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就來一次說清楚!
寵物沙龍事件
首先,並不是看原飼主哭哭啼啼就輕判。她傳了#5/31-6/13的住宿清單明細;提到寵物沙龍6/10要求她將狗狗給新飼主「試養」並強調她並沒有答應。但6/12之後寵物沙龍收取住宿費用後告知,狗已經在新飼主處被照顧得很好。
#原飼主與仲介人在line上的長篇對話記錄。記錄上顯示飼主的確要求將狗帶回家。
#原飼主與新飼主的電話錄音。錄音中飼主回應並沒有答應要把狗給新飼主。新飼主態度強硬,指責原飼主沒有好好照顧狗,要求拿出四萬捐給動保團體,但始終沒提是哪一個單位,之後,就跟原飼主說,去告啊!不怕你,然後掛了電話。
#原飼主傳一張寵物沙龍與新飼主(還有見證人)簽的寵物讓渡草約,上面沒有原飼主簽名。像不像私相授受?
#飼主已報警,項目是遺失 。
綜合以上原飼主提供的資料,我和朋友看來就像挾狗勒索。我們請教動保的朋友,他們建議是告上法院,這是侵佔。因為飼主強調,晶片還是原飼主的名字。
另一位朋友熱心的聯絡媒體,媒體有興趣報導,已經準備寫採訪單。
我們建議原飼主去警察局,雙方各執一詞,後來警方沒處理。
兩天後,原飼主告知因為婆婆不悅,只好忍痛放棄。我們這些「旁人」一直勸說,要她以狗狗幸福為重,但原飼主考慮之後,還是選擇放棄!
「只聽一面之詞之說」
我不是當事人,有什麼立場去執問寵物沙龍或新飼主?憑什麼去求證?
最後,我的原意,也是重點~因為擔心狗狗被挾怨虐待,以及不希望有其他飼主受害,才決定貼文提醒。
許多人私訊求公佈店家,基於我非當事人,所以並沒有提供寵物店店名。
仲介兩位飼主的中間人(並不清楚身分是店家還是哪個平台)私訊貼文,說明原委。
我將貼文刪除了!
再來,有幾位真的不知道你是哪位?在此事件是哪個角色?不明我的原委,在貼文中張牙舞爪怒罵的,要求我道歉的,真的,不干你們的事!
最後,我只能說,很遺憾!
也許我們都被原飼主愚弄了!真像齣羅生門!寵物沙龍很委屈,我的好意搞得一身腥!只能請原飼主誠實以對,還大家一個公道!
再懇請曾經轉貼的朋友,拜託把貼文刪除吧!感謝你們的體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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