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科累累還能捲土重來?自辦重劃應設排黑條款
今天我在內政委員會,跟花敬群次長分享一個台中自辦市地重劃的鬼故事。
中秋節之前,大家都在期待連假到來,而台中市的單元十三新興自辦市地重劃也在18號召開重劃會成立大會,再次選出湯明厚為理事長,準備上演一齣借屍還魂的大戲。
湯明厚過去擔任台中市政府地政局測量課課長,2006年8月退休後,於同年 8月5日,擔任單元十四新都自辦市地重劃區重劃會的理事長。
同年8月9日,湯明厚向台中市政府辦理新都公司的營利事業登記,以新都公司董事長及新都重劃會理事長之職銜推動新都自辦市地重劃,因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之1的規定而遭到懲戒。
2009年,湯明厚再進一步伸手到單元十三新興自辦市地重劃會,把16平方公尺的土地,分給296人持有,2012年9月6日高等法院判偽造文書定讞。
去年12月2日,最高法院更駁回單元十三重劃會的上訴,認為重劃會的理監事選舉有效票張數為771 票,扣除人頭296人,參與投票之人數僅492人,未達總數1493人的半數標準,決議無效。
獎勵重劃辦法1979年立法至今已修法5次,到現在都沒有排黑條款,以致於一個前科累累的前公務員,因為灌人頭被判刑之後,竟然還可以在原本的重劃會捲土重來。
這不只是個案問題,通案上,重劃會一定程度代理國家執行國家高權,主管法規對於重劃會的理監事應有消極資格的認定,以利維護地主會員對於重劃單位及國家的信任感。
花次長也同意,重劃涉及到龐大的土地利益,應該有更高規格的監督,針對重劃會的排黑問題,會再進行檢討。
我要提醒內政部,排黑問題只是自辦市地重劃的冰山一角,作為主管機關,應該要針對整個制度進行通盤檢討,並積極研議修法方向。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萬的網紅黃國昌,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1. 前總統馬英九違法洩密案遭起訴,曾委託前大法官提出法律鑑定意見書主張「總統不是公務員」。請問法務部立場,總統是公務員嗎? →《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規定,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否則應予撤職。請問法務部,如果總統違反本條規定的法律效果為何? →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規定,公職人員負有...
公務員服務法第 在 曾銘宗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110.08.31本席提出「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及第14條」條文修正案》
公務員服務法第 在 陳玉珍 珍愛金門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公務員服務法修法
#幫公營事業運動選手代言解套
金門羽球好手李洋與其搭檔王齊麟,這兩天返回金門祭祖,整個金門都樂起來了!
但除了歡迎他們外,更重要的是能為這些運動員爭取更多訓練經費及照顧,才是對他們最大的鼓舞💪🏼
因此,玉珍草擬「公務員服務法第十三條及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讓在公營事業機關服務之運動選手為企業代言、宣傳等商業活動,不受公服法禁止兼職、從事商業之規範。希望下會期開議後,朝野各政黨能儘速審議,完成三讀,讓運動選手真正感受到國家重視他們在世界舞台上為國爭光的努力🏅️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5703510
公務員服務法第 在 黃國昌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1. 前總統馬英九違法洩密案遭起訴,曾委託前大法官提出法律鑑定意見書主張「總統不是公務員」。請問法務部立場,總統是公務員嗎?
→《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規定,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否則應予撤職。請問法務部,如果總統違反本條規定的法律效果為何?
→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規定,公職人員負有「財產申報義務」、「財產強制信託義務」,違反規定僅處「6萬以上120萬以下罰鍰」;針對法規「違反申報義務」部分訂有行政罰及刑罰,針對「違反信託義務」卻僅有行政罰。
這種罰責,對於有上百億財產的人根本不痛不癢,法務部同意必須檢討修正嗎?
→《公司法》197條第1項規定,公司董事在任期中轉讓超過選任當時所持有之公司股份數額二分之一時,其董事當然解任。然而,法務部函釋卻指出,總統、部長的持股依法強制信託後,竟然可以繼續擔任董事。法務部為何採取此種立場?
2. 我去年即透過質詢公開檢舉,陳慶男給了許多非法政治獻金,要求監察院調查。今天,監察院初步回應的確違法,然而,卻由於已罹於3年的時效、無法裁罰。現行法這種規範,根本是大開漏洞、必須修正。
此外,我也曾公開檢舉馬英九、吳敦義2012年競選連任時,在高雄造勢活動的錢,也都是陳慶男買單的,根本違法。為何監察院至今未調查?難道是刻意抓小放大?
附註:
2018-12-19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懲治貪官、糾舉弊案 監察院的成績單在哪裏?
https://reurl.cc/rKp8y
2018-12-12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1800萬的戰略顧問酬庸、陳慶男的非法密室關說
https://reurl.cc/mka3G
2018-10-29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護航黑道民代開快車 查處高官舞弊慢吞吞
https://reurl.cc/rKp8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