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來問海外所得課稅的投資人又變多了,我猜大概是2020年大家的獲利都不錯,海外所得可能會因為你的錢是在海外,或是國內賺海外的錢,兩者不同
NT$670萬的免稅額包含海外所得、綜合所得淨額、特定保險給付、非現金捐贈、私募基金所得的總和,然後計算比較最低稅負制的結果,假設沒有其他收入,那年度海外所得低於NT$670萬,基本上就是免稅
錢本來就在國內的複委託,賺的每一塊錢,基本上都是算在海外收入內,政府單位要查都查的到,沒有模糊地帶
如果是海外券商,我有打電話問過國稅局,也問過專業會計師,理論上你賺超過百萬台幣就要申報(有收益就申報,也可以以防你將來會用到),但台灣國稅局實質能力查清楚你的海外資產到怎樣的程度,除非外國政府願意配合,否則不容易精準查到你的收入狀況,你每年元旦到12月31號,累積的匯入外幣額超過等值670萬台幣,你沒有什麼特別理由的話,那國稅局就可以實質課稅
所以年度控制匯回的金額低於NT$670萬,然後又無其他收入,實務上就免稅,國稅局有兩種匯率計算方式,例如你2020年12月才匯回台灣,你可以提出用2020年12月的匯率去計算,用發生時間點的該月平均匯率去計算,或者看哪個時間點較有利,用該時間點去計算,國稅局認為你的解釋有理,可能會採用
所以沒匯入,你也沒打算要匯回台灣,台灣的國稅局實務上暫時拿你沒辦法,未來不知道,但沒特別理由的話,眼下確實台灣政府也無能力跟外國政府索取相關個人資料,行政成本上也不划算,讓台灣政府想動用外交關係去獲得特定納稅人的收入情況,我想這位納稅人應該是身分特殊,或者特別大戶
至於一般小市民,基本上不用太擔心,因為你根本沒有被查的價值,匯款水單保留好,然後嚴格控制每年度的匯入額度,有大額的國內收入,自己另外再去計算匯入上限,匯率抓高一點,以防萬一
如果每年都有匯入NT$670萬的上限風險,那也不用擔心,大戶自然有應變的彈性做法,自然人改境外法人,稅法規範到哪邊,請專業會計師去設計收入架構,依法節稅即可
所以想要生前節稅,還是海外券商比較簡單,截至2020年過完,台灣政府實務上能查到的個人海外收入能力相當有限(很多國家連台灣政府都不承認阿),如果有適合的規避方式,基本上複委託就沒啥意義了(我有大戶的投資朋友,刻意用複委託,讓單筆操作成本飆高,強迫自己減少短線操作),身家太複雜的,請會計師協助處理就好,錢多的人就是用錢買技術和知識,海外券商的風險是遺產稅,大戶可以轉法人,法人沒有遺產稅,小戶就買保險,抵掉遺產稅,反正是小戶,遺產稅相對小,花錢找會計師處理
小散戶請不要三不五時擔心自己被課海外所得稅,你要先跨過那個670萬門檻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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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鬆綁私募基金相關法規,能幫台灣企業引入更多外資活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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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正在審查的有線電視系統交易案,會不會隱含媒體壟斷的風險呢?
大豐有線電視大股東戴永輝欲收購台灣寬頻通訊(TBC),若此交易案獲 NCC 許可,將讓大豐一躍成為全國第三大有線電視系統。今(22)日,NCC 召開聽證會,邀請利害關係人、證人及鑑定人一同釐清此交易案的相關事實和法律爭議。
擔任鑑定人的靜宜大學大眾傳播學系教授李明穎透過書面意見指出,雖然以此交易案通過後的市佔率而言,並未違反《有線廣播電視法》規定,但他仍提醒 NCC 應清查國內前兩大業者(凱擘、中嘉)是否實際參股或是私下合作,以避免未來出現媒體壟斷的風險。
李明穎還建議 NCC 要求收購TBC的大大數位匯流若是未來增資或舉債,必須公布增資、舉債對象及資金流動資料。
大大數位匯流公司的代表律師謝穎青則再三表示,此交易案不會影響國家安全、沒有違反黨政軍條款、資金來源明確,也沒有中資介入的疑慮,認為本交易案是讓有線電視系統回歸本土管理,未來將不會再發生 NCC 對於境外私募基金鞭長莫及的遺憾。
聽證會上,其他鑑定人又對 NCC 提出哪些建議呢?請看《沃草》完整報導!
前情提要:
大豐收購 TBC 案引爭議 9 月 4 日 NCC 公聽會面對難題
https://waa.tw/Nz3Koy
大豐收購TBC案 民團:務必確認增資股東身份,NCC若盲眼核准形同開空白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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