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害防制法與新式菸品]
前陣子,因為新式菸品不斷的推陳出新,衛福部也公告即將修正《菸害防制法》,而消息一出,各種傳言四起,許多人也好奇,在台灣,接下來會如何管制「新式菸品」?
新式菸品比較常見的類型,可以簡單分成「電子煙」和「加熱式菸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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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 WHO 提供的定義,廣泛的電子煙,可分成有尼古丁的「尼古丁輸送設備」,以及沒有尼古丁的「電子無尼古丁輸送設備」,常見的樣式都不會利用燃燒的原理或是使用菸草。
以含有尼古丁的電子煙來說,與傳統紙菸不太一樣的是,幾乎都不是藉由燃燒或是使用菸草,而是由主機、霧化器、電池與菸油組成。
也就是利用電子設備產生蒸氣,供應尼古丁給使用者之產品。
另一種「加熱式菸品」,原理是透過電子裝置高溫加熱菸草,產生含有尼古丁與其他化學物質的煙霧,供人吸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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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菸品目前仍是透過《菸酒管理法》與《菸害防制法》管制。而衛福部認為,電子煙因為長得很像傳統菸品,也要受到《菸害防制法》的管制。此外,如果含有尼古丁的成分,也要用《藥事法》來管。
而國健署今年提出的修正草案,增加「類菸品」規範並全面禁止電子煙的販售與使用。草案最快九月會送進衛福部,到時候就可以知道政府接下來的管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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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怎麼管?
因為這些新式菸品近期才出現,因此對人體影響的相關研究還沒有定論。這也使得世界各國的管制程度不一。
各國目前對於電子煙和加熱菸的規範,不論如何管理,相關的科學實證以及詳盡的公開資訊都是重要的立法參考依據。
至於各國目前是怎麼規範的、台灣修法又該如何借鏡?快點進下列文章中了解更多內容!
https://plainlaw.me/2020/08/30/vaperegul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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