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來做法律優禿伯吧!】
前幾天看到大學同學Daffy律師也來兼職當Youtuber了!!!!!!
雖然目前影片的量還沒有很多,但最新的影片也談了一個很重要關於勞基法加班費計算的問題,
實在太優秀忍不住分享給各位,歡迎有興趣的自行取用喔。
大家都知道,雖然現在知識型網紅早已進入戰國時代
優質的法律粉絲專頁也不曾少過
司法院更是傾盡全力在推動與社會對話的政策
但小邊從以前就一直覺得法律圈的「優吐伯」實在很少
我猜可能是因為題材太硬,開箱、互整這種影片比較有趣,或是大家都忙到沒時間拍影片,
(那我是覺得法律人也可以來拍一個開箱攻略式六法的影片啦
阿互整也不用拍了啦,每天念書就是在被國考整啊)
優禿伯要獲利的前提也必須有足夠的訂閱數與點閱數,
同時又要確保內容的產出有一定的正確性,畢竟同一個法律問題,可能有N種解決方法,
所以當一個優禿伯的成本其實很高,
有熱忱想做的也都還在讀書考律師法官,殊不知考上後更沒時間做,
除了拍攝影片以外,還要剪接、上字幕、音效、視覺特效,
三分鐘的影片做三小時以上所在多有。
不能沒梗、盯著鏡頭跟自己聊天還不能尷尬(你看看我光法律寶貝的配音就知道有多尷尬)
然後還不能長太醜 (現在知道為什麼小邊不做了ㄅ)
是故現在看到有新血加入優禿伯也是一定要支持一下的
把法律的知識平均分給大家,不也是好事一件嗎?
相信Daffy律師也會持續努力分享一些有用的法律常識
歡迎大家訂閱給予鼓勵跟支持喔!
希望哪天優禿伯聚會也能邀請法律人出席
有甚麼聖誕節交換禮物特輯之類的,我一定送其他優禿伯一本小六法或國考測驗紙
不過反正不會有人約我
所以我自己講一講就好了
呵呵
其實默默拍影片一陣子了
宣傳一下自己的頻道
拜託大家支持訂閱
如果將來本魯真的出人頭地案件接不完年收八百萬一定大開流水席三天三夜感念大家的支持的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同時也有4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43的網紅高雄市議員-林于凱,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歡迎有任何問題至粉絲專頁留言 林于凱臉書粉絲頁:https://www.facebook.com/fishkai.lin #質詢日記 #勞工局 #20190419 最近遇到台北的保全朋友,我會不禮貌地問一下他們的薪資計算方式,大約3萬左右,再加上加班費約3萬5,但是回高雄再問一下,發現,很多保全領...
「勞基法加班費計算」的推薦目錄:
- 關於勞基法加班費計算 在 法律唸成這樣,我一定是頭腦有洞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 關於勞基法加班費計算 在 高雄市議員-林于凱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 關於勞基法加班費計算 在 舒翠玲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 關於勞基法加班費計算 在 李基銘漢聲廣播電台-節目主持人-影音頻道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 關於勞基法加班費計算 在 [閒談] 蛤?公務員居然不適用職安法?! - 看板PublicServan 的評價
- 關於勞基法加班費計算 在 勞基法計算機 的評價
- 關於勞基法加班費計算 在 【加班費的計算】普拉獅勞動小教室第3集- YouTube 的評價
- 關於勞基法加班費計算 在 勞基法規定「假日加班給與兩倍工資」之規定 的評價
勞基法加班費計算 在 高雄市議員-林于凱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歡迎有任何問題至粉絲專頁留言
林于凱臉書粉絲頁:https://www.facebook.com/fishkai.lin
#質詢日記 #勞工局 #20190419
最近遇到台北的保全朋友,我會不禮貌地問一下他們的薪資計算方式,大約3萬左右,再加上加班費約3萬5,但是回高雄再問一下,發現,很多保全領不到3萬。
我開始疑惑,保全業到底多少薪資合理?保全大改有兩種值班方式:
(A)一個月工作20天,一天12小時,一個月總工時240小時;
(B)一個月工作24天,一天12小時,一個月總工時288小時。
一般勞工的每月正常工時,是174小時*,那如果是一個月上班240小時,應該是多少月薪呢?
目前基本工資是23,100元,除以每月240工時,時薪是96.25元,月工時240的保全,加班時數是240-174=66小時。那工資應該= 基本工資 + 加班費 = 23,100 + 96.25 × 66 = 29,453元。
那每個月288小時的工資呢?如果聘僱時是約定「按月計酬」,且比240小時多出的48小時加班,都在每日加班的前2個小時。依據勞基法,延長工時在2小時內,要加給1/3的時薪。
超過的48小時加班費算法 = 96.25元 × 4/3 × 48小時=6,160元,再加上29,453元,所以288工時的保全的薪資至少是35,613元。
結果,我們上104銀行的保全徵才系統看高雄的職缺,實際打電話去問,240小時的保全,薪資落在26,000 - 28,000的很多,因此,在勞工局質詢時,我詢問局長,這些104上職缺的薪資是合法的嗎?
勞工局長剛就任,他並不清楚,於是由科長代為回答。科長果然專業,知道這些職缺提供的薪資範圍,不符合勞基法。我再問,去年總共裁罰過幾件保全業的違反勞基法案例?科長說要再查查看。
104的徵才案例,就出現違反勞基法的樣態,根本原因是保全公司用低價搶標,再用違反勞基法的薪資聘用保全人員,這樣的結構性問題,勞工局該如何設法從源頭遏止?
牽涉到許多大樓及機關的管理問題,如果市場上的保全業必須削價競爭、違法壓低工資才能經營,那這樣的問題,跟我們都息息相關。負責任地說,我們在繳交管理費的同時,就要了解保全公司,怎麼對待員工。
* 每月正常工時=(40×52週﹢8時)/12月=174小時
勞基法加班費計算 在 舒翠玲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107.05.04人事處質詢-農博委外-市府血汗工廠
106年的農博輪值,桃園市政府的總加班時數是21848小時,今年107年農博輪值,市府預計加班時數是44291小時,以農博40天為期來計算,每天有14998人輪值!以農博規避開勞基法的每人每月加班時數不得超過70個小時的限制,而市府的加班時數是勞工的1.53倍,桃園市政府是道道地地的血汗工廠。
桃園市政府在升格為直轄市後,總共增加了4個局,16個處,26個課,共計增加3000人,且市府目前無建築類的工程在進行。而總經費近10億的農博,所有的館場幾乎都委外,市府卻以大幅的人力去支援輪值,市府的效率何在?
依學理,小而美的政府將業務委外,委外費用高但人事費用低;大而美的政府是委外費用低但人事費用高。反觀桃園市政府的做法卻是委外費用高,人事成本更高!
參觀過農博的人不看好農博,而過度的輪值加班也惹得民怨及家屬陳情不斷,耗費高成本的委外經營卻沒有效率。桃園市政府應好好檢討!
#農博
#委外辦理
#血汗工廠
勞基法加班費計算 在 李基銘漢聲廣播電台-節目主持人-影音頻道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本集主題:法律漫談-「107年3月1日施行之勞基法修正內容」介紹
專訪: 楊敏宏 律師
107年3月1日施行之勞基法修正內容為何?勞動部於本次修法宣時,為何會聲稱「四個不變」及「四個彈性」?內容為何?楊律師也將針對以下修法重點做詳細的介紹:
針對本次修法第一個重點「休息日加班時數之計算」?
針對本次修法第二個重點「加班工時上限 」?
針對本次修法第三個重點「加班費換補休 」?
針對本次修法第四個重點「七休一之例假調整」?
針對本次修法第五個重點「輪班間隔休息時間縮短」?
針對本次修法第六個重點「特別休假遞延」?
來賓介紹: 楊敏宏律師
現職:常宏法律事務所所長
教育背景:美國威德勒(Widener)大學法學院公司法及財務碩士(LLM)
專業領域:一般民、刑事、行政訴訟、強制執行、契約審核
常宏法律事務所網址:http://chlaw.com.tw/
勞基法加班費計算 在 勞基法計算機 的推薦與評價
基於以上假設,在計算輪班制度時(例如四班二輪)可能會與實際狀況有誤差; 下面的「額外工資」欄位包含加班費與例假日上班的工資加倍發給; 原有七天假期由於以前的雙週八 ... ... <看更多>
勞基法加班費計算 在 【加班費的計算】普拉獅勞動小教室第3集- YouTube 的推薦與評價
Comments3 · 2021年基本工資調漲! · 加班費 被少算了? · 企業勞雇議題—勞工的假蔣大中律師 ·⁉️ 公司資遣真的合法嗎? · 【1111求職講座】解析 勞基法 看幼教勞動 ... ... <看更多>
勞基法加班費計算 在 [閒談] 蛤?公務員居然不適用職安法?! - 看板PublicServan 的推薦與評價
今天看新聞,勞動部長說公務員不適用職安法,令我大為驚訝!
雇主同樣是政府,國營事業就超級重視職安,因為職安會影響到KPI
只要進出工地沒有做好防護措施,被主管發現絕對會被臭罵一頓
我想可能是因為公務員是官,身份的關係,所以不適用勞工的法規
這種意識型態在本魯還在當聘僱人員時,從人總的發言就可以發現
當時公職很夯,薪水相對高,保勞保的聘僱人員想要爭取適用勞基法
結果人總說聘僱人員與政府是公法上的契約關係
不放手讓聘僱人員適用勞基法
也因為沒有公務員資格,聘僱人員也不適用公務員保障的相關規定
光是最基本休假天數的計算方式,就可以看出差別
當時聘僱人員的處境真的很像小妾的小孩,現在也是一樣
不能到檯面吃飯,也不允許到隔壁鄰居家蹭飯吃
扯遠了!
多年下來,人總的意識型態看來還是沒有改變
講白話一點,人總的態度就是認為公務員是官
連兼職都要考慮是否影響公務員形象
像撿破爛做資源回收,就絕不允許,相當程度區分工作的貴賤
公務員下班連去個酒吧喝酒都會被解釋成涉足不良場所,簡直是住海邊
職安法、勞基法是規範勞工的法令,公務員身分不同,不能適用
公務員雖然不能適用勞工的法令,但可以制定相關辦法來依循
但制定辦法時,基於預算的關係又經常避重就輕,導致公務員權益受損
從限制加班費報支上限的規定,要員工做功德,就可看出這是一位慣老闆
所幸當年公職頻頻落榜,流落到國營事業
後來發現國營事業才是真正有勞動尊嚴的地方
不知當年曾優越向我這個落榜仔炫耀考上公職的公務員,現在怎麼想?
是否有種被政府欺騙的感覺,讓自己誤上賊船?
-----
Sent from JPTT on my Asus ASUS_X00TDB.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9.129.9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695853210.A.974.html
公務員因為身份的關係,一定要量身訂做一套職安規定
量身訂做的辦法有比較好嗎?
嘿嘿嘿...
因為體制就是這樣,公務員不要硬套勞工的法令
※ 編輯: cigxm (101.9.129.93 臺灣), 09/28/2023 10:54:31
※ 編輯: cigxm (101.9.129.93 臺灣), 09/28/2023 10:58:55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