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襲擊罪成判囚9個半月 科大生質疑控方舉證片段提上訴】
21歲工程系男學生被2019年11月在科技大學襲擊一名大陸生,2020年11月底被判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囚九個半月。被告不服提上訴,今日(8月30日)在高等法院處理。
上訴方質疑控方的舉證片段,施襲者與上訴人特徵不同,未能在毫無合理疑點下定罪。法官黃崇厚指翻看片段須時,遂將案押後至12月1日宣判。
案情指21歲被告於2019年11月6日,在科技大學賽馬會大堂與其他人,非法及惡意傷害男子鄭燦迪。事發後,事主返回中國,至2020年12月才回港報警,由於他認不出任何向他施襲的人,控方沒有傳召他出庭作供,以案發時相關的片段,以及事主書面供詞舉證。
全文:http://passiontimes.hk/article/08-30-2021/75925
#科大
請支持PassionPrime:
http://passiontimes.hk/prime/
請支持熱血時報印刷版︰
http://passiontimes.hk/4.0/regform.php
請支持熱血文青課金計劃:
http://www.passiontimes.hk/?view=raise2
請支持熱血主持育成計劃:
http://www.passiontimes.hk/?view=raise
《熱血時報》 iOS,Android App 歡迎下載:
iPhone
https://apple.co/2IfgPoP
Android
https://bit.ly/2HqB4Q4
--------------------
成功之前,我們絕對不要放棄夢想!
Till our dreams come true, we'll fight on.
傷害罪舉證 在 立法委員葉毓蘭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這陣子全民都在關注太魯閣號慘劇,也意識到臺灣在公共工程積重難返的沉痾,讓重大事故一而再、再而三的發生,不是意外,而是必然發生的意料中事。這兩天有兩則與司法相關的小新聞,更令人警覺,臺灣的警調也快和公共工程一樣,公正中立如土石流般崩解,讓人民對警調的信任慢慢滲失。
這兩件司法新聞,一是北檢將境管十六個月的向心、龔青夫婦以涉嫌洗錢起訴;另一則是彰化縣政府警察局控訴一名參與年改陳抗的退警傷害與妨害公務案,彰化地院不僅宣判無罪,也罕見的在裁判書中懇切呼籲警界長官們,切勿對基層員警做出不當的指示或要求,因為這些來自高層的指示和壓力,實已真正傷害了基層員警及國家的執法公信力。
彰化地院法官利用判決書,做出剴切的陳述,也有助於了解向心案為何辦得如此虎頭蛇尾,如此落漆!
---
前(2019)年十一月下旬,澳洲媒體報導,自稱中國間諜的「王立強」(Wang William Liqiang)自稱曾是香港中國創新投資有限公司員工,中創是中共解放軍發展間諜活動的前線,「王立強」受訪時稱曾策動媒體及網軍為高雄市長韓國瑜助選,「企圖推翻蔡英文政府」,由於時值總統大選前敏感時刻,引發關切。當時香港中國創新主席向心夫婦以觀光簽證入境台灣,欲搭機出境時被移民署攔截,隔天由調查局帶回調查。檢方廿六日將兩人列國安法發展組織罪被告,限制出境、出海至今。然而五百多天後,偵查結果大逆轉,「共諜」竟變為「洗錢」,從國安問題轉變成經濟犯罪,這過程發生了什麼問題?政府是查不到任何犯罪證據,只查到向心夫婦在台灣斥資數億買樓,在兩岸已經中止司法互助的狀況之下,硬是以向心夫婦買樓的錢是在大陸非法吸金所獲,如果不是有我方埋伏在對岸充當死間密諜,實在很難舉證,難怪外界會質疑這是因為共諜案辦不下去,隨便羅織一個罪名?
---
一樣發生在前年11月,彰化的黃姓退警,欲向總統蔡英文陳情反對年金改革法案之訴求時,與在場維安的警力發生推擠,彰化警局以黃某涉犯刑法妨害公務罪、傷害罪等移送法辦。但是,判決結果大逆轉,彰化地方法院判決這名被控訴的陳情者「無罪」。
因為這些退警對蔡英文進行如影隨形的陳情,但是因為都是在為警察爭權益,其實並不會攻擊警察。黃姓被告在庭審時否認犯行,細心的法官勘驗37個秘錄器,發現「分局長」事前要求員警「遇推擠就順勢跌倒」。法院除判黃無罪,更痛批高層不當指示,呼籲員警應恪遵對象唯有「國家的憲法與法令!」
法院更重話稱,這些來自高層的指示和壓力,實已真正傷害了基層員警及國家的執法公信力,並稱「本判決並非法官躲在舒適安全的象牙塔中」,刻意打擊警方士氣,而是出於重視員警執法。
法院最後說,懇切呼籲警界長官們,切勿對基層員警做出不當的指示或要求,也再次提醒每位堅守崗位、認真付出的員警們,你們應恪遵的對象,唯有「國家的憲法與法令」!
#調查局是國家調查局不是為政黨勝選服務
#警方高層指示設局算計退警?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檢警都應該恪遵國家的憲法與法令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5379264
https://udn.com/news/story/7338/5378046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5377584
傷害罪舉證 在 陳奕齊 - 新一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抗共諜特效藥佇遮:
NO1.《#境外勢力代理人法》草案
NO2.《#反滲透法》修正草案
因涉及2019年底的「#王立強共諜案」,與中共軍方關係密切的 #中國創新投資公司 主席 #向心、#龔青 夫婦,涉嫌在台灣發展組織影響大選,遭檢調限制出境接受調查; 昨(8)日台北地檢署昨依洗錢罪起訴資兩人,涉及《國安法》部分仍在偵辦中。
📌看新聞:https://reurl.cc/XegeXR
📌陸委會針對此事回應強調尊重司法,並將與有關部會研擬強化《反滲透法》、「國安五法」的修正事宜。
#揭露共諜需要主動出擊的的特效藥!也就是基進不斷堅持的《境外勢力代理人法》草案,才能補充現行其他相關法律不足之處。
當然,我們樂見執政黨開始有檢討《反滲透法》施行狀況的聲音;回顧《反滲透法》在今年年初已實施已滿週年,#期間沒有起訴或判刑案件,這樣的情況是因為《反滲透法》規範的行為和時間仍然有許多不夠的地方,比方針對滲透選舉,#只有在公告發布後的選舉期間才受規範,#無法反映台灣現實的政治運作。
👉回應到向心夫婦的案例,兩人近年幾乎每月皆以「#健檢醫美」簽證來台停留三至四天,倘若真有發展組織行為,也是溫水煮青蛙長期經營,即便想影響台灣選舉,仍難以《反滲透法》認定的「選舉期間」進行舉證定罪。
👉而陸委會提到的「國安五法」修法,在本質上並不是在處理政治活動,也無法規範中共透過代理人滲透我國政治的問題。
台灣基進依舊認為《境外勢力代理人法》草案才是防範中共對台灣政治活動滲透的完整方案。我們也同意,其他相關的法律也需要通盤檢視來一起配套。
在該法案依舊受國民黨團阻撓無法一讀付委的狀況下,強化現行《反滲透法》的規定,是我們肯定的方案之一,因為我們已經看到中國代理人在台灣的政治活動,#因為這部法律的不足,#而對民主制度造成傷害。
我們以以下明確受統派組織策動的攻擊行為舉例:
📌保護傘2020年10月遭潑糞事件
📌台灣銅鑼灣書店店長林榮基2020年4月遭潑漆案
📌香港歌手何韻詩2019年9月間在台北參與遊行時遭潑漆案
這些案件若使用現行《反滲透法》規範,僅適用刑法中罪責較低的「#妨害秩序罪」,形同以法律漏洞來打擊香港民主人士在台灣的行為。
因此基進主提案,上月26日在院會一讀的「《反滲透法》第六條修正草案」,加上刑法 #殺人罪、#傷害罪、#妨害名譽及信用罪、#恐嚇及擄人勒贖罪、#毀棄損壞罪,讓這些行為也能在《反滲透法》中受到處罰,真正用制度實踐撐香港。
《境外勢力代理人法》草案始終是基進的首選,但基於清除中國白蟻的是刻不容緩的長期建設,我們也提出了「《反滲透法》第六條修正草案」,來做為其中一項修法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