所為之裁量性規定,依「例外從嚴」之法理,本保險施行區域外之核退案件,除有核退金額不得高於本保險支付各特約醫學中心各類平均費用之上限外,保險人所依循之審查原則應無二致,亦即保險人對施行區域外之核退案件,應有審核其是否適當且合理之權限。基此,本案法院判決處理的爭點乃:健保署對被保險人原告「合理住院日數」所為之判斷是否合法?
實則,全民健保為增進全體國民健康,提供保險對象基本之醫療服務,惟囿於財源之有限性與社會資源分配之公平性,對於保險給付以合理而有必要之醫療服務為限乃制度設計之必然。至於,如何之醫療服務方為合理、適當,健保法第63條第1項則授權保險人遴聘醫藥專家進行審查,並據以核付費用。然而,何謂「合理且適當」涉及評價與判斷,乃行政法領域中之不確定法律概念,行政機關就不確定法律概念在具體個案適用之判斷是否合法,基於依法行政原則與憲法保障人民訴訟權之旨趣4,理應由職司法律解釋與適用之行政法院加以審查,惟因不確定法律概念之含意多半模糊,又常涉及許多複雜之主觀、客觀評價事實,法院原則上雖享有最終決定權,但學說上實務上多承認在例外情形下,行政機關於解釋適用不確定法律概念時,應享有一定的「判斷餘地」,法院應予以尊重。
🟧法院審查不確定法律概念之思考路徑
基於有權利即有救濟之憲法原則,不確定法律概念之解釋與適用,最終的決定機關,原則上是法院而非行政機關。然而,不確定法律概念中,除有描述性或經驗性的概念6外,也常有許多需要價值判斷或利益衡量的概念,依「機關功能最適原則」,其適用是否宜由法院做完全的審查,不無疑義。是以,針對規範性、評價性不確定法律概念之解釋與適用,在實務上最重要的課題即是探求:何時應例外地承認行政機關對行政決定的判斷餘地以及法院在何範圍內得對此項判斷餘地予以審查。就此,本文歸納學說與司法實務已發展出之判斷餘地類型與法院審查項目,嘗試從法律的適用步驟建立行政法院對行政機關適用不確定法律概念之思考路徑,期提供法院檢視行政決定是否合法時,更清晰的方向與指引。
首先,須辨明的是,此所謂之判斷餘地,應只存在於不確定法律概念對於個案的涵攝,即行政機關對於個案事實是否合於法律構成要件的個案判斷,而不及於事實認定與其解釋,蓋事實之真偽法院須依職權調查證據,依經驗與論理法則認定之;而法律的抽象解釋具通案性,法院有最終的解釋權,應依解釋方法探求法律的意旨,不受行政機關法律見解的拘束。
其次,判斷餘地的存在需有法律的授權,行政機關依法行政,故法律乃是探求判斷餘地是否存在的形式出發點,而是否存在法律授權可透過法律上明確規定,如德國限制競爭法或通訊傳播法明確授予行政機關判斷餘地,或透過法律解釋承認判斷餘地,因此「具備正當化判斷餘地的實質理由」為存在判斷餘地之關鍵……
🗒全文請見:專家說了算?行政機關的判斷餘地與司法審查──從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7年度簡字第20號判決談起,李玉君(暨南國際大學公共行政與政策學系教授),月旦法學雜誌第316期
📕本期目錄:http://www.angle.com.tw/magazine/m_single.asp?BKID=3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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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保險之被保險人因 在 市議員李順進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市議員李順進 轉傳 [110/08/05 ~ 08/06] 高雄市政府 及 衛生福利部 要點公告
●環安、治安、交安、工安、婦幼安 代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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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8/06] 高雄市政府 防水閘門補助尚有經費即日起開放第三階段申請
https://www.kcg.gov.tw/News_Content.aspx?n=F29A02A9D36C47F0&sms=19902EF36D6B551D&s=99128505DAA43A09
近年極端降雨事件頻繁發生,今(110)年梅雨鋒面伴隨劇烈天氣造成高雄地區多處積淹水,每小時100毫米以上的強降雨恐越來越頻繁,積淹水可能變成常態,水利局鼓勵位處低窪地區之市民建置防水閘門,希望透過防水閘門之非工程手段降低因積淹水造成的財產損失。
水利局表示經過二階段申請,已核定19案,受補助名單可至水利局官方網站或電洽收件之區公所查詢,目前補助經費仍有餘額,第三階段將於即日起開放申請,申請資格大幅放寬,原則符合設籍本市市民且為合法之透天厝、大樓、商店與工廠等均能提出申請。
補助計畫第三階段申請期限為即日起至8月31日止,水利局表示如第三階段申請超出經費額度,將辦理公開抽籤決定受補助對象,並於水利局網站公告核准案件。有關「110年度高雄市民建置防水閘門(板)補助計畫」已公告於水利局官網,詳細資訊與文件請至水利局官方網站瀏覽下載,如有相關問題可電洽 高雄市政府 水利局(07-7995678 #2515郭先生)或各區公所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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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8/05] 高雄市政府 高雄市8月5日起有條件開放釣魚、蝦場營業內用區比照餐飲防疫規定
https://www.kcg.gov.tw/News_Content.aspx?n=F29A02A9D36C47F0&sms=19902EF36D6B551D&s=FCD7187F37383A37
近來疫情日趨穩定,高雄市經發局今(5)宣布自即日起釣魚、蝦場有條件開放營業,並應做好員工健康管理、顧客實聯制、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5公尺社交距離等防疫規範。附設餐飲之業者,應符合高雄市餐飲內用指引規定,且視廳歌唱設備(KTV)不得開放供消費者唱歌,始得營業。並嚴禁於釣座旁直接邊烤邊吃,經查獲違者將直接依法告發。
高雄市經發局長廖泰翔指出,釣魚、蝦場欲復業者,除做好防疫措施外,場內有附餐飲者,則須符合高雄市餐飲內用指引規定,包含設置隔板、桌距間隔1.5公尺等,且限以個人套餐供應、不得共食,離席就須戴好口罩,另外KTV現在還是屬於暫停營業之行業,所以附設視廳歌唱設備(KTV)未開放提供消費者使用,更嚴禁於釣座旁直接邊烤邊吃,請業者及消費者務必配合。
金馬釣蝦場業者表示,全力配合市府防疫政策,出入一律實聯制,也將限制室內容留人數並規劃社交距離與要求顧客遵守。用餐區也已架設隔板、減少座位並採隔桌入座,確保至少1.5公尺安全距離,預定將於5日復業。但仍鼓勵民眾多來釣蝦休閒,餐飲部份盡量鼓勵外帶回家食用,釣得安心也吃得盡興。
高雄市經發局說明,休閒場館將滾動檢討、有條件逐步開放,讓業者及市民早日恢復正常生活,但也請大家配合戴好口罩、保持社交距離,附設餐飲區一定要遵守餐飲指引規範,及不開放視廳歌唱設備(KTV),兼顧防疫與經濟。市府也將派員訪視稽查,如有違反防疫規定者,將依傳染病防治法處3,000到15,0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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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8/06] 衛生福利部 08/10~08/23維持二級警戒
https://www.facebook.com/TWCDC/posts/10159261104268407
#COVID19 #新增10例本土 #2例境外
記者會影片-臉書:https://reurl.cc/Gmy70d
記者會影片-Youtube:https://youtu.be/aCRk1MoN3nY
記者會影片-即時字幕:https://youtu.be/AD87AP6xMFc
記者會客語口譯直播:https://youtu.be/asMFdvlvM5Y
指揮中心再次呼籲,民眾應落實手部衛生、咳嗽禮節及佩戴口罩等個人防護措施,減少不必要移動、活動或集會,避免出入人多擁擠的場所,或高感染傳播風險場域,並主動積極配合各項防疫措施,共同嚴守社區防線。
疾管署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專區:http://at.cdc.tw/xP90P0
有傳染病問題?就讓疾管家來幫忙:https://goo.gl/BUFT1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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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8/05] 衛生福利部 外出口罩戴好、保持社交距離、執行實聯制登記喔
https://www.facebook.com/mohw.gov.tw/posts/1949578348541907
#總柴提醒發文時間:2021.8.05
今日新增的本土個案是個位數,心情稍微放鬆之餘,要記得,防疫不能放鬆,我們繼續一起努力!
總柴提醒大家,外出口罩戴好、保持社交距離、執行實聯制登記喔!
#COVID19 #防疫
#謝謝每一位第一線人員
#謝謝每一個願意配合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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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8/06] 衛生福利部 癌症篩檢降死亡率定期篩檢快行動
https://www.mohw.gov.tw/cp-16-62558-1.html
今年5月起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影響,醫療院所為了支援防疫,啟動醫療降載,民眾也因疫情影響就醫意願,導致癌症篩檢量下降,截至110年7月28日有248萬人次接受篩檢,相較109年同期減少約1成。近期國內疫情趨緩,醫療院所陸續恢復量能,國民健康署吳昭軍署長提醒,疫情趨緩之際,民眾除了配合政府相關防疫措施,勤洗手、戴口罩、保持社交距離,降低染疫風險,也建議要積極接受「癌症篩檢」,顧健康。篩檢結果如有異常,請務必要遵循醫師指示,接受進一步的檢查以確立診斷,才能達到早期發現、早期治療的成效。
定期篩檢保健康,早發現早治療
國民健康署提醒,大多數癌症初期通常沒有明顯症狀,早期發現癌症,才能早期接受治療,提高存活率。依據國民健康署107年癌症登記資料分析顯示,子宮頸抹片檢查可降低約70%子宮頸癌死亡率;每2年1次乳房X光攝影檢查可降低41%乳癌死亡率;每2年1次糞便潛血檢查可降低35%大腸癌死亡率;定期接受口腔黏膜檢查,可降低有嚼檳榔或吸菸習慣之男性26%死亡風險。若未定期接受癌症篩檢,等到已出現相關症狀才就醫檢查,可能已是預後較差的晚期癌症,屆時就必須接受較複雜的手術或化療及放療等治療方式,且存活率也會大幅下降。
符合資格別猶豫,具體行動護健康
癌症篩檢是針對健康的民眾提供篩檢服務,國民健康署補助4癌篩檢服務:
乳癌:45-69歲婦女、40-44歲二等血親內曾罹患乳癌之婦女,每2年1次乳房攝影。
子宮頸癌:30歲以上婦女,建議每3年1次子宮頸抹片檢查。
大腸癌:50-74歲民眾,每2年1次糞便潛血檢查。
口腔癌:30歲以上有嚼檳榔(含已戒檳榔)或吸菸之民眾、18歲以上有嚼檳榔(含已戒檳榔)或吸菸之原住民,每2年1次口腔黏膜檢查。
提醒符合篩檢資格的民眾,快攜帶健保卡到醫療院所即可接受篩檢,也可利用健保快易通APP查詢前次檢查時間,以確定是否符合篩檢資格,相關篩檢訊息可向全國6000多家醫療院所或衛生局所洽詢,若要查詢住家附近的癌症篩檢活動或醫療院所資訊,可透過全國癌症篩檢活動暨醫療院所資訊查詢網站https://escreening.hpa.gov.tw/Home進行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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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8/06] 衛生福利部 育嬰宅在家,「健保快易通APP」讓您HOME心PAY
https://www.mohw.gov.tw/cp-16-62554-1.html
小花(化名)申請育嬰假在家帶小孩,小孩活潑好動,換尿布、準備餐食難免手忙腳亂,一疏忽沒注意,回頭就發現小孩把一疊健保費繳款單撕成灑花碎片。唉!小花懊惱著到底有幾張繳款單未繳納?莫慌!只要拿出手機,開啟「全民健保行動快易通」APP,利用「健保櫃檯」功能,趁小孩睡覺的片刻,不須出門就能輕鬆查詢未繳健保費及繳納紀錄。
健保署南區業務組林組長純美指出,南區業務組每年約有6,000人申請育嬰留職停薪,繳款單由健保署每月寄發被保險人繳納,繳納期限延緩3年,時間久了難免忘了是否繳納。現在只要利用手機下載「全民健保行動快易通」APP,點選「健保櫃檯」,進入「個人各項查詢及設定」功能後,再點入「未繳保費查詢」,就可完整呈現所有資料。
此外,近年來健保署開發多元線上繳納健保費方式,民眾即使還沒有收到繳款單,也可以利用手機,點入APP「健保櫃檯」查詢未繳的健保費,確認無誤後可選擇各種不同的繳費方式,放心在家完成繳費。「全民健保行動快易通」APP還有查詢疫苗接種紀錄、病毒檢測結果等多項便民服務,歡迎多加利用,相關作業如有不清楚的地方,可撥打健保署諮詢專線︰0800-030-598,手機請改撥02-4128-678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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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保險之被保險人因 在 健康保險大家談1297集-掌管7800億 - YouTube 的推薦與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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