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程(十二之二)-獻給日月隔星座的你]
去年要出的書因故喊停,知識是死的,交流才有價值。所以就把我很喜歡的主題內容之一與大家分享。今天貼出第二集(共有十二集)。還沒有輪到的朋友請稍待片刻。
如果剛好屬於你的日月組合,歡迎你和我們分享你對生命的體悟與意義,如何度過挫折,如何重拾生命之光。因為有很多與你相同的靈魂之子,正想與您一起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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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對我們來說有什麼意義呢?
生命的意義不等於功成名就。每個人一生的道途未必都是以世俗成就為主,一切的經歷只是為了考驗並活出內在最深刻的渴望。有些人的日月和上升形成吉相,容易自在地活出自己。有些人日月與上升無相位或形成壓力相位,於是要在現世的角色裡,慢慢修出屬於原始意識的初衷。
如果說,太陽所在的星座象徵我們精神意識的道途(可能要修好幾世),那麼月亮所在星座就顯示我們這生所在的階段。今天分享的這個階段正年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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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論》
參考占星家丹魯迪海爾(Dane Rudhyar)的八種月相分析,並且進一步參照日月所在星座,做為靈魂狀態的參考:
◎新月期(New Moon Type)-日月相位為0度至45度前
概念:種子播種
通常是農曆初一起三天半內的日月相位(詳細仍要參考實際的命盤)。在太陽的神聖意志下,月亮展開生命之旅,猶如種子種到土壤後,在黑暗中努力的狀態。像個小嬰兒般,一切都是依照本能的發展,也要逐漸活出自性和本能。
例:精神分析學家佛洛伊德(Sigmund Freud)的太陽在金牛、月亮在雙子。他對心理治療的貢獻之一就是從本能觀點出發,提出本我、自我和超我。這就是藉由溝通、學習、知識的途徑(月亮雙子),實現肉體、超越肉體(太陽金牛)的主題。
◎眉月期(Crescent Moon Type)-日月相位為45度至90度前
概念:種子發芽
通常是農曆初三或初四起三天半內的日月相位(詳細仍要參考實際的命盤)。這時月亮漸露光芒,開始實現太陽的神聖意志。雖然仍處於奮鬥的狀態,但是他們的方向明確,需要不斷吸收外來的養份壯大自己,並學會清除往目標道路上的所有障礙。
例:音樂家李斯特(Franz Liszt)的太陽在天秤、月亮在射手,他經常在歐洲進行演出,並扶助許多年輕音樂家。這就是藉由廣結善緣、對外交流的途徑(月亮射手),實現對藝術傳播(太陽天秤)的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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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月亮在牡羊座,太陽在雙魚座-以感情安定為出發的戰士
這個族群約生於新月期至眉月期,有著天真浪漫的年輕靈魂。他們渴望嘗試與接觸各種可能,很容易被遇到的新機會吸引,不是能快速地展開行動,就是在不知不覺中展開冒險。他們容易以自我中心的態度看待世界,常會以為別人的需求、別人的想法和自己一樣。他們具有初生之犢不畏虎的勇氣,所以不時在成功和幻滅中成長。他們喜歡主導自己的生活,其實常只是回應新鮮事物的呼喚。
這個族群被追求成功的機會比較高。除非命盤上有其他行星的影響,否則他們容易比較懶散或迷惘。他們也可能感覺來得快也去得快,或是一交往就發現和想的不同,就快速退場或遁逃了。
★月亮在金牛座,太陽在牡羊座–以熱情自由為出發的園丁
這個族群約生於新月期至眉月期,像是一個充滿童真心靈的園丁,渴望在新尋的土地上,打造屬於自己的理想花園。他們會認真鬆土、除草、播種、施肥,並想盡辦法解決各種問題,耐心等待植物發芽茁壯。就像他們喜歡在新的領域裡發展專業價值,或是在潮流趨勢中做出最好的成果。
日月都在強旺有力的星座上,他們可能天生擁有資源,也可能善於向外取得資源,壯大自己。這個族群是標準的外貌協會,喜歡結交好看、有能力的朋友,努力經營舒適的生活。由於他們必須確保生活的品質,因此可能會特別喜歡搶貨囤貨,超前佈署的感覺。在人際關係裡心靈交流可能不是最重要的,因為他們也很獨立。
★月亮在雙子座,太陽在金牛座–以物質保障為出發的記者
這個族群約生於新月期至眉月期,擁有和諧愉快的年輕靈魂。他們渴望享有豐盛的物質生活和世俗成就(如:工作、學歷、收入),為了讓自己可以朝這個方向發展,他們習慣學習技能,打探新消息,並且從中找到對自己有利的機會。他們可能會特別注意購物折扣的消息,知道那裡有好吃好玩的,也懂得把握管道得知如何申請好學校、找到好的工作。溝通、學習和媒體是他們這一生的祕密武器,因為他們能藉此發展新的能力和人生觀,帶領他們不斷成長。
他們像是必須寫出高點閱率文章的新進記者,因此廣結善緣非常重要。這個族群欣賞聰明又有生活能力的對象,能幫助他們更有信心,向前邁進。
★月亮在巨蟹座,太陽在雙子座-以傳播分享為出發的母親
這個族群生於新月期至眉月期,擁有感性多變的年輕靈魂。他們渴望與人溝通交流,學習新的事物,但是習慣透過感情滋養與照顧他人的方式,發展帶有信任和家人般的親密關係。他們注定要向世界發聲,但是他們會先選擇熟悉的領域著手,在自己人的力挺下,安心地表達自己的想法。他們需要有信心地找到自己的定位。
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他們有極佳的同理心,善解人意,知道如何與人相處,也懂得滿足別人的需求。儘管渴望打入人群,卻可能太在意每個人的意見,最後不是變成有求必應而累死自己,就是記憶太好而常生悶氣,事實上,別人可能根本不在乎。親愛的,太認真就輸了呀!
★月亮在獅子座,太陽在巨蟹座-以感情安定為出發的超級巨星
這個族群約生於新月期至眉月期,擁有溫暖高貴並帶有保護色彩的年輕靈魂。他們渴望擁有屬於自己的王國,因此善於在熟悉和友好的關係中,不斷吸引他人注意,熱情溫暖地回應大家。就像超級巨星般,用心經營自己的粉絲團。用無微不至的照顧和充滿創造力的表現,凝聚大家的心。
雖然有點玻璃心,但是很顧念自己人,也很需要自己人用大量的愛療癒他們。這個族群很容易在熟人中或認定的圈子裡發展人際關係,需要強烈的信任感,通常他們不會輕舉妄動,因為害怕失敗或沒面子,所以也可能會適時隱藏自己的心意,
★月亮在處女座,太陽在獅子座–以熱情自由為出發的工藝大師
這個族群生於新月期至眉月期,擁有高貴細膩的年輕靈魂。他們忠於自己的興趣,渴望創意、表現和個人作品能獲得讚賞,討厭出錯和丟臉。他們對細節非常敏感,習慣靠自己改善現況,如果能把握學習新技能和善用資源,甚至勇敢挑戰較高的目標,就能活出全新的自己。
他們容易有碎碎唸和挑剔他人的傾向,藉此現自我的優越和尊貴。不過他們也極需要被他人需要,因此很能幫助他人,解決問題。能與他們長期相處的人,必須懂得他們的原則,除了配合之外,也要常常給予鼓勵。
★月亮在天秤座,太陽在處女座–以物質保障為出發的外交官
這個族群生於新月期至眉月期,具有優雅細膩謹慎的年輕靈魂。想要被喜歡和與人為伴的心情,結合得到世俗成就的渴望,使得這個族群常情緒中流露謙虛溫柔的氣質,但是會想要面面俱到導致猶豫不決。不過,他們總能提出不錯的分析和建議,在幫助他人的同時,也慢慢能感受到命運的招喚。
他們很需要舒適乾淨的環境,也有自己的品味與對音樂、藝術的喜好。在人際關係上,他們喜歡聽好聽的聲音,也容易受到清楚的邏輯吸引,很能以文會友,能藉由共同的興趣與人打成一片。
★月亮在天蠍座,太陽在天秤座–以傳播分享為出發的特務
這個族群約生於新月期至眉月期,擁有重情好伴的年輕靈魂。他們習慣經營深度緊密的關係,不能滿足於表面的互動而已,需要和深層的情感或利益連結。雖然容易處於配合的一方,但是他們也懂得用某些方式影響或操控夥伴。事實上,他們非常害怕自己被排除在外的感覺,需要讓事情在控制當中,最怕被背叛。這個月相生人最怕沒有信心,太在意別人的話語。因此如何辨別與選擇朋友,又如何在關係中活出自己,將是此生重要的意義。
他們喜歡佈置漂亮舒適的環境,既可以和家人、情人享受溫馨的生活,也可以在需要獨處和休息的時候,讓自己快樂一些。
★月亮在射手座,太陽在天蠍座-以感情安定為出發的獵人
這個族群生於新月期至眉月期,擁有哲學視野的年輕靈魂。他們習慣順著感覺走,想做什麼就做什麼,人生對他們而言不是得到,就是學到。事實上,太陽天蠍座總是在危機與挑戰中重生的,他們注定要學會面對困難,解決問題的方法,更重要的是,在其中清楚地認識自己,最後蛻變成自己想要的樣子。
他們有著隨興的私人生活,想衝浪就衝浪,想跑馬拉松就馬拉松,想閱讀就閱讀。每一件事情都是滋養他們生精神的一部分。他們也容易被有點神祕、有想法、和風格不同的人吸引,想要深入探索對方的內心世界,希望藉由這樣的朋友或情人,帶領自己學習新的事物。他們可能因為想學法文,就結交法國男女朋友;也可能崇拜某位大廚師,就跑去學烘焙料理。
★月亮在魔羯座,太陽在射手座–以熱情自由為出發的父親
這個族群生於新月期至眉月期,擁有謹慎務實但夢想遠大的年輕靈魂。他們渴望得到自由寬廣的發展空間,也會對未來抱持極大的夢想。然而,他們在情感上相對拘謹害羞,必須藉由累積小的成就來得到自信。如果先天有足夠的條件,他們就能比較大膽,充滿野心。反之,則要一步一步找到方向。這個月相人注定要在探索和歷練中找到支持的力量與資源,才能更有信心地活出熱望。
他們是務實的生活主義者,比較隨興簡約。喜歡關注大方向大重點,容易和親切坦率好相處的鄰家大哥哥或大姊姊類型的人交朋友,談戀愛。但是在互動的過程裡,仍容易以工作或目標計劃進行交流。
★月亮在水瓶座,太陽在魔羯座–以物質保障為出發的科學家
這個族群約生於新月期至眉月期,擁有務實理性的年輕靈魂,帶有從傳統走向革新的初始意識。他們渴望得到世俗的成就,晉升為人生勝利組。然而,他們像是入伍新兵,和頂層的將軍職相差十萬八千里。所以,他們還在自我摸索的階段。他們習慣身處朋友、社群、網路的環境當中,藉由人際互動,慢慢了解自己的特質與專長。必須優先找到自我價值和定位,才能感受到人生的意義。
他們喜歡像朋友或工作夥伴一樣的對象,有空就玩在一起,沒空就各忙各的,很享受彼此有一定的距離。他們可以從朋友轉化成友情,也可以接受相親來交往,對他們而言,情人和好朋友沒有絕對的大不同。重要的是能否有共同生活的認知。對方必須接受他真實的樣子。
★月亮在雙魚座,太陽在水瓶座-–以傳播分享為出發的靈媒
這個族群約生於新月期至眉月期,擁有同理心和愛心的年輕靈魂。他們是人道主義者,愛護動物,注重環境,容易感同身受,經常對需要幫助的人伸出援手。他們的潛意識中或多或少都想消弭所謂不公平的事情,透過一己之力,推動世界走向更美好的一途。他們深深被這種遠大的理想和願景吸引,因此很習慣投身在群體和網路事務中。他們需要和志同道合者緊密相連,並且擁有屬於自己或親密關係的空間,因此難免給人有點疏離的感覺。
從他們的家中佈置可以看見他們理想中的世界。通常他們很享受在家上網的感覺,實體的他們遁逃在私密的空間,但是虛擬的自己卻在網路上發聲,與眾人交流資訊和想法。他們也可能喜歡和情人在同一屋簷下,各自有各自的方間,猶如室友的相處方式更讓他們感覺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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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字第3695號刑事判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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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抗權的概念,是為了保衛及回復民主憲政秩序,並由憲法賦予其正當性與合法性。德國於1968年修憲時新增之基本法第20條第4項規定:「凡從事排除上述秩序者,如別無其他救濟方法,任何德國人皆有權反抗之。」上述秩序(憲政秩序)意指,德國是一個民主的及社會福祉的聯邦國;主權在民及三權分立原則;立法必須受到憲政秩序之約束,行政權與立法權之行使應依據法及基本法律原則。該項抵抗權之行使,包含違法的手段,但須在「不法情況極公然」時方可行使,且應是最後手段。我國憲法雖未明文規定抵抗權,但依國民主權的憲政原理,仍應加以承認。人民行使抵抗權的行為,得阻卻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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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不服從是一種公開、非暴力、出於良知決定的故意觸犯法律規範的行為,目的通常都是為了改變法律或是政府的決策,行動者通常願意承擔可能的法律效果。公民不服從的非暴力性,是基於公民不服從主要目的在向公眾訴求,欲透過觸犯法律規範的行為來喚醒與說服大眾,所抗議的法律或政策牴觸了重要的政治道德原則。公民不服從是一種表達政治意見的特殊形式與最後手段,即令觸犯法律規範,仍然處於忠誠於整體法律秩序的界線內,因而避免使用暴力。公民不服從的政治道德正當性,來自於促成沈默的大眾與政府對於重大法律或政策議題的表態,藉此形成公共意見,而擴大、深化民主的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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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性是從法律觀點所為之反價值判斷,與從政治道德觀點所為之反價值判斷不同。公民不服從並無法以其政治道德的正當性,即認其合法,亦不因其不具政治道德的正當性,而認其違法。多數決原則固為實現民主政治所不可或缺,但不應永久剝奪暫時的少數爭取成為多數的可能性。一個公民不服從行為是否實質違反民主多數決原則,應視個案具體情節而定。且公民不服從概念內建的實現構成要件的行為,僅具違法性之表徵,是否具備實質違法性,取決於有無阻卻違法事由存在。尚難謂公民不服從違反民主多數決原則,無阻卻違法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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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行為的不法內涵(違法性),是由行為非價(法規範之違反)與結果非價(法益之危害)所組成。依實質違法性觀點,阻卻違法事由不以法律明文規定者為限。保全優越利益,係阻卻違法事由共通的指導原則。刑法第24條第1項規定:「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財產之緊急危難而出於不得已之行為,不罰。但避難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緊急避難不罰的法理基礎,在於法益權衡及手段相當。而避難過當減免罪責的法理基礎,則在於行為的不法及罪責內涵大幅降低,行為人不具可非難性。立法者列舉之緊急避難法益,雖僅有上開屬於個人人性尊嚴基礎之個人法益,未包括社會法益、國家法益等整體法益,但社會法益係以社會上不特定人或多數人之生命、身體、自由、財產等生活利益為內容之法益,涉及社會不特定人或多數人之安全與福祉,而國家法益係以憲法所賦予國家一定之基本政治組織與統治權力為內容之法益,乃國家保護人民之生命、身體、自由、財產等生活利益所不可或缺之外部的前提條件。該等整體利益,同有受保護之必要。且就緊急避難的法理基礎而言,緊急避難可謂係體現刑事不法利益衡量原則的一般規定,並不排斥整體法益的避難適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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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憲法的優越性,法院之裁判應遵循憲法保障基本權利的意旨,並應充實憲法價值理念的內涵。對於行為人為保全整體法益,犧牲其他法益,而其避難手段涉及基本權利的行使,欲保全者為處於危難情狀的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包含憲法保障的基本權利、權力分立原則、法治國原則、民主國原則、共和國原則、民生福利國原則)時,本於法律體系之一貫性、憲法保障基本權利的意旨及維護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的重要性,其實質違法性、罪責之認定,應比照個人法益之緊急避難進行利益衡量,於符合存在急迫的危難情況,行為人主觀上具有救助之意思,避難行為係出於不得已(即合於必要性及利益權衡)之要件時,基於有利行為人,而類推適用緊急避難之規定阻卻違法,或於行為人使用超過必要性或不符利益權衡的避難手段時,類推適用避難過當之規定減免其刑責,以彌補法定阻卻違法、罪責事由之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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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公民不服從行為,本身是言論自由的特殊表達形式,且所欲保全的整體法益為即將或剛開始遭破壞的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倘抗議對象的作為已造成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系統性的重大侵害,則屬抵抗權之行使範疇)時,依上揭說明,法院自得類推適用緊急避難或避難過當之規定,阻卻違法或減免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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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審法院,對與罪名成立與否或於公平正義之維護或對被告之利益有重大關係事項,除認為不必要者外,均應詳為調查。魏揚、陳廷豪、江昺崙、劉敬文、許順治、李冠伶於原審辯稱:其等是為保衛憲政秩序而行使抵抗權,是公民不服從、緊急避難,得阻卻違法。縱認本案不具備行使抵抗權之客觀情狀,亦因其等認為民主機制已經失靈而實行抵抗行為,欠缺不法故意等語(見原判決第19至22頁、第49頁,原審卷(十二)第154頁、第158頁)。原審於判決理由僅謂:我國憲法與法律俱無賦予人民抵抗權。倘若公民不服從可以合法化,無異對民主多數決之破壞,有害法治。司法必須克制,做為法律執行者,只能依據法律,不能造法(見原判決第43、44頁)。而未詳查上訴人等所為,是否有上開阻卻違法或減免刑責情形,且全未說明其等有無誤認阻卻違法事由之存在(容許錯誤)或誤認阻卻違法事由之前提事實(容許構成要件錯誤),遽行判決。有不適用法則、不載理由及應於審判期日調查之證據而未予調查之違法。
司法院判決連結🔗
https://law.judicial.gov.tw/LAW_MOBILE/FJUD/data.aspx?ty=JD&id=TPSM,109%2c%e5%8f%b0%e4%b8%8a%2c3695%2c20210118%2c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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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老師有話說:
近期這則最高法院判決,詳細說明抵抗權、公民不服從的概念,以及人民行使抵抗權時之法律評價,非常值得參考。
此外,對於能主張緊急避難的法益適格,本判決也有詳細說明,似乎不限於個人法益,亦可對整體法益主張。此見解是否會成為最高法院的多數見解,老師認為可以再觀察。
再者,本判決也告訴我們,最高法院承認「有利行為人的類推適用」(當然,罪刑法定原則有沒有適用於阻卻違法事由,這個先決問題必須先討論,但本判決沒有詳論,有點可惜),但這樣的論述,毋寧是值得讚賞的。期待之後最高法院的發展!
優越利益 保護原則 在 超級歪 SuperY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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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知名社運人士麗莎‧費安(Lisa Fithian)的新書《我們為什麼要上街頭?》(Shut it down) 中譯本出版了。之前在製作《X戰警的正義論》時我曾提過「預兆性政治」的社運概念,這概念出自David Graeber 的《為什麼上街頭》,今天要推薦的這本書《我們為什麼要上街頭?》(咦?怎麼書名那麼像XD),作者在書中分享了她40年的社運經驗,閱讀此書讓我獲益良多,我也為這本書寫了一篇推薦序。有越多人閱讀這本書,就越可能為台灣未來的社會運動帶來不一樣的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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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為什麼要上街頭?》推薦序
危險之所在,亦是救贖之所生:社會運動先鋒的教戰手冊 / 超級Y
麗莎・費安(Lisa Fithian), 美國最知名的抗議顧問,投身於社會運動四十年,從雷根政府時期的反戰運動,到全球正義運動、維護工友正義運動,再到佔領華爾街運動、黑人的命也是命運動。每一場重要戰役,麗莎・費安都站在最前線參與策劃、為抗議群眾做行前訓練、實踐公民不服從的理念,用非暴力的直接行動對抗社會壓迫與不正義。麗莎・費安將她多年參與社運的寶貴經驗集結在這本《我們為什麼要上街頭?》裡,我認為這本書有三個重要貢獻:
在經驗層次上,作者將自己實踐「非暴力的社會破壞」的策略性抗爭方法教給讀者。從基礎的組織方式、模擬訓練、自我保護,到更進一步的製作道具、情感支持、防止組織被滲透,再到進行社會抗爭的過程中,應該如何應付警察暴力、入獄後的監獄團結戰略,每個章節都提供了能讓讀者獲益良多的社運行動綱領。同時,作者也認為創意的集體行動是社運成功的一大關鍵,例如在罷工時,有經驗的社運人士應該設想的是如何將資方的利益與勞工的利益結合在一起,才能讓資方願意妥協,進而達成保障勞工的目的。 在每一章節的最後,作者也附上了整理好的工具箱,讓讀者可以清楚知道如何實際操作。
在理論層次上,作者運用了解釋動態系統的混沌理論來闡明自己的社運經驗。混沌理論認為在一個系統中,會產生最大化創新、最深刻改變之處,往往是在混沌的臨界點,因為既有社會體系無法對此擾動做出回應,而產生了新的可能性。例如,誰會想到一位突尼西亞小販之死竟可以引爆阿拉伯之春,讓好幾國的獨裁政權垮台?社會運動者的任務就是讓社會盡可能地出現「混沌的邊緣」,進而促成社會變革。 不過,作者同時也注意到,社運者製造混沌的邊緣時也可能產生意料之外的社會後果,如阿拉伯之春種下了一部分敘利亞內戰的遠因,或者佔領華爾街雖然沒有達成訴求、看似失敗,卻能在全球各地激發不同的想像,催生了二〇一四年香港的雨傘革命。這正是美國社會學家Robert Merton所說的「非意圖性後果」(unintended consequence),意圖透過X達成Y目的,卻意外衍生了Z的後果,而且有時候可能連X都沒達成!
最後,作者在書中提供了自己對社運經驗的深刻反思。身為一個美國白人婦女,這些身分的「交織性」(intersectionality) 讓作者在不同國家行動有時帶來助力,有時帶來阻力。作者不會被在加薩自由大遊行中的埃及警察刁難,因為她是擁有美國護照的白人婦女,但同樣的身份,卻讓她在中南美洲的社運組織裡遭受性別歧視。在黑人的命也是命運動中,白人身份讓作者擁有白人特權,不會被警察刻意找麻煩,但同時,也不自覺地助長白人社運者的白人優越感,讓白人在社運組織中握有無形的領導權,而可能忽視其他聲音。另一方面,作者雖然支持非暴力直接行動,但同時也反思社運行動飽受爭議的難題:社運人士能夠使用暴力嗎?當1999年西雅圖世貿組織抗議活動的人們破壞星巴克、麥當勞時,社運領袖應該如何回應?這個問題同時涉及組織運作(非暴力原則可能邊緣化激進派人士)、地域性(歐洲人搞抗爭比較常用破壞行動)、實際情況(當警察使用暴力時你連自衛的權利都沒有嗎?),作者也在書裡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值得讀者深思細究。
閱讀此書,讓我感到社會運動家某方面很像藝術家或精神分析師,他們在做的事情都是努力創造並維持住一個空間(一個新的社會藍圖/藝術想像/無意識話語),「努力使不存在的東西存在於我們之間」,這是法國詩人Paul Valéry賦予藝術的任務,我認為也同樣適用於社會運動。但是,社會運動家比起藝術家或精神分析師,卻又更有行動的迫切性,因為如果人們沒有掌握到變革的關鍵時機, 機會可能一去不復返(很多事情我們只能示範一次......)。這種迫切性使得社運家們不得不在最短時間內做出行動,也正是因為親身經歷過抗爭中的危急與困難,才讓他們能夠在行動過程中淬鍊出建造新社會的想像與希望,如德國詩人賀德林所言:「危險之所在,亦是救贖之所生」(Wo aber Gefahr ist, wächst das Rettende auch)。閱讀此書的過程中,我強烈感覺到這種希望的可能性,也深受作者投入街頭抗爭的熱情感動。我衷心的推薦此書,也期盼這本書的出版為台灣未來的社會運動提供更多動能與助益。
這是所有希望這個世界變得更好的人,都該閱讀的一本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