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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觀光局擬修正《發展觀光條例》第55、55-1條,提高對非法經營觀光旅館、旅館及民宿業者,以及刊登廣告內容的「平台」罰鍰,最高200萬元。這或許,是 Airbnb 在台灣經營的最大關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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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說一些有關Uber的事情】
我對於Uber在台灣沒有惡感,但也沒有好感(尤其是台灣宇博違法營業卻莫名其妙的高姿態),整體來說,我們是希望達到「Uber必須合法經營、台灣相關業者也可以公平競爭」的兩個目標。
1,首先,這次Uber因為公路法修正,遭到重罰,這不是交通部發動的修法,交通部是執行法律。這次修法反而是在野黨委員先提出版本(很奇怪,國民黨執政時期沒有去處理),民進黨團被動提出對案,而且修法是朝野立委的共識,不是民進黨發動的政策措施。
2,我的選區計程車並不多,所以很多人的膝蓋反應是我們想討好小黃,其實大錯特錯。重點在於計程車業已經是完全不同的生態,營業規模、招呼方式、乘客需求都不一樣了,當然監理的要求也會不同。(有興趣的朋友可以查查我歷次的質詢,還曾經被誤解為支持Uber違法營業過)
3,Uber從頭到尾在台灣都是違法營業,我再說明一次「納稅、納管、納保」是最起碼的要求,三納之後,對於乘客、既有合法業者、Uber所屬的勞工,才是健康安全的環境。
4,Uber在全世界都有爭議,如果大家去看這幾天的各種報導分析,他們在各國都必須接受相當的規範,尤其在「計程車發展到《供過於求》的國家和城市」,台灣就屬於這一類,隨著公共運輸的建置,甚至現在還有好幾萬張計程車執照沒有司機申請。所以,台灣要求納入監理體系,並不過分。
支持Uber的朋友,你們可以去研究一下,Uber在台灣幾乎是採取漠視台灣政府的高姿態。我認為台灣宇博四年下來,整體的心態是不健康的,但我不清楚這是總公司還是台灣經理人的經營方向。
5,Uber可能屬於共享經濟,但不代表全部共享經濟,Uber不在台灣經營,不代表台灣拒絕 共享經濟,以我的了解Airbnb在台灣就往合法經營的方向努力中。
台灣很多新創業者,對於Uber這種跨境電商可以不受法律約束,對台灣本土業者造成的不公平競爭,也相當不滿。
6,另外幾個議題,還需要政府再細緻處理,處理得好,大家都會按讚。
1)台灣計程車的品質如何再提升?我認為評價制度是個方式,但是評價制度對於路邊隨機攬車的方式沒有意義。
2)如何讓業者可以跨直轄市、司機跨車隊車行配對,這個超過目前多元計程車方案,我講很久了,希望交通部再思考思考。
★因為本文是跑行程在車上用手機寫的,不足的部分,想到再來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