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和台灣全國兒少安置機構聯盟夥伴,一起針對即將定案的「兒少替代性照顧政策」召開公聽會。
台灣於2016年簽署《兒童權利公約》(The Convention on the Rightsof Children,CRC),並於2017年11月首次邀請國際兒童人權委員審查我國兒童權利現況,為回應國際審查之結論性意見「去機構化」,政府於今年四月提出「替代性照顧政策草案」,以「去機構化、發展家庭式照顧」為替代性照顧政策方向。
要發展非機構式服務,很好。但寄養家庭數這十年來的趨勢呈現減少,兒少機構大約滿足每年60%的安置兒少需求。台灣應該要站穩自己的發展脈絡。
希望透過今天的公聽會,讓兒少安置實務界的夥伴和社家署、地方政府深入溝通兒少替代性照顧政策,在執行上應該要注意的事。
六點會議結論:
✅1. 在評估兒少安全與家外安置必要性及返家評估、返家準備計畫時,應以兒少最佳利益為考慮,避免開案過嚴或結案過鬆,切勿以降低家外安置數量及比率為設定前提。
✅2. 機構安置兒少返家評估及返家後追機制中,應邀請安置機構代表參與,已充分反應受安置兒少需求。
✅3. 政府應發展多元化安置服務,同時須確保安全安置床位數。家庭式照顧與機構安置不應該只能擇一發展,兩者沒有衝突,政府應發展建置多元化安置照顧服務資源,確保替代性照顧所需之安全安置床位數量,讓不同類型的個案可以選擇其合適的照顧模式。
✅4. 類家庭式住宿照顧單位是以建立類似家庭照顧的模式,有助於照顧者與兒少建立依附關係,並針對兒少需求提供個別化服務,該項照顧模式在轉型過程中應被認可。在優化替代性照顧的服務模式,提供類家庭式住宿照顧時,政府亦應同時協助機構因應勞動基準法的規定,並在補助制度上回應經營成本的增加。
✅5. 因應特殊兒少的安置,衛福部在補助相關跨專業服務費的規劃,不應有安置人數比例限制,只要有需求都應該可以申請。
✅6. 有關兒少權法施行細則第10條的法定安置順序,造成兒少轉換安置頻繁的問題,建請衛福部朝向該款次為多元安置選項,而非安置順序研議修正,並於今年底完成研議。
🔆安置盟政策建議
(1)對於社家署提到已經辦理十四次的替代性照顧政策工作小組,安置盟認為其中的機構代表性不足,也造成在制訂政策期間及之前,安置盟無法與政府做更多的討論,最後只能召開公聽會。所以對話是很重要的。
(2)兒少安置機構是從宗教慈善到專業要求一步一步走來,事實上從民國93年兒少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制定後,至今已經18年。目前安置機構中所有的生輔員,在職前就要接受360小時的訓練,但是寄養家庭服務主要照顧者只需接受20-24小時的職前訓練。從兒權法施行細則第10條的順序,是從親屬、重要他人、寄養、再到機構;但若要定義專業,哪一個比較專業?
(3)從兒權法施行細則第10條的安置順序排下來,安置機構常常是承接最後最困難或多次轉換的個案;但是政府提供給安置機構的資源、配套措施卻是最不足的。
(4)政府替代性照顧政策中對去機構化及機構轉型策略不明,讓安置機構處於很多的不確定性之中。然而,安置機構轉型與定位存在很多可能性,如何善用這些資源、並且合理地定位安置機構中已經發展58年類家庭式的服務模式,是必須的。
(5)去機構化不等於關掉安置機構,去機構化乃是去機構式的教養,而目前76%的兒少安置機構都已經是類家庭式的照顧。且家庭式的照顧跟住宿式的照顧,不應該是擇一發展,它們沒有衝突,政府應該發展多元的安置服務。
(6)政府應該積極輔導還沒有成為類家庭式的機構,以及輔導有些能夠成為專業型住宿照顧模式的機構,讓現在仍安置在醫療機構、護理之家的兒少,能夠到安置機構來,有正常的生活。
(7)安置順序不應該是固定的SOP,故安置盟建議修法:兒權法施行細則第10條不應是安置順序,而應是多元的安置選項。
(8)當個案結束安置以後,回到各縣市,建議政府不要再以地方自治的理由,造成後追、自立資源的不一致,讓兒少接受到的幫助有所不一。
(9)替代性照顧政策應有具體量化的目標、執行期程、輔導指引、資源配套。安置盟希望聽到的不是口號,也希望政府不要拿著CRC的旗幟,滿足自己的政績。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8萬的網紅公視新聞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指揮中心已經把「維持機構及社福照護系統運作」人員,納入新冠疫苗第五類接種順位,不過全台18縣市的兒少安置機構,有八個縣市完全沒有動作,包括疫情熱區新北、桃園及苗栗,由於兒少機構是高度群聚單位,有代表憂心,萬一有人染疫恐造成大規模感染。 詳細新聞內容請見【公視新聞網】 https://news.pt...
兒少機構 在 楊文科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竹縣+0 24日起文化局圖書館、研習教室等場所鬆綁】
中央1922疫苗預約平台第6輪接種高端疫苗,將於明8月23日開始施打,同時23日上午10時至8月24日下午6時止,增加開放8月16日下午2時以後,高端疫苗新登記或加選意願登記的民眾預約。另外,因應中央宣布8月24日至9月6日維持二級警戒,新竹縣政府比照中央防疫管理指引,也宣布文化局圖書館與自習室、研習教室、新瓦屋等場所、活動管制措施有條件鬆綁。
另外,今天有以下幾件事情向鄉親報告:
1⃣新竹縣也配合此次高端疫苗開放,加設8月27、28日的接種站點,呼籲有收到提醒簡訊的鄉親,請記得進行預約,務必攜帶身分證、健保卡,依預約時間前往指定地點接種疫苗,同時別忘了先到衛生局網站,下載高端疫苗接種評估及意願書並事先填好,可以減少等候時間。
2⃣因應疫情趨緩,新竹縣在符合中央防疫管理指引或規範下適度開放,文化局圖書館開放櫃台服務及館內閱覽,控制室內80人、文化局自修室開放採梅花座,控制室內80人、研習教室依據辦理活動種類酌予借用,進入文化局各場所須配戴口罩、量測體溫、消毒及實聯制;新瓦屋客家文化保存區,預計9月4日起恢復辦理市集,但縮小規模最多15攤內,且須有單一出入口、消毒、實聯制、不超過300人等相關防疫措施。
3⃣社會福利等場所,新竹縣社區式長照機構與身障社區式等恢復服務、開放的業者,應落實各項防疫措施;新竹縣托育機構、兒少機構有條件開放,但不開放探視;老人住宿型機構與身障機構有條件開放預約探視;社區關懷據點恢復活動及領餐服務;社運、社區發展、身心障礙、婦女及新住民團體可辦理各項補助活動,有關室內外人數、涉及桌餐共食與縣外參訪事項,遵循中央相關指引辦理;保護安置兒少探視會面及返家過夜,依中央指引辦理;如家屬至兒少安置機構探視會面,依當地主管機關及機構相關規定辦理。
#防疫不能停
#領頭楊
兒少機構 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桃園本日+0!
桃園連續4天零確診,從數字來看,桃園從5/25起確診數逐日遞減,7月的活躍社交圈群聚案,如今也慢慢收斂完成,我想這段時間+0,仍要堅持做好防疫工作,提升疫苗覆蓋率,希望能夠持續保有這樣的成果。
今天是桃園第五輪的疫苗施打日,開設36處社區接種站來施打,有2萬2,012人預約,完成了2萬1,552人施打,預約接種率為97.9%。另外,有2萬人在13個衛生所、22家醫院及117家診所完成施打。
統計到今天中午12點,桃園疫苗劑次涵蓋率為41.1%,已接種93萬3,965劑疫苗,人口涵蓋率37.7%。我們會持續加速施打,努力提升群體免疫力,也要特別謝謝貼心專業的護理師團隊,每一瓶疫苗都很珍貴,像以AZ疫苗來說的話,施打量達108%,也就是說每一瓶疫苗抽取可提供11人左右施打,多讓1位市民朋友得以接種。
也要提醒大家,第六期疫苗接種意願登記到明天(8/13)中午12時止,截至目前桃園有9萬7,875人登記,預估明天中午會有超過10萬人登記,將依中央配賦疫苗數,在8/16上午10時至8/18中午12時開放預約接種,施打時程為8/23至8/29,讓疫苗覆蓋率可以不斷提升。
另外,長照機構即日起有條件開放探視,訪客須出示訪視前3天內醫療院所篩檢陰性報告證明,且探視應遵循訪客管理作業原則,5種類型適用這項訪客規定,包括老福機構、身障機構、兒少機構、護理之家和長照機構。
戶外型運動設施,仍須簡訊實連制、掃描QR code,市府也會制定防疫警語及落實環境清消,待設施復原後就能開放。而遊戲設施因為仍無法做到單次消毒,為了保護孩子們的健康,仍暫不開放。
疫情在最後收斂階段,我們必須守住每一個防疫環節,特別是在國境防疫管制對策,從機場、防疫旅館到醫院,這三道防線都要守護好,才能達成決戰境外、防守國境的目標。
兒少機構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指揮中心已經把「維持機構及社福照護系統運作」人員,納入新冠疫苗第五類接種順位,不過全台18縣市的兒少安置機構,有八個縣市完全沒有動作,包括疫情熱區新北、桃園及苗栗,由於兒少機構是高度群聚單位,有代表憂心,萬一有人染疫恐造成大規模感染。
詳細新聞內容請見【公視新聞網】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532156
-
由台灣公共電視新聞部製播,提供每日正確、即時的新聞內容及多元觀點。
■ 按讚【公視新聞網FB】https://www.facebook.com/pnnpts
■ 訂閱【公視新聞網IG】https://www.instagram.com/pts.news/
■ 追蹤【公視新聞網TG】https://t.me/PTS_TW_NEWS
#公視新聞 #即時新聞
-
看更多:
■【P sharp新聞實驗室】全媒體新聞實驗,提供新一代的新聞資訊服務。 (https://newslab.pts.org.tw)
■【PNN公視新聞議題中心】聚焦台灣土地環境、勞工司法、族群及平權等重要議題。 (https://pnn.pts.org.tw)
兒少機構 在 黃香菽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20年11月5日社政部門業務質詢】
▲ 舊瓶新裝的高雄市勞工自治委員會是否淪為大內宣
▲ 建置足夠的托育空間,打造友善的托育環境
▲ 社會局管轄之機構(社區照顧關懷據點、老人機構、兒少機構、公托中心、身障機構)食的安全
顯示較少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