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扭曲的正義》第二部第七章 〈偉大的專案,盛大的績效〉描述的荒謬情境,並沒有隨著法院的判刑、案件的公開、書本的問世而結束(事實上,這是警察體系積弊多年的文化,和高層的升官圖綁在一起,沒有那麼簡單就可以改革,這要取決於讀者們一同了解問題、擴及周遭的公民、公民集體督促政府改革)。
台中地院109年簡字第1184號刑事判決,書寫的,是員警為了「線上立破」績效鋌而走險偽造文書的故事。
這篇作者今日在 鳴人堂 專欄新上線的文章〈「線上立破」的績效目標,是打擊犯罪還是製造犯罪?〉:http://bit.ly/3l0qPmK
書寫的是這個故事,以及背後的原因,也算是《扭曲的正義》成書後的番外章。
摘:
日前一則報導指出,有名通緝犯(下稱L)主動向台中某派出所投案,受理投案的警員(下稱P),為了拿到「線上立破」的績效敘獎,竟製作一系列內容不實的公文書,謊稱是自己巡邏時查獲,最後被台中地檢署檢察官識破而依法偵查起訴。
該案經台中地院審理後,以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2月,由於在審判中自白犯罪,因此法院給予緩刑4年之寬典(台中地院109年簡字第1184號刑事判決)。但因P的行為破壞警察機關製作文書及調查案件的正確性,不但構成犯罪,也嚴重損及公務人員與公務機關的職責,因此除了以上刑事有罪判決的處罰外,台中市警局報由台中市政府把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經懲戒法院以110年度清字第3號判決認定屬《公務員懲戒法》第2條第1款之違失行為並有懲戒必要,而判決「降級改敘」。
〔 事實上,因為「線上立破」績效評比而產生的公務人員違法問題,也不只本文首揭的偽造文書騙功獎案件,這個案例也不是開天闢地第一樁,而只是長期以來積弊的冰山一角而已。
如果沒有其他比「法律成本」更高的誘因,公務人員理論上是不可能有動機在執行職務時違法的,更遑論員警與當事人素昧平生,實在沒有違法侵害當事人權利的動機。偏偏「線上立破」等越形盲目與不合理的績效評比與功獎,正是讓某些員警忘記初衷鋌而走險的「誘因」。〕
〔 除了成為違法誘因的法律風險之外,「線上立破」的數字要求,更成為員警執法的人身安全隱憂。警方高層長期以來炒新聞、塑造各種「戰神」級的英雄,尤有甚者,除了有些地方警局「每個月」要求評比外,他們所制定的績效數字目標還一季比一季、一年比一年高。
在這種一味追求數字、不求精緻的粗糙辦案文化下,員警只好鋌而走險地以有害人身安全的危險方式(例如追車)來想辦法達到長官設定的標準,近年來便發生過員警追車殉職、或是波及無辜路人的不幸憾事,迭經媒體報導。然而警界高層似乎依然無動於衷,透過「小編」或「警媒合作」以各種四兩撥千金的公關運作方式轉移焦點,改革永遠遙遙無期。〕
〔 至於那些不斷提高績效的數字要求,催逼下屬膨脹數字,好讓自己得以在數字競爭中脫穎而出升官的警官呢?他們固然可以厚著臉皮在下屬違法被檢察官發覺而起訴判刑時,揮舞著「次元切割刀」將下屬送去懲戒,對外宣稱「我們要求表現,但沒有教唆違法」來擺脫關係,接著繼續平步青雲地在畸形的官場上耀武揚威。
然而,《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7條宣示的誓詞「余誓以至誠,恪遵國家法令……依法執行任務,行使職權」,其實早在初任警察官時,就已畫下了那條不能逾越的基本底線。〕
〔親愛的台灣人,你們還要任由這些靠著下屬逾越那條界線而升官的人,繼續佔據高位、繼續制定不合理的績效要求、繼續對下屬製造間接壓力而踐踏法治國、繼續玩弄數字遊戲結合媒體愚弄大眾嗎?〕
〈「線上立破」的績效目標,是打擊犯罪還是製造犯罪?〉全文看這裡➡️ http://bit.ly/3l0qPmK
▍延伸閱讀:
「警政績效之亂」更詳盡的剖析請見《#扭曲的正義:檢察官面對的殘酷真相,走向崩潰的檢警與媒體》
第二部 崩潰中的警察體系
第六章 群鴿亂舞
鴿就是鴿,不要叫我進化
歪鴿是怎麼歪的?
第七章 偉大的專案,盛大的績效
到底是在做專案還是集點換贈品?
專案造出來的孩子──「騙票」
「騙票」是什麼?
斬手專案「騙票」三大招
盛產「騙票」的轄區
我辦過的「騙票」
第八章 和諧又美好的檢警關係
什麼是檢警關係?
是誰扭曲了檢警關係?
不要再說「誰挺誰,誰一定要挺誰」
「小鴿」的第一張搜索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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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90的網紅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201019中天HOT新聞開箱 實價登錄爆有假?民控建商分單簽約高價灌水 專家揭背後「不能說的秘密」 中天原址→https://youtu.be/UGM7DaFvFGE 【Q房價居高不下,有可能是建商下的黑手嗎?就有一個案例是,有屋主查詢實價登錄,發現房價被建商灌水,連帶週邊行情也高出一成,甚至有...
公務人員登載不實案例 在 陳泰源-專任約房仲的斜槓人生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019中天HOT新聞開箱 實價登錄爆有假?民控建商分單簽約高價灌水 專家揭背後「不能說的秘密」
中天原址→https://youtu.be/UGM7DaFvFGE
【Q房價居高不下,有可能是建商下的黑手嗎?就有一個案例是,有屋主查詢實價登錄,發現房價被建商灌水,連帶週邊行情也高出一成,甚至有建商打著"知名景點週邊"順勢墊高房價,還有所謂的"折讓單",這其中到底手法是怎麼回事?】
答:所謂的折讓單指的是「私契」也就是建商與買家私下折讓價金的協議。但買家當下或許有聽沒有懂就傻傻簽名下去。最後拿出去實價登錄、貸款的金額,還是是當初簽訂的買賣契約價(公契價)。
因此,這是一種規避刑法『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遊走法律灰色地帶的手法。 通常建商會打定買家不敢也不想檢舉,因為買家一旦簽下去,也變成『共犯』。另外,登錄價格比實際買的價格高,好處之一就是讓買家可以貸更多錢出來,買房更輕鬆,好處二是有利於之後的賣房,因為之後接手的買家會誤以為屋主的當時的成本就是那麼高。
【Q我們如果遇到這樣的建商,我們該如何自保?以免間接成了共犯,還可能因此觸法,請專家來提醒我們】
答:由於現在已經修法將實價登錄的責任歸屬,由過去的代書變成現在的買賣雙方,但民眾往往還是會委由代書去登錄,因為很多人不知道怎麼登錄,同時也為了省事(反正過戶都已經交由代書了,登錄也請代書一併服務吧!)所以往往簽約到交屋之後,只顧著權狀名字是否已經過戶?卻忽略了代書登錄的金額。
尤其是預售屋,建商委託代銷賣屋幾乎都是由「建商找的代書」來處理過戶,所以最後登錄的金額,往往要等實價登錄揭露之後才會看見。
如果不希望自己誤觸刑法,也不想成為炒房的共犯,要求做『雙代書制』,買家自己也委外聘請信任的代書,協同建商的代書一起把關。 並在交屋時跟代書再三確認實價登錄的金額是否為真正的買賣價。甚至可以要求先給買家看過,才能將資料拿去登錄。這樣就萬無一失了。
【Q一樣是"灌水"爭議,日前立委高嘉瑜在內政委員會上,就曾向內政部長徐國勇質詢有關"實坪制"議題,喊話要建商針對"公設比"進行檢討,舉例新竹建案,廣告打著73坪,實際僅36坪多,幾乎灌水五成,這個部分,民眾又該怎麼樣把關?以免自己花大錢買公設成冤大頭】
有房產同業舉例的很好,你買鳳梨,你跟老闆說,鳳梨皮、頭、尾我又不吃,老闆不應該計價,我想老闆應該也不能接受。就如同雖然你住在室內,但你能必須要經由大門、大廳、電梯、走廊才能抵達,怎麼能說那些都不計價呢?
還有就是台灣的消防法規比較嚴格,連帶影響拉高公設比,比如八樓雙梯(大樓設計超過八樓以上,逃生梯就要設置兩個)以及十一樓以上要設置排煙室,高層建築物高度超過60公尺、約14~15層樓以上建築物,就得要設置消防用中繼水箱,這些通通為了民眾的居住安全而設計的。
不過,公設也確實造成資訊不透明,有些建商甚至會在公設灌水,一般民眾又如何知道?所以實坪制這個大方向是對的,但可以想見若推動,衝擊力道也不小,有一國多制的問題。 另外,現在台北市區平均市價60~70萬元的電梯大樓,一旦採用實坪制計價,總價不變的前提下,除以變少的主附建物坪數,屆時每一棟大樓單價動輒百萬元起跳,短期勢必影響民眾買房的意願。
陳泰源youtube→https://youtu.be/2_G7USAjfEM
部落格→https://taiyuanchen1223.blogspot.com/2020/10/201019hot.html
公務人員登載不實案例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1019中天HOT新聞開箱 實價登錄爆有假?民控建商分單簽約高價灌水 專家揭背後「不能說的秘密」
中天原址→https://youtu.be/UGM7DaFvFGE
【Q房價居高不下,有可能是建商下的黑手嗎?就有一個案例是,有屋主查詢實價登錄,發現房價被建商灌水,連帶週邊行情也高出一成,甚至有建商打著"知名景點週邊"順勢墊高房價,還有所謂的"折讓單",這其中到底手法是怎麼回事?】
答:所謂的折讓單指的是「私契」也就是建商與買家私下折讓價金的協議。但買家當下或許有聽沒有懂就傻傻簽名下去。最後拿出去實價登錄、貸款的金額,還是是當初簽訂的買賣契約價(公契價)。
因此,這是一種規避刑法『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遊走法律灰色地帶的手法。 通常建商會打定買家不敢也不想檢舉,因為買家一旦簽下去,也變成『共犯』。另外,登錄價格比實際買的價格高,好處之一就是讓買家可以貸更多錢出來,買房更輕鬆,好處二是有利於之後的賣房,因為之後接手的買家會誤以為屋主的當時的成本就是那麼高。
【Q我們如果遇到這樣的建商,我們該如何自保?以免間接成了共犯,還可能因此觸法,請專家來提醒我們】
答:由於現在已經修法將實價登錄的責任歸屬,由過去的代書變成現在的買賣雙方,但民眾往往還是會委由代書去登錄,因為很多人不知道怎麼登錄,同時也為了省事(反正過戶都已經交由代書了,登錄也請代書一併服務吧!)所以往往簽約到交屋之後,只顧著權狀名字是否已經過戶?卻忽略了代書登錄的金額。
尤其是預售屋,建商委託代銷賣屋幾乎都是由「建商找的代書」來處理過戶,所以最後登錄的金額,往往要等實價登錄揭露之後才會看見。
如果不希望自己誤觸刑法,也不想成為炒房的共犯,要求做『雙代書制』,買家自己也委外聘請信任的代書,協同建商的代書一起把關。 並在交屋時跟代書再三確認實價登錄的金額是否為真正的買賣價。甚至可以要求先給買家看過,才能將資料拿去登錄。這樣就萬無一失了。
【Q一樣是"灌水"爭議,日前立委高嘉瑜在內政委員會上,就曾向內政部長徐國勇質詢有關"實坪制"議題,喊話要建商針對"公設比"進行檢討,舉例新竹建案,廣告打著73坪,實際僅36坪多,幾乎灌水五成,這個部分,民眾又該怎麼樣把關?以免自己花大錢買公設成冤大頭】
有房產同業舉例的很好,你買鳳梨,你跟老闆說,鳳梨皮、頭、尾我又不吃,老闆不應該計價,我想老闆應該也不能接受。就如同雖然你住在室內,但你能必須要經由大門、大廳、電梯、走廊才能抵達,怎麼能說那些都不計價呢?
還有就是台灣的消防法規比較嚴格,連帶影響拉高公設比,比如八樓雙梯(大樓設計超過八樓以上,逃生梯就要設置兩個)以及十一樓以上要設置排煙室,高層建築物高度超過60公尺、約14~15層樓以上建築物,就得要設置消防用中繼水箱,這些通通為了民眾的居住安全而設計的。
不過,公設也確實造成資訊不透明,有些建商甚至會在公設灌水,一般民眾又如何知道?所以實坪制這個大方向是對的,但可以想見若推動,衝擊力道也不小,有一國多制的問題。 另外,現在台北市區平均市價60~70萬元的電梯大樓,一旦採用實坪制計價,總價不變的前提下,除以變少的主附建物坪數,屆時每一棟大樓單價動輒百萬元起跳,短期勢必影響民眾買房的意願。
陳泰源youtube→https://youtu.be/2_G7USAjf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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