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建築,也不一定走到百年遺跡。有些傳奇就在城市之間,也許外表奇特,成為留影地標;也許平平無奇,默默成為步行路線的導航,但若然打開它們的立面,探究裡面材質,沉默的一扇窗或一根柱,也在訴說城市的故事。
現代主義建築,又名「摩登建築」,為上世紀三十年代南來建築師的講法。現代主義建築,多使用工業化物料如鋼鐵、混凝土、玻璃,以抽象的幾何外形以及著重比例的設計呈現。隨著戰後人口急升,教育、住屋、醫療各類公共服務需求大增,建築紛紛落成以回應社會需要,如西營盤分科診所,既填補了當時短缺的醫療服務,現代化且科學的設計,亦成為政府管治形象的象徵。隨著工商、宗教、娛樂等用途的建築逐一落成,加上政府旗下的建築皆會逐個項目因應功能所需個別訂製設計,不同派別的設計師帶著自身視野,設計出性格迥異的建築,逐漸勾勒出本地現代主義建築的輪廓。
這些早期以功能主導且變化多樣的現代主義建築,無不流露設計者大膽創新的思維。以紅磡體育館為例,大家立時聯想到的,也許是心儀歌手的連場live show;但難以想像其時政府願意向難度挑戰,建一座頭大身細的「倒金字塔」—於1983年落成的紅館,坐落在紅磡火車站之上,由當時的政府工務局建築部設計,而回顧1968年的最初設計圖時,可以見到巨大的看台向四面延伸,平面呈一個十字形狀,與柬埔寨「現代建築之父」之稱的旺莫利萬(Vann Molyvann),在首都金邊的國家運動場設計有異曲同功之妙,兩者皆帶強烈結構表現特色。但看似簡單的外形,建造起來也甚具挑戰-先在地面建屋頂,然後整個由吊重機吊起,暫時安放在鋼架,檯底下的四個斜面興建完成後,才將屋頂結構下降到斜面之上,最後封頂……對比如今保守的公共建築,加上價低者得的投標方式及外判文化,實在難以再現當時大膽、進取的態度。
建築歷史博士同時也是英國建築師的黎雋維 @charlescwlai 笑言:「好的建築可以留芳百世,壞的同是。因此我們都需要更重視建築設計。」如書中引言所述,建築本身是當時社會、經濟、甚至是政治氣氛的物質化縮影。聆聽25幢現代主義建築的故事,可會讓我們看到不一樣的城景?
《迷失的摩登-香港戰後現代主義建築25選》
黎雋維、陳彥蓓、袁偉然 合著
@hkarchitecturalhistory
#現代主義建築 #摩登建築 #香港建築 #建築歷史 #紅磡體育館 #灣仔友邦大廈 #九龍麵粉廠 #清水灣邵氏大樓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319的網紅容海恩 Eunice Yung,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立法會於2月9日續會,繼續討論檢討政府服務外判制度的無約束力動議。現時,政府服務外判合約招標往往是價低者得,導致外判服務承辦商的僱員面對「無晉升、無福利、無加薪、無保障、無前途」的情況。我希望政府取消以價格為主要考慮因素的招標模式,在外判合約引入條款,清楚列明外判服務承辦商必須符合的相關要求和指標,...
價低者得 外判 在 馮智政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呢篇真係寫得唔錯 #信報財經新聞
//局方或校方甄選承辦機構時,均以「價低者得」為主。根據香港政策研究所《主要的學生內地交流計劃研究》,旅行團的價格竟愈來愈低──根據一般市場邏輯,這些考察團的質素恐怕不會愈來愈好,反而更會愈來愈差。
另一邊廂,政府對帶隊教師及內地領隊期望甚高:教師需要帶領總結會、充當解說員,內地領隊則須要向學生提供完整解說。但實際情況卻是教師忙於行政工作,也不一定對交流地點有充足理解,若要設計完整的教學活動,恐怕難以實踐。
而內地領隊則多未接受教育學訓練,期望他們為學生提供具教育意義、配合課程的解說亦屬緣木求魚。以「同根同心」為例,教育局在委託承辦機構制定若干路線同時,只會提供簡單的教學活動,例如是小組討論、工作紙、小組報告等,但這些活動普遍對學生較沉悶。
根據不同政府部門制定外判制度時,價格方面的評分比重佔六成至七成,而技術方面則佔三成至四成,準則包括:投標者在過往同類合約的表現、擬採購服務的特點等。參考這些經驗,局方在招標時亦審視投標者的教育活動設計、提供解說的領隊的質素等,在回港後亦須評估該次考察的成效,藉此讓公帑用於提升學習成效之上,而不只是重視每年參與交流計劃的人數。//
Link: https://www2.hkej.com/landing/mobArticle2/id/2766475/
價低者得 外判 在 八鄉朱凱廸 Chu Hoi Dick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逸東邨清潔工加薪】
近日知道逸東邨外判清潔工人,由月薪約$9000大幅上升至$12000,阿珍都為逸東邨工友覺得開心。其實,這個現像並非僅僅出現於逸東邨。自從海麗罷工後,工會及勞工團體乘勢要求政府加快改革外判制度。最後,林鄭在2018年10月10日公佈了幾項改革措施,其中一項重要改革是推出6%約滿酬金,以此解決二三十年以來的遣散費爭議;另一項改革就是訂立新投標評分制,用以回應外判制「價低者得」的質疑。簡言之,就是「價格」vs「技術」因素由過去的七三比降低至五五比,同時將「工資」在「技術」因素的比例提升至25%。
由2019年4月1日開始招標的政府服務合約,已經採用新投標評分制。過去半年,工會欣喜看見新約外判工人的工資顯著上升,尤其是食環署及房屋署外判清潔工,不少新約均提升到時薪$50以上。翻查資料,逸東一二邨的物業管理服務合約剛剛於2020年6月30日完結。新合約可以大幅提升工資,相信與新投標評分制有密切關係。雖然如此,投標評審委員會也不是只看數字的機器,「技術」因素的其他部份,其實有不少主觀因素。而且,承辦商在投標競價時,也會嘗試捉摸政府部門的期望。因此,假如政府部門暗示有意提升工人工資,承辦商都會「識做」,反正羊毛出自羊身上。
所以,阿珍十分感謝離島民主連線五位區議員的努力。要提升工人工資,除了投標制度上的變革,有足夠民意向政府施壓也是相當重要的一環。不過,政府外判工人的低薪問題,仍未完全解決。一來,目前有很多工人依然屬於舊約,未能受惠於新投標評分制,導致新舊約之間(相同工作相同工時,但可能只是隔離邨)出現$2000-$3000的差距;二來,目前食環署及房屋署外判清潔工的工資提升比較顯著,但康文署則未見躍升,這方面我們需要等待更多統計資料,再作進一步研究。希望大家未來繼續支持工人權益!
p.s. 工會曾經就遣散費問題與英華清潔公司交手過,英華只願意補償工人一年年資$500,實在談不上是良心僱主。工人加薪都是政府出錢,清潔公司的利潤甚至可能因標價上升而增加,其實毋須感謝清潔公司啦。
附圖傳送門:https://www.facebook.com/SheepWongChunYeung/posts/285558459526342
王進洋Wong Chun Yeung
離島民主連線 Islands Democratic Connections
香港天主教勞工事務委員會
清潔工人職工會
Ching Chin Wai
楊彧Yeung Yuk
郭文浩 Kwok Man Ho
李世鴻 Raymond 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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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珍有嘢講:回應林鄭話清潔工薪金上升】
https://www.facebook.com/…/a.104913261027679/118012859717719
【海麗罷工兩周年 低薪問題未解決】
https://www.facebook.com/…/a.1049132610276…/105090391009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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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法諮詢熱線:27708668
FB專頁: https://www.facebook.com/JanitorJ
如欲加入本會(清潔服務業職工會)
請填寫網上入會表: https://forms.gle/e6Tbgag3ZL4JwFrw7
價低者得 外判 在 容海恩 Eunice Yung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立法會於2月9日續會,繼續討論檢討政府服務外判制度的無約束力動議。現時,政府服務外判合約招標往往是價低者得,導致外判服務承辦商的僱員面對「無晉升、無福利、無加薪、無保障、無前途」的情況。我希望政府取消以價格為主要考慮因素的招標模式,在外判合約引入條款,清楚列明外判服務承辦商必須符合的相關要求和指標,包括工資水平和人手編制等,保障勞工權益的同時,亦有助提升整體外判服務質素。
另外,我亦建議政府提供更多機會讓專業服務的中小企、初創企業,以及青年專業人士都能參與服務外判合約招標,鼓勵他們透過實踐,累積經驗,提升專業服務水平。
以下為發言全文:
過去,有工會人士以「無晉升、無福利、無加薪、無保障、無前途」來形容政府外判員工多年來面對的問題,我相信這種「五無」現象至今仍然困擾著不少政府外判員工。維護勞工權益,政府責無旁貸,所以,我支持政府採取更有效、可行的措施,加強保障政府外判員工的權益。
其中,我認為政府首先要做的,是完善現有服務外判合約的招標機制,包括取消「價低者得」的招標方式。事實上,「價低者得」的招標方式一直為人詬病,不少企業會視工作外判為降低成本的上策,但卻忽略了員工的待遇。近年不少僱員被迫由固定員工轉為非固定員工,包括不少外判工,承辦商會在繁忙時段聘請更多兼職員工,減少固定員工的比例,又以較低工資招聘,以及削減員工的醫療、大假等福利待遇。如果出現判上判的情況,員工的待遇更可能進一步被剝削。由此可見,外判制度容易令員工權益受損,不但損害工人的生活素質,嚴重甚至會引發工潮,破壞社會和諧穩定。所以「價低者得」的招標方式並不健康,政府將服務外判時,絕對不應該以降低成本作為大前提考慮,更加不應該犧牲外判員工的權益,以達致較低的成本。
因此,我認為應在外判合約引入條款,清楚列明外判服務承辦商必須符合的相關要求和指標,包括工資水平和人手編制等,保障外判員工權益的同時,亦有助提升整體外判服務質素。政府應嚴格執行外判服務扣分制度,有需要時甚至應進一步加強有關懲罰,嚴懲未能符合或違反合約要求和規定的服務承辦商,甚或引入「停賽」罰則,相信對服務承辦商會有一定的阻嚇作用。
同時,我建議政府就服務外判制度提出有效促進參與的措施,讓提供專業服務的中小企、初創企業,以至青年專業人士,有更多機會參與招標,他們可以透過實踐,累積經驗,提高專業服務水平。
主席,原議案其中一項建議是「要求投標者提出的僱員工資水平,必須高於法定最低工資或按有關行業的工資中位數訂定」,我認為有關要求是有違法定最低工資的立法精神,在法定最低工資以外再訂出另一個服務承辦商需要遵從的「最低工資」,變相更改了最低工資水平,這樣立法訂定最低工資還有甚麼意義呢?
主席,郭家麒議員的修正案建議「最終達致全面取消服務外判制度」,我絕對不能夠認同,亦不會支持,因為全面取消外判制度根本與實際情況脫節。然而,我認同,要檢討政府服務外判的方式,包括研究是否可改以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僱員擔任有長期服務需求的工作崗位、外判合約條款的內容,以及政府如何加強監察外判服務。希望政府從善如流,盡快全面檢討政府的服務外判制度,取消「價低者得」的招標方式,並推出更多促進中小企和青年專業參與的措施,令政府服務外判能夠取得更好的成效。
主席,本人謹此陳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