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藥兵法】如果能夠「不戰而屈人之兵」的話,還需要用藥嗎?
〈如果可以唔使食藥,咁仲食唔食藥?〉
基本上,孫子是非戰的。
《孫子兵法》在〈謀攻〉裡說:
不戰而屈人之兵。
孫子明明精通軍事、深諳兵法,而且研得一身好兵法,寫得一部好兵書,不過骨子裡其實主張「不戰而屈人之兵」這種「英雄無用武之地」的用兵之道,巴不得自己這本《孫子兵法》封塵。
對,「十年磨一劍,霜刃未曾試。(賈島《劍客》)」其實是孫子畢生追求的用兵之道。
《孫子兵法》在〈謀攻〉裡說:
凡用兵之法,全國為上,破國次之;全軍為上,破軍次之;全旅為上,破旅次之;全卒為上,破卒次之;全伍為上,破伍次之。
百戰百勝,非善之善者也;不戰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
賈林在注釋裡,補充說:
全得其國,我國亦全,乃為上。
孫子認為最理想的用兵之道是「全」國、「全」軍、「全」旅、「全」卒、「全」伍,既要保全自己的國、軍、旅、卒、伍,亦要保全對手的國、軍、旅、卒、伍,目的在保全雙方的兵力,避免釀成「殺敵一千,自損八百」的慘勝。
對,用兵達人應該「百戰百勝」,不過真正的用兵達人更加應該「不戰而屈人之兵」,連打都不用打,不費一兵一卒,便已經讓對手心悅誠服。
誠然,如果真的能夠做到「不戰」的話,當然便沒有一個用兵的理由。因為對手便已經主動棄權,高舉白旗,棄械投降,戰爭自然便不會發生,那還需要用兵呢?
同理,如果真的能夠做到「不藥」的話,同樣便沒有一個用藥的理由。因為對方已經不藥而癒,那還需要服藥嗎?
唔……抱歉,答案其實還是「需要」。
首先我們未必真的想追求「不藥」這個用藥的最高境界。
這話怎麼解?
舉例說,一般普通的傷風、感冒,主要是病毒感染,例如鼻病毒(Rhinovirus),而且只是一些自限性病症(Self-limiting Disease),在正常的情況下,一個正常人大約在一星期內便會自行痊癒,簡單說,就算不用藥,假以時日,還是會「不藥而癒」的。
所以大部分的傷風感冒藥一般只需要針對相關的症狀配藥,紓緩相關的症狀,從而讓身體自行復原。
這時候,配藥之道,重點是有怎樣的症狀,便調配怎樣的藥物,簡單說,便是「對症下藥」!
這就是說,這些傷風感冒藥的主要目的不是消滅病原體,而是紓緩傷風、感冒的症狀,例如頭痛、發熱、喉嚨痛、鼻水、鼻塞、咳、痰,簡單說,便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
所以就算真的能夠不藥而癒,還是可能需要服藥,用來紓緩相關的症狀,減輕相關的不適。
當然,說到底,這其實只是治標不治本而已。
不過既然是不藥而癒,自然便不需要治本,對吧?
問題是,如果治不了本的話,那還治不治標呢?
舉例說,如果是紓緩治療(Palliative Care)的話,用藥的主要目的其實不在治本,而在治標,不是治療相關的病症,而是紓緩相關的症狀,希望能夠盡量減輕患者的痛苦。
在定義上,「紓緩治療」是指「透過及早發現、仔細評估、紓緩疼痛及其他身、心、社、靈的問題,預防、緩解正在面對威脅生命病症的患者和患者家屬的痛苦,從而改善他們的生活質素。(Palliative care is an approach that improves the quality of life of patients and their families facing the problem associated with life-threatening illness, through the prevention and relief of suffering by means of early identification and impeccable assessment and treatment of pain and other problems, physical, psychosocial and spiritual.)」[1]
至於嗎啡(Morphine)便是其中一種常用的止痛藥。
在藥理上,嗎啡是一種鴉片類藥物(Opioid),作用原理,主要在透過作用於大腦中樞神經系統裡面的鴉片類受體(Opioid Receptor),主要是μ這個鴉片類受體,抑制神經傳遞介質(Neurotransmitter)的釋放,從而直接切斷痛感的傳遞,截斷疼痛的感覺,在相當程度上,干擾大腦,麻痺神經,讓大腦感受不到疼痛的感覺,達到鎮痛的效果,主要用來紓緩癌痛(Cancer Pain),減輕用藥者的痛楚,紓緩用藥者的不適。
一言以蔽之,這其實只是一種治標不治本的止痛藥。
對!完全正確!
不過用藥之道,來來去去,不是「治標」,便是「治本」。
誠然,最理想的情況當然是「標本兩治」,既治標,又治本,因為這是根治病症的真正方法。
在用藥上,治標不治本,暫時或許只能控制病情,延緩情況進一步擴散、惡化,不過還是不能真正根治病源,最後情況還是可能會失控,從而出現舊病復發的機會。
話是這樣說,無錯。
問題是,難道因為治不了本,我們便連「標」都不治,擱在一邊,置若罔聞,主動放棄治標吧?
誠然,治本固然重要,不過不代表治標不重要。
相較治本而言,治標固然未必能夠一勞永逸,不過走一步算一步未嘗不是一個退而求其次的緩兵之計。
這就是說,明明需要服藥,硬是強求「不戰而屈人之兵」,難免有點粉飾太平的味道。
當然,說到底,不用藥仍然是用藥的最高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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