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打工小叮嚀」
各位朋友午安:
暑假期間,很多年輕朋友會去打工。我請服務團隊的律師群們,簡單整理打工注意事項,也請打工的朋友特別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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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留存契約:雇主與勞工最好簽立契約各自留存一份。契約內容至少要註明「薪資、工作地點、工作內容、工作時間」等事項,雙方約定內容不得低於勞動基準法的標準。事後雇主欲變更勞動契約內容,應再取得勞工同意,不可擅自更改。
*萬一發生勞資爭議時,沒有書面證據,勞工在舉證上非常不利,請務必堅持要有契約書面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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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資:每月工資不得低於20,008元、每小時工資不得低於120元。勞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每二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八十四小時,每日工作超過8小時、每二週總工時超過84小時即俗稱「加班」,雇主依法需給付加班費。計算方式:延長2小時以內給付每小時工資額1/3、再延長2小時給付每小時工資額2/3。
*工資應全額給付勞工,雇主不得巧立名目以「違約金」或「賠償金」名義預扣工資,否則就是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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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時:依照勞動基準法規定,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每2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84小時。若雇主有必要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實務運作要取得勞工「同意」,勞工可拒絕加班。延長後之工作時間,一日不得超過12小時,一個月總時數不得超過46小時。
*一般打工沒有責任制的問題,超過法定工作時間就是加班,雇主一定要依法給付加班費,不給或不按照勞基法標準給就是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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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權益:依照勞基法規定,勞工繼續工作4小時,至少應有30分鐘之休息:每7日中至少應有1日之休息作為例假;國定假日、勞動節及其他由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放假之日,均應休假。如果雇主要勞工在「例假日」、「休假日」上班,工資應加倍發給。勞工有請假(病假、喪假等)的權利,可以依照「勞工請假規則」辦理請假手續。
*工作時應有休息時間、休假、請假都是勞工的權益,不要忘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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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勞、健保及提繳勞退:雇主應按月為勞工提繳退休金(不得低於每月工資6%)至勞工個人專戶;5人以上公司,雇主應為勞工投保勞保;不滿5人公司,雇主應為勞工投保就業保險。無論如何,雇主都應在勞工上班第一天就完成投保。
*勞工上班第一天,雇主一定要為勞工投保勞保(不滿5人是投保就業保險),每月應提繳勞退金,不然就是違法。也請勞工注意雇主是否有高薪低報的狀況,不可忽視己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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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提款卡、密碼、存摺、身份證不可離身:提款卡、身份證正本不離身、密碼不可以告知雇主;提供身份證或存摺影本時,影本上面務必加註「僅供xx之用」,確保權益。
*正常的公司絕對不會要勞工的提款卡以及提款密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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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保存上、下班出勤紀錄:未來若發生爭議時,計算工資時才有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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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危險工作千萬不要去做,務必注意自己身體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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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各地的勞工(動)局,都是勞工的好朋友,若雇主違法,或是發生爭議,找各地勞工(動)局申訴就對了!
祝福各位朋友暑假期間打工順利!
#法律小常識 #打工注意事項 #蔣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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