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長文寫於 2016,原收錄在《耳朵的棲息與散步》書中,但今天為了上映中的《麂皮:永不滿足》分享於此,推薦大家進戲院觀賞,也感謝翻面映畫 / B-side Film代理此片完成了大家的心願。
〈So Young〉
文/吳柏蒼
太平洋上空,機艙裡正模擬著黑夜,我在狹窄的位子上翻來覆去,難以入眠。
去年十二月,回聲樂團結束了暫別前的最後巡演,幾天前,我離開了一手創辦的 iNDIEVOX。近九年來,不曾有機會像現在這樣,放下一切,沒有任何顧忌地遠行。飛行中低沉的背景音裡,我的內心五味雜陳,卻又前所未有地平靜。耳機中,播放的是 Suede 的《Night Thoughts》,Brett 反覆唱著
When you are young...
When you are young...
午夜夢迴間,心思也跟著回到了過去。
※
我發現自己有一個新的能力。
當全神貫注,棄絕多餘的感官觸動,我能讓耳中的音樂變成一層一層的。意識漂浮在 Q 彈的鼓點間,黏著拍分的 bass 像是軌道建構其上,讓人在洪水般奔流的吉他聲裡有所依歸。一九九五年在愛爾蘭的 Féile Festival,The Stone Roses 接連演奏了〈Daybreak〉、〈Breaking Into Heaven〉、〈Driving South〉三首歌,長達二十分鐘的樂音一氣呵成。我在律動中亢奮著,肉身不再有所牽羈,神馳間我陷入不可遏抑的狂喜,直到群眾的歡呼聲漸漸淡出,CD 播畢。
睜開眼睛,抬起頭,我依然和音樂開始前一樣,坐在南陽街大型家教班狹小的高腳鐵椅上,額頭還能隱約感覺到剛剛趴著時被手臂壓紅的痕跡。這裡沒有搖滾明星,然而即將上台的王牌名師卻同樣呼風喚雨。對於不少台北高中生來說,那才是他們崇拜的偶像、能夠改變世界的信仰,學校裡,大夥甚至可以不惜爭得面紅耳赤,只為了證明誰家才有最強的解題口訣。在即將到來的大學聯考前,這成了同學們最緊密的連結之一,而搖滾樂,只是我藏在內心世界裡,一個難以分享的私密救贖,卻也是一片茫然混沌的未來裡,唯一的希望光點。
放學後,從南海路走到南陽街的路上,我總會沿著重慶南路慢慢地閒晃,卡其制服的建中男生三三兩兩的走著,延伸成一條數百公尺的鬆散隊伍,再到貴陽街口和綠色上衣的北一女同學匯流。如果時間較早,偶爾會在總統府門口遇上降旗典禮,這時,所有人都必須停下腳步,觀看憲兵樂儀隊的軍禮儀式。土色與綠色交雜的人群仰望著尖塔上的旗杆,聽著國歌演奏,有些同學會輕聲地開口合唱,直到國旗隨著國旗歌緩緩降下。
再往前走,就是重慶南路書店街。那是國語流行音樂最輝煌的年代,張學友的《吻別》在前一年賣了數百萬張,大街上隨處都能聽見辛曉琪的〈領悟〉和劉德華的〈忘情水〉,王靖雯的〈我願意〉和巫啟賢的〈太傻〉更是吉他社裡正夯的練習曲。而原本和大家一起在社團唱著這些歌的我,卻在高二開始瘋狂迷上披頭四,從此進入了另一個世界。
我每天努力地省下零用錢,一張一張蒐集披頭四的 CD,但總是找不到與他們有關的中文讀物。那天,我一如往常,抱著姑且一試的心情走進建宏書局,竟然宛若神蹟地在架上看到一本以披頭四為封面的雜誌。我興奮地箭步上前,一頁頁仔細翻閱,奇妙的是,雜誌裡最吸引我的並非封面故事,反而是隨後的一篇樂評,標題是「英國最佳新團—Suede」,文章中用了一句明顯犯規的推薦語:「如果你今年只買一張專輯,那絕對是這張《Dog Man Star》。」對於一個急欲探索未知世界的高中生來說,這句話令人完全無法抗拒。隔天一下課,我迫不及待地跑到西門町淘兒,最後卻選了他們兩年前的第一張專輯。「如果要聽就要從頭開始才完整」,我是這麼想的,一種處女座的怪異執著。
當晚從補習班回家已經深夜,家人都早早睡了。我打開老爸鮮少在用的 SONY 音響,放進 CD,唱盤咻地開始旋轉。兩個小節後,喇叭裡傳出一聲尖叫,我在驚訝、興奮和寒毛直豎的神聖裡,久久無法回神。
那首歌叫〈So Young〉。
※
很小的時候,因為爸媽要上班,我有大半的時間由保母凌媽媽照顧。凌媽媽家位於木柵久康街一條斜坡的盡頭,那條短短不到一百公尺的坡道上,還錯落著幾間簡陋矮房。每次經過,我都會大聲地和幾位坐在自家門口的杯杯們打招呼,記憶中他們總是在那裡,和鄰居聊天或是獨自抽菸。跟許多老榮民一樣,他們操著濃厚鄉音,孤零零地居住著。長大之後,我便不再看過他們的身影,而那些矮房,也早已隨著這個快速變遷但不再動盪的時代,逐漸消逝。
斜坡再上去,市政府正在鋪一條通往政治大學的新馬路。我最喜歡看挖土機,總會要凌媽媽家的幾位姊姊,帶我到門口看塵土飛揚的挖路工程。幾年後,我們家搬到那條新開的馬路上,一直住到現在。我在那條路上做了 Echo 的三張專輯,和草創了 iNDIEVOX。
那時候路邊很容易就能抓到獨角腳仙和鍬形蟲,爆米香車偶爾會來到凌媽媽家門口,「碰」的一聲讓人又怕又期待。逢年過節時,斜坡會因為舞龍舞獅熱鬧起來,五六歲的我看得津津有味。每隻舞獅兩人一組,毛茸茸的獅頭帶著一雙銅鈴大眼,後面披著閃亮的披風,當獅頭昂首一躍時,看起來好不威風。兩隻舞獅後面,跟著一條鮮豔的綠色舞龍,咧開的大嘴上掛著兩條龍鬚,當龍身盤旋時,畫滿鱗片的長長布幔像是被灌注靈魂般活了過來。喧天的鑼鼓聲中,小朋友們嬉嬉鬧鬧,追著巨龍奔跑,一如每張泛黃照片裡,快樂的童年景象。
※
We’re so young and so gone.
Let’s chase the dragon
from our home.
—〈So Young〉
我知道這句歌詞和我的兒時記憶沒有任何關係,但還是會不禁聯想。我也曾經自行釋義,把「追逐巨龍」解讀為年輕人對於舊時代的反抗,直到長大一點,才知道那不過是放蕩男孩對用藥幻覺的描繪。其餘的,都只是我自身的投射和腦補。
但這更加深了我對搖滾樂的迷戀,也開始在腦中勾勒自己未來的樣子。什麼都不懂的我,買了一把便宜的大搖桿吉他、一顆老師上課用的擴音機當吉他音箱,窩在臥房裡寫歌、錄成錄音帶,想著以後要組一個搖滾樂團,唱自己的歌。
清大畢業再從紐約逃學回來發行《感官駕馭》,已經是六年後的事了。我把家裡的頂樓倉庫清理成一間工作室,作為和團員們寫歌與錄製 demo 的據點。它後來的名字叫「巴士底」,一個在城市邊緣的富麗洞穴,禁閉並期待革命到來的地方。房子中間的天花板上,掛了一隻腳上裝有螺旋槳的原子小金剛,我說他是威風盤旋的守衛者,儘管總是撞到大家的頭。
白天工作、晚上寫歌的日子就這樣過了好多年。《少年的最後旅行》、《巴士底之日》、《處女空氣》、《獻給生命中的純粹》,我的確實踐著十六歲時想像的人生,除了那些腸枯思竭的夜晚和漫長的孤獨之外。時常在放下吉他、累癱在工作室的床上時,天早已大亮。頂樓三面都有窗子,但沒有裝窗簾,天氣好的時候,強烈的日光直射進來,讓人即使再累都無法入眠。若遇到玉帝、關公,或是其他我不認識的神明生日時,大樓隔壁的廟更會一早就開始慶祝,在激昂的鑼鼓、銅鈸、嗩吶聲中,還有一小時以上的誦經持續放送。我在這四面八方襲來的阻撓中彌留,心裡想著:神明怎麼可能喜歡這種音樂?
在巴士底兼作 iNDIEVOX 的辦公室後,我就更離不開了。白天,我和夥伴們一起寫程式、做設計、開會辦公;晚上下班後,Echo 團員便緊接著來錄音練團直到深夜。有時候時間強碰,兩組人馬就得擠在這個不到十坪大的空間裡一起工作,克難但又溫馨。而我,從那個被姊姊們抱在懷中看挖土機的小男孩,到埋首在音樂裡的成年人,不知不覺地在這條路上度過了好長的人生。路的那一頭,凌媽媽和老杯杯們的房子都早已改建拆除,過節時也不會有舞龍可以追逐;爆米香車消失了,獨角仙和鍬形蟲也不知道去了哪裡。路的這一頭,山邊的雨還是得天獨厚地下著,一棟棟蓋起的住宅大廈取代了竹林和滿山蘆葦,我再也不能從窗外看見貓空山上的點點燈火。倒是一整家子的藍鵲和獨來獨往的烏鴉開始飛來作伴,三更半夜依然嘎嘎地叫著,讓我在獨自寫歌時不至於太過寂寞。
那些年常去的唱片行,也一間一間地關了,以前下公車就要進去晃兩圈的政大唱片行,在我去新竹念書後沒幾年就結束營業。我在那裡買的第一張 CD 是 R.E.M. 的《Out Of Time》,這個專輯名稱現在看來就是整個唱片產業的註解。回到台北後,西門町和東區的兩家淘兒也黯然退場,那曾經是我最愛駐足的地方。高中時捷運木柵線剛啟用,放了學我總會繞遠路搭公車到東淘,再從忠孝復興站坐捷運回家。那種被 CD 和音樂雜誌所包圍的快樂讓人成癮,Björk 和 David Bowie 的大型看板旁,放滿新片的試聽機讓人流連忘返;最新到貨的《Select》、《Q》、《VOX》、《NME》封面上,Oasis 和 Blur 的世紀對決正熱烈上演。而捷運新穎的車廂、俯瞰城市的快感,以及驗票閘口的逼逼聲響,則令人恍若置身未來。對一個在升學壓力下生活的少年而言,所謂的微小而明確,指的就是這些。
木柵線後來變成了文湖線,捷運的驗票音也變成了鋼琴聲,唯一不變的只有東淘樓下的麥當勞,多年來始終在原處屹立不搖。忠孝復興站裡,我聽著閘口此起彼落的鋼琴滑音,懷念起以前那個單純的逼逼聲。
我在九一一事件的三天前來到紐約,在那裡短暫求學的幾個月,我目睹了這個城市的重創,卻也見識了它的堅強,在事發後很短的時間內,人們便恢復了正常生活。地鐵站裡的街頭藝人依舊辛勤地演出著,斯文的民謠歌手、賺取學費的學生弦樂家、設備齊全的搖滾樂團、老邁的二胡演奏家⋯⋯當然也少不了用破銅爛鐵和水桶做鼓組的打擊樂手。偶爾,也會遇到車廂內演出的表演者,有的唱歌有的演布偶劇,他們多半會在到站前向乘客們請求打賞,隨後轉往下一個車廂。
我每天都要從上城百老匯街搭地鐵到 W. 4th Street 上課,某天,一名壯碩的黑人男生上車後在我對面坐下,忽然拿出一台音響,接著就無預警地開始饒舌。嘻哈的律動彷彿就存在血液裡面,他穿著一件大號帽 T、白色高筒籃球鞋、放音樂的銀色老 boombox 和身體一樣大。周遭的乘客們面露微笑,我的身體也不自覺地跟著擺動。但更妙的是,在他唱到一個段落的空檔,原本坐在我隔壁不起眼的白人男生,猛不防地接了下去,他的發聲和韻律都跟黑人男生不同,但同樣犀利而帶勁,兩個人一來一往,興致高昂,觀眾們也跟著他們的即興比拚開始血脈賁張。終於,列車到站,兩人擊掌碰拳,在掌聲中黑人男生拎著他的 boombox 開心地下了車。車門關閉,一切回到平靜,街頭的嘻哈鬥陣,紐約的日常。
幾年後,我也在台北看到了乘客們的微笑,只是我從觀眾變成了表演者,地點從老舊的紐約地鐵換到了明亮的台北捷運。我一個人拿著木吉他在淡水線車廂裡唱〈木雕輪盤〉和〈可能性〉,下車後,台北車站滿坑滿谷的紅衫軍一路蔓延到忠孝東路上,我知道,這終究不是台北的日常。
但我始終相信底層孕育的聲音。儘管信義區香堤廣場上,配著〈江南 Style〉的打鼓演出,和五音不全的《鐵達尼號》主題曲,依然令我避之唯恐不及。但也許,西門町六號出口前那個獨立樂團,或是一旁刷著吉他,宣傳社團成發的青澀高中生裡,有一個人,也經歷了我十六歲時那樣奇蹟降臨的夜晚;他會在未來做出一張專輯,成為某個少年苦悶青春的救贖;他會寫下一句歌詞,挑起別人對童年回憶的想念;他會做出一場表演,成為另一個補習班教室裡心馳神往的私密記憶;他願意獨自度過漫長的黑夜,只為了分享一個無與倫比的體驗,就算他熱愛的一切,有一天終將與他告別。
※
When you were young...
When you were young...
歌詞的時態變成了過去,我卻在迷濛的尾聲曲中回到了現實的當下。音樂結束了,飛行中低沉的背景音持續著。我睜開眼睛,機艙依然模擬著黑夜,即便窗戶縫隙的光線洩漏了外面的時間。我趁著遺忘前快速記下剛剛聽到的感觸,闔上本子,便沉沉睡去。我知道當醒來的時候,一切都將重新開始,但在這之前,請讓我再墜入年少的夢裡一次。
原子少年你的眼睛要了我的命歌詞 在 吳柏蒼 Pochang Wu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這篇長文寫於 2016,原收錄在《耳朵的棲息與散步》書中,但今天為了上映中的《麂皮:永不滿足》分享於此,推薦大家進戲院觀賞,也感謝翻面映畫 / B-side Film代理此片完成了大家的心願。
〈So Young〉
文/吳柏蒼
太平洋上空,機艙裡正模擬著黑夜,我在狹窄的位子上翻來覆去,難以入眠。
去年十二月,回聲樂團結束了暫別前的最後巡演,幾天前,我離開了一手創辦的 iNDIEVOX。近九年來,不曾有機會像現在這樣,放下一切,沒有任何顧忌地遠行。飛行中低沉的背景音裡,我的內心五味雜陳,卻又前所未有地平靜。耳機中,播放的是 Suede 的《Night Thoughts》,Brett 反覆唱著
When you are young...
When you are young...
午夜夢迴間,心思也跟著回到了過去。
※
我發現自己有一個新的能力。
當全神貫注,棄絕多餘的感官觸動,我能讓耳中的音樂變成一層一層的。意識漂浮在 Q 彈的鼓點間,黏著拍分的 bass 像是軌道建構其上,讓人在洪水般奔流的吉他聲裡有所依歸。一九九五年在愛爾蘭的 Féile Festival,The Stone Roses 接連演奏了〈Daybreak〉、〈Breaking Into Heaven〉、〈Driving South〉三首歌,長達二十分鐘的樂音一氣呵成。我在律動中亢奮著,肉身不再有所牽羈,神馳間我陷入不可遏抑的狂喜,直到群眾的歡呼聲漸漸淡出,CD 播畢。
睜開眼睛,抬起頭,我依然和音樂開始前一樣,坐在南陽街大型家教班狹小的高腳鐵椅上,額頭還能隱約感覺到剛剛趴著時被手臂壓紅的痕跡。這裡沒有搖滾明星,然而即將上台的王牌名師卻同樣呼風喚雨。對於不少台北高中生來說,那才是他們崇拜的偶像、能夠改變世界的信仰,學校裡,大夥甚至可以不惜爭得面紅耳赤,只為了證明誰家才有最強的解題口訣。在即將到來的大學聯考前,這成了同學們最緊密的連結之一,而搖滾樂,只是我藏在內心世界裡,一個難以分享的私密救贖,卻也是一片茫然混沌的未來裡,唯一的希望光點。
放學後,從南海路走到南陽街的路上,我總會沿著重慶南路慢慢地閒晃,卡其制服的建中男生三三兩兩的走著,延伸成一條數百公尺的鬆散隊伍,再到貴陽街口和綠色上衣的北一女同學匯流。如果時間較早,偶爾會在總統府門口遇上降旗典禮,這時,所有人都必須停下腳步,觀看憲兵樂儀隊的軍禮儀式。土色與綠色交雜的人群仰望著尖塔上的旗杆,聽著國歌演奏,有些同學會輕聲地開口合唱,直到國旗隨著國旗歌緩緩降下。
再往前走,就是重慶南路書店街。那是國語流行音樂最輝煌的年代,張學友的《吻別》在前一年賣了數百萬張,大街上隨處都能聽見辛曉琪的〈領悟〉和劉德華的〈忘情水〉,王靖雯的〈我願意〉和巫啟賢的〈太傻〉更是吉他社裡正夯的練習曲。而原本和大家一起在社團唱著這些歌的我,卻在高二開始瘋狂迷上披頭四,從此進入了另一個世界。
我每天努力地省下零用錢,一張一張蒐集披頭四的 CD,但總是找不到與他們有關的中文讀物。那天,我一如往常,抱著姑且一試的心情走進建宏書局,竟然宛若神蹟地在架上看到一本以披頭四為封面的雜誌。我興奮地箭步上前,一頁頁仔細翻閱,奇妙的是,雜誌裡最吸引我的並非封面故事,反而是隨後的一篇樂評,標題是「英國最佳新團—Suede」,文章中用了一句明顯犯規的推薦語:「如果你今年只買一張專輯,那絕對是這張《Dog Man Star》。」對於一個急欲探索未知世界的高中生來說,這句話令人完全無法抗拒。隔天一下課,我迫不及待地跑到西門町淘兒,最後卻選了他們兩年前的第一張專輯。「如果要聽就要從頭開始才完整」,我是這麼想的,一種處女座的怪異執著。
當晚從補習班回家已經深夜,家人都早早睡了。我打開老爸鮮少在用的 SONY 音響,放進 CD,唱盤咻地開始旋轉。兩個小節後,喇叭裡傳出一聲尖叫,我在驚訝、興奮和寒毛直豎的神聖裡,久久無法回神。
那首歌叫〈So Young〉。
※
很小的時候,因為爸媽要上班,我有大半的時間由保母凌媽媽照顧。凌媽媽家位於木柵久康街一條斜坡的盡頭,那條短短不到一百公尺的坡道上,還錯落著幾間簡陋矮房。每次經過,我都會大聲地和幾位坐在自家門口的杯杯們打招呼,記憶中他們總是在那裡,和鄰居聊天或是獨自抽菸。跟許多老榮民一樣,他們操著濃厚鄉音,孤零零地居住著。長大之後,我便不再看過他們的身影,而那些矮房,也早已隨著這個快速變遷但不再動盪的時代,逐漸消逝。
斜坡再上去,市政府正在鋪一條通往政治大學的新馬路。我最喜歡看挖土機,總會要凌媽媽家的幾位姊姊,帶我到門口看塵土飛揚的挖路工程。幾年後,我們家搬到那條新開的馬路上,一直住到現在。我在那條路上做了 Echo 的三張專輯,和草創了 iNDIEVOX。
那時候路邊很容易就能抓到獨角腳仙和鍬形蟲,爆米香車偶爾會來到凌媽媽家門口,「碰」的一聲讓人又怕又期待。逢年過節時,斜坡會因為舞龍舞獅熱鬧起來,五六歲的我看得津津有味。每隻舞獅兩人一組,毛茸茸的獅頭帶著一雙銅鈴大眼,後面披著閃亮的披風,當獅頭昂首一躍時,看起來好不威風。兩隻舞獅後面,跟著一條鮮豔的綠色舞龍,咧開的大嘴上掛著兩條龍鬚,當龍身盤旋時,畫滿鱗片的長長布幔像是被灌注靈魂般活了過來。喧天的鑼鼓聲中,小朋友們嬉嬉鬧鬧,追著巨龍奔跑,一如每張泛黃照片裡,快樂的童年景象。
※
We’re so young and so gone.
Let’s chase the dragon
from our home.
—〈So Young〉
我知道這句歌詞和我的兒時記憶沒有任何關係,但還是會不禁聯想。我也曾經自行釋義,把「追逐巨龍」解讀為年輕人對於舊時代的反抗,直到長大一點,才知道那不過是放蕩男孩對用藥幻覺的描繪。其餘的,都只是我自身的投射和腦補。
但這更加深了我對搖滾樂的迷戀,也開始在腦中勾勒自己未來的樣子。什麼都不懂的我,買了一把便宜的大搖桿吉他、一顆老師上課用的擴音機當吉他音箱,窩在臥房裡寫歌、錄成錄音帶,想著以後要組一個搖滾樂團,唱自己的歌。
清大畢業再從紐約逃學回來發行《感官駕馭》,已經是六年後的事了。我把家裡的頂樓倉庫清理成一間工作室,作為和團員們寫歌與錄製 demo 的據點。它後來的名字叫「巴士底」,一個在城市邊緣的富麗洞穴,禁閉並期待革命到來的地方。房子中間的天花板上,掛了一隻腳上裝有螺旋槳的原子小金剛,我說他是威風盤旋的守衛者,儘管總是撞到大家的頭。
白天工作、晚上寫歌的日子就這樣過了好多年。《少年的最後旅行》、《巴士底之日》、《處女空氣》、《獻給生命中的純粹》,我的確實踐著十六歲時想像的人生,除了那些腸枯思竭的夜晚和漫長的孤獨之外。時常在放下吉他、累癱在工作室的床上時,天早已大亮。頂樓三面都有窗子,但沒有裝窗簾,天氣好的時候,強烈的日光直射進來,讓人即使再累都無法入眠。若遇到玉帝、關公,或是其他我不認識的神明生日時,大樓隔壁的廟更會一早就開始慶祝,在激昂的鑼鼓、銅鈸、嗩吶聲中,還有一小時以上的誦經持續放送。我在這四面八方襲來的阻撓中彌留,心裡想著:神明怎麼可能喜歡這種音樂?
在巴士底兼作 iNDIEVOX 的辦公室後,我就更離不開了。白天,我和夥伴們一起寫程式、做設計、開會辦公;晚上下班後,Echo 團員便緊接著來錄音練團直到深夜。有時候時間強碰,兩組人馬就得擠在這個不到十坪大的空間裡一起工作,克難但又溫馨。而我,從那個被姊姊們抱在懷中看挖土機的小男孩,到埋首在音樂裡的成年人,不知不覺地在這條路上度過了好長的人生。路的那一頭,凌媽媽和老杯杯們的房子都早已改建拆除,過節時也不會有舞龍可以追逐;爆米香車消失了,獨角仙和鍬形蟲也不知道去了哪裡。路的這一頭,山邊的雨還是得天獨厚地下著,一棟棟蓋起的住宅大廈取代了竹林和滿山蘆葦,我再也不能從窗外看見貓空山上的點點燈火。倒是一整家子的藍鵲和獨來獨往的烏鴉開始飛來作伴,三更半夜依然嘎嘎地叫著,讓我在獨自寫歌時不至於太過寂寞。
那些年常去的唱片行,也一間一間地關了,以前下公車就要進去晃兩圈的政大唱片行,在我去新竹念書後沒幾年就結束營業。我在那裡買的第一張 CD 是 R.E.M. 的《Out Of Time》,這個專輯名稱現在看來就是整個唱片產業的註解。回到台北後,西門町和東區的兩家淘兒也黯然退場,那曾經是我最愛駐足的地方。高中時捷運木柵線剛啟用,放了學我總會繞遠路搭公車到東淘,再從忠孝復興站坐捷運回家。那種被 CD 和音樂雜誌所包圍的快樂讓人成癮,Björk 和 David Bowie 的大型看板旁,放滿新片的試聽機讓人流連忘返;最新到貨的《Select》、《Q》、《VOX》、《NME》封面上,Oasis 和 Blur 的世紀對決正熱烈上演。而捷運新穎的車廂、俯瞰城市的快感,以及驗票閘口的逼逼聲響,則令人恍若置身未來。對一個在升學壓力下生活的少年而言,所謂的微小而明確,指的就是這些。
木柵線後來變成了文湖線,捷運的驗票音也變成了鋼琴聲,唯一不變的只有東淘樓下的麥當勞,多年來始終在原處屹立不搖。忠孝復興站裡,我聽著閘口此起彼落的鋼琴滑音,懷念起以前那個單純的逼逼聲。
我在九一一事件的三天前來到紐約,在那裡短暫求學的幾個月,我目睹了這個城市的重創,卻也見識了它的堅強,在事發後很短的時間內,人們便恢復了正常生活。地鐵站裡的街頭藝人依舊辛勤地演出著,斯文的民謠歌手、賺取學費的學生弦樂家、設備齊全的搖滾樂團、老邁的二胡演奏家⋯⋯當然也少不了用破銅爛鐵和水桶做鼓組的打擊樂手。偶爾,也會遇到車廂內演出的表演者,有的唱歌有的演布偶劇,他們多半會在到站前向乘客們請求打賞,隨後轉往下一個車廂。
我每天都要從上城百老匯街搭地鐵到 W. 4th Street 上課,某天,一名壯碩的黑人男生上車後在我對面坐下,忽然拿出一台音響,接著就無預警地開始饒舌。嘻哈的律動彷彿就存在血液裡面,他穿著一件大號帽 T、白色高筒籃球鞋、放音樂的銀色老 boombox 和身體一樣大。周遭的乘客們面露微笑,我的身體也不自覺地跟著擺動。但更妙的是,在他唱到一個段落的空檔,原本坐在我隔壁不起眼的白人男生,猛不防地接了下去,他的發聲和韻律都跟黑人男生不同,但同樣犀利而帶勁,兩個人一來一往,興致高昂,觀眾們也跟著他們的即興比拚開始血脈賁張。終於,列車到站,兩人擊掌碰拳,在掌聲中黑人男生拎著他的 boombox 開心地下了車。車門關閉,一切回到平靜,街頭的嘻哈鬥陣,紐約的日常。
幾年後,我也在台北看到了乘客們的微笑,只是我從觀眾變成了表演者,地點從老舊的紐約地鐵換到了明亮的台北捷運。我一個人拿著木吉他在淡水線車廂裡唱〈木雕輪盤〉和〈可能性〉,下車後,台北車站滿坑滿谷的紅衫軍一路蔓延到忠孝東路上,我知道,這終究不是台北的日常。
但我始終相信底層孕育的聲音。儘管信義區香堤廣場上,配著〈江南 Style〉的打鼓演出,和五音不全的《鐵達尼號》主題曲,依然令我避之唯恐不及。但也許,西門町六號出口前那個獨立樂團,或是一旁刷著吉他,宣傳社團成發的青澀高中生裡,有一個人,也經歷了我十六歲時那樣奇蹟降臨的夜晚;他會在未來做出一張專輯,成為某個少年苦悶青春的救贖;他會寫下一句歌詞,挑起別人對童年回憶的想念;他會做出一場表演,成為另一個補習班教室裡心馳神往的私密記憶;他願意獨自度過漫長的黑夜,只為了分享一個無與倫比的體驗,就算他熱愛的一切,有一天終將與他告別。
※
When you were young...
When you were young...
歌詞的時態變成了過去,我卻在迷濛的尾聲曲中回到了現實的當下。音樂結束了,飛行中低沉的背景音持續著。我睜開眼睛,機艙依然模擬著黑夜,即便窗戶縫隙的光線洩漏了外面的時間。我趁著遺忘前快速記下剛剛聽到的感觸,闔上本子,便沉沉睡去。我知道當醒來的時候,一切都將重新開始,但在這之前,請讓我再墜入年少的夢裡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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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次的告白》
序章:第七次的告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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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外,微雨。
燒烤店裡,我自坐在那個熟悉的靠窗角落。
時逢假日,人聲鼎沸,家人、朋友、同事、情侶……一群又一群不同身分的人在我身旁來來去去,喧鬧聲交錯混雜,進而淹沒彼此。
一個人在燒烤店,甚至比單獨去KTV唱歌更難受,至少在包廂裡不用承受旁人懷疑的視線。尤其我穿著黑色的襯衫、白色卡其褲,雖然不算特別正式,卻也不像是放鬆吃烤肉該有的裝扮。
我忍不住低頭看了下手錶,時間,六點五十二分。
喜歡上那個人之後,手錶變成我身上不可或缺的配件。那是一隻銀色的卡西歐電子錶,藍色的邊紋已經掉得七零八落、扣環鬆脫無法緊扣……上次拿去修理時,鐘錶行老闆說,已經找不到這種款式的零件了。
再壞一次,就必須換新手錶了吧?
或是,再也不需要戴手錶了。
約好見面的時間是六點半,以前的我肯定已經急得像熱鍋上的麻蟻,但現在的他沒有緊張、焦躁或任何不耐煩的感覺,等待,已經是一種習慣──只是很好奇,這次,她會讓我等多久呢?
我翻了下十年前買的黑色側背包,拿出手機、接上耳機、打開廣播頻道。純白的鐵三角牌全罩式耳機,左邊耳罩狼狽地缺了一角、周身被歲月刮出了淡淡銀色痕跡。
我閉上眼睛、戴上耳機。
是什麼時候開始喜歡這樣聽歌呢?國中?還是高中?
是什麼時候開始喜歡那個人呢?第一次見面的時候?還是一起聽這首歌的時候?
回憶就像一首歌,就算早已經忘了大部分的歌詞,還是會突然在不知不覺間哼出旋律。
思念則像煙,不知道何時會出現、不知道會在何時出現,總是會在毫不相關的情形下突然想起一個人。
「不好意思,你等很久了吧?」
一個乾淨溫柔的女聲闖了進來:「我回家找了一些東西,耽擱了一下。」
我睜開眼,看見她。
甚至還記得,第一次看到她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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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想起遇見她的那一天,新生訓練,學校安排所有人到山上烤肉露營,搭乘遊覽車前去。
她是一個很漂亮的女孩,大眼睛、白皮膚,俏麗短髮在她行走時飛揚──她很愛笑,嘴唇是蜜糖般的粉紅色、雙頰有兩個小酒窩,開心時大眼睛會瞇成一條微彎的弧線。
沒有制服,她穿著一件黑色的拉鍊外套、藍灰牛仔褲、白色帆布鞋。她開朗大方,與人勾肩搭背也一點都不害臊,在遊覽車前後穿梭,很快就與所有人打成一片。
我坐在最後方右邊的角落位置,戴著耳機,像看猴子耍把戲一樣看著前方那兩個拼命想炒熱氣氛的帶隊大學生。
卻莫名地開始想像,如果能跟她坐在一起、一起說話、一起笑,那該有多好。
「孫宛琳!到你的歌了!」
「來了!」
那是我第一次聽到她的名字,並牢牢記住。
但那時的我,只是坐在位置上,將CD隨身聽的音量轉到最大……還記得,我頭靠著窗,淡淡地給了這段回憶一個註解:「吵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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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離上次見面,也有一年的時間了吧,她將頭髮留長了、過去不曾塗脂抹粉的臉上有淡淡的妝、藍色瞳孔放大片取代了熟悉的黑框眼鏡……這些微小的改變不斷提醒我,我們已經不是當年的孩子。
「時間地點都是妳定的,結果妳每一次都遲到。」我給了她一個白眼,帶著一點調侃的意味:「還真的有點好奇,是什麼東西可以讓妳找個半小時?」
「看你的表現如何,再決定要不要告訴你。」她的回答莫名其妙,但她自己當然不這麼覺得,只是輕笑出聲:「至少我還是出現了,比丟你一個人在這裡吃烤肉好多了吧?」
說起往事,我半開玩笑地說:「妳還有臉說?那次跨年晚把我一個人丟下,我那時可是一邊哭一邊走回家呢。」
「那是你自己要裝大方,還怪我哩?」她卻是比我還要生氣:「我還被丟在河堤旁邊哩!一直到隔天中午才回家,比你慘得多了!」
我無奈失笑:「所以,是我的錯?」
「好啦,我的錯。」事過境遷,她也釋懷了,拉開椅子坐下:「這一頓我請你,可以了吧?」
我不禁莞爾,故意問:「你請客?我有沒有聽錯?」
她笑罵道:「喂,別說得我好像沒請過人一樣。」
我只是笑笑地說:「可能有請過別人,但每次都要我請妳,而且一次比一次貴。」
她聳聳肩,一點都不害臊地說:「誰不知道你喜歡我,當然要趁機多敲你幾筆,不然怎麼划算?」
兩人都笑了。
我是無奈的,她卻是得意的。
「先點吧,服務生已經注意我很久了。」我拿起旁邊架上的點菜單和原子筆,自嘲了下:「一個人坐在這邊卻不烤肉,他大概以為我有神經病。」
她遲疑了一下,無視我拿著紙筆卻無法動作的尷尬,好像老僧入定似的毫無聲息,十指交扣的雙手捏成了暗紅色。
突然,輕聲開口。
「你說喜歡我,是第幾次了啊?」
我手上的筆,掉了。
她的表情就像剛剛盜竊了王冠的女賊,在被警衛發現的時刻,才遊刃有餘地逃脫。
「我說妳。」我手心的汗幾乎要滴下,卻又不得不故作輕鬆:「問這個問題,會不會太過分了一點?」
她終於有一點不好意思:「你也知道嘛,我記性一直不太好。」
「妳認識我之後交了幾個男朋友,那就是……」我說到一半,卻放棄繼續說下去,只是說:「六次了吧。」
她慢了一拍,懷疑地問:「六次?真的假的?有那麼多嗎?」
我只是笑了下。
有這麼多嗎?我想應該是沒有吧,隨便用任何一個數字來替代,她應該都會給出一樣的答案。
記得那些事情,是我的自作多情。
不記得那些事情,當然完全不能怪罪她。
畢竟,他其實從未真正說過一次……
她似乎是真的記不清楚了,不想認真追究,只是說:「但是我,一直沒有給你一個答案。」
我靠住椅背,給自己一個舒服一點的姿勢:「我還以為妳已經忘了。」
「我只是一直不知道該怎麼回答。」她竟是輕鬆地笑了,如釋重負:「而我現在,確實想清楚了。」
我等這樣一個回答,不知不覺,已經將近十年了。
明明應該迫不及待,像一個第一次遠足的孩子。
但我莫名地感到害怕,像是迫不及待離開父母懷抱的孩子,卻在跨出家門的瞬間,突然剩下一片茫然。
「可不可以,最後再告訴我答案?」
「嗯……可以啊。」
我本來以為,自己再也不會在她面前緊張。
沒想到,十年之後,我還是像那個第一次告白的青澀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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