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整個心揪在一塊,彷彿石頭重重地壓在胸口,隨著文字也坐上時光機,想著當年那樣無從發洩、沒有依靠的12年,那樣的苦痛,不是撕肺吶喊可以形容,回不去的日子,哀莫大於心死,年歲已長,過去的每一幕猶如昨日吧,刻苦在心上,難以抹滅,家人的期許,騙了媽媽的那些年,我看了鼻酸背脊發涼...
這是真實的故事,差點被埋沒,感謝你願意說出來,感謝你願意回到了讓你痛苦的地方做志工導覽,這裡是 國家人權博物館 National Human Rights Museum,台灣的每一個人都需要來這看看,了解過去,台灣才能真正的昂首闊步走向未來。
🔗 【時光機】成大學生含冤被關12年 出獄後要殺了刑求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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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內文)——
如果有時光機,你想回到哪段時間?
陳欽生:
我是馬來西亞怡保人,18歲那年,我申請到英國利物浦大學和台灣成大的入學資格,我想回到當年,重作選擇,到英國念書,不要來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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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陳欽生出獄第3年,他每天在新店中央新村附近徘徊:「我打聽到當年刑求我的調查局組長住這邊。」他如願見到當年的組長,並於隔天準備了水果刀預謀:「我要殺了他,再自殺。」他緊張坐在一間路邊宮廟,等待行凶。廟裡住持看他臉色不對,只勸他:「我不知道你發生了什麼事,但如果你有什麼計劃要做的話,要先想想,你這麼做,誰會最傷心。」
陳欽生並沒多想,眼見當年的仇人走進巷子裡了,提起水果刀就要往前衝,但他腦子裡莫名想起了母親,那個片刻心突然軟了,刀子怎麼也提不起,眼睜睜看著仇人從面前走過。你怎麼確定是他?「他化成灰,我都認識。」
現在已經70歲的陳欽生,提起過往仍難掩憤慨。1967年18歲的他從馬來西亞到成功大學念書,大二那年被調查局帶走,先是控他涉嫌「台南新美處爆炸案」,查無證據後,改栽贓他:「在馬來西亞參加共產黨,來台企圖顛覆政府。」最後遭判刑12年。
在調查期間,陳欽生被針刺指甲、倒吊毆打、被打到吐血再被逼著把吐出來的血喝掉,「打到我受不了,自殺了3次。」第一次是喝廁所的鹽酸,沒想到裡面裝的是髒水,第二次是頭撞玻璃窗,結果只留下一道疤,第三次是趁空檔搶了調查員的配槍打算自殺:「扣上板機,沒有子彈,他們故意製造機會,要看我出洋相,他們站在旁邊哈哈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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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於馬來西亞怡保的陳欽生,家中有6個兄弟姊妹,父親早死,他是家中最會念書的孩子,兄姊們湊足學費,讓他出國念書,寄望他學成歸國後,再賺錢讓其他弟妹念書。「我怎麼也沒想到來台灣,會變成這樣,我連共產黨是什麼都不知道,連學校社團都沒參加,每天只知道念書,怎還會被捉?」
遠在馬來西亞的母親聽說兒子被關在綠島,隻身飛來台灣,好不容易見到兒子。陳欽生忍著淚水,只告訴媽媽不要擔心,只有母親轉身離去之後才放聲大哭。「我都不知道,我那時候是怎麼活下來的。」他身邊有一張舊照,是綠島坐牢時與同為馬來西亞人的難友合照:「我坐牢,學會了台語,還在廚房學會做菜。」期間,家人曾透過馬來西亞外交部反應,但陳家畢竟是無權無勢的平民,救援行動都沒有結果。
1983年,陳欽生出獄後,因為僑生身分,沒有身分證,但台灣政府也不允許他回馬來西亞:「我恨透這個政府了,不給我證件,也不給我回去。」最後他只能流浪街頭,「一開始當然也有翻餿水找東西吃,但後來都曉得在昆明街、廣州街那一帶,有很多餐廳沒賣完的乾淨食物都會拿到後巷給我們吃,我也是有遇到好人。」
最難受的還是想到母親,陳欽生雖然在景美人權園區當志工,講自己的故事已經千百遍了,但提起媽媽他還是哽咽了。陳欽生不敢讓媽媽知道自己在台灣流落街頭,他的兄弟姊妹也幫著隱瞞母親,但媽媽實在太想念兒子了,不顧小孩的反對執意到台灣看兒子。無家可歸的陳欽生得知後,馬上跟朋友借地方住,媽媽抵台後,又騙她,跟公司請假要帶她四處觀光。「媽媽回馬來西亞後,我覺得好內疚,怎麼會過得這麼慘?」
這麼慘的日子,還是有溫暖的事。舊照是陳欽生與當時的女友一起到慈湖出遊的合照。坐牢期間,認識了監獄的工友,工友看他一人在台灣可憐,告訴陳欽生出獄後可以去找他。之後,走投無路的陳欽生投靠了工友,工友家裡有3個女兒,陳欽生和大女兒交往,之後結婚,好不容易才找到一份貿易公司的工作。「我很感謝我太太,她不在乎我大她16歲,也不在乎我的過去。」
他說每次想起過去受的冤屈,會生氣、會傷心,有時還會在半夜驚醒,這些怨都無處可發洩,只有妻子總是耐著性子陪伴,聽他說話:「如果沒有她,我不知道要怎麼撐過來。」過去太痛苦了,他婚後跟太太約定:「我們再也不要提起過去。」2009年,景美人權園區找他做口述歷史和導覽,他遲疑了很久:「我一直在園區外面繞,就是不敢進來,每次來,回去就做惡夢。」
最後,他選擇把自己的故事說出來:「每說一次就像傷口被治癒一次,慢慢的好了。」今年6月,促轉會撤銷了他的有罪判決,他心情很平靜:「有人是讀了一本書,或是跟不對的人吃了一頓飯就被捉,我跟他們不一樣,我什麼事都沒做,就莫名其妙被關12年。」他現在最想知道的是,當年為什麼捉他?誰告密?「我申請過我的檔案,結果都查不到…政府說,檔案不能公布,因為怕加害者第二代被報復,我沒有要報復,只想問:為什麼要捉我?只要你給我一個理由,我可以原諒你。」
他還記得自己的判決書上判案的軍法官名為「王雲濤」:「這人聽說還在世上,我很想跟他聊一聊,為什麼我會被這樣判刑?他知不知道我為什麼被捉?」王雲濤曾參與作家季季的丈夫楊蔚案的審判、在美麗島事件中任審訊法官。根據政大研究生謝孟達的碩士論文統計,當年155名軍法官,在1950年到1978年間,根據「懲治叛亂條例」判處死刑人數排名,王雲濤排名第24名,共處死1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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