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鳳林路上88交流道壅塞問題]
大寮鳳林路往林園方向,位於八八快速道路下的路口可說是大寮交通的重點瓶頸!
每天上下班時間「塞!塞!塞」,重車和機車川流不息,每組號誌都似乎讓人等到「天荒地老」!
于軒決心要改善這個問題,多次邀集 #公路總局、#立委吳怡玎辦公室、#成大交通研究所的林佐鼎教授、市府交通局,工務局等相關局處會勘、討論了不下十次!
🔴決議🔵
✅短期
❶將路口停止線前移,移除斑馬線(#註一)。如此可擴大鳳林路右轉上88快速道路的迴轉半徑!維護機車安全。
❷台25線南北向號誌時相做細部調整
✅中長期
❶仁德鳳林路口增設告示及機車專用道標誌,提醒車輛及早分流。
❷車道由現況調整為「直左、直行及右轉專用」。
❸增設右轉上88(往高雄)的專用號誌,方便民眾往返高雄市區。
‼️以上措施都會做滾動式修正‼️
逐步調整希望紓解此處的車流!
也提醒往來大寮林園的民眾,此路口實施「科技執法」,要特別留意號誌和交通標線,避免荷包失血!
地方大小事,都是于軒心中的大事!希望透過各方專家的討論,一起來為地方的交通問題找解方!
#註一:
經觀察和專業評估 #因該路口行人穿越道使用率極低_決議先移除再滾動式調整。
同時也有10000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910的網紅コバにゃんチャンネ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
南 迴 改 科技執法 在 udn發燒車訊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台東火車站科技執法正式啟用
臨停超過三分鐘就會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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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解蘇花改、南迴改速限70公里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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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新Lexus IS大幅度小改款正式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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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快羅曼蒂
#台東火車站 #科技執法 #臨停
南 迴 改 科技執法 在 民意論壇:聯合報。世界日報。udn tv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社論
政府坑人:被逆轉的罰單與法拍屋
西濱快彰化段區間測速不準,彰化縣警局宣布,將設置以來取締的3627件罰單全撤銷。圖/彰化縣警局提供
西濱快彰化路段區間測速,四月間有遭罰民眾發現測速結果竟與行車紀錄器相差達五十秒,因而揪出測速系統軟體有問題;最後,彰化縣警局被迫撤銷三千六百多張罰單。另一例子,基隆有民眾因欠繳一萬八千元交通罰單,房子竟遭法拍,經退休法律教授追查揭發諸多執行程序失當,終讓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收回成命。這兩起執法被逆轉的案件,都顯示公權力如何不當侵害了人民的權益。
先談第一個例子。「區間測速」是以通過特定路段的秒數來計算車速,取代現行單點測速照相;前年首度在新北市萬里隧道試行後,因為大幅降低超速事件,被視為超速剋星,成了交通部的新寵。在交通部提高「科技執法」補助金的鼓勵下,不少縣市爭相在熱門路段設置,當成防制交通事故的萬靈丹。
西濱快彰化段出包後,外界才發現各地區間測速幾皆存在同樣的問題,除新北仍堅持使用外,不少縣市已宣布暫停。事實上,二月間就有民眾在國發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指區間測速並未降低事故,反而造成壅塞,要求全面廢止。四月開協作會議,警方和學者皆搬出數據反駁,指區間測速有助改善車流,明顯減少交通事故。但從烏龍測速激起民怨,到公共政策提案一周就通過五千人附議門檻迅速成案,皆凸顯行政官僚「管制至上」心態造成的問題。
究其原因,許多道路速限設根本就不合理。速限訂定原應考慮兩大要素:一是依照道路線型,二是根據車流少時的自由車流速度,以八成五駕駛開車的速度訂定合理速限。然而,公路管理單位往往以管制思維處處設限,把速限設低,一旦超速違規,就是駕駛人的責任。這種訂法,說穿了就是卸責。即使政府花大錢蓋好新路、提高道路安全係數,速限仍從嚴設定。以今年一月全線通車的蘇花改、南迴改為例,速限訂在六十公里,完全失去提高行車效率的用意。直到民眾多方反映,官方最近才有提高速限之議。
一條道路若會造成多數駕駛人違規,極可能是道路設計出了問題,或者是用路規則不合理。遇到這種情況,政府主管機關應先思考改善設計或檢討用路規則;手段都已窮盡,執法才是最後利器。但公路或警察單位不思檢討改善,一味便宜行事普設區間測速;政府迷信科技執法,卻不問執法品質與設備維護管理。爆發烏龍罰單事件後,外界才驚覺區間測速不僅遭到濫用,且根本未經國家標準檢定驗證,就被政府拿來當成搶人民荷包的武器。
另一樁近日也引起社會關注的案件,一名男子因未繳一萬八千元的交通罰鍰,其價值兩百多萬的透天厝竟遭行政執行署以一百多萬元法拍。經台大法律系退休教授陳志龍協助追查,竟發現執行單位聲稱的查封封條根本不存在;提供給媒體的查封日照片,也被發現跟查封日當天的街景、天氣有諸多出入。這些疑點,終讓執行單位承認查封不周延而撤案,無異自打嘴巴。
行政執行署以該男子多次欠繳罰單而堅持法拍其房屋,卻不顧執法的比例原則,也不思考其他可能的追繳途徑,執行過程便宜行事又疏漏百出。若非熱心教授協助,一般不具法律知識的民眾有能力對抗大鯨魚般的國家機器坑殺嗎?國家公權力如此侵害人民權益,事後以為撤銷處分即可了事,但號稱「有政府、會做事」的蘇內閣,難道不必好好追究相關責任嗎?
撤銷烏龍罰單和撤銷法拍屋,是兩個獨立的事件,但它們都是國家公權力不當侵害人民權益的具體案例,結果都嚴重斲喪政府執法的公信力。更重要的是,被逆轉的罰單和法拍屋都是民眾藉由「自力救濟」抵抗國家機器的粗暴侵犯。然而,本該是保護人民的政府,卻成了坑人的機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