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董事長跟總經理到信託公會分享機器人理財對於信託業務的幫助,未來將做到跨機構的整合與串接,深耕被動式投資管理。
(左至右元富證券副總黃建勝、華南銀行副總李宗賢、阿爾發投顧董事長陳志彥、信託公會秘書長呂蕙容、兆豐證券董事長陳佩君、瑞興銀行協理楊明學。圖/信託公會提供)
------
受惠疫情,全球機器人理財逆勢成長,信託公會也助攻國內機器人理財發展。
信託公會9日舉辦研討會,會中阿爾發投顧董事長陳志彥指出,美國機器人理財2020年第一季開戶數大幅成長,包括Ameritrade成長150﹪、wealthfront成長68﹪、Betterment成長25%,且據Statista估計,全球機器人理財在2020年已有逾2億人、逾9千億美元的資產管理規模,預估2024年AUM會超越2.4兆美元。
信託公會理事長雷仲達表示,機器人理財服務自2008年正式於美國問市開始,全球機器人理財資產規模正逐年成長,即使在疫情影響下,在機器人理財開戶數也大幅成長,而國內,金管會也已在2017年6月也開放「自動化投資顧問業務」(機器人理財),公布相關作業要點供國內證券投資顧問事業遵循,而信託業做為國內財富管理的主要平台,為提供客戶更多元便捷的理財服務,也正著手研究藉由金融科技提升服務客戶的可能。
信託公會秘書長呂蕙容進一步說明,機器人理財與理專服務的主要差異,在於理專是透過面對面與客戶洽談,在了解客戶需求及投資風險屬性後,向客戶推介合適的理財商品;
而機器人理財則是指完全經由網路互動,全無或極少人工服務,而提供客戶投資組合建議的顧問服務,兩者的服務方式是截然不同。
據證期局統計,目前國內已有13家金融機構開辦機器人理財業務,共有3投信、4投顧、6銀行,包括:復華投信、野村投信、群益投信、鉅亨投顧、富蘭克林投顧、先鋒投顧、阿爾發投顧、王道銀、兆豐銀、台新、國泰、永豐、一銀。
而中信銀、富邦銀則是用自動化服務設備提供投資組合,屬於「受託人有運用決定權」的方式,被劃分為指定單獨管理運用金錢信託,不屬於機器人理財法規範圍。
雷仲達表示,機器人理財在台灣的發展還屬初期萌芽的階段;
對信託業來說也是值得切入的服務,透過本次研討會針對全球機器人理財發展歷程以及目前國內相關規範內容的整理與分享,相信可提供信託業研究發展此類理財服務創造商機的參考。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萬的網紅黃國昌,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今日質詢重點: 1.自去年五月,我質疑有中國企業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透過永豐金證券炒作大同公司股票,並要求金管會積極處理。 金管會在去年對該中國企業及券商三度開罰,並要求出清持股。對於罰鍰金額過低,我也提出相關法律修正草案。 針對昨日媒體報導永豐護航中資質詢金管會,才發現該中資尚未出...
兆豐證券董事長 在 新新聞周刊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就在台紙股價大漲之際,財政部悄悄的通過台紙大股東之一、兆豐證券董事長簡鴻文延任半年案。
簡鴻文身兼兆豐董座,到底有什麼爭議呢?
▌ 點我加入《新新聞》LINE好友(ID:@jwv4477k) http://bit.ly/2s0XUST
兆豐證券董事長 在 黃暐瀚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馬英九收兩億? 特偵組查無證據簽結
大約半年前,名嘴指證歷歷,說馬英九在2008年總統大選的時候,曾收了企業界兩億獻金。
茲事體大,特偵組查了半年。這半年來,一共偵訊了110位證人,看過10萬筆金額資料,還函詢相關部會57次,調閱卷宗100多卷。查到最後,還是認為無證據證明馬總統拿了兩億。
特偵組今天宣布,全案簽結。
其實這個兩億說,早在去年底,就已經被所謂的權威消息來源打臉,【張榮豐臉書 https://goo.gl/k4O9Xd】,沒有的事情上節目天天說,為了,很可能只是為了領不完的通告費。
同樣簽結的還有前台北市議員徐佳青在海外指稱前總統陳水扁,收了建商數十億元案。徐佳青出庭說,她其實是聽人轉述,檢察官詢問聽聞的對象身分、時間、地點,卻又全都無法交代。【扁收建商數十億】一案,同樣無證據簽結。
兩個案子都是聽說,聽到後來,搞不清楚到底誰說?大家回頭看看去年底,天天政論節目吵不完的兩個大案子,居然都只是烏龍?套句柯P名言:【不要只是聽說】。
暐瀚 2015-6-18 de 台北
註1:或許大家還是會說,司法檢調跟法院,都是國民黨開的,那很簡單。等明年蔡英文上任之後,再重查一次,就會明白。
註2:清查過程中,發現頂新集團與特定類別之業者有異常資金往來,疑涉不法,近日將彙整相關資料,移交彰化地檢署另行分案偵辦。
特偵組新聞稿全文:
有關告發人周玉蔻女士告發馬英九總統等,疑涉有違反政治獻金法等一案,業經本署特別偵查組(下稱特偵組)偵查終結,認無具體犯罪事證,於本(104)年 6 月 17 日予以簽結。
一、告發人告發之事實,經綜合整理,可區分為兩大項,第一大項是關於頂新集團是否捐贈政治獻金而使馬英九總統、馬英九總統行政團隊及中國國民黨(下稱國民黨) 圖利頂新集團。第二大項是馬英九總統及國民黨是否違法收受電子業政治獻金。
偵查結果如下:
(一)頂新集團是否捐贈政治獻金而使馬英九總統、馬英九總統行政團隊及國民黨圖利頂新集團:
1、馬英九總統部分: 告發人指馬英九總統在競選第 13 任總統時,違法收 受頂新集團新臺幣(下同)2 億元政治獻金,又引據 美麗島電子報稱收受頂新集團 10 億元等情。經傳喚證人宋○明、蔡○真、陳○茜、胡○吾、吳○嘉、張 ○豐、魏○交、魏○充等人訊明,並清查頂新集團魏 家相關資金,以及馬英九總統與康○政之相關親屬大額通貨資料,並無積極證據足以證明馬英九總統有收 受如告發人所指頂新集團政治獻金。
2、馬英九總統行政團隊部分:
(1)行政院及衛生福利部(下稱衛福部)處理黑 心油事件;
(2)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下稱農委會)處理農產品輸往大陸及快速通關;
(3)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證交所)、財政部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審議康師傅公司 TDR 發行;
(4)財政部及金管會施壓使頂新集團取得臺北101大樓股權;
(5)財政部介入臺北101大樓經營權之爭;
(6)政府相關機關未查扣頂新集團私人飛機;
(7)官股董事過半之兆豐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兆豐 金控),違法辦理三重味全土地融資等案,以及財政部指派之兆豐金控董事並擔任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兆豐證券)董事長,同時為國民黨中央常務委員之劉○貝,在兆豐證券董事會要求不要抽頂新集團銀根等情。
經綜合證人許○能、潘○寬、高○賢、 施○志、羅○強、魏○交、呂○璋、陳○青、賴○淵、 魏○行、陳○基、謝○傳、陳○基、林○鴻、鄒○娟、 汪○民、辜○瑩、宋○琪等人之證述,並向衛福部、 農委會、證交所、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金管會、兆豐 國際商業銀行、兆豐金控、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等 機關函調相關資料,查無證據足以證明馬英九總統行 政團隊有圖利頂新集團。
3、國民黨部分:
頂新集團黑心油事件爆發後,(1)國民黨立法委員吳 ○昇利用職權調閱機密資料提供頂新集團運用;(2) 連○文競選臺北市長時,國民黨要求連○文不要批評頂新集團等情。
經證人張○驊、林○正、吳○昇、蔡 ○元、連○文、劉○成、魏○交、李○維、林○瑞、 謝○樑等人到庭結證,並向衛福部、經濟部、財政部、 外交部等部會調閱相關資料,尚無證據足以佐證國民黨有圖利頂新集團。
(二)馬英九總統及國民黨是否違法收受電子業政治獻金:
告發人指馬英九總統於 97 年競選第 12 任總統時,據劉○雄於電視談話性節目中指稱馬英九總統收受 2 億 元之競選捐款;又據自由時報報導李○哲透露馬英九 競選總統時,2 位科技業大老各給國民黨 5 億元捐款; 復據邱○生曾透露馬英九總統於競選期間,託播電視台競選廣告資金與收據可疑;另段○康於電視談話性節目中指稱有企業家集資 2 億元捐贈馬英九總統作為 未入帳之選舉經費,並於在臉書上貼文亞翔公司捐贈 1 億元等情。經訊問證人李○哲、陳○孟、王○麟、邱 ○生、劉○雄、段○康、陳○鳳、林○正、吳○源、 薛○川、倪○熙、宣○智、林○伯、邱○火、張○驊、 鄭○龍、李○端、康○正、鄧○聰、曾○權、謝○煌、 賴○仲、林○如、段○康、姚○驤、史○仁等人,並 向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監察院、法務部調查局洗錢防制處、教育部、臺北市政府調閱相關 資料,並清查本案相關電子業負責人以及馬英九總統 與康○政之相關親屬大額通貨資料,尚乏證據足以證 明馬英九總統及國民黨有上開違法收受電子業政治獻 金情事。
二、上述二大項告發事實,經特偵組偵訊證人 110 人次,清 查資金 10 餘萬筆,函詢相關部會 57 次,調閱卷宗資料 100 餘卷。互核證人之證述,勾稽資金流向,比對函查資料之記載,經詳細調查後,均無積極證據足以證明何 人涉有罪嫌,爰予簽結。有關簽結內容,請參閱附件所 示。
三、又告發意旨認新北市政府等辦理規劃「三重味全土地變 更案」,疑涉圖利頂新集團部分,因同一案件業經臺灣 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以 103 年度他字第 6599 號案件偵 辦中。爰就此部分,將所查得相關卷證資料發交該署併案辦理。
四、另本案偵查中發現,魏應交、魏應充與特定類別之業者有異常資金往來,疑涉不法,然與本案無關,核非法院組織法第 63 條之 1 第 1 項各款所定應由本署特偵組職司之案件,爰發交該管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辦理。
兆豐證券董事長 在 黃國昌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今日質詢重點:
1.自去年五月,我質疑有中國企業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透過永豐金證券炒作大同公司股票,並要求金管會積極處理。
金管會在去年對該中國企業及券商三度開罰,並要求出清持股。對於罰鍰金額過低,我也提出相關法律修正草案。
針對昨日媒體報導永豐護航中資質詢金管會,才發現該中資尚未出清全部持股,金管會對於券商總經理有無涉及內線交易仍未進行約詢。對此,金管會顧立雄主委承諾將在兩個月內完成調查。
2.對於兆豐案、慶富案等高層亂搞遭罰,高額行政罰鍰最後居然要由全體股東買單現象,我不斷要求財政部、金管會依法追償。但顧立雄主委先前一直主張針對裁罰不能對高層董事求償。
今日,我以高等法院106年度上字第492號判決為例,說明保險安定基金對幸福人壽負責人鄧文聰等人求償,高等法院判決那些亂搞的董事經理,必須因自己行為導致公司被裁罰的損失,負賠償責任。直接印證顧立雄主委的看法錯誤。
3.此外,幸福人壽鄧文聰掏空案造成國家超過300億元損失,但根據金管會保險局「安定基金辦理接管或清理保險業民事追償案件統計表 」,目前受償金額僅68萬元,我也要求保險安定基金林國斌董事長更加積極求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