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與基本工資,是保障勞工權益的最低標準。只要在這片土地工作,任何人都應該領取基本工資以上的薪資,受到相關法令的保障。
然而,為台灣的重大公共工程--捷運三鶯線--付出勞力的印尼移工,卻得到遠低於法令規定的對待。
所以,今天我與 TIWA台灣國際勞工協會 還有印尼移工朋友,召開「血汗捷運三鶯線,揭發榮工工程與印尼國營營造業者聯手剝削印尼勞工」記者會。
1⃣誰承包捷運三鶯線的重大公共工程?
在三鶯線捷運系統計畫統包工程中,預算金額共為340億台幣,共有三間廠商共同得標,分別為義大利ANSALDO STS S.p.A.公司、台灣榮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榮工公司)以及日本株式會社日立製作所。
在榮工部分,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員會的文件及媒體雅加達專電訊,印尼國營營造業者維卡(PT. Wijaya Karya,下稱印尼維卡)與榮工公司合作承攬台北捷運三鶯線的建造。
2⃣捷運三鶯線的印尼移工,受到怎麼樣的對待?
根據移工在印尼與印尼維卡簽署的勞動契約,該份勞動契約載明:
每月薪資為印尼盾「5條」,約台幣一萬元
每週正常工作六天
每小時的加班費為22,000印尼盾,約台幣47元
根據移工的實際薪資單:
每月本薪只有9,677元台幣
每小時加班費僅有47元台幣加班費
每月加班時數最高達176小時
薪資及加班費遠低於基本工資,加班時數更大幅超過法令規定的每月46小時上限。
3⃣印尼維卡與榮工公司是否合謀剝削移工?
根據台灣引進移工的規定,榮工公司必須簽署一份符合台灣《勞動基準法》規定的勞動契約,才能獲得勞動部核發的聘僱許可,印尼移工才能取得台灣的簽證來台。
為什麼移工來台後,移工反而依照與印尼維卡在印尼簽署的契約,來執行勞動條件?而非依照榮工公司的勞動契約?
這兩份契約的勞動條件落差,就是原本應該屬於印尼移工,現在卻憑空消失的血汗錢。
榮工公司與印尼維卡,以合作承攬的模式,共同負責台北捷運三鶯線的建造。
但是,兩家公司具體的合作模式為何?榮工公司是否作為印尼維卡的人頭公司,幫印尼維卡違反法令引進印尼移工,合謀血汗剝削移工?
4⃣受害印尼移工的心聲:
我來台灣工作將近兩年,在三鶯線捷運工程工作。
在台灣工作期間,我的底薪只有4,500,000印尼盾,約9,000塊台幣,直接匯到印尼的帳戶,每個月僅留在台生活費約2,000至4,000塊台幣。
我和其他同事忽然被仲介告知我們必須要回國,因為引進我們的台灣公司和印尼的公司合作關係結束了,所以我們必須要回國。
有很多我們的同事,因為還想在台灣工作而被迫選擇逃跑,我希望我們可以繼續在台灣工作,我們的薪資和權利,應該和台灣的勞基法一樣。
5⃣勞動力發展署的回應
今天在記者會現場,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管理組胡欣野專門委員表示,知悉相關案件,目前地方政府正在處理當中,目前看起來會涉及到未達基本工資、加班超時、沒有依照應有的加班費進行給付。
再者,依照就業服務法相關法規,特別是公共工程,依照法規雇主事實上就是榮工,應負相關責任。又依照勞基法第22條,必須依照法定通用貨幣作給付,也就是新台幣,使用印尼盾與規定不合。在地方政府裁罰後,用一比一的比例,廢止聘僱許可,並協助移工進行轉出。而移工宿舍若違反規定也會有相關處分。
種種離譜的狀況,既讓人憤怒,也讓人為台灣的雇主感到羞愧。請勞動部負起責任,做到下列幾件事情:
1⃣對榮工公司聘用移工的所有工程標案進行全面性的勞動檢查,包括勞工出勤紀錄、薪資給付方式、聘用移工的相關程序與規定是否符合《就業服務法》。
2⃣並積極協助受害移工討回基本薪資差額,同步要求榮工公司符合勞動法令最低標準。
3⃣若有廢止其聘僱許可之狀況,積極協助移工工於需要轉換雇主時在程序給予最大協助。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管理組 在 {Fish睬政治}孫博萮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不要再只會吵/炒農地了!營建業房仲業你知道你的工作要不保了嗎?!】
馬政腐已經定案,要在本月底,完成之前預告的行政命令修訂,正式大幅放寬外籍白領(即外籍專門性及技術性人員)進入台灣的門檻!
哪些工作的門檻最可能被大幅放寬?
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1款至第6款為白領工作(專門性及技術性工作、僑外投資事業主管、學校教師、補習班外語教師、運動教練及運動員、宗教藝術及演藝工作),為確定來台工作的專門性及技術性人員夠專業,特別針對這1款人員的學、經歷和薪資訂有門檻,本次修正的法規是針對第1款的專門性及技術性工作的學歷及聘僱薪資大幅放寬。
專門性及技術性工作包含15款工作:「營繕工程或建築技術工作」、「交通事業工作」、「財稅金融服務工作」、「不動產經紀工作」、「移民服務工作」、「律師、專利師工作」、「技師工作」、「醫療保健工作」、「環境保護工作」、「文化、運動及休閒服務工作」、「學術研究工作」、「獸醫師工作」、「製造業工作」、「批發業工作」、「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會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指定之工作」(參考「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1款至第6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第4條至第37條)。
請用一切可能的方法,向馬政腐、行政院、中國國民黨表達你的憤怒!
(一)承辦單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管理組
(二)地址: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6樓
(三)電話:02-89956182
(四)傳真:02-89956198
(五)電子郵件:Changyuanyi@wda.gov.tw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管理組 在 酸酸時事鐵絲團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勞動部已經進行法規預告,不必立法院審查,十四天後就可以發布行政命令,新制預計明年1月上路,這將惡化青年失業與青年貧窮。
年輕人你應該生氣
台灣的高房價、高學費、租稅政策與年金制度,原本就存在嚴重的世代剝削,多數年輕人只能期待找到工作後,在職場慢慢往上爬。現在馬政府為了幫財團「降低法定勞動成本」,竟然要大幅開放低薪白領外勞,勞動部已經進行法規預告,不必立法院審查,十四天後就可以發布行政命令,新制預計明年1月上路,這將惡化青年失業與青年貧窮。(勞動部公告請見:
http://www.wda.gov.tw/home.jsp…
年輕人進入職場的前五年,會期待哪些工作機會?學商的做會計、考銀行、證券保險業內勤、會計師事務所助理,文學院到學校或補習班教外文,圖書館、博物館、出版社或投入媒體,土木系的當監工,電機機械系做技術維修,資訊系的軟體設計,旅行業的導遊領隊、房仲業的業務,這些工作,馬政府全部全部要開放引進白領外勞,而且是低薪白領外勞,不再受白領外勞最低薪資47,971元的限制。勞動部說這不影響國人就業機會,誰會相信,這不僅會排擠年輕人的就業機會,而且在勞動力供給增加的情況下,必然帶來全民低薪的效果。馬政府說這是要引進國際一流人才,你連47,971元月薪都不到,引進的是哪門子的國際人才?(白領外勞開放行業及工作內容請見:
https://www.facebook.com/permalink.php?story_fbid=531761856996450&id=100004879216262&pnref=story
馬政府說會以「評點制」取代僵固的學經歷限制與47,971元薪資下限。請大家看看這個修正條文與附表。
附表一:來台留學生及僑生,只要取得學士學位(十五點)、雇主證明具有企業所需職務基礎專長能力(十點)、雇主出具外國人具備華語基本語言能力之聲明(十五點)、會說廣東話或任何一種外語(二十點),六十點以上就可以在台工作,薪水不再是門檻,只是加分事項,最低可以低到20K基本工資。
附表二:一般外國人(含港澳),只要取得學士學位(二十點)、受過半年專業訓練(十點)、有一年的工作經驗(十點),會說廣東話加任何一種外語(十五點),經華語文能力測驗達「入門基礎」等級以上(十點),六十點以上就可以在台工作,薪水不再是門檻,只是加分事項,最低可以低到20K基本工資。
刪除了第五條之一人數上限。請問哪一個國家會無上限地引進外籍勞工?
新增第五條之三 白領外勞的配偶及子女,亦可在台工作。
年輕人,你不生氣嗎?
請用一切可能的方法,表達你的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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