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朋友照過來!
明年起,#期作時間自己選!
全台有九成以上的蒜頭都種在雲林,但因為 #蒜頭是特殊期作,前一年就要開始種,生產期約六到七個月,到隔年的3、4月才能收,若接著種植水稻,水稻便要到八月份才能收成,剛好卡在一期作(2/15-6/15)和二期作(7/15-11/15)之間,導致領了天災救助就不能領二期轉作金。但是,蒜農也是為了配合蒜頭種植的時序而已,難道因為這樣,就要被排除在規定的期程外嗎?
八月上旬的天災,所有的農作物都全軍覆沒,因為種蒜頭而延誤種植的一期作水稻,也都泡在水裡、損失慘重,但是申請了天災救助就不能領取二期轉作獎勵金(對地綠色補貼),光是水林鄉遇到這種困境的農民就有595人,田地面積將近200公頃...
治芬今天特地邀請了農糧署專責的糧產組組長來雲林現勘,組長說 #針對去年2期作申報大蒜種植登記有案,今年1期稻作晚收因雨致災者,#仍可申領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繳售公糧災害稻穀,並 #放寬得申報9到12月間之轉契作,但不得申報生產環境維護措施(即休耕),請農友分享出去!
另外,我之前就提醒農糧署,針對蒜頭的特殊期作,必須再檢討期作的日期限制。組長也說 #明年開始會調整耕作模式,讓農友們自行決定要種植的一期作、二期作各四個月的期間,以解決長久以來蒜農遇到的問題,真是太好了!
ps.爭取 #蒜頭進口關稅提高的公文程序已經通過農委會到財政部,接下來就交由財政部審議,有任何的進度會再向農友們報告。
👇相關報導
✅蒜農一期稻受損 無法兼領轉作綠色補貼?
https://news.st-media.com.tw/news/7128
✅蒜農一期稻作農損不能兼領轉作綠色補貼? 蘇治芬爭取解套
https://reurl.cc/O0Wjd7
✅一期稻災損救助、轉作綠色補貼2擇1? 蘇治芬為農解困
https://udn.com/news/story/122373/5669764
✅爭取轉作補貼 蘇治芬籲農委會因地制宜
http://n.yam.com/Article/20210812997749
公糧 申報 日期 在 雲林縣議員廖秋萍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 農業環境基本給付 ☘
為鼓勵農地農用而有的獎勵措施,符合資格之農友請在109年1/2~2/7,即可到「戶籍所在地」公所或農會申報種植作物🌱
自109年起,「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新增針對:非都市土地特定農業區、一般農業區的農牧用地、且維持農糧作物生產使用者,核予「農業環境基本給付」每期作每公頃5千元、全年2個期作合計1萬元!預估受益農戶數約44萬戶、受益農民約85萬人。
符合申請資格的農友於1月2日至2月7日期間至戶籍所在地公所或農會申報種植作物,並經勘抽查合格後即可領取。
給付對象:
非都市土地特定農業區、一般農業區之農牧用地。
🔸基於政府有限財政資源排定優先順序。
🔸優先針對屬優良農地或政府曾經建設重大農業改良設施。
勘查單位:土地所在地的公所或農會。
勘查期間:
土地所在地縣市政府所訂第1、2期作轉(契)作期。
申報種植特殊期作物,依當地特殊期時間辦理。
勘查標準:
🔸經濟生產為前提,作物成活率佔種植面積80%以上。
🔸善盡田間雜草管理及病蟲害防治。
🔸種植品項屬轉契作作物者,需符合本計畫對應作業規範之標準。
申請受理地點:戶籍所在地公所(農會)。
🔵攜帶文件:
申報人攜帶-身分證或其他身分證明文件。
🔸土地所有權人-土地所有權狀或最近3個月內土地登記謄本。
🔸非土地所有權人-委託經營契約書、租賃契約書、耕作協議書、土地使用同意書、代耕證明。
🔵其他文件:
土地共有分管協議書、分耕位置圖、契作合約。
申報項目:
自行復耕種植登記(水稻、雜糧、果樹、蔬菜、花卉、其他、大蒜)。種植再生稻者請申報自行復耕水稻。
🔶已經申報種稻(公糧、直給)或轉(契)作者,無需再另外申報。
農友倘有疑問,可洽下列單位:
縣市政府、鄉鎮市區公所、農會,
農糧署:(02)2393-7231
農糧署各區分署(辦事處)
北區分署(03)332-2150 中區分署(04)832-1911
南區分署(06)237-2161 東區分署(03)852-3191
公糧 申報 日期 在 劉建國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 農業環境基本給付 ☘
為鼓勵農地農用而有的獎勵措施,符合資格之農友請在109年1/2~2/7,即可到「戶籍所在地」公所或農會申報種植作物🌱
自109年起,「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新增針對:非都市土地特定農業區、一般農業區的農牧用地、且維持農糧作物生產使用者,核予「農業環境基本給付」每期作每公頃5千元、全年2個期作合計1萬元!預估受益農戶數約44萬戶、受益農民約85萬人。
符合申請資格的農友於1月2日至2月7日期間至戶籍所在地公所或農會申報種植作物,並經勘抽查合格後即可領取。
給付對象:
非都市土地特定農業區、一般農業區之農牧用地。
🔸基於政府有限財政資源排定優先順序。
🔸優先針對屬優良農地或政府曾經建設重大農業改良設施。
勘查單位:土地所在地的公所或農會。
勘查期間:
土地所在地縣市政府所訂第1、2期作轉(契)作期。
申報種植特殊期作物,依當地特殊期時間辦理。
勘查標準:
🔸經濟生產為前提,作物成活率佔種植面積80%以上。
🔸善盡田間雜草管理及病蟲害防治。
🔸種植品項屬轉契作作物者,需符合本計畫對應作業規範之標準。
申請受理地點:戶籍所在地公所(農會)。
🔵攜帶文件:
申報人攜帶-身分證或其他身分證明文件。
🔸土地所有權人-土地所有權狀或最近3個月內土地登記謄本。
🔸非土地所有權人-委託經營契約書、租賃契約書、耕作協議書、土地使用同意書、代耕證明。
🔵其他文件:
土地共有分管協議書、分耕位置圖、契作合約。
申報項目:
自行復耕種植登記(水稻、雜糧、果樹、蔬菜、花卉、其他、大蒜)。種植再生稻者請申報自行復耕水稻。
🔶已經申報種稻(公糧、直給)或轉(契)作者,無需再另外申報。
農友倘有疑問,可洽下列單位:
縣市政府、鄉鎮市區公所、農會,
農糧署:(02)2393-7231
農糧署各區分署(辦事處)
北區分署(03)332-2150 中區分署(04)832-1911
南區分署(06)237-2161 東區分署(03)852-3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