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雨天,做一個幫人撐傘的人」
各位朋友大家好:
我是邱顯智,我將參選時代力量第三屆決策委員。
2015年我參與時代力量的創黨以來,走過許多風雨,如今來到2021年的開始。
在過去的一年,我們遇到許多孤苦無依的人,有在船艙居住達三、四百天,三餐不繼,無法離境的外籍船員;有當兵遇到不明原因死亡,求助無門的家屬;有遭惡意積欠工資、資遣費,求告無門的失業勞工;有工殤高處墜落事件死亡的移工……
透過對這些斑斑血淚個案的實際協助,以及個案背後法律制度的改革,讓我們體會了政治行動的真正意義與價值。
就在元旦的假期,我已經連續兩天早上,在殯儀館拜訪一位悲傷的爸爸,與他還含著奶嘴,在一旁摺蓮花的三歲女兒。
小女生的媽媽,日前於載著她去幼兒園的回程路上,發生車禍過世了,才三十八歲。
爸爸說,以後他要接送小孩去幼兒園,然後,不知道可不可以請我們幫忙詢問汽車強制責任險的事宜。
看著爸爸無助的眼神,我當然應允幫忙。
然而,除了個案上,如何幫忙這些無助的人之外,在制度上,如何避免類似這樣的憾事再度發生?正是我們所要努力的目標。
舉例來說,去年台灣因車禍死亡的人數,將近三千人,是不是可以有改善的空間?大卡車、聯結車的防止捲入裝置可否降低?避免機車騎士被捲入? 車種分流是否有甚麼該檢討的地方?拿汽車駕照的人也可以駕駛機車是否合理? 我國機車駕駛者可以行駛的道路空間是否過窄?便利商店外送貨車輛是否應該有停車位,而不是路邊違停?
這些一點點制度的些微改變,可能就可以減少寶貴生命的消逝。這也是過去這一年,我透過質詢部會首長、記者會、公聽會、提出法案、預算案,希望促成的改變。
我希望時代力量可以更加茁壯,讓更多人才加入我們的隊伍,成為更多茫然失措、求助無門者的真正依靠,並且對既存的法制度造成改變,這是我參與政治的初衷,也是我繼續參選決策委員的原因。
2018年我擔任時代力量新竹、苗栗黨部主委,地方上的頭人們指著我的臉說,你們不會選上任何一席。
但我從來不把這些打擊的言語放在心上。
我們繼續追垃圾車、站路口、騎腳踏車,最後讓六位年輕人可以進入地方議會,替大家來努力。
在即將到來的2022年大選,時代力量一定可以更加茁壯,做更多人的依靠,讓更多的年輕世代,可以進入地方的議會。
過去幾個月來,在陳椒華主席、 高鈺婷前主席還有全體決策委員的努力下,包含《決策委員會職權行使辦法》、《時代力量黨員入黨辦法》、《時代力量決策委員選舉辦法》等健全黨務的規章修訂,已有初步成果。未來,我期待在這樣的基礎上,讓時代力量繼續成長。以下是我的政見:
一、深化黨務改革
1.黨公職納入決策機制。
2.建立中央、地方黨部設置組織章程,明定人事員額與黨職敘薪。
3.強化紀律規章,設置紀律委員會主委,明定各類案件保密機制。
4.建立內稽內控機制與募款專責部門。
5.強化黨組織對中央、地方公職的支援。
二、爭取社會支持
1.促進黨內對話,制定「時力2030行動綱領」。
2.積極招募攬才,吸納志同道合之士加入時代力量。
3.連結公民社會,強化時力問政服務的廣度與縱深。
4.深耕地方政治,擴大選民支持基礎。
希望與大家一起努力,讓時代力量團結、成長、壯大,成為雨天的那把傘,成為無助人們的依靠。
募款專責部門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啟動「時力修憲」的任務型決策委員會】
這一次參選決策委員,我自己的期許是,這半年的任務型決策委員,肩負「時力修憲」的重要任務。
具體上來說,一定要提出黨務改造的藍圖,讓黨代表大會來討論、議決,強化時代力量的體質;一定要帶領全黨上下,展開嚴肅的思辨,擬定未來十年的行動綱領,以此告訴台灣社會,為什麼台灣需要時代力量。
【為什麼台灣需要時代力量】請見:https://bit.ly/3207l8U
我期許一個制度化的黨中央,一方面能約束、鼓勵組織中的成員,能夠相互合作、溝通討論;另一方面,則是讓衝突、對立能夠找到程序上的管道,啟動「衝突、妥協、前進」的正向循環。
該怎麼做?以下文長慎入。
時代力量的制度設計,經過幾個階段的調整,大體上,是一個規範不足、充滿彈性的架構。這樣的架構,在組織規模不大的時候,還可以運行。隨著組織規模擴大,黨員、黨公職增加,地方黨部陸續成立,就遇到了阻礙。
其中,涉及時力決策與執行核心的黨代表大會、決策委員會、黨主席、中央黨部秘書處,這些機制的連結、調整,是這一次補選決策委員責無旁貸的任務,更是黨務改造的核心。
1⃣決策委員、黨代表由黨員「多席次全票制」選出,意思是說,要選出幾席,黨員就可以投幾票。
一個好的民主選制,#應該盡可能反映政治實力的分布。現行選制容易造成「贏者全拿」,讓掌握多數票的群體取得過量席次,剝奪少數派的席次。在「單票制」與「全票制」之間,採取「限制連記制」(可投票數少於應選席次),或是「排序複選制」、「波達計數法」(體壇常用)都是可以考慮的。
2⃣黨公職為當然黨代表,但是,沒有當然決策委員的設置。
#將黨公職引入決策機制,可以考慮兩種做法,一是決策委員改由黨代表間接選出,二是設置當然決策委員。如何選擇,要配套決策委員、黨主席的選制來調整。
3⃣黨主席由決策委員會選出,#並未規定兩者間的權責關係;關於秘書處,黨章僅規範「決策委員會得下設秘書處、及其它部門或任務小組」,並未說明秘書處應向誰負責。
時代力量的黨章,並未規範本黨是「委員會制」還是「主席制」,什麼樣的事情要經過決策委員會,什麼樣的事情可由主席決定。再者,身為執行單位的秘書處,應該有什麼部門,應該向主席負責還是決策委員會負責,也沒有明確規定。
#如果要走向主席制,那黨主席應由黨員投票選出,直接領導秘書處,就像企業的總經理,綜理一切執行事務,向決策委員會負責;同時,決策委員應由黨代表間接選出,負責政黨對外事務、黨內預算等重大事項。
#如果要走向委員會制,主席仍可由決策委員會互選,秘書處則向決策委員會負責。如果是這樣,決策委員就要納入黨公職,不論是設置當然決策委員或是由黨代表間接選出,以強化中央黨部與黨公職的連結。此外,決策委員會每週(而不是現行的每月)至少應開會一次,好讓中央黨部的運作能夠即時反應、隨勢調整。
決策與執行核心穩定後,再來就是 #黨內規範密度的提升,以及制度化溝通平台的建立。
什麼是規範密度?越多事項的執行,有清楚的程序規定可以依循,而非仰賴處事者的自由決定,就是比較高的規範密度。
一個組織的規範密度越高,SOP越多,更多事情可以照規定走,#組織的運行會更具可預測性。請聽我的以下主張:
1⃣中央地方黨部設置組織章程,明定部門、人事員額、黨職敘薪。
#明確的組織章程、人事員額、黨職敘薪標準,除了方便財務部門檢視預算,更讓 #制度化的人才培育 成為可能。
2⃣強化紀律規章,設置紀律委員會主委,明定各類案件保密機制。
這次的危機處理,包括所謂的「提議是不是用本票強化保密協定效力」,歸根究柢,是紀律規章規範不足所致。對於不同類型的申訴案件,該採取什麼樣的保密措施,洩密該如何處置,#應於事前明文寫入紀律規章。再者,紀律委員會獨立行使職權,應有主委或是對外發言代表的設置。
3⃣建立內稽內控機制與募款專責部門,強化財務規劃與管理。
黨內經常聽到質疑經費分配、使用的聲音,除了目前黨中央進行中的 #財務透明計畫,更重要的是,要有「預算部門」與「財務部門」的分野。財務部門編定預算提出的規則、審酌預算合理性,來 #監督預算部門 提出的計畫與花費。
再者,設置 #募款專責部門,除了與捐獻者保持聯繫外,還要規劃常態性的小額募款、專案募款,支應柴米油鹽醬醋茶的開銷。並且,必須規劃年度募款額度,針對黨職的責任額、責任額的折抵方式,做出通盤規劃。
4⃣建立官方黨員溝通平台,恢復「時力一週」,強化黨員、時力之友、支持者的溝通。
很多支持者都對黨內溝通不良、屢屢惡意放話的現況感到痛心。我從加入時代力量以來,從來都是惡意放話的受害者,對於黨內的惡意放話,不論什麼層級,我支持用最嚴格的標準來處理。
再者,為了改善時力中央與黨員的直接溝通,在官網討論區無法運行的情況下,#建立官方黨員溝通平台 是當務之急。除此之外,過去曾經發行的「時力一週」,可以讓支持者快速掌握時力的動態,我也認為,應該在人力物力許可的條件下,研議復刊的可能。
在這個風雨同路的時刻,同舟共濟是當然,#拿出破釜沉舟的決心,更是必要。期許這一屆的任務型決策委員,能夠帶領時力,打好邁向執政的地基,贏回廣大支持者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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