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營養午餐食材的安全性迫在眉睫,郭醫師認為關鍵點在於,「政府敢不敢為了自己的下一代學童而硬性執法?」如果政府落實強硬開罰,業者自會尋求解決方法。
每天全台灣高中到國小的學生都要吃營養午餐,希望大家能持續關注這個話題,讓我們跟著郭醫師的腳步,一起來討論該如何改變成真。
【把關 #營養午餐 食材,政府是時候該硬起來了!】
營養午餐食材農藥殘留情況備受關注,10月6日農委會、食藥署、防檢局召開會議,預計研擬「植物醫師法」草案,也有意修改「農藥管理人員訓練辦法」,企圖改善田間用藥問題。我個人樂見其成,有總比沒有好,不過我認為台灣法規大部分已非常完善,重點必須放在「如何執行與落實」!否則訂下一堆標準,民間還是按照自己的意思進行,政府則是想到才隨機取締,再多的法律也是白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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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一:二十年內,有可能讓植物醫師制度上路嗎?
九月初營養午餐驗出違禁農藥而引發各界討論,本事件是從農民的種植與生產過程衍伸而來。以專家角度來看,如果加強農民的認知與用藥習慣,透過專人正確診斷病蟲害、精準用藥,進而減少農藥使用,所生產的食材也就會合乎標準。
以上是理想狀況,但依照台灣立法程序,5年內能夠立法成功嗎?哪些系所能考執照?植物系或植病系?學校專業科目是否要對應增加?考試項目有哪些?如何開業?如何執業?
這些事項還牽涉到考試院、農委會、教育部、內政部等各部會,初估有好幾套法律需要訂定,包括整合相關單位與民間團體意見,加上正式立法訂定,是否需要再一個5年?等到所有法律具備齊全了,才開始要培養人才、訂定課程、考試項目等,會不會還需要一個10年?
再者,台灣公務執法人員嚴重不足,以我的本行獸醫制度來看,照理來說,每個合法畜牧場都需要有契約獸醫師坐鎮,提供動物用藥諮詢。但實際狀況是,大部分畜牧場買藥還是找藥品業務。
連單價比較高的肉品產業都是如此,蔬菜一公斤只要幾十元,會真的有人找植物醫師買藥嗎?加上必須支付處方簽費用,還不如直接找農藥行來得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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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二:農藥管理人員,是否真能協助農民正確用藥?
台灣一年平均使用1萬噸農藥,除了農民相互推薦使用,大多諮詢農藥販售廠商,但廠商的專業是否足以正確指導用藥?
依照「農藥管理人員訓練及管理辦法」,農藥行須聘請一名參與80小時農藥管理課程並取得執照的農藥管理人員,取得證照後要配合定期回訓,每年修4堂必修學分、五年40學分,未符合前項條件將吊銷執照。
透過這些課程訓練,真能協助農民正確的判斷用藥嗎?事實上,農作物會受到氣候、疾病、天災等影響,而且部分蟲害已對現行藥物產生抗藥性,即便是經驗豐富的農藥行人員,也得反覆測試才能抓準用藥量。
當然農作物也適用預防勝於治療的概念,若由具有專業背景的人員實際診斷,並與農民充分溝通,開立相關處方簽,可盡量避免上述問題產生,不過依結果論,目前農產品還是會出現禁藥、農藥亂用等問題,這是否代表農物管理人員形同虛設?連現在的問題都解決不了,未來多了「植物醫師」就能解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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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以上所談的制度,從討論、修法或立法、執行,可能還得花上二十年的時間,才能徹底改善問題。然而,現在營養午餐食材的安全性迫在眉睫,我反而想問政府,「敢不敢為了自己的下一代學童而硬性執法?」
關鍵點:政府落實強硬開罰,業者自會尋求解決方法!
每當檢驗營養午餐食材時發現不合格,政府若能馬上嚴格開罰盤商,盤商自然要求農民必須符合規定,農民為了銷售也會找出解決方法,例如:尋求政府協助、諮詢農藥行等。
如果政府想替農民解決問題,卻只看到田間用藥情況,而沒有制約盤商,會導致盤商照樣用便宜價格進貨,最後農民基於成本考量,還是使用禁藥,很難按照政府的要求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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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建議:
一、訂重法開罰「販賣藥物殘留超標農產品」的販售商
農業也是一門生意,俗話說「殺頭的生意有人做,賠錢的生意沒人做」。政府加強執法檢驗,只要驗出藥殘不合格,就立刻處罰販售商,販售商自然會要求供應商或農民,且會訂出處罰機制,農民種植成本上升,賣價也會隨之提高,盤商自然會跟政府或學校爭取更多預算,我們擔心的農藥殘留問題就會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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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府規定營養午餐使用產銷履歷驗證食材
這是台灣唯一有溯源管理的制度,並且有第三方公正單位的驗證及抽驗,如果食材驗出有問題,第三方公正單位會被記點甚至吊照,為了生計,公正單位一定會嚴格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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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嚴格審查農藥行,不准販賣非法農藥
現今台灣已有法律嚴格規定,依照正常邏輯,台灣應沒人賣偽農藥、劣農藥,一般農民也應買不到才是。但以結果論來看,台灣農產品仍有禁藥被驗出,表示市場上依然有不肖廠商私下販賣。由於農民並未被列管,任何人都可種菜與販售,因此應該嚴格審查農藥的販售商與出貨記錄,若銷售違法產品,就應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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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落實「植物醫師」深入田間管理
對的事情還是要做,也許這件事得花上20年才能落實,起碼是個好的開始,沒有踏出第一步,等於永遠在原地打轉。我認為的考量與立法順序請參考如下:
(一)確認植物醫師的必修科目
(二)哪些科系可以報考:植病系、植物系、農藝系、園藝系等
(三)植物醫師的工作內容
(四)「國家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中增加「植物醫師」項目
(五)訂定合法農耕場標準,規定必須聘請植物醫師,用藥由植物醫師開立處方簽:
若無明確規定,最後植物醫師可能只剩諮詢作用。此外,也得考量植物醫師的薪水由誰支付?如果沒有讓農耕廠擁有更好的商業收入來源,只單純靠政府補助的話,這件事也無法永續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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