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多久沒有牽起阿嬤的手了呢
今天
是蹦蹦哥的阿嬤出殯的日子
阿嬤87歲
功德圓滿
跟著佛祖雲遊四海去了
這幾天
在夜深人靜的時候
總是會不經意的回想起小時候的事情
還記得
阿嬤都會帶我們到巷子口買口香糖
晚上的時候都會幫我洗澡
那時候都覺得阿嬤的指甲好長都被抓的好痛
肚子餓的時候都會煮紅紅的的番茄炒飯給我吃
無聊的時候會陪我們玩撿紅點
電視也都讓給我看卡通
知道我喜歡唱歌還會用KTV給我唱歌
有時候還會帶我們到高雄姑姑家去玩
或是帶我們跟團去旅行
被父母教訓的時候妳總是會跳出來保護我
受傷了妳會幫我擦藥或是包紮傷口
晚上踢被子妳也會起來幫我蓋棉被
不管我怎麼哭怎麼鬧妳都不會責備我
許許多多的畫面都歷歷在目
彷彿只是昨天發生的事情
.....
我到台北參加超偶
即使中風不便
還是有到攝影棚看我唱歌比賽
直到第二次腦中風
開始生活無法自理
說話不清楚之後
我才發覺阿嬤已經漸漸老了
那時候阿嬤不管說什麼
我們都需要用猜測的方式來理解她說的話
從那時候開始
就少了很多聊天的機會
加上出了社會到外地工作
相處的時間也變的很少很少
直到一年半前第三次腦出血之後
就已經意識不清沒有辦法說話
完全的臥病在床
當下的心中真的充滿捨不得
卻也無能為力
每天能做的就是跟阿嬤說說話
但也不知道有沒有聽到
直到上禮拜接到噩耗
當下是一半喜一半難過
喜的是前後中風十幾年
阿嬤終於解脫不用再受苦了
真心替阿嬤感到高興
但是心裡著實還是非常難過
回到家中
看著靜靜躺在床上的阿嬤
已經安詳睡去
心中充滿著依依不捨
就在今天告別式後
棺木要推出家裡的那一刻
才意識到阿嬤這次真的要離開了..
我的眼淚不自覺的一直落下.....
慢慢地長大
開始慢慢地體會生離死別
也體悟到
愛要及時
珍惜身邊的每一位家人
是多麼重要的一件事情
忙碌之餘
也要好好的騰出時間陪伴自己的家人
今天
阿嬤出殯了
真心祝福
要離苦得樂
放下一切罣礙
跟著佛祖好好去修行
我們會好好照顧自己
不要擔心
最後
你有多久沒有牽起阿嬤的手了呢
#影片是2018母親節
#時光飛逝
#永遠愛妳
出殯後拜飯時間 在 林佳新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剛剛看到什麼台菜有「喪宴菜,酸筍炒大腸」的新聞,如果你問我,我只能說或許在我們不知道的角落真的有講究「散宴」「團圓飯」菜色的習俗
對我來說,我倒不覺得一般鄉下有機會辦什麼「喪宴菜」的能力,畢竟以前是農家社會「節儉」這件事很重要,所以醃製酸筍是很通俗一般農家保存食物的方式,醃製酸,鹹菜都是為了延長食物保存時間的手段
至於大腸就更不用說,「在生一粒豆卡贏死後拜豬頭」這個大家應該都聽過,以前大戶人家才有殺豬取頭的能耐,一般人家還真的買不起,所以豬大腸更是殺豬完不能浪費的食材,畢竟一般人還真不易吃到,佳新小時候還真的常常吃著喪事後的豬頭皮,倒不覺得長大過程有問題,畢竟以前沒出租豬頭,牲禮的公司,有錢人家還會靠著「私宰」來祭拜,畢竟豬這種大三牲還真的不是農業社會一般人拜得起
一般來說農業時代「出殯」這件事都算是村莊大事,例如以前我們村父執輩壯丁要幫忙扛棺材這都是互相幫忙的一種習俗,農業社會真的沒幾戶人家有多餘的錢慎重辦喪事,只能靠大家「互助」,所以就連「扛板」都做過真的沒什麼
所以這種時空背景下你認為農家有辦法講究出殯完的「團圓飯」菜色嗎?
實在很難,頂多有什麼牲禮就儘量不要浪費的宴請這段期間的工作人員與親戚朋友,所以以後看到「酸筍炒大腸」真的不用特別忌諱,就是很平常的一道「農家菜而已」
雞肉要吃到都困難了,沒特別日子還沒機會吃到豬肉勒,還妄想挑剔什麼切三角切四角,如果你跟我說為啥切三角不是四角狀,那一想就知道那種時空背景之下是「為了多點人吃」沒那麼多肉給你啃阿!!!
#傻孩子農業社會一般民眾平常時間哪來肉吃
而時代的進步現在也都以「辦桌」的方式圍爐了
農業社會就連麻衣孝服都要靠妯娌姑嫂互相幫忙縫製,你跟我說還能講究什麼圍爐菜色?!
#窮到鬼都怕了還能講究菜色勒
以鄉下立場寫這篇,沒特別意涵別攻擊誰,府城畢竟不一樣。
出殯後拜飯時間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謝謝立法院的同事葉毓蘭委員tag了異溫層的我,請我繼續分享最近閱讀的書籍。
老實說,身為立法院的菜鳥,最近光是閱讀預算書、各種報告就飽了,根本沒時間看書,更別說寫什麼閱讀心得。
於是,我把辦公室最近在看的預算書曬出來,外加一本我不用看也絕對熟透透的書籍,來跟大家分享:《我袂放你一個人:律師,永遠的反抗者》(作者:我)。
這本書,我寫下與各路夥伴所參與過的一些案件。他們是國家暴力的受害者,是等待平反的冤屈者,以及更多更多,等待一個希望的人們。
連結:https://readmoo.com/book/210089439000101
我很誠摯的邀請葉委員,如果有時間,可以到立法院的圖書館翻閱一下這本書,或是看一下底下附上的自序。
對妳來說,這些故事可能很陌生,或是顛覆你的認識,但這是真真切切的台灣,一個安安靜靜,就會有血淚默默留下的台灣......
(立法院剛開議,政治工作者也忙著處理各項事務,我就不再tag其他人了)
--
自序
大家一起鬥腳手
本書的出版遲延許久,其中,有一度放了好幾個月。因為我阿嬤過世了。
從小就跟阿嬤一起生活,在嘉義竹崎山區的小村落。庄內沒有一家商店,除了賣菜車從山下上來,可以買些豬肉魚肉之外,就是吃著阿嬤摘來的過貓(過溝菜蕨)、地瓜葉、竹筍長大。
阿嬤的過世對我算是滿沉重的打擊,因為除了受她照顧,很長一段時間,她也是我的工作夥伴。從小跟她上山除草、施肥、噴農藥、摘龍眼,一直到讀法研所的暑假,只要收到她的指示,都還會回家一同摘龍眼、忙農事。
對於去世的人,很奇怪,人走了,但聲音還留在腦海裡,甚至說話的樣子、音調,還有一些特殊的字句,依然鮮明。例如,阿嬤的口頭禪是:「咱共話要照天良共!(講話要憑良心。)
天良,對她來講,是一個很重要的核心價值。
告別式後,又載著妻小,北上新竹工作。
車開到雲林,忽然太太說:
「告別式上,很多坐在後面的庄內人一直在啜泣。」
想想也是,阿嬤一生確實跟很多庄內的人有很深的交情。
一位阿姑,小時候我常跟著阿嬤去找她,她住在庄外的墓仔埔的山後。每次阿嬤工作回家路上,會順路帶著剛採的竹筍或過貓、番薯葉去給她。
黃昏的墓仔埔,菅芒花迎風搖曳,眼前盡是高低不一的墓碑、墳塚,有時候還有搭著工作布帆的新墳。常常拜訪完,回家路上已經天黑,心裡有說不出的害怕。
為什麼要住在這邊?每每心裡總是納悶。
長大了才知道,原來這就叫作農村社會的弱勢者。
這位阿姑的先生,因為終年在外流連,對兩個小孩完全不負責任,一家人又無地可耕,沒有任何作物可以收成,單單靠阿姑打零工賺錢生活。
每當阿嬤帶著東西來到阿姑家,一旁的我就會聽到阿嬤以一流的口才、充分的說理、無敵的反應能力,描述這些過貓番薯葉家裡如何如何吃不完、今天採的竹筍又如何如何的多,說服阿姑一定要接受。而且每次理由都不太一樣,讓阿姑難以拒絕。
我心裡難免想,挖哩勒,今天採的竹筍不就那幾根嗎??怎麼會這樣講呢?於是,回家路上,就問阿嬤。
阿嬤一臉「你太淺了」的表情,笑著說:
「伊自己飼兩個小孩,生活比較卡艱苦,咱要給伊鬥腳手啊!」
「咱要給伊鬥腳手」(幫人家忙),也是阿嬤的口頭禪。
阿嬤出殯前,另一位阿姑每天晚上都會來陪我們守靈,一起摺蓮花、摺元寶。我過了幾天,才認出她來。
大約二十多年前,阿姑的先生外遇,而且動輒把她打得鼻青眼腫,家暴非常嚴重。阿嬤知道後,強烈的力挺她,一直幫她出頭。
有一回,跟阿嬤走在路上,狹路相逢,阿姑的先生正好迎面而來,手上有一把除草用的柴刀。阿嬤一見,馬上趨前數落,不假辭色,眼看這位先生好像越來越生氣了,我在旁邊心驚膽戰,但阿嬤毫無懼色,記得阿嬤最後嗆他說:
「你安呢查某一個換過一個,我跟你共,老了沒人愛,不信,你再試看嘜!」
這位阿姑後來當然是跟先生離婚了,但阿嬤還是非常照顧她,終其一生,兩人維持著良好的友誼。
自己當了律師後,看到無助的人,會想要幫忙,或許正是因為從小看阿嬤這樣勇敢的助人,耳濡目染下,內化成一種想要給人「鬥腳手」的心情吧。
國中的時候,有一天早上,媽媽接了台中舅舅的電話,立刻嚎啕大哭,癱軟在地。原來是媽媽的母親,台中的阿嬤早上六點出門倒垃圾,被一個飆車少年疾駛的機車撞死。
媽媽到了案發現場,看到少年駕駛的機車把手上,沾染了外婆當時拿的垃圾袋內裝的木瓜。她立刻叫舅舅拿照相機拍照,留下證據。果然,少年向警方表示,不是他撞到我阿嬤,他行經現場時,我阿嬤已經被先前的車輛撞倒,他因為看到阿嬤倒在地上,緊急煞車才滑倒。
媽媽沒有錢請律師,在請教律師之後,決定自己寫狀紙聲請假扣押,並且告飆車少年及其法定代理人。那陣子,我常看到媽媽早上五點多起床,一邊生火煮飯,一邊看法律書籍。
但有一位同村的長輩知道後,卻說:「我跟妳共,告這無效啦,只會了錢的,當場又沒人看見,對方也不承認。」
沒想到媽媽聲請的假扣押,竟獲准了。當裁定寄到我們村莊,大家屏氣凝神打開信,看到准予假扣押的文字,都要哭了。
很快的到了開庭日。媽媽天未亮就騎著她那台「山葉YAMAHA美的」80cc的機車,沿著山路來到嘉義火車站,隨身帶著她的狀紙、法律書籍,以及阿嬤的遺照,坐火車來到台中。
法官雖然看了媽媽提出少年把手沾染木瓜的照片,似乎也認為少年的機車撞倒了阿嬤,但還是希望能找到證人加以證明。
就這樣,媽媽和阿舅遍訪鄰居。皇天不負苦心人,有一位鄰居的親戚,案發當時曾跟阿嬤在巷口交談,阿嬤走出巷口後,他就聽到「碰」一聲巨響,跑出去一看,只見少年跟阿嬤已經一起倒在路旁。但這位鄰居的親戚住在台東,不確定要不要出來作證。於是,媽媽又從嘉義,坐著火車,繞過半個台灣去到台東。這位證人終於同意出庭作證。
法官終於判決媽媽勝訴,對方上訴,又遭台中高分院駁回。二審之後,對方終於願意按照法院判決的金額賠償。
媽媽將判決書仔細收在老家的抽屜裡。這也是我生平第一次看到法院判決書。
自己當了律師,看到有些當事人無依無靠、茫然的眼神,腦海裡就會浮現媽媽在天未亮,自己寫狀紙、查法條,騎著機車去開庭的背影。
當時,如果有人可以幫忙她,不知道該有多好?我常常這樣想著。
本書的許多案件,正是基於這樣單純的想法,「鬥腳手」、不想讓這些遇到「代誌」的當事人孤孤單單⋯⋯
誠如張娟芬說的:「我覺得我們這些人,常常處在互相推坑的狀態,一個人因為某種機緣做了一件什麼事情,不小心感動了下一個,於是下一個人也做了一點什麼,然後這種感動就這樣來回乒乓傳染,而過程裡,影響力便慢慢傳了出去。」
我覺得沒有人說得比娟芬更好。這些案件正是一群又一群熱情的NGO夥伴、社會運動者及律師們,一起組成一個又一個律師團,互相推坑、來回乒乓傳染、交互感動,通力合作進行的。
本書希望記錄下的,就是這些人前仆後繼的身影。或許有些案件獲得一定的成果,但更多是失敗和挫折,重要的是,大家一起真真切切陪伴了當事人,在他們人生中最艱難的日子裡。
衷心的盼望,也許有一天,在台灣某個偏鄉的角落,有個小孩無意中看到這本書,忽然有一點點感動,興起日後在有人困難時想要「鬥腳手」,興起讓台灣人活在真正公平正義天空下的想望。
最後感謝大塊文化郝明義董事長,以及我的編輯,能夠寬容我一再的遲延,沒有他們,我不可能完成這本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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