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協助身心障礙團體代表一同拜會營建署吳欣修署長,針對「旅館業者要求不需要進行替代改善計劃,符合無障礙客房法定數量及需求」,表達團體訴求。
共有15個團體共19人代表出席,將陳請書函遞交營建署,並與署長當面交換意見。獲得正面回應,署長的立場跟大家ㄧ樣,不會走回頭路。
我們認為營建署一定要頂得住壓力,不僅不能退讓,更要積極要求旅館業者資訊透明與完整,落實這個法定政策。
以下是今年10/1我針對本議題對蘇貞昌總質詢的書面內容:
報載,台北市旅館公會理事長韋建華指出,「所有旅館業面臨的蚊子館的問題,估計有3,700個無障礙客房,一年有300天閑置,每天損失370萬,每年損失11億元。」
本席認為,將不景氣怪罪於無障礙房間數的規定,完全沒有道理,且我國已經簽署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並有身權法及建築法的規範,行政院及內政部且勿走回頭路。
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立意良善,人人需要無障礙的生活環境;查內政部(於102年1月1日開始實施)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十章無障礙建築物-第170條、公共建築物設置供行動不便者使用設施,其種類及適用範圍如下:建築物使用類組(摘錄):B類商業類、建築物之適用範圍:B-4、國際觀光旅館、觀光旅館、一般旅館(新增)等納入公共建築物,要求設置無障礙措施規定。
規範(102年施行)早已訂定基本房間下限規模,以旅館客房數為基礎計算,按第167-7條、建築物使用類組為B-4組,其客房數十六間以上一百間以下者,至少應設置一間無障礙客房,超過一百間者,超過部分每增加一百間及其餘數,應增加一間無障礙客房。
103年1月15日中央部會召開「行政院觀光發展推動委員會第37次委員會議」主席為楊秋興政務委員擔任,於會議之第陸、報告事項五、協助小型旅館解決增建無障礙設施困難案(內政部),查該次(103.01.15)會議紀錄裁示:「照案通過,請內政部依所提推動方式辦理,並函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及特設目的事業主管建築機關在將一般旅館無障礙設施改善納入分類、分期、分區執行計畫時,先就客房數在五十間以上的一般旅館辦理改善,俟改善有具體成效後,再辦理客房數未達五十間之一般旅館改善。」
按現在地方政府查報旅館以50間客房數為基準,非為原來規範之16間為基數。身障團體對政府不積極作為,讓50間以下客房數也能夠增加無障礙客房已經很有意見。如果政府進一步退縮,恐引起更大爭議。
身權法的無障礙規定是必須溯及既往,如果是老舊建物則可以用替代改善計畫因應,並沒有不可行的地方,且各種公共建築物都是一致的標準,旅館不應有差別待遇。
建請院長指示交通補研議,在臺灣旅宿資訊網記載登錄正確的無障礙客房資訊,如,房門寬(淨寬)、出入動線寬、浴室門寬(有無門檻)、橫向拉門、浴室內迴旋半徑空間(150平方公分以上)、移位座椅、升降式蓮蓬、浴缸、緊急求助鈴、可入住人數(可否加床)、床位空間動線、電源插座位置及高度(供電輪)等設施設備,以及身障專用停車位等服務。以利身障者方便選擇入住旅館。並於半年內完成。
台北市無障礙機車位數量 在 高雄好過日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輕軌公聽會第二場發言整理
很高興以人為本的運輸概念有越來越多市民認同並願意站出來發言! 許多現有問題或未來疑慮,經過討論其實也都有解決的方法,就看主管機關有沒有決心堅持專業來推動~
#輕軌行不行?總整理
這次的輕軌座談交流會採三輪發言制,每輪發言五位。
第一輪針對停車問題。
第二輪針對交通問題。
第三輪針對前兩輪皆未提到的問題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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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輪停車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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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私有載具應負起自身停車的責任,而非佔用人行道、騎樓,這些地方本身就不是讓人停車的地方。另外人行道要避免停車就應給予人行道與馬路間的高低落差,這樣才能有效阻隔違停。輕軌勢在必行,認為這是必須施作的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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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護樹團體)對身障朋友來說,取消車位不見得最好,肢體健全的人多走幾步路沒有問題,但能否多為身心障礙的朋友多想想,大眾運輸本質上應該是友善的,希望能在設計上善加思考這些需求。路外停車可以善加利用輕軌沿線學校做停車供給。目前機慢車車位的需求應該還是大於汽車車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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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目前大順路部分路段以施作臨停灣,近日行經常可看見同一步車違法佔用,這部分是否可以請執法人員勤加巡守,未來若施作輕軌這部分一定會產生問題,這部分是不能怠慢的。另外停車部分除了應多加檢舉違停之外,部分車位也應該提高停車成本,使用者付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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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反輕軌聯盟)對身障朋友來說刪減停車位會造成不便,輕軌大順路段行經的70多座路口該怎麼解決?希望輕軌改施作地下化,建議改先做低底盤公車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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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就觀察,高雄人較懶於走路,其次不行環境也不友善,鑑於其他都市都沒有必要一定得停車於店門口消費的想法,為什麼刪減車位就會造成人潮無法匯流呢?停車需要使用這付費,在輕軌沿線區域更應該提高違法停車的罰則,並累犯加重。城市在進步,我們必須去看,輕軌能為高雄帶來什麼?地下化對於行動不便者難道不是更不方便,連公車上下車都有高低差,難道平面輕軌本身不是友善身心障礙的交通運輸嗎?如果公車沒有優先路權,與一班車輛都塞在道路上,也同樣無法解決交通壅塞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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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提問:道路沿線取消停車格,但路外停車場的規劃,有請捷運局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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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運局簡短回覆:大順路取消218位停車格,路外停車格可以補足取消的停車格數量。沿線其實都有路外停車場。地下化問題,目前正在評估。輕軌都有符合法律要求。會設置公車彎及臨停彎,會在垂直道路增加機車停車格。針對身障停車需求。可以研擬臨停彎解除臨停規劃,將臨停彎改設身障車位。未來如果臨停彎及停車彎不足會思考橫向道路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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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輪交通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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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請問捷運局,凱旋路紅綠燈週期大概是多久,大順路本身機車很多,輕軌紅綠燈的配置應須審慎考量。過多的停等紅燈會造成車流改道,這樣難道被會衝擊店家生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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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大順路上沿途學生多、車多、商場也多,正因如此,才需要這條大眾運輸,解析目前的168輕軌先導公車,不就是因為目前公車早已無法負載才需要興建輕軌的嗎?這段路的交通早已無法負荷,才需要改建成輕軌的。高雄捷運與台北捷運同時期規劃,看看高雄多久才通車?目前台北正以兩年一條線的速度擴增路網,我們卻連一條輕軌都吵吵鬧鬧,高雄還有多少時間能夠等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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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針對路線圖,該如何解決左轉右轉的問題?目前大順的阻塞還有因為沒有轉彎的專用道。目前輕軌的號誌連鎖也做的並不完善,該怎麼改善需要多加研擬。是不是未來可以移植樹木做出左轉專用道。如果我們沒有辦法用原本的生活方式搭配輕軌,那我們又該怎麼與輕軌共生?我們難道不該改變自己的習慣?我們的城市是否真的需要這麼多私有載具?這都是我們該思考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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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目前大順路本身設計不良,沒有左轉專用道。參考愛丁堡,輕軌的路軌是否可以與左轉道共用。在行控上,輕軌快來時開放左轉通行,增加道路使用效率。地下化輕軌問題,經費與建造速度都有差距,我們還有多少時間等待交通黑暗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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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目前高雄的財政無法支援,在高雄沒什麼錢的情況下,執意該這些有點不符合效益。目前一階一階出現不少問題,顯見二階的問題一定會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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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提問:目前輕軌的行控的改善完成了沒,會不會大家都要等紅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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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運局簡短回覆:輕軌的設計原則就是以輕軌代替車道。號誌問題在次要道路都有做號誌聯通。左轉共用是屬於C型路權,目前也在研擬。目前以不動到樹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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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簡短回覆:左轉問題,在部分路口會取消左轉。是否可以跟輕軌共用,不失為解決的辦法,但它屬於C型路權。路樹移除的問題,需要捷運局評估。輕軌號誌上,具有優先權,的確是會影響橫向道路的號誌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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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插播發言:城市的道路空間是屬於公共財,應屬每個人,道路使用應該是要給誰?私家車可以改道,那沒有車的人呢?今天你不給需要公共運輸的人滿足難道不會產生三寶?大順路是幹道,也是人口稠密區,但大順路並非私家車的唯一路徑,今天需要輕軌,是為了避免穿越性車流,把路真正還給市民。讓車道越寬,只會有越來越多車通過,徒有車流通過是無助於商業發展的。日本的「四条通」,縮減了車道才讓當地的商業熱絡;紐約時代廣場也是同等道理。他們都提供了友善人行環境。講難聽點,輕軌就是要讓開車的人不方便,只有車子多並不會造成商業發達,大家應該多去比較其他人行環境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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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輪針對前兩輪皆未提到的問題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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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關於財政預算早就已經編好了,不蓋就是繳回中央,不會施予市民。大順路經過相當多文教場域,最繁忙的168是輕軌的先導公車,如果回過頭才要去規劃公車,這才是再走回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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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高雄即便改變市府,人行道的問題依舊沒有改變。是怎樣?高雄的觀念變成是汽車優先、機車第二、行人最差。我們的思考才是急需改變的地方。專家學者應該先提供意見交由我們市民決定,才不會最後我們的意見被屏蔽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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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大眾運輸很好,但是希望高架化,高架化才可以杜絕問題。輕軌蓋下去人口密度就這麼高,不會改變什麼問題。鐵路地下化了。應該先連貫鐵路南北連貫道路。應該道路應該先接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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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程序問題,因為市長的一句話就停了,才不符合時代。民意部分,市長曾經說過,反對的民意較多,但他到目前根本沒有召開會議聽取民意,如果他真的有心,他就應該以個人的名義開公聽會聽取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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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輕軌應該建於市郊,大眾運輸的用意應該是為了便利,並不是拿來綁架商機。道路的使用權為什麼我要改道?陸橋要退役了,現在這個時代,還需要建輕軌在路面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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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我們必須好好珍惜大順路的雨豆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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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分享深圳的空鐵,大順路本身就很塞,經過市區也會刻意閃開,如果讓小孩搭輕軌上學,但是都沒考慮停車,小孩接駁該怎麼接駁?難道讓小孩自己搭輕軌上學嗎?是否可以考慮空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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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特別去搭乘淡海輕軌,它不是因為交通壅塞採高架化,他是因為高速公路與砂石車才架高,回到新市鎮就回歸平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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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想請教說高架跟地下化會有多黑暗,難道高雄沒辦法等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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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是否可以解除禁行機車。機車跟公車搶道問題、危停問題、自行車的問題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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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針對攜童問題,這次參與座談是因為小孩堅持讓我來我才參與的,覺得高雄的輕軌很棒,如果沒有大眾交通運輸,這些小孩該怎麼自己探索城市,不能每次詢問意見都不問這些沒有發言權幼童的意見,這些沒有投票權的人權利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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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支持輕軌但是希望地下化,大順路塞車的原因是左轉問題。如果轉移車流,會不會造成其他道路更塞。高雄已經很塞,我們應該騰空路面讓車輛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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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google才不會要你走大順路,如果建輕軌的話,要走那邊也不用騎車了,直接坐輕軌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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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一個偉大的城市,應該讓人都到得了,大眾運輸應該服務眾人,住在那邊開車沒有問題,但沒住在那邊難道不能改道嗎?發展觀光,卻讓人走不進去,怎麼發大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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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高雄每年因為車禍死傷的人數有多少大家心理有數,希望大家可以以生命無價的角度來思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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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交通黑暗期一定有,台北也經過黑暗期,這些是一定要面對。平面輕軌問題最大的應該是好市多的部分,如果在未來平面化的話,需要好好處理。如果現在平面喊停,經費也撥了,如果非得更改計畫,錢的問題應該考慮清楚。如果高架化能解決所有問題,那就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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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護樹團體)希望不要再提高架了,樹一定會完蛋。關於車站的部分,需要好好顧慮樹根的需求,不然會害死它。如果最後要蓋輕軌,認為公車應該要離開大順路。附近的騎樓佔用狀況跟人行步道,不能只有硬體到位,人行道必須施以鐵腕來處理,否則會非常悲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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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如果你是大順路的居民,你是想住在楠梓高架捷運旁邊還是和平路綠廊旁邊?台北市規劃的是六節車廂,當時捷運顧問曾說應該必須施作8-10節車廂,但到目前負載已經不足了。這難道就不是規劃不足嗎?如果今天因為一小群的人反對就不做,那我們還能做什麼?往後我們的世界正在計畫施作輕軌,高雄一定是可以改變的。我們不能只侷限於習慣,而不去考慮我們應該擁有即失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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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益政:感謝大家參與,各個國家在第一次興建輕軌都會經歷這樣的問題,但經過大家的討論蓋出來的,通常滿意度會是最高的。我們希望可以經過跟多想這樣的公聽會來決定生活方式,相信高雄市可以成為偉大的城市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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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運局:感謝大家關心軌道建設,輕軌其實是友善的交通工具,只是我們的城市不太一樣,該怎麼做,我們會回收寶貴意見,帶回捷運局去做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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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感謝大家參與,如果未來決定續建,未來我們也會降低傷害,好市多問題,會要求好市多從龍德興路進大順路出。(反正如果塞就是塞在他們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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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談會到這裡就結束了,其實很慶幸,這次座談會有這麼多願意為輕軌發聲的人站了出來,為交通平權及大眾運輸爭了一口氣,雖然,高雄輕軌在市長的命令下部份停工了,但也因為停工,看到了更多討論與辯論,輕軌不是單純的硬體建設問題,而是乃至於觀念、習慣種種的複合問題,也因為這次的座談,看見了這個城市的人們,為了新的觀念去參與研討,在這個角度上,或許停工,真的能激盪出更多好的想法,希望大家在往後輕軌的討論上,也能以城市發展的角度,去看輕軌。感謝大家讀到這裡,未來若還有輕軌相關的活動,會再做相對應的整理,感謝大家。
台北市無障礙機車位數量 在 民意論壇:聯合報。世界日報。udn tv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拚智慧城市 先做好無障礙
王伯元/全球玉山科技協會理事長(台北市)
#無障礙
去年底導演范可欽搭乘公車,因輪椅並未按照SOP程序固定,導致緊急煞車時輪椅翻覆而受傷,凸顯身障者「行不便」的老問題。以首善之區台北市來說,雖然引進低底盤公車已達十年,但輪椅族安全搭乘公車的權利並未得到落實,車上雖有專屬停車區及安全設備,但常因為司機嫌麻煩,或迫於載客效率的壓力,而未按照安全設計固定。輪椅族也怕耗時過久,會成為全車公敵,不敢聲張權利,美意最終流於形式。台北市都如此,何況其他城市。
當然我們也樂見大都會客運已開始正視輪椅公車族的權利,推出了協助輪椅族的奬金制度,同時也放寬每趟公車的行車時間,以增加司機服務意願,值得社會予以嘉許,也希望能帶動其他業者跟進。
不過就如同很多司機反映的,很多道路常有違停車輛,導致公車無法靠近人行道搭載輪椅族。無障礙環境的觀念需從上到下落實,不管是政策推動者還是百姓,都應將身障者的「行無礙」視為當然及必然,是憲法所保障「公民權」的一部分,不容戕害。
近年來台灣也越來越重視無障礙建築或空間的設計,可惜的是,或許是因為認知不足,有時原先良善的立意卻成了虛應故事的敷衍。以人行道來說,高低不平是很常見的狀況;導盲磚鋪設也常斷斷續續,只求有卻不求是否可用。對比於先進國家,在機場、購物中心等室內場所都有導盲磚,我們還有很大的進步空間。
再者,台灣一般停車場設置的殘障停車位,數量比例不高,有些還過於窄小,旁邊也未畫設保留空間,有的輪椅根本無法進出。私人商家空間更不用說了,很多餐廳廁所,除了空間狹小、無輔助扶手,連要進門的門檻都是障礙。一般民眾占用人行道、騎樓、殘障停車位更是屢見不鮮。
台灣的無障礙環境落後已開發國家許多,對身障者來說,是一種不公平對待,也是一種人權的戕害,更不要說他們在生活、教育、就業、就醫等等所受到的歧視及忽略。台灣已明訂有「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但在執行及落實上還待加強與努力。
事實上,友善的生活環境不限於身障者專屬,很多體力衰弱的長者,大腹便便的孕婦、推娃娃車的父母等,都會面臨這種「行不易」的困擾。無障礙的必要性是跨越各世代、各族群。所有人都會老化、也都有可能會因為意外受傷而造成短期失能。因此「無障礙設計」在美歐日等先進國家,更擴展到「通用設計」,除了讓環境規劃與設計服務可以滿足多類型族群的需要,也可讓無障礙設計兼具功能與美觀,讓使用者用起來更自在、更有尊嚴。這也是台灣應該努力的目標。
各縣市首長剛上任,很多都把建設「智慧型城市」列為首要,這個方向沒錯,然而我認為基本的「無障礙城市」建構,才是最急迫的項目,也是政府的義務和人民的權利。在整個城市都還未無障礙前就要想智慧化,只是虛而不實,譁眾取寵,應該要務實檢討。只有讓我們環境能對所有人友善,讓所有需要特別照顧的族群,不管是身障或是老弱婦孺都能安全生活及活動,我們的社會才會更加進步,更加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