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8年9月18日考試院銓敘部公布國家考試「職組暨職系名稱一覽表」第13次修訂結果。本次修正將原96個職系,調整為57個職系,並沿用將各職系歸類在各七個「類別」之下,類別下有「職組」,而後職組下則為「職系」。
值得注意的是,在「綜合」職組底下併入普通行政、文教新聞行政、博物圖書館行政、技術類視聽製作。這是什麼意思?
現《公務人員調任辦法》第四條規定:「簡任第十二職等以上之現職公務人員,在各職系之職務間得予調任;其餘各職等人員在銓敘審定有案職系同職組各職系之職務間得予調任,並得單向調任與銓敘審定有案職系視為同一職組職系之職務。」具體而言,在綜合職組底下,合併後的七個職系得以相互調任。
《公務人員考試法》第六條第一項規定:「高考、普考、初等考試及格者,三年不得轉調,原分發任用之主管機關及其所屬機關、學校以外之機關、學校任職。」;第二項規定「特種考試及格人員於服務六年內,不得轉調。」,另外在《公務人員考試法施行細則》第七條規定:所謂的三年不得轉調的規定,在中央是綁在各部、委員會、總處,或其他二級、三級的機關與獨立機關裡;在地方則綁在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及其所屬機關、學校。如此,在法令規定底下,進入某一的部,是可以在部內各科室轉調的;進入直轄市政府則可以在市政府內各局處轉調。
實務上,公務員考試的簡章,一般都是針對中央或地方政府某個科室開出職缺,前述三年不得轉調的規定,藉此便綁在開出缺的科室,然後透過各科室首長間互不任用的默契,或是採用調職公文不簽准的方式,把考聘進來的公務人員留下來。為什麼實務上會有這樣的做法,因為各職務之間,因為有的科室人員量流動大,不斷有徵聘人員的需求;而本次修正以大職組框入個職系的做法,是為考慮公務人員的生涯規劃彈性。
人事流動性大則專業度受到挑戰,人事流動性小則生涯發展受限,兩者如何權衡,是考試院應該多思考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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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簡章 在 哲夫公法教室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憲法、行政法申論題】當警察,身體不能有刺青、臉上不能有胎記?
◎假設甲男於本年度報名參加警察人員特種考試,筆試成績高居榜首。甲依規定赴指定醫療機構辦理體格檢查,卻因胸口刺有裸體人形及「愛妳愛在心坎裡」的紋身及刺青,被認為違反考試院依公務人員考試法第3條之授權所訂定之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規則第9條第10款:「本考試體格檢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體格檢查不合格:(前9款略)十、有幫派、色情等不雅之紋身或刺青之圖騰者,但原住民基於傳統禮俗及現役、退除役軍人基於忠貞象徵而有紋身或刺青之圖騰者,不在此限。(第11至13款略)之規定,因此被判定體格檢查不合格。試務機關依上述規則第8條第1項規定,拒絕將甲分配訓練,致甲無從取得警察任用資格。甲依法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主張其胸口刺青是為紀念年輕的一段戀情,並非色情、不雅之紋身或刺青,但均敗訴確定,甲因此聲請司法院大法官解釋。請以甲之代理律師觀點,並參考相關大法官解釋,針對本案之實體爭點,扼要提出甲得主張的違憲理由。」
【附現行相關規定】
公務人員考試法第3條第3項:「高等、普通、初等考試及特種考試規則,由考試院定之。」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規則第1條第1項::「本規則依公務人員考試法第3條規定訂定之。」第7條第1項::「本考試錄取人員須經訓練,訓練期滿成績及格者,始完成考試程序,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報請考試院發給考試及格證書,並由內政部或行政院海岸巡防署依序分發任用。」第8條第1項:「本考試應考人於筆試錄取通知送達之日起14日內,應向試務機關指定之醫療機構辦理體格檢查並繳送體格檢查表,體格檢查不合格或未於規定時間內繳送體格檢查表者,不予分配訓練。」 【96律師第一題****】
◎甲自幼崇尚警察工作,高中畢業後,決定報考中央警察大學。其於順利通過筆試後,參加面試。面試官見甲臉上有一塊長2.5公分、寬1.5公分之紅色胎記,依據該校招生簡章規定:「麻面、有嚴重影響觀瞻之黑痣或疤痕、胎記超過2公分以上者,口試不合格。」據此,面試官當面告知甲無法錄取。嗣後,甲未獲錄取。甲不服,提起訴願遭駁回後,欲提起行政訴訟。甲應如何主張其權利?(25分)【102身特三等第一題***】
【參考文獻】
陳英鈐,胎記超過兩公分以上者不能當警察?,月旦法學教室第110期 ,2011年12月
初等考試簡章 在 社團法人考友社- 【102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101.10 ... - Facebook 的推薦與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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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簡章 在 [情報] 111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類科及名額公告- 看板Examination 的推薦與評價
一、考試類科及暫定需用名額:
(一)設14類科,暫定需用名額276人。各類科及暫定需用名額詳如附表。
二、考試日期:111年1月8日(星期六)。
四、報名有關規定事項:
(一)報名日期:自110年10月26日(星期二)起至11月4日(星期四)下午5時止。
(四)報名方式:
1、本考試一律採網路報名,應考人請登入考選部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
https://register.moex.gov.tw;https://register.moex2.nat.gov.tw)報名。登錄報
名資料前,請先詳閱應考須知。
附表-111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各類科及暫定需用名額統計表:https://reurl.cc/bn6Zpv
因事項繁多,不及備載,詳細內容請見資料來源
資料來源:
https://wwwc.moex.gov.tw/main/exam/wFrmPropertyDetail.aspx?m=5489&c=111010
另有關考試通知書事宜,一律由應考人自行下載列印,請於110年12月23日起至「考選部
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考試通知書下載」下載列印。
補充本項考試任用計畫彙總表如下:
111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任用計畫彙總表:https://reurl.cc/Ok17qr
前項"任用計畫彙總表"資料來源:
https://wwwc.moex.gov.tw/main/exam/wFrmPropertyDetail.aspx?m=5491&c=11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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