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們都夠敏感
#是不是能夠少一個無辜的生命
#我真的不是在放馬後炮
是不是有可能
台灣的法律保護有精神疾病的患者人權時
也公平的強制他們持續就醫觀察
若沒有持續就醫
就視為放棄患有精神疾病的減刑權利
每次遇到精神疾病患者犯案時
家屬總是說:沒辦法呀!他就不去看醫生呀!我們也無能為力啊!
但你們是他最親近的人
你們應該是最了解他狀況的人
你們不堅持讓專業的人來幫助他
縱容他去傷害別人
然後傷害別人時你們卻說
是他不肯去治療的
請問:
對於他犯的錯你們聲稱他無行為能力
為何他不肯就醫時你們卻尊重他的選擇
這是什麼奇怪的道理?
我支持政府改革修法
對於患有精神疾病的人
若經檢舉行為異常時
就需強制就醫
若不願就醫
犯行後就不得以精神失常的理由來減刑
我相信任何人都不願意生病
家屬更是辛苦
但若你明知你的家人生病了
卻不積極讓他接受治療
等於害了他
更是害了其他無辜的人
而你們這樣的行為
說嚴重一點
難道不叫共犯嗎?
如果你們認同我說的
能否請你們分享出去
別讓下一個巫妹妹再受害
別讓台灣這問題繼續重複
在此特別聲明
我就是願意替患者的家屬著想
所以才希望修法來要求患者強制就醫
法律前人人平等人人有人權
但若危害別人的權利時(甚至只是卑微的生命安全的權利時)
請問此時該維護的是誰的人權
我不是想重懲任何人
我只希望法律賦予執行的人權利
別再因為依法不得強制而又再次讓另一個無辜的生命受到傷害
#認同請幫忙分享別讓這議題沉掉
#我們一起積極面對這問題
#別總是事發後再來檢討
#明知他們早晚會傷害自己或別人為何我們還是只能等待事情發生
#放手不放任
#我不是在刷存在感
#葉先生第一天逆向開車我已經抓狂發文問合理性了
#不認同的人請繞路離開我不浪費時間筆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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藺壺葱. 樂見其成, ❤️. 2 ชม. การตอบกลับ 1 รายการ · Gavin Chang. 現在官方(google)都有提供申請管道,其它靠公部門端如何作業了。辛苦牛哥了。 1 ชม. การตอบกลับ ...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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