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接受街頭藝人團體陳情 至日管處參加協調會議
對於近月某個或某幾個團體負責人 為了能增加演出天數包攬整個生意特別好的場地 竟然用 <擁有身心障礙者身分排第一優先>方式 要求日管處列入管理辦法 來達到取得最佳展演場地和天數的優先權 致引起紛擾不歇. 經了解之後 數年前團數尚少時 除了憑<街頭藝人證>申請展演即可 根本也沒在區分身分 更沒有原住民身分優先這特殊待遇 但各家都還能相安無事 然而經過幾年下來之後團數倍數擴增 本地外地團體紛紛進駐 大家都爭著搶生意最好的 - 日月潭幾個景點中的<玄光寺>展演場地 問題就出來了 直吵翻天 幾次連立委都得派助理來與會關切.
我的意見:
一. 建議日管處順應多數團體意見 取消採用<身心障礙者身分>第一優先的辦法. 日管處是交通部觀光局主管日月潭風景區內觀光建設 管理與規劃發展等業務 不是內政部社會司附屬機關. 它能在職司業務外儘量提供街頭藝人在日月潭各景點完全免租金等演出賺錢空間機會 大家都要知道惜福 應相互尊重扶持..... 如果非得繼續搞小動作來卡位 一心只想讓自己吃飽飽 不管他人死活 成天在此地互相爭鬥的話 那我要求日管處 在地邵族原住民團體應先有展演場地與天數的第一優先保障權 剩餘的才由其他團體去按日申請 !
現場討論最後大家同意:
日管處取消採用<擁有身心障礙者身分>第一優先與 <擁有原住民身分>第二優先的辦法 回歸原來憑<街頭藝人證>申請一律平等. 而且各團必須接受嚴格的表演資格人數審查 遵守大家都有機會輪流展演場地與天數 嚴守噪音管制 以及豐富各自的展演內容特色等等的管理規定.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500的網紅林佳龍,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今(24)日林佳龍委員在社福及衛環委員會針對單耳失聰人士的社會救助與福利質詢內政部曾中明次長、社會司簡慧娟司長、以及教育部社教司黃坤龍副司長。由於目前單耳失聰不符合身心障礙的標準無法申請社會救助與福利,在質詢中林佳龍並要求曾次長手遮一耳短暫接受質詢,感受單耳失聰者的不便。林佳龍也要求內政部應將單耳失...
內政部社會司身心障礙 在 黃婉如愛您粉絲團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有關桃園縣預防及處理「成年心智障礙者遭人慫恿申辦多支手機或門號造成家庭經濟負擔及權益受損」
關於報載成年心智障礙者遭人慫恿申辦多支手機或門號,衍生龐大電信費用,造成家庭經濟負擔與權益受損事件,桃園縣政府與電信業者協調訂定民眾預防與處理類似案件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一、在事前預防措施部分,民眾可至任何一家電信業者門市取得「身心障礙者限辦行動門號(註記/取消註記)申請書」,填寫後自行遞送各電信業者,以維個人權益。
二、在事後處理措施部分,民眾可運用各縣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或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提出消費申訴及諮詢,消費者服務中心將協助民眾與電信業者進行協調或調解。
三、民眾對於限辦手機門號申請註記服務,有任何不清楚的地方,可以洽詢各電信業門市,另申請註記限辦手機門號相關事宜的參考資料,在內政部社會司網站「身心障礙者手機門號限辦申請資訊專區」也可以下載參考,內政部社會司網址:http://www.moi.gov.tw/dsa/。
內政部社會司身心障礙 在 林岱樺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沒電活不下去 殘團盼補貼
【2012-04-21 自由時報 焦點新聞 李宇欣、林毅璋、謝文華 】
〔記者李宇欣、林毅璋、謝文華╱綜合報導〕油電雙漲影響民眾的生計,身心障礙者和社福機構昨共同站出來,強調很多身心障礙者賴以維生的電器用電量很大,一年恐須多繳一百八十多萬元電費,盼政府研擬補助措施。內政部社會司專委楊筱雲表示會研商檢討。
民進黨立委吳秉叡、陳節如、劉櫂豪、林岱樺及社福團體昨共同召開記者會,要求調降、補貼身心障礙者的家戶及社福機構的電價。
殘障聯盟秘書長王幼玲直指,七年未調整的身心障礙生活補助,好不容易在今年一月增幅十六.六七%至十七.五%,但油電雙漲,光電價就大漲十六.九%,增加的生活補助費都不夠繳電費。台電等於搶走身心障礙者的生活補助費!
胸部以下癱瘓的楊宗榮,須二十四小時仰賴電動床、氣墊床維生,他說全家收入不到三萬,夏季每月電價高達四千五百元,另得支付一萬兩千元房租,不知怎活下去。
罕見疾病基金會執行長黃蔚綱也說,去年機構向內政部申請電費補貼,得到一千多萬元的補助;但電價上漲後,社福機構每年約增加一百八十多萬元電費支出,今年的補助可能都得拿去繳電費!
台電公司專業總工程師兼發言人李鴻洲表示,台電能理解各方的訴求,但目前法律並無對此規範,不是台電能夠處理與承受的,建議政府研究是否立法規範或是進行適當補貼,台電皆願意配合。
經濟部表示,近日將會同社福主管機關內政部社會司擇期召開對社福團體的說明會,進一步討論可能的處理方案。
內政部社會司身心障礙 在 林佳龍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今(24)日林佳龍委員在社福及衛環委員會針對單耳失聰人士的社會救助與福利質詢內政部曾中明次長、社會司簡慧娟司長、以及教育部社教司黃坤龍副司長。由於目前單耳失聰不符合身心障礙的標準無法申請社會救助與福利,在質詢中林佳龍並要求曾次長手遮一耳短暫接受質詢,感受單耳失聰者的不便。林佳龍也要求內政部應將單耳失聰從寬認定納入身心障礙保障範圍。
林佳龍提出目前身心障礙手冊對於聽覺機能障礙的訂得相當嚴格,導致在實務上非常多的問題,根據行政院衛生署公告的「身心障礙等級」規定,聽覺機能障礙等級標準如下:
1.「輕度」:優耳聽力損失在五十五至六十九分貝者。
2.「中度」:優耳聽力損失在七十至八十九分貝者。
3..「重度」:優耳聽力損失在九十分貝以上者。
林佳龍向在場官員表示,所以現在有聽覺機能障礙的人,若只有一個耳朵聽力損失,即單耳失聰的話,是不符合目前身心障礙的標準。林佳龍指出由於單耳失聰的學童,並無法納入身心障礙手冊的領取範圍,無法像雙耳失聰的兒童可以請領電子耳等輔具補助,更不屬於特教範圍。所以單耳失聰的孩子只能進入一般學校就讀,求學過程中經常面臨走路不平衡、上體育課會跌倒,上課聽不清楚,可能老師會認為他上課不專心聽講,在校孩童經常會受到同儕的欺負。林佳龍認為,慣用單耳更容易加速他聽力的失衡,也懷著正常耳朵聽力受損的恐懼,心理上的衝擊超乎身體障礙的傷害。
林佳龍質詢教育部黃副司長,教育部的特殊教育法子法草案中第九條,沒有納入單耳失聰的學童,全面犧牲了單耳的就學環境的權利,這樣合理嗎?教育部特教小組邱專員答覆,鑑定辦法在今年有修正,但對單耳失聰的確沒有納入,不過特教評估是比較寬,會依照需求來判定,也就是說特教的判定的範圍比較寬。曾次長則表示,身心障礙者的判定是經過專業的鑑定,是比較嚴格。
林佳龍以一真人真事蕭先生的故事向內政部質詢,對失聰者判定這麼嚴有沒有道理?林佳龍當場念出蕭先生的陳情信:「我是一個右耳重聽的人,也是丙等體位的平常人,我知道像我這樣的人不多,在求職中飽受不少異樣眼光,也不是很順利,但我繳稅是平常人,郤要受大眾以殘障人士來看待,真想要做殘障人士...如果要把我們當殘障人士,可以請快速通過法律來執行。」林佳龍向官員表示,政府的認定裁量影響單耳失聰者不只是在就學還包括就業。
林佳龍在台中已經連續七年舉辦過針對身心障礙家庭「有愛無礙真情之旅」,起源自一位成功的遊覽車老闆,他有兩個身心障礙的弟弟,每當學校遠足或旅行,他就要在家裡照顧兩個弟弟,所以他發願照顧身心障礙者,又因為身心障礙家庭信任林佳龍的號召,於是每年由林佳龍帶隊,這位董事長出五十輛遊覽車帶身心障礙的小朋友出遊。林佳龍也向在場官員表示,因為聽障朋友常使用電話簡訊,他也協調中華電信對聽障朋友降低簡訊費用,這都是民間走在政府之前。林佳龍要求內政部應將單耳失聰從寬認定身心障礙納入身心障礙,「司長可不可以研究?研究後若要以修法來解決,我就來提!」,內政部表示,會跟衛生署研究,並將研究結果回報林佳龍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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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維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其平等參與社會,在101年7月11日身心障礙鑑定與需求評估新制上路後,由專業團隊針對個案之身體功能、結構、活動與社會參與限制等面向進行鑑定, ... ... <看更多>
內政部社會司身心障礙 在 身心障礙福利(國情簡介-社會福利) - 行政院 的相關結果
保障經濟安全:依家庭經濟情況、障礙等級等,提供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居家照顧費用補助、輔具費用補助、社會保險保費補助、稅捐減免、 ... ... <看更多>
內政部社會司身心障礙 在 ::: 社家署全球資訊網:::身心障礙福利 的相關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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