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2/8)總質詢,就警消權益部分,我向行政院長蘇貞昌要求,一方面從警察健康監測完整數據的角度切入,要求修法保障警察健康,刻不容緩;另一方面,警勤加給、加班費、移民署人員的醫療照護等攸關警消權益,也要求檢驗其不合理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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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的警勤加給,自從民國82年後就沒有調整過,長達27年,這段期間我國物價指數上漲38%,人均GDP成長2.3倍,實在應予調整,院長 #回覆我會加以研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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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的值勤班表混亂,日以繼夜,危及健康,但與勞工、護理人員等常見的大夜班或休假加班費加乘計算,警察都沒有,無論是深夜、假日,加班費都是均一價,還有 #每月總數100小時的管制,我也要求院長要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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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我也要求「警察消防海巡空勤人員醫療照護實施方案」獨漏移民署的警察人員,未給予醫療費用的補助,#應該盡速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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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這個會期努力,持續以臨時提案、協調會等方式,終於讓內政部統計處初步提供警察人員,消防人員的死亡人數及平均死亡年齡,發現民國99年到109年之間,警消人員死亡者平均年齡為70.79歲,相較於108年國人平均壽命為 80.9歲,教人震驚,警察不斷傳出猝死,如4日雲林西螺分局的警備隊員在家中被送菜的商家發現不治,家屬也向我訴苦警消勤務壓力、班表混亂的過勞現況。如果4年前,政府就有這樣完整的健康監測數據,那年改時就更能認知警消高危勞,或許就會與一般文官脫鉤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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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釋字785要求警消等24小時執勤機關,勤務編排要能保障健康,現在法律沒有相關規定,違憲,政府要在3年內修法。但是我要求警政署說明修法規劃,警政署以一紙108年2月勤務編排的函示,既回應108年6月李彥秀立法委員的院會臨時提案、又回應 108年11月釋憲公布的新聞、更回應本席今年 11月的預算提問,同一個公文跳針3次,除了移民署具體盤點了有問題的勤務編排,警察、消防、海巡、空勤、矯正等機關,#通通沒有相關規劃!各機關互相推卸,好像是踢球比賽,我具體訴求院長指定一位政務委員來盯本案修法的進度,我相信以院長對警消的重視,一定會緊盯警消健康保障修法的進度。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9萬的網紅侯漢廷為民請命,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歡迎分享本影片,反對修惡勞基法 新版修法,挪移7休1讓勞工可連續上班12天;增加加班時數上限到54小時;輪班時間最短可縮短至8小時;做1算4的加班費變成核實計算;被砍的七天假仍未恢復。不論從什麼角度看,勞工權益大倒退。 數個月來,政府官員及豬隊友幹話連連,民進黨不思考如何把餅做大、讓企業營利進而...
勞工未休假加班費計算 在 林穎孟 台北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各位朋友大家好,感謝這段期間許多朋友對我的關懷,不好意思讓大家擔心了。
首先,我想和大家說,先前部分媒體對我的負面報導全屬不實。
當時為了顧念辦公室員工的情份,我只做簡單的立場申明,無意長篇大論為自己辯護,也未對這些不實內容做出反擊。我的家人朋友們都催促我出來捍衛自己,可是我總是希望我的低調隱忍,能夠保留轉圜餘地。然而至今人身受到威脅,辦公室工作更遭到全面癱瘓,身心已經到了極限。為此,必須向大家說明:
1.近期辦公室兩位主任抹黑爆料,誣陷我挪用勞健保公款、詐領助理費等莫須有罪名,甚至對我強制追拍大聲叫囂後再次扭曲誤導媒體,嚴重傷害我的人格與聲譽之情狀,其實只是最後冰山一角。
過去以來,兩位主任早已不斷在我跑行程、開會、質詢、嘗試討論調整工作模式或指派工作時,以侮辱干擾代替溝通(圖一、圖二),數次將我需要簽名的重要文件逕自丟在回收箱或棄置地上,當我在與其他助理討論公務時,不斷大力敲撞我辦公室門板干擾威脅,更在進入我的辦公室後,把腳踩在椅子上指著我吼叫辱罵,經勸告仍不停止。
在此之前,去年我便發現辦公室運作不順暢,已影響我的問政品質與地方行程服務,曾多次委婉要求主任改善調整工作模式但卻未果。近期更努力嘗試更明確的溝通,指出問題希望釐清彼此的認知,調整更好的工作模式,卻完全無法進行有效溝通。
儘管數月以來如此內外交迫,我仍努力維持個人工作品質,不放棄對選民的承諾,做好議員問政質詢、全日審預算及地方服務的工作。然而經歷這些一而再、再而三,頻繁的人身侵擾與威脅行為,令我深受折磨,不斷忍耐到此刻,我已依法終止與該二人之契約關係。
2.很抱歉辦公室問題佔用公眾版面,十分不好意思,也非常感謝這段期間還是有許多人相信我支持我,有你們我就不孤單。這段期間,在親友鼓勵之下,我已積極至相關公家單位調閱資料正式證明我的清白,在此我也向關心我的朋友們簡短報告:
自我上任起,所有助理勞健保勞退費用均全額繳交,從未中斷任何投保紀錄影響勞工權益(圖三),我個人帳戶餘額充足不缺錢,當然無挪用問題(圖四、圖五、圖六)。而現已離職執行長在職期間,皆實質管理員工與工作,包含其他公職及所經營之地方組織成員皆知情且合作共事(圖七)。
出缺勤層面,我上任以來對員工請生理假,本就從未要求看憑證且不扣薪,事實證明,當事人也早在媒體報導中自承「過去請生理假從未被議員要求提供任何憑證」(圖八)。遺憾的是,近期基於信任在內部與員工討論工作整體制度有關「病假」項目場合,由於我個人從未有過員工請假憑證之審查執行案例,基於謹慎我希望先釐清法規與相關範例後再討論的自然回應,卻遭錄音扭曲。
至於台灣公司購置之辦公室打卡機有密碼、卡片和指紋等多功能可使用,實際上辦公室助理都是選擇以個人密碼打卡上下班,並未硬性要求只能使用指紋打卡。
加班費部分,助理薪水從不經手議員,皆由議會直接支付於助理,因此去年我擔任黨團總召時即在黨團協商要求市議會編列加班費預算,議長也同意並編列,但遭內政部否准,這段期間我的辦公室則以補休計算,助理也有持續申請補休至今。週六日為地方行程繁忙重點日,所負責的地方行程助理要求休假也確實有休,相信地方鄉親、里長、其他議員辦公室都可以見證。
3.抱歉讓大家擔憂,過去我太專注在議會問政和地方服務行程,卻未注意辦公室團隊管理與查核,我會深自檢討,在此向大家抱歉,我會持續調整工作模式,建立最好的服務團隊,繼續全力問政,為大安文山鄉親服務。政治路上還有很多理想沒完成,我會盡自己最大努力,做好每一天的工作。
最後,再次感謝在第一時間相信我支持我的朋友,陪伴著我撐過這段艱難時光,我相信人性本善,我還是會持續懷抱著信念,相信這個世界需要持續抱持對人的信任,才能眾志成城。
我不會讓政治淪為猜忌權謀鬥爭的溫床,政治應該是眾人同心協力改變社會的正面力量,這是我當初離開五年企業界轉而投入政治的初衷。至今我仍由衷相信,未來也會持續相信。
勞工未休假加班費計算 在 Workforce勞動力量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嗨嗨大家,上週放中秋連假,這週又要迎來雙十連假了(每到這時候就會覺得心情很複雜,因為這是今年度最後一個連假XDD要一路撐到領年終啦)。這幾天還是會陸續有讀者詢問雙十國慶連假的加班費計算方式,米編還是再分享一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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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的公司是比照政府機關⾏事曆採用「八週變形工時」調整休息日:
10月10日為「國慶日」,屬於休假日(國定假日),當天應休假且工資照給,但因當日剛好遇到週六(休息日),依勞基法施行細則第23-1條應另行補假,因此另補假於10月9日,則當日為休假日(國定假日)性質,10月10日則仍為休息日。
(這段有看懂請再往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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❶10/9出勤👉🏻當天屬於國定假⽇性質,老闆徵得員⼯同意而出勤的話,在8小時以內都得加給⼀天工資,如果超過8小時的話,則像是平常日的加班費率⼀樣,第9與第10⼩時應加給1又1/3倍(或1.34倍),第11及第12⼩時則加給1又2/3倍(或1.67倍)。
❷10/10出勤👉🏻這天屬於「休息日」的性質,所以有出勤的話前兩個小時,老闆應加給1又1/3倍(或1.34倍)加班費,第3小時至第8小時則加給1又2/3倍(或1.67倍),第9小時起則每小時加給2又2/3倍(或2.67倍)唷!
❸10/11出勤👉🏻大部分的公司會把星期天定為「例假日」,所以除非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導致員工一定得在這天出勤工作處理特定事件才能讓員⼯加班,而且還必須在事發24小時內向勞動局或勞工局核備😎所以這邊我們就不贅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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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排班制的員工呢?由於10/10(週六)未必會排到例假或休息日(如果有重疊到的話,也應另補一天假),當天即應讓員工休假且工資照給,如果因業務需要無法休假的話,也應與員工協商調移休假或發給加倍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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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還是想宣傳一下,在Workforce勞動力量的官方部落格,都有放上各年度的行事曆,每個月底下的備註,其實都已經有說明各個連假的性質,所以你各位啊!這麼實用的內容還不趕快收藏起來~也別忘了分享給你所有的親朋好友唷。祝大家一切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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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未休假加班費計算 在 侯漢廷為民請命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歡迎分享本影片,反對修惡勞基法
新版修法,挪移7休1讓勞工可連續上班12天;增加加班時數上限到54小時;輪班時間最短可縮短至8小時;做1算4的加班費變成核實計算;被砍的七天假仍未恢復。不論從什麼角度看,勞工權益大倒退。
數個月來,政府官員及豬隊友幹話連連,民進黨不思考如何把餅做大、讓企業營利進而提高員工福利,只想著讓資方去剝削員工。顯示著對勞工的背叛,對拚經濟的無能。
國民黨與時代力量許多委員都積極反對修惡勞基法,給予肯定,但請兩黨須堅持到最後一刻,切莫功虧一簣。更須提出相對主張,讓資方願意信任、有方式營利並照顧勞方。
宋太宗給天下官員的戒石銘:「 爾俸爾祿,民膏民脂。 下民易虐,上天難欺。」 一旦選舉經費仰仗財團,選後難不為財團說話。過去國民黨如此,當今民進黨也如此。成了:爾俸爾祿,財團贊助,勞方易虐,資方難欺。
我從2015年就支持恢復七天假,至今依然。
我個人認為政府應該要朝以下方向修改勞基法:
提高基本工資與加薪正常化。
恢復七天假。
勞基法增加服務業專章。
加班費統一為2倍計算。
上班單周40工時、排班間隔至少11小時。
並且一定要落實勞檢、監督企業如實申報員工薪資,不偽造、變造員工出勤紀錄,如實發放員工應得的加班費,企業違反勞檢之罰款交還給員工,而非充公。
關於是次修法詳細的文章與一小時的討論影片,請看:
文章
https://goo.gl/41XKpi
探討七天假、7休1、加班上限與縮短排班間隔
https://goo.gl/ya86PW
探討7休1、特休假、勞資會議
https://goo.gl/dgyQ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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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周星馳橋段靈感來源於粉絲留言,同為星爺粉絲,星爺電影領先20年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