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的刑訴整理:EP1
大家好,我是周易老師。老師接下來不定期會整理刑事訴訟法的考試重點,內容是參酌重要的實務與學說見解彙整而成,希望能為同學們之後的考試盡一份心力!
今天是第一集,我們來看「質問權保障內涵——與實務見解之對照」:
一、實務對於質問權內涵的整體論述
【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412號刑事判決】(重要!重要!林鈺雄老師稱是「集大成」的判決,完全採納學說的要求~~)
1、被告之 #對質詰問權,乃憲法所保障之基本訴訟權,刑事被告於整個程序中,至少固應有一次 #面對面、#全方位 對不利證人質疑及發問之 #適當機會,然對質詰問權所保障者,乃 #權利得以行使之適當機會,而 #非現實上之行使,倘審理事實之法院已賦予被告對不利證人對質詰問之機會,被告明示放棄不行使之,其權利自未受剝奪,自無許其事後指摘對質詰問權遭剝奪,而資為上訴第三審理由之餘地。
2、查證人吳憲人、洪教淳於民國一0三年八月五日第一審審判期日到庭經檢察官及其他共同被告詰問,上訴人則因另案在監未提解到庭而未克對質詰問。惟上訴人業於其後之八月十九日審判期日踐行對吳憲人之對質詰問程序,復於一0四年四月十三日原審之審判期日再次詰問之,是其對證人吳憲人之不利證詞業已充分、全面地行使對質詰問權;另上訴人於原審雖曾一度聲請傳喚洪教淳,然於一0四年五月十八日之審判期日亦明確表示「捨棄傳喚」,有各該筆錄在卷可徵(見第一審卷五第四至三七頁、第一四二至一四九頁、原審卷一第一八0至二0八頁、卷二第三0頁)。原審既已充分賦予上訴人對洪教淳行使對質詰問權之機會,上訴人自行捨棄不行使,自無違法可指。
(編按:標號為筆者所加)
【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867號刑事判決】
被告之對質詰問權固應予保障,然對質詰問權所保障者,乃 #權利得以行使之適當機會,而 #非現實上之行使。倘審理事實之法院已賦予被告對不利證人對質詰問之機會,被告明示放棄不行使之,其權利自未受剝奪,自無許其事後指摘對質詰問權遭剝奪,而資為上訴第三審理由之餘地。
二、質問權內涵於實務上之例證
(一)適當機會
【最高法院94年度台上字第4302號刑事判決】
1、九十二年九月一日施行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九條第一項雖規定:「被告以外之人於審判外之言詞或書面陳述,除法律有規定者外,不得作為證據。」然其施行法第七條之三規定:「民國九十二年一月十四日修正通過之刑事訴訟法施行前,已繫屬於各級法院之案件,其以後之訴訟程序應依修正刑事訴訟法終結之。但修正刑事訴訟法施行前已依法定程序進行之訴訟程序,其效力不受影響。」故被告以外之人於前開法條施行前在審判外之陳述,#如已給被告對質詰問之機會,#或該陳述人曾於審判中到場與被告面對面並具結陳述,#使被告有與之對質或詰問其先前與審判中陳述之瑕疵的機會,#被告之對質詰問權既已行使或可行使而不行使,#即不能謂其對質詰問權被剝奪而否定該審判外陳述之證據能力。
2、卷查本件證人鄭理想在嘉義市調查站之陳述,係於前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九條第一項施行前之九十年六月十五日所為,而第一審亦曾於九十一年六月十九日傳喚該證人到庭,與上訴人面對面具結陳述,並詢問上訴人對其陳述之意見,使上訴人之對質詰問權有行使之機會,則上訴人或其辯護人既得與鄭理想對質或詰問其在嘉義市調查站與第一審審判中陳述之瑕疵,縱未行使,依前開說明,仍不能否定鄭理想在嘉義市調查站之陳述之證據能力;原判決採用該項陳述作為判決基礎,而未對上訴人之辯護人主張該項陳述無證據能力一節,予以指駁,縱有瑕疵,然此僅屬訴訟程序違法,對原判決結果顯無影響,自不得執為上訴第三審之理由。上訴意旨(一),顯非適法之第三審上訴理由。
(編按:標號為筆者所加)
(二)面對面提問
【最高法院94年度台上字第349號刑事判決】
1、刑事被告之對質、詰問權,係屬憲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非由法院依法定程序不得審問處罰」之正當法律程序所保障之基本人權及第十六條所保障之基本訴訟權(司法院釋字第三八四號、第五八二號解釋參照),為確保刑事被告此二項權利,九十二年二月六日修正公布之刑事訴訟法,除保留被告此二項權利外,另設立交互詰問制度,並採用傳聞法則,於第一百五十九條第一項規定:被告以外之人於審判外之言詞或書面陳述,除法律有規定者外,不得作為證據。故證人在刑事訴訟,原則上,應於審判中依法定程序到場具結陳述,並與被告同時在場彼此面對面互為質問及接受被告之詰問,其陳述始得作為認定被告犯罪事實之判斷依據;如證人以聞自他人(即原始證人)在審判外之陳述作為內容之陳述,因非陳述其親自聞見或經歷之事實,而屬傳聞之詞,即無從藉由被告與其對質及對其詰問,以擔保其陳述內容之真實性,又 #因該他人(#即原始證人)#非親自到庭作證,法院無從命其具結而為誠實之陳述,#亦無從藉由被告對質詰問權之行使,#以確認該傳聞陳述之真偽,以之作為不利被告之證據,#即侵害被告憲法上之對質詰問權,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認不具證據能力。
2、卷查證人即警員范陽宗於九十三年四月二十七日在原審證稱:「線民只說這個人從外地帶大批毒品進入新竹縣市來,沒有說要買或要賣,最後我們得知這個人是要到竹北來」、「線報沒說這個人的毒品是在竹北市買的」等語,係聽自其所謂「線民」之陳述,並非其親自聞見或經歷之事實,係屬傳聞證據,依前開說明,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並無證據能力,原判決將之採為認定上訴人犯罪事實之判斷依據,而未說明其根據何法律之規定,自難謂非違法。
(編按:標號為筆者所加)
【最高法院94年度台上字第6872號刑事判決】
修正前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六條第一項規定:「證人、鑑定人由審判長訊問後,當事人及辯護人得直接或聲請審判長詰問之」,此項被告詰問權之規定,旨在發現真實及保障人權,應屬被告之基本訴訟權;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字第三八四號解釋謂:「關於秘密證人制度,剝奪被移送裁定人與證人對質詰問之權利,並妨礙法院發現真實」,雖係就檢肅流氓條例有關秘密證人規定所為之解釋,然舉輕明重,此一解釋已明示被告對證人之詰問權係被告之基本訴訟權,應受憲法之保障;本件上訴人於原審上訴審即審判程序,經審判長訊以有何證據請求調查時,即答稱:「#希望能與陳俊傑對質」(上訴卷第一五五頁),於原審亦辯稱證人陳俊傑、蔡佾臻、黃鳳嬌(冒名蔡玉惠)所供前後不一,請求傳訊釐清(上更一卷第三九頁)等情,原判決雖以陳俊傑等三人前均已到庭陳述明確,核無必要,#但陳俊傑等雖曾於審判中傳訊到庭,#惟並未賦予被告對質詰問之機會,#原審遽行採認渠等供述為不利上訴人之認定,#所踐行之訴訟程序,#於法自有未合。
(三)全方位、至少一次性質問之要求
【最高法院93年度台上字第5356號刑事判決】
當事人聲請調查之證據,事實審法院如未予調查,又未認其無調查之必要,而以裁定駁回之,或於判決理由予以說明者,其踐行之訴訟程序,即難謂並無瑕疵。又「對於被告之請求對質,除顯無必要者外,不得拒絕。」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七條第二項定有明文。甲○○於歷審一再陳稱證人葉旭生夫妻係因遭警方在其住處查獲含有海洛因殘渣之針筒,與警方約定縱放其妻吸毒犯行為條件,始與警方配合供稱向甲○○購買毒品,其供詞非出於自願,自失真實,不得採為論罪之依據云云,並請求傳喚葉旭生到庭予以查明實情(見第一審卷第二十九、三十三頁,原審卷第五十三、六十二頁);而證人葉旭生雖於檢察官偵查中到庭證述其向甲○○購買毒品海洛因之事實,#但似係同庭隔離偵訊,#並未曾與甲○○對質、#詰問,#有該訊問筆錄可稽(見台灣台南地方法院檢察署九十二年度偵字第一三一八號偵查卷第二十九至三十一頁),則甲○○上開所陳是否確有其事,即欠詳明。證人葉旭生經第一審於審判期日傳喚並未到庭,原審對於甲○○上開調查證據之請求,亦未予置理,且未於判決說明其毋庸傳喚查證之理由,仍逕行引用葉旭生於警詢及檢察官偵查中之證供,採為對甲○○論罪之依據,其所踐行之訴訟程序自難認允洽,#並有妨害法律所保障被告對證人詰問權之行使,#而難昭折服。甲○○上訴意旨執此指摘原判決不當,尚非全無理由,應認原判決關於甲○○部分有撤銷發回更審之原因。
* 文字與圖示內容係整理並改寫自:林鈺雄,刑事訴訟法實例解析,2021年2月三版,頁220-222、226,最高法院刑事判決主要是參考頁226增補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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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民服務,協助新住民報案~
下班時電話那頭傳來急促的求救,是一個新住民的姊妹, 他很害怕的跑來向我求救, 內容大意是說有一個人要企圖性騷擾他之後又連續去恐嚇他, 因為案情表達不是很清楚,因此請我幫忙協助到派出所說明, 我因此特地陪他到派出所走了一趟,同時聽他說整個故事, 也聽了一下派出所的員警處理的情形和經過
感覺上新住民就算來了台灣一二十年之後 ,對於意思的表達能力還是有欠缺,因此對於案情的重點部分也沒有說得很清楚,因此受理的員警並沒有特別丟注意到這一點!
但因為性騷擾的案件,它是屬於告訴乃論的性質,這個我在上司法通譯課的時候有和課程學員說過了,但是實際上遇到自己的案件,我想大家都會慌了手腳不知所措,更何況是新住民
所謂告訴乃論的案件,就是你有決定要提出告訴了員警才會受理,另外不告也就不會再受理,學理上叫做「不告不理」,另外有一些案子他並不是告訴乃論,經當事人報案之後,執法人員就必須受理,並且移送到地檢署經檢察官進行偵辦!
這現實的情況當中,性騷擾( 就是還沒有達到性侵害程度的案件),車禍的傷害( 就是發生車禍以後兩車的駕駛人或乘客有受傷),還有妨害名譽( 就是吵架之後互控)這種案件,大部分都是屬於告訴乃論,雙方當事人都會大吵大鬧吵到派出所警員警當公親,之後也百分之八九十後來都不會提告,所以這也不能怪基層員警當和事佬勸說雙方息事寧人,因為經驗使之然!
搞了半天之後才明白,原來派出所他們兩天前就已經受理了但是新住民當時在家人及各方的壓力之下並沒有提出告訴, 然而派出所另外再用社會秩序維護法將那一個人移送法辦裁處( 這點有點相刑事案件的「公訴亅,不需要經過當事人的同意~ 換句話說派出所 對於這件案件他們是有作為,並不是毫無作為,並且後來我得知他們也有請當事人過來進行約制( 就是警告的意思),到底有沒有用這就不得而知,只是一般的人不是很了解這當中案件的流程, 所以會恐慌 自己會不會再度受害所以才四處求救, 這是可以理解的心態! 案件做了將近做一個多鐘頭,帶班的學長請值班員警先做受理案件的一個證明開立動作,再請當事人的家屬拿相關的證據前來派出所做進一步的案件調查程序。講到這裡可能會被誤會成警方在吃案, 其實事實上不是這樣, 是因為當事人被恐嚇的時候也是傳聞(heasay), 所以還是要請有掌握直接證據的當事人到案說明才能釐清真相!
關於傳聞證據能不能變成直接證據是有例外的但這個說來話長,恐怕另外 要再開一版向各位看倌說明在此不再重複!
Anyway 今天晚上總算有在製作一份報案紀錄證明,等待明天決定好下一步動作的時候再做打算, 這個案件講到這裡,可能大家會搞不清楚為什麼會繞來繞去, 我相信執法者所說的告訴乃論罪或是公訴,還有傳聞證據等等的法律名詞,一般人恐怕聽不懂,更何況是新住民, 這也就是司法通譯的竅門了,您翻譯的是正確的可是對方聽不懂你在說什麼, 這種情況對一般人來說也是適用的
一般人對於來到派出所這個小衙門來說,心裡還是有一分戒慎恐懼的, 我想有一個懂法律的人在後面告訴他整個情況會讓他安心不少, 也可以適時地給他一些法律建議並且可以協助指法則進行案件的流暢,有益無害,唯一比較不方便的是,我們因為疫情的關係,在門口協調瞭解案情的時候,會被無情的蚊子叮, 白天的話有時候還曬太陽 這對於女士來說恐怕回去要擦不少保養品
比較令人氣結的是警政署這個e化平台真的很爛,剛打好的報案紀錄結果並不出來之後又當機,整個又要重打 一次,真是浪費很多時間! 關於這點真的是可以再好好的改善一下
以上是今天晚上到派出所去為民服務的心得和觀察
#舊地重遊心情複雜不少但是也駕輕就熟
#法律是一種抽象的文字和語言正常人不會了解更何況是法律程序複雜難懂
#一般政治人物或公眾人物顯少了解法律程序跟法律語言但這剛好是我的專業
#相對於大部分的民意代表或是政治人物而言我才是最專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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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鬥陣來關心】交易分析意見書之證據能力
作者:羅祖芳律師 / 李佶穎
「交易分析意見書」是證交所或櫃買中心依其市場監視職權,對特定帳戶交易情形所做成的報告,內容包括帳戶於一定期間內之「交易紀錄」,以及帳戶所為交易對股價走勢影響之「分析意見」。此等報告在操縱市場案件中,為相當重要之證據,但法院歷來對其證據性質之見解,不無分歧。
有判決傾向認為交易分析意見書屬刑事訴訟法(下同)第198條、第208條所規定之鑑定書面;有判決則認為市場監視既為法定例行業務,依此做成之報告應為第159條之4第2款規範之特信性業務上文書,屬傳聞例外而有證據能力;另有判決質疑「分析意見」部分,似非從事業務之人於例行性業務過程中,基於觀察或發現而當場或即時之記載,難謂符合前開傳聞例外之規定。
不過,最高法院的多數見解,是認為「交易紀錄」部分既為機械連續記載,自符合第159條之4第2款之傳聞例外,而「分析意見」部分,如果經製作者到庭具結陳述是據實製作,應認為已有特別可信之情況為擔保,而與交易紀錄合一構成業務文書之一部,亦有證據能力。
(本文之內容不代表本所之立場或法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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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K01
七仙羽爆料肥仔一早吼住練美娟 娟姐慘成第三者嫌疑人物?
ViuTV綜藝節目《ERROR自肥企画》獲得不少觀眾關注,連帶主持節目的ERROR四子193(郭嘉駿)、肥仔(梁業)、吳保錡和阿Dee愈來愈多人認識。不過,肥仔事業得意卻情場失意,與肥仔拍拖8年的初戀女友阿芬(陳燕芬)日前突然在Facebook宣布分手,表示:「因了解而分開其實也算是感情路上最好的結果,我倆彼此也會在心裡互相好好祝福。」「分訊」一出,有網民翻查堪輿學家七仙羽上ViuTV節目《晚吹-有酒今晚吹》的一集,七仙羽在節目中的一句︰「肥仔一早吼住娟姐(練美娟)」,令娟姐成為第三者嫌疑人物。
節目中,七仙羽為主持娟姐牽紅線,想撮合娟姐與肥仔,七仙羽更形容二人是「一個武大郎,一個潘金蓮」,不過補充指練美娟是單純、專一的潘金蓮。主持強尼笑說:「但肥仔未必願意做武大郎。」七仙羽即說:「問咗肥仔意願啦,喺化妝間﹗肥仔佢一早吼住咗好耐,不過呢排佢好忙,日日都唱歌,忙住唱《呢啲(lady)Killer》,所以冇時間去識女仔!」又續說︰「肥仔留意咗你好耐,見到你覺得你幾好,肥仔都有意思,因為肥仔嘅搵錢能力高﹗」七仙羽疑似已知道肥仔與女友分手一事。
至於當事人肥仔回覆其他傳媒時表不分手不牽涉第三者,但不希望回應私事。有關七仙羽在節目中的說話,肥仔就指七師傅只是說笑。另外,娟姐回覆傳媒時就指自己由頭到尾在節目中也沒有參與過對話,只是師傅講,她覺得似是師傅像多兩杯亂講居多。娟姐又指應該是師傅在拍攝當天剛巧遇到肥仔同在化妝間,可能只是順手講肥仔,師傅又聲稱肥仔暗戀她,娟姐就話不知道,似是敷衍她多點!不過,娟姐對肥仔也沒有落閘,直言喜歡幽默和大隻過她的人,肥仔的條件也算符合,她講笑說如果是真的話,就等對方做主動。 .
AppleDaily
肥仔被七仙羽爆一早吼住ViuTV女藝人 娟姐親解第三者傳聞
ERROR成員肥仔(梁業)昨日驚爆與拍拖年8年的初戀女友陳燕芬分手,阿芬在facebook宣佈「分訊」時沒有半點埋怨:「因了解而分開,其實也算是在感情路上最好的結果,我倆彼此也會在心裏互相好好祝福。」不過,堪輿學家七仙羽月初曾在ViuTV節目《晚吹-有酒今晚吹》爆料,指「肥仔一早吼住娟姐(練美娟)」,令娟姐成為第三者嫌疑人物。被問到分手是否涉第三者?肥仔今日回覆《蘋果》斬釘截鐵說:「冇!但唔好意思,私人嘢唔係太方便透露。」對於七師父指他有特別留意娟姐?他說:「七師傅都係講笑咁講啫。」而肥仔今日凌晨在IG Story轉發一張修腳甲相,似乎未有因分手影響心情。
對於與肥仔傳緋聞,娟姐認為得啖笑說:「好搞笑,我由頭到尾都冇參與過,係師父講咋喎。我哋同事嚟,有傾偈都好正常,你問我,我就覺得係師父飲多咗亂講多啲。」已單身4年的娟姐,自爆經常叫師傅介紹男仔,可能對方覺得自己好煩,她續說:「嗰日拍嘢之前,咁啱肥仔喺化間入面,我諗佢(七師傅)真係順手見到肥仔,咁就話肥仔囉。」可覺肥仔暗戀,或發現任入何蛛絲馬跡?她說:「佢(七師傅)聲稱有,但我就真係唔知道,我覺得佢簡直係敷衍我呀!」
娟姐、肥仔同年同月出世
娟姐與肥仔都是31歲,同年同月出世,並合作過《娛樂OnAir》,她直言大家好啱傾:「啱,佢咁人見人愛,邊個唔鍾意佢呀,但佢對個個都咁好,等我再feel吓先。如果真係嘅話,喺你哋推崇下,我都feel吓先,因為佢現在都真係單身。我覺得佢咁大個人唔使安慰,越安慰越麻煩,等佢settle down所有嘢就會同大家講。」是否喜歡類型?她說:「我都鍾意幽默同多嘢講,外型大隻過我囉,咁肥仔都大隻過我,某程度上都啱嘅,又多嘢講,match嘅,如果真係就等佢嚟approach我囉,哈哈。」
MIRROR出道三年俘虜了大中小fans,早前在九龍灣開演唱會證明新生代的身價,青春活力無敵。不過在經理人「花姐」黃慧君眼中,仍有不足,下月7日首播的MIRROR真人騷《調教你MIRROR》最近開始宣傳,花姐在首條預告中,向導師梁祖堯剖析自己對MIRROR各成員的睇法,例如「簽完佢返嚟,係有好多缺點」、「單飛之後,將單飛擺第一位,MIRROR喺第二位」、「佢優柔寡斷,佢發返我脾氣,覺得我點解話佢黑面。」最後花姐一句總結:「其實佢哋好幸福,冇經歷過面做新人係咁慘。」聽到阿祖皺眉頭。
昨日《調教你MIRROR》有第二條宣傳片,今次輪到MIRROR講真話,原來內部危機四伏,又會有拗撬,包括Anson Lo說:「發生咗好多嘢,可能街外人睇唔出。」阿Jer及Anson Kong分別說有「唔好嘅競爭」、「有啲芥蒂存在」。
至於Ian、Stanley、Frankie就覺得「MIRROR」作為整體退步,分別說「大家嘅passions都好似磨滅咗」、「少咗好多時間一齊」、「同步率好似未係好一致」。另外Jeremy亦有睇法:「越嚟越多個人工作,對於MIRROR 好似變咗part time嘅感覺。」
MIRROR本月初舉行演唱會,Alton在壓軸中說:「3年後喺唔喺度我唔知,但係兩年半後,我哋仍然喺度,我哋憑乜嘢?就係憑你哋嘅愛護同支持,好多謝。」在演唱會前,MIRROR整隊入梅窩拍攝《調教你MIRROR》,其間疑因在場追星fans眾多,影響拍攝,MIRROR 所有成員一字排開,向fans呼籲離開,因用詞嚴厲傷到fans心,需要花姐在IG解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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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影片] 5個Netflix上最恐怖的glitch | 消失的童年卡通片
(今天的五個題目)
黑白電視機的60年代, 每部靈異恐怖劇也是被經典節目Twilight Zone所影響. 原著編劇深度開埸白, 恐怖情節對社會與政治的irony.
black mirror的靈異畫面
Twilight zone新世代版Black Mirror誇大表現一個被social media扭曲的平行時空. 恐怖的是Black Mirror警告會發生的未來, 已有傳在播放他的平台Netflix可見到一些Glit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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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全球地區的Netflix也看得到.
(Show black mirror glitch) 但有些畫面, 你可能不會想見到.
2019年中多名Netflix用戶據稱看Netflix時畫面閃出一格該畫面. (Show clip) 而是在跟black mirror沒有任何關係的節目出現. Netflix出來交待此事件只是system Glitch. 但陰謀論表示是一種名subliminal message的大腦控制手法. 政府, 迪士尼已被發現內容常有這種奇怪信息. 一些地區, 廣告用這手法是列為犯法. 其實這種名supraliminal message非Subliminal messages, subliminal是控制我們潛意識, 而好像這個(image) 我們意識上見到的是supraliminal message.
但這畫面真的是 ‘意外’ 嗎?
Netflix上的兒童色情
2018年6月這個電影開場導致Netflix被彙報到美國FBI部門National Centre for missing and exploited children. 戲中一起演出發現初次 ‘自摸’ 的兩位小女孩真實年齡只有7歲和9歲.
這部名 ‘Desire’ 的2017年阿根廷電影之後導演Diego Kaplan出來解釋拍攝時兩名小演員也不知道拍攝實質內容意義. “...they were just copying what they were seeing on the screen. No adults interacted with the girls... Everything was done under the careful surveillance of the girl’s mother”
但根據美國Department of justice ‘任何描述未成年人士做出性行的媒介也是非法的’
最後勝利? 如果現在上Netflix找desire該電影還在.
消失的童年卡通片
我自己英文頻道Horrorstudio1其實早於2015年已經有講關Creepypasta (網上都市傳說) Candle cove. 在討論區上曾有多名用戶聲稱小時候70年代常常在58台看一tou關於海盜的卡通片candle cove. 其中整一集節目30分鐘, 是一個女孩對著鏡頭痛哭. candle cove沒找到任何官方資料. 一名網友問到自己家長對這卡通有沒有印象時, 網友母親說他小時候會每天同一時間, 開電視對著電視機的雪花看, 然後笑.
這都市傳聞之後被破解是網上漫畫家Kris straub一個創作. 但根據一些資料Netflix曾有24小時是可以看到candle cove. 當然現在找就沒有啦.
曾經Netflix也試過Glitch整個節目庫只有black mirror一部被你選擇. 這又是不是真的呢?
武漢肺炎
2020年1月8號New York Times報導中國鑒定出武漢肺炎. 同一天Netflix推出一部名Pandemic的電視節目. “Is Netflix owned by China?...when I checked Netflix, pandemic and doomsday preppers were the top 2 trending series” 陰謀論是Netflix背後一早知道肺炎會爆發, 所以該事件絕對是人為! 但其實病毒12月中已經已被發現到. ‘Pandemic’ 本身亦不是一個針對武漢事件的一個節目. 題材其實只是講對抗病毒的前線醫護人員.
並且netflix因病毒事件推出自己相關節目又不是什麼預知未來的能力. 這樣講我 ‘武漢事件’ 期間推出相關Youtube片難道我又是知道內情的背後人物嗎?
我相信netflix這麼大的娛樂公司一定有節在. 等有討論ga jik時自然就推出.
甚至Kobe Bryant的死也被説是為jeh koy這件事. 我覺得不是.
Netflix上不該搜尋的字
有討論區表示, 如果你在Netflix搜尋打 ‘exam’ 這個字, 顯示出來會是一些挺不安的節目編目. 這個字是我們不該去搜尋的嗎? 有人指出是政府一大堆洗腦控制人類的電影. 其實這個只不過是Netflix內部測試影片能否成功傳遞給用戶的裝置. 聽說打 ‘Example short 23.976’ 特別恐怖.
Tou中找到Netflix關於Flat Earth(地平說) 紀錄片. 該紀錄片支持我們身處的地球不是一個圓形的星體, 而是一peen有盡頭的陸地. 除此之外, 有Marilyn monroe的死跟外星人有關之類一大堆的所謂 ‘陰謀’ documentary. 在美國文化當中Youtube, whatsapp已對這些未經科學證實的資訊不會lup loon廣傳. 可能netflix未掌握到這點, 因為他的影響力真的很大.
(Netflix附加Glit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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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本段內容文稿:
歡迎來到「一天聽一點」,今天我們來破解一個迷思。
我相信很多人都想要成功,有些更積極努力的人,甚至於因為太渴望成功,所以會刻意找一些成功學啊、提升自信啊、自我激勵,這樣的課程來上。
這些課程也確實給我們一些乾貨,比如說他們會教你「十二個成功致富的條件」、「邁向成功的五個步驟」… 類似像這樣子的部分喔。
無論是什麼樣的條件和步驟,它們都有一個共同的起手式,那就是要「設定目標」。
只要稍微有點社會歷練的人,一定就會知道我們做事,一定要有目標,我們才能夠前進的有方向和有規畫,做起事來也才會更起勁、更有動力。
所以廣泛來說,這個觀念很好、也很正確,但你一定不知道,關於「目標激勵」其實有一件很弔詭的事;那就是當你把目標設得越大,你反而越容易掉坑,離你要的成功會越來越遠。
那你一定很好奇,為什麼會這樣呢?
其實關於「目標激勵」的方法,最有力的實驗支持,是在1953年,有一個很著名的叫做「耶魯目標研究」。
當年的研究人員,訪問所有耶魯大學即將畢業的大四的學生,問他們有沒有想要達成的人生目標;如果有明確目標的人,研究人員就把他們記錄下來。
過了二十年之後喔,這些研究人員再去調查同一批的受訪者,發現之前有寫下人生目標,那3%的學生,在這二十年來累積的個人財富;會比其他那些沒有寫下目標、沒有目標的97%的另外的學生,他們的總財富會來得多很多。
你聽到這裡,是不是也覺得這樣的結果好激勵、好鼓舞人心啊!
事實上呢,在2007年之前的勵志類的書籍,或者是各種跟「激勵」相關的研討會上面;你都還會經常聽到有老師引用這個案例,來說明「目標設定」的力量。
相信聰明的你,你已經聽出關鍵了,沒有錯啊!這個研究只在2007年之前有效。
這是因為喔,在2007年的時候,《高速企業》這個雜誌的一位作家,叫「羅倫斯・塔巴克」。
他想追蹤《耶魯研究》的始末,所以聯絡了幾位引用過《耶魯研究》的作家;還有呢1953年,當時耶魯大學的秘書,以及想要探討這個研究,是否真實發生過的研究人員,一起來做一個共同調查。
結果啊!不調查沒事,一經刻意的揪團追查之後,卻發現當年參與這個實驗的人,沒有一個人能夠提出任何證據來證明,曾經進行過《耶魯研究》。
所以呢,塔巴克推論,這個激勵人心的研究,事實上是一個毫無根據的傳聞。也就是說喔,塔巴克的調查,結果發現什麼鬼影子都沒有找到。
只證明了一件事,那就是那些勵志大師,只會提出《耶魯研究》來佐證他們的論點;卻沒有人想過要去求證,這個研究是否真正存在。
所以導致長久以來,社會大眾跟商業界,都對於現代心理學,這個「激勵實驗」深信不疑。
那你會不會覺得塔巴克很無聊、很解氣喔,沒事幹嘛戳破大家的美夢,幹嘛管《耶魯研究》是真的還假的,反正只要能夠讓人成功不就好了,不是嗎?
我來說個故事喔,你馬上可能就會意會到我的意思。
你想像有一個彈跳能力非常出色,很嚮往要去打NBA的19歲男孩。他目標設定,立志要成為第二個NBA的球星「柯比.布來恩」。
於是他才參加他們的籃球校隊,就會要求自己,必須跟柯比.布萊恩在19歲的時候一模一樣,一出場就技驚全場。
但是呢,他空有遠大的目標,卻沒想到在基本功不足的狀況底下,一上場就被打趴,落得很挫敗的下場,於是呢,這一輩子因為這樣的挫折感,遠離了球場。
其實這就是「盲信」的結果,只會設定目標,沒有能夠把所有的主、客觀因素,都設想周延,矇著眼睛往前衝,結果讓人直接送死的「目標繆誤」。
如果你聽到這裡喔,有一種背脊發涼,往事歷歷在目,覺得自己的生命在空轉,就是因為掉進「設定目標」然後「不斷失敗」的「目標繆誤」裡。聽到這裡呢,你其實不用太擔心,你還是很有機會翻盤的。
接下來呢,我要提供給你,哈佛大學的艾倫・南格,所做過的一個經典研究。不過我要先聲明喔,像這種明確找得到研究人員、有人掛名負責的實驗,它就跟耶魯研究是不一樣的,這絕對是真實可靠、有指標意義、有據可查的。
艾倫.南格的研究呢,主要的場域是發生在療養機構。他帶了很多那種小盆栽到療養院,發給所有的病友,並且呢,把這些院友一分為二,一組是實驗組,另外一組就是對照組。
其中的差別是,當他們發小盆栽給「實驗組的院友」的時候,這個時候特別叮嚀他們,要「親自」好好的照顧這個盆栽;並且發給「對照組院友」小盆栽的時候,跟他們說「院方」會負責照顧這些(盆栽)你不用管。
就這樣的一個小差別,六個月之後,神奇的事情發生了。
在「對照組」裡面呢,也就是「沒有要照顧盆栽」的這些院友,有30%的人死亡;而「獲淮照顧盆栽」的實驗組,這一組裡面,只有15%的院友過世。
這也就說明了,「照顧盆栽」雖然是一個很微小的掌控感,但是它卻足以讓這些院友,變得比較快樂、健康、活躍,比較不容易死亡。
更讓人振奮的是,當艾倫.南格發表這樣的實驗研究的結果,他也帶動了其他領域,投入類似的實驗。
結果各方研究人員發現,不管在教育、職場、健康、關係、飲食…這些領域,都再次印證了艾倫.南格的結論。
那就是沒有掌控感的人,也會相對的沒有成就感,身心方面會比較不健康,容易死亡。
換句話說喔,即使只有一點點,那怕只有「照顧盆栽」,這樣的小小的掌控感,就能夠讓人更有自信、快樂、活得更好。
那麼,如果我們依著艾倫.南格的實驗結果,我們回頭來看;當你陷入了「目標繆誤」這個死循環的時候,請先讓自己得到一點點的掌控感、成就感,先讓自己好好的活下去,再往下走!
就像前面提到的19歲男孩,如果他一剛開始設定的目標,不是以柯比.布來恩為標準;而是「我只要在這場球賽,投進一球就好!」。
那這樣的期待,相信他就不會被巨大的挫折感打敗,持續能夠在球場上活躍下去。
這也像是我在線上課程,【時間駕訓班】裡面提到的,「讓起步只是起步」就好。
無論你的目標再好、再大,要是你在抵達終點之前,你就先掛點;那你想想看,再大、再好的目標都沒有意義,不是嗎?
所以你最應該做的事情,是把所有的目標切小、切碎,讓自己往前走的每一個小碎步,都像呼吸一樣的簡單,就能夠漸漸的找回,讓你活下去的掌控感。
有一句成語我很喜歡,叫做「日拱一卒」。
在東方的象棋裡面,這個「卒」啊,它不像「車」、「馬」這些棋子,一次呢可以走很多步,或者是有特殊的步法。
它一次就只能走一步,而且表面上看起作用還不大,但別忘了,它前進的方向,始終是「前方」。
這也是我一直很喜歡「日拱一卒」,這句成語的主要原因。
你想要「設定目標」,這是一點問題都沒有的,但是重點你要像一顆卒子一樣,進步一點點;每天進步一點點,這才是更務實、為你想要的成功買保險的方法。
其實就像「一天聽一點」的精神一樣,每天陪你進步一點點,所以千萬別小看「小目標」跟「一點點」的力量!
希望今天的分享,能夠對你產生一些啟發與幫助,我是凱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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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如果你對於啟點文化的商品,或課程有興趣的話,如果今天內容提到的【時間駕訓班】;在我們的影片說明裡,都有相關的連結。
無論是我們的線上課程,還是實體課程,凱宇都很期待能夠跟你一起學習、一起前進;謝謝你的收看,我們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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