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們,一起吧❤
「Free The Girls」👙
離開前把一小小部分的內衣整理出來,然後很多幾乎都沒穿過,其中幾件頂多只拍了一、兩次照片而已,好吧!我承認我其實有點內衣控,但我的內衣已經多到這輩子應該都穿不完了吧⋯⋯剛好能利用這管道捐贈給有給需要的人。[愛心]
「Seeing Taiwan Girls」這個非營利團體是與美國「Free The Girls」組織合作,向台灣女孩募集二手內衣送至非洲,部分全新內衣則留用,贈送給台灣清寒少女,近兩年來我們的募捐經驗愈臻成熟,所募集內衣件數達到一年三萬件以上,中程規劃將與「Support The Girls」合作,增設巴基斯塔、泰國等區域。
除了有餘裕支援更多的國家,我們決定設立長程規劃,朝著成立正式協會的方向前進,以期能合法透明地募集資金,讓組織做更多事。
經由幹部票選,最後出線的協會名字是「心衣」和「seeing Taiwan girls」,概念是由古代女子貼身衣物「心衣」發想,延伸至我們所募捐的每一件貼身衣物都是熨貼、溫暖她們心房的衣物。
「Seeing Taiwan Girls」希望成為台灣女孩的眼睛,看見世界每個角落的哀傷;「心衣」願意成為送暖的信差,讓妳的心意,成為她們的新衣。
【寄件開始】即日 ~ 4月11日截止
欲寄件者,請先清洗、晾曬乾、拆扣、堆疊、打包,不用區分尺吋,希望各位能輕鬆發送愛心。
「#一件內衣請附上十元贊助運費」
💖關於十元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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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要透過心衣援助更多需要的人。
📍贊助全新內衣提供給臺灣清貧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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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贊助亞洲難民婦女(泰國)購入衛生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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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贊助泰國住持照顧六百孩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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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贊助泰國牧師照顧泰緬貧困部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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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六月會前往佈施
#心衣會將各位的心意如實傳遞出去。
💐捐贈來的內衣如是全新良品,首要援助給台灣偏鄉困苦家庭,如有任何台灣單位需要此物。 請速與版主 余靚靚 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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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期間版主真的很忙碌,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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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女子內衣 在 知史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 古代女人穿內褲嗎?|活在昔日|25>
在古代,女子一般穿長袍,很少有穿褲子的,更別說是內褲了。
就算是有穿褲子的,也是穿的那種沒有褲襠的套腿褲。
為何會有這樣的看似不著調的習俗呢?女性又是什麼時候穿上內褲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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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研究論述著人類為何穿著服裝的各種可能性,但人類到底從什麼時候開始穿著內褲的呢?四百萬年前的人猿祖先應是不穿衣服的,更遑論會有穿著褲子的概念了。
根據《事物紀原》記載註一,古史上的黃帝時代,已經開始縫衣裳了。1933年至1934年在北京西南房山縣周口店山頂洞人遺址中,發掘了許多人體骨骼,其中有一枚骨針,原始人類便是運用此種骨針連綴縫合樹皮或獸皮等可取用的原始衣服,形成了裙子的雛形,即「下裳」。黃帝時,隨著農業的發展,開始用植物纖維來紡線與織布帛,即有了上衣、下裳之分。那時的男女是不穿內褲的,只穿下裳,像裙子一樣。
到了周朝,袴者下身稱之脛衣,且材質不是用絲織品,與後來的袴子不同的是,它僅有兩隻大腿部份的褲管,不及膝,其作用在防寒,而脛衣到了漢朝時加長到了膝蓋以下,稱「蔽膝」。在漢朝,有「褌」的出現,它是合襠的脛衣,貫兩腳上,繫腰中。而當時的貼身之內衣褲,稱為「褻衣」。
最早的褲子,便是所謂的開襠褲,即雖有褲襠,但襠不縫合,以方便小便,且還有一好處是,凡男子受刊公堂上要掌屁股時,只要將之纏向上身,露出臀部即可施刑,若有褲襠,當庭脫褲就沒那麼方便了。直到漢昭帝上官皇后開始,婦人才穿有襠之褲,稱為「窮褲」。唐裝之褲子稱「緄襠袴」,襠中有縫,結以帶子,使之不開張,以便私溺,女子可以防強暴。
但以上之記載的「褲」還無法等同於現今的內褲,不過到了宋朝似乎有跡可尋,在「老學庵筆記」中有說:「裏肚(即肚兜)皂繡,按襦褲不帛,以其為褻衣也。」可証明宋時婦女,除肚兜外,尚著有內褲了。 此後,中國式內褲不斷發展。但真正現代意義的內褲還是來源於西方。
俄國沙皇彼得大帝1717年訪問巴黎,騎馬走過萬眾歡呼的街道,一位婦女一不小心,在他坐騎前方摔了一跤,頓時春光大泄。美麗女子窘極了,沙皇卻只帶著玩味的心情在回憶錄中寫下:「天堂之門在我面前訇然打開。」這一跤,是一個明證,讓我們知道,十八世紀,全世界最時髦的城市——巴黎,女性是不穿內褲的。
而事實上,當時整個西方世界皆如此。我們現在朝夕相處、須臾不可離的內褲,原來歷史這麼短。
考古學家們發現過七千年前的獸皮纏腰帶殘片,古希臘的男人用麻布纏腰帶,我們也在電影或者電視上,見到非洲蠻荒部落,男女們纏腰的厚布,但那是作為外褲而存在的,而且是勞動人民為了防止下半身受傷的工服,相當於牛仔褲。因此有歷史學家懷疑,古希臘只有奴隸才用纏腰帶,而自由民在長衫下面是一無所有的——無論男女。赤裸,顯然是一種權利。這種權利,一直延續著。
西方社會學學者威勒所著的《內衣史》這樣說:「直到18世紀晚期,(女用)內衣只有一些罩衣、緊身內衣,以及很重要的、各種各樣的襯裙。」很明顯,這裏沒有內褲。整個中世紀的歐洲都沒有內衣的概念,裏衣只是為了保暖,以及在外衣跟從不洗澡的身體之間進行隔離,以便不用常常洗外衣。婦女穿用的裏衣就是視保暖需要一層層添加的襯裙。
有作者在《來自底部的歷史:婦女內衣及婦女體育的興起》裏分析說,真菌感染和陰虱可能是婦女兩腿之間空空蕩蕩的部分原因,「20世紀之前的婦女所以不能穿短褲,是因為陰道炎總在威脅她們……陰道本身溫暖濕熱,被任何東西覆蓋後,都會引起溫度上升,令真菌利於生長,從而引發感染。」他們同時指出,因為當時的歐洲缺乏沐浴習慣,我們現在視為平常的每天洗澡換衣,在當時,即使貴婦名媛也做不到。那麼,一條不經換洗的布料在私處,確實比什麼都不穿更不衛生。這個解釋不能說明一切,但應該有一定道理。因為較炎熱地區的東亞女性,洗澡頻率要高得多,她們就在裙子裏面穿長襯褲,這種長襯褲,有人稱之為閨衣。閨衣在文藝複興時期傳到了歐洲,慢慢改裝成了束褲,長及腳踝,用帶子在腰部和腿部束緊,形成燈籠狀。這種束褲,在當時主要被視為東方情調的一種。
內褲,像其他流行一樣,是從妓女、演員或其他色情業女性開始的。1727年,一位芭蕾舞女正在台上獻藝,長裙被舞台布景絆住,她無可奈何地大走光,引發哄笑。更不用提賣大腿的康康舞者,在台上把大腿能踢多高就踢多高,裙子甩過頭頂,她們的下身當然寸縷不著。巴黎因此通過一項治安規定:「女演員或舞女,不著束褲不得登台表演。」束褲於是成為一種時尚服裝,在追時髦的女性間流行開來。
到十九世紀中期,婦女解方分子開始呼籲女性走出閨房,更多地參加社會活動和工作。要幹活,身手輕便是第一要素,因襲千年的及地長裙,是極其不利於行動的。於是婦解分子們建議女性們改穿及膝中裙,同時配合一條寬鬆的、長及腳裸的褲子。這種褲子被稱為「PANTS」,即便褲,此後成為家居褲、休閑褲及秋褲內褲的通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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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女子內衣 在 你(妳)好,我是莎拉。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老娘跑了個半馬](人生很鳥)
話說要當個現代很屌的女性真的很難!
因為古代女子基本上人生沒什麼選擇,就是從小學洗衣煮飯補內褲,然後約莫十三歲時由父母指定婚配給一個男人,然後在十六歲時我們在學賽、扣賽(sin cos)學到人生很絕望,完全不知道這幾個英文字母到底能為我的未來產生什麼幫助時,古代妹子已經生了三個孩子,做完了我可能二十年後才會完成的事,而且還不用學sin cos。
但因為女權意識抬頭,這世上有千千萬萬革命先烈的爭取,現在的女生可以跟男生做幾乎相同的事、可以受教育以後,所謂很屌的女性就再也不是連生三個兒子、把家打掃地一塵不染、半小時可以出五道菜⋯這麼單調(雖然以上那些我也是完全做不到),而有更多地方可以發揮。
然後女孩兒們為了要證明自己,就開始做各式各樣的事情來比賽誰比較厲害,跑馬拉松就成了近年來好像很時尚的一個活動。
流俗如我,去年在友人的慫恿下,我們也搶報了很夯的Nike女子半馬路跑。但去年的我們只是貪圖個打卡拍照,所以很有自知之明地只報了10公里的路程。一路邊聊天八卦、欣賞風景,完全沒羞恥心地跑了兩個半小時才跑完。
卻在終點處發現跑21公里的人的完賽禮豪華很多(多一件t-shirt和一條毛巾),而且!還有我跟友人都不知在迷戀三小的修杰楷當配速員陪跑,我們當下立馬壯士斷腕,決定明年一定要報名21公里,以得到高級禮品還有楷哥坐檯兩小時。
然後今年到了,我的友人算蠻有良知的,在賽前三個月有加減練跑一下,時不時就傳一個Nike app紀錄跑幾公里的截圖來嚇唬我一下。
但我依舊相當不要臉,還是過著魚肉自己的生活,每天都想說:明天再開始跑、明天再開始練,然後,幹!明天就是四月十號aka杰楷來耐吉大酒店上班的日子了!
我就這麼帶著沒練的體魄及惴惴不安的心情,來到市政府準備開跑。然後還警告友人,因為這次跑的是21公里,我們都有生命危險,所以這次我們要以嚴肅的心情面對,不能像去年一樣一路嘻笑聊天,而且我還為了減輕負重,連現代人的第二根老二手機都沒帶在身上。
拍照打卡誠可貴,保住生命價更高啊!
由於老娘兒時好歹是個球隊的,還有點基本的底子,所以前面10公里我基本跑得很順,還相當沒同學愛地甩開友人,自顧自地一路向前衝,驕傲地覺得照這個速率跑下去,搞不好我能兩小時完賽,發現自己有跑馬拉松的異能,可逼林義傑收我當入室弟子,雖然年紀有點大了這樣。
沒想到後面的十一公里,才真正是地獄的開始!
痠痛大魔王在此刻爬上我的雙腳膝蓋外側,基本上那部份的筋骨已變得像橡皮筋一樣軟Q。我每踏一步都沒有任何真實感,好像是彈簧一樣靠著一種慣性在重複支撐我的腳步。當然每踩一下都是痠痛滿溢,請容我稱此刻的我的雙腿為糖醋排骨。
然後很賤的是,攝影師們突然在這個時候如同雨後春筍般出現,我已經很酸痛而且妝髮都很凌亂了(對,我是做作的女子我依然有偷畫一點淡妝),還是強撐起笑容去照相機前賣弄一種名為「自然健康」的新型風騷(假睫毛放大片OUT!!!!)。所謂禍不單行實為此刻寫照。
只能說上帝還是公平的,在你人生很絕望的時候,還是會開啟一扇通風孔,讓連恩尼遜永遠有辦法密室逃脫。在我跑到靠北靠木的時候,我看見了男人!
要知道這可是個女子半馬,顧名思義只有女生可以參加,但主辦單位很貼心地在終點前約七公里處的路旁安排了一些穿西裝的男子,沿路替我們加油打氣。雖然老實說,當我受到賀爾蒙的激發,一路朝著那群男子直跑,然後到近處才發現其實他們真的都不是杰楷,但母豬賽貂蟬的道理在我身心俱疲腳快斷的時候完全展露無遺,我依舊在跑過西裝男群時感到一陣如沐春風,猶如入桃花源。
但好景不常,可能因為對方不是杰楷,所以我的腎上腺素分泌地不夠豐沛。離開西裝男群後,很快地我又感受到無邊地痛楚從我的膝蓋處發散開來,就好像有五萬個國中混混邊騎機車尾隨我,邊拿大鎖狂尻我膝蓋一樣。
天啊,我認輸了!我不配當個新時代女性,我不但sin cos解不出來,連半馬也跑不完!
我為了要看起來很專業,前一晚還特地到摩曼頓去買了專業運動內衣、專業運動短襪、專業運動髮帶、專業運動短褲,但看看我身旁的女子,有人穿了莫名其妙波西米亞風長褲就來了(可能想說比較通風),看起來也完全不像平時有在練的樣子,結果人家跑得跟風一樣迅速順暢,我在這邊跟陰間來的不良少年纏鬥。這一刻我只想穿越回古代,嫁給從小爸媽指腹為婚的隔壁村的林火旺,含辛茹苦生養八個孩子,去河邊洗衣服貼補家用也甘之如飴了。
幸好後來上帝又派了兩位天使來給我,就是兩個兩小時四十秒的配速員。
當然,他們也是男的。
在茫茫女海中,看見兩個剪著爽朗短髮的白T恤背影,到底是有多震撼少女心的畫面!
我像蒼蠅看見大便般不由自主地受到吸引,加快酸痛的腳步朝他們奔去,雖然後來發現他們的背面好像比正面還要帥一點,可是他們發現我將死的眼神後,立即以完全不像已經跑了十五公里的輕快腳步及溫柔的語氣鼓舞我:「加油,跟著我們一起跑,終點很快就到了!」
然後我就被誘惑了。
我不知怎地雖然很痛很痛,可是卻願意逼著自己跟著他們與不良少年奮戰,繼續強咬著牙根跑下去,還為了怕跟丟他們,連進水站喝水都不願意。
其中一位較矮的配速員更是體貼,時不時會轉頭來看我有沒有跟上,每個眼神都在給我勇氣。
我就跟糖果屋裡的蠢妹妹一樣,忍不住飢餓去吃了屋子上的糖果一般,在意淫著我的巫婆配速員。
然後最後當我邊靠腰邊跑過真實終點前的八個騙我是終點的假拱門,越過真實終點後,我居然忍不住哭了!
但或許是我汗流太多,我僅是鼻酸地將臉皺在一起,卻流不出眼淚。
當人在情緒澎湃的時候,會很想找人分享,尤其我又是糖果屋裡的蠢妹妹,所以我轉身尋找巫婆配速員,想說好好跟他闡述一下我激動的心情,再來合照一下,或許還能留個line之類的,沒想到巫婆只是伸手與我擊掌了一下,就叫我往前走,然後也靦腆微笑著離開了我的視線。
欸⋯劇情不是這樣演的吧?
老娘捫心自問、檢視自己,我今天好歹有化點淡妝,外表好歹也有PR值九十六,能上個中山女中,結果對方在那麼溫柔地替我加油陪跑過後,居然就這麼離開了!我突然有種被射後不理的悽愴感。只能繼續前進先去領回我的東西,等待我那不知跑到哪去play的友人。
一拿到包包,我馬上取出化妝包裡的小鏡子一看,這才發現,幹,我的睫毛膏暈開了啦!而且因為我忘記噴髮膠,所以我的瀏海很愉悅自由地四散在髮帶四周,長得蠻像明教四大法王金毛獅王謝遜。
我想任何男子都不會想跟黑眼圈的法王交往,感覺就像練功練到走火入魔一樣,危險情人,勿近!
約莫一小時後,我那有在練的友人終於出現了,她說她後面十公里完全跑不動,只好用走的,但即使是用走的她還是覺得非常痛苦。原本想要走到救護站叫大會用救護車載她就醫,沒想到過了一個救護站,下一個救護站就如大海撈針,她只好走完,也算是被迫完賽了。
她還說她看見很多配備很專業,身上還穿著之前跑過其他馬拉松的衣服的跑友還不是一樣跟她一起在後段班走路,她就更沒有榮譽心的放任自己慢慢走。
難不成,林義傑在跑撒哈拉沙漠超馬的時候也是穿波西米亞風浪漫花樣圖騰長褲嗎?
喔對了,還有愛麗絲跟中國娃娃都跑在我前面,我想義傑在沙漠中央應該會偷偷換上神力紅旗袍吧。
即使因為我個人修煉不佳,整場半馬跑得叫苦連天,但在這不長也不短的二十一公里路,我還是有些小小的體悟。
這段路雖然有上萬人陪跑,但真正陪著妳的,還是只有自己;能與妳對話的,也還是自己。
我們生活在這個日趨複雜的世界,放眼望去都是各種各樣眼花撩亂的選擇,可是我們為什麼還是總在矛盾與埋怨,也不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麼。
在這條路上,我能說話、能感受、能看見的只有自己,其他人都是背景,我甚至看不見她們的臉,也無力去了解她們,反倒讓我有了機會好好了解自己。
跑在新生高架橋上,看著腳下的淡水河在眼前開闊蜿蜒,我才第一次知道,原來我喜歡站在高處微風吹拂的感覺;原來我喜歡遼闊的風景勝過小小的手機螢幕。
跑到後段後繼無力,配速員出現為我加油時,我才發覺,原來我喜歡真實的陪伴而不只是訊息的問候;原來覺得不可能的事,只要有人的關懷,意志力是可以戰勝身體的苦痛。
在終點處我看見好多女孩的戀人們都湧上前來牽住她們的手,我覺得很羨慕,卻也發覺原來一個人不是那麼困難,重點是我願不願意陪著我自己。
每個人的身體裡都有自己所不知道的超能力,要靠著真心與自己相愛才能激發出來。而唯有珍愛自己的人,才能設身處地的珍愛別人。
「明年還要跑嗎?」完賽後,友人問我。
「明年我們要追到修杰楷!」我發下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