勝利七八街單行道案外案:人行步道拓寬工程
4/12(日)縣府交通旅遊處在十興國小招開「勝利七八街改單行道」座談會,說為了配合人行步道拓寬,避免公帑浪費,建議同時思考勝利七八街單行單議題!
我們詢問何時進行拓寬?何時要做出單行道決定?卻意外得知,縣府早已決定在勝利七八街進行「人行道改善及拓寬工程」,且馬上在4/14(二)就要封路動工。現場所有民眾都非常驚訝!!我們問里長,連里長都表示不知道有此一工程要進行。我們現場立即表示4/13週一上午一定深入了解,在未和民眾溝通前,要求本工程暫緩施工!
週一上午,經與縣府養護科聯繫後,發現此工程在規劃上有許多問題,且施工期間對周邊住戶影響極大,故當日立即要求養護科先暫緩機具、圍籬的進駐。
本工程是新竹縣政府向營建署爭取「市區道路人本環境建設計畫」經費全額補助,名稱為「豆子埔溪自強北路至莊敬北路人行自行車道設置計畫工程」,希望拓寬並改善勝利七、八街近豆子埔溪一側之人行步道且做自行車路網,決標金額為1千八百多萬。本標案在去年12月中旬就決標,但因縣府內交維計畫審核問題,遲到四月才動工。
本工程有許多問題點的存在,包括:
(1) 人行步道中規畫自行車道、但卻無其他自行車路網連結?!(據了解,是因為如果這樣的改善計畫,有含【人行步道】,補助金額可達3千萬,不然最高只有2千萬。後來跟中央營建署聯繫時,營建署自己也覺得不好意思,沒注意到附近根本無自行車道路網連結。)
(2)人行步道的路幅僅2.3米、又要在2.3米的空間內同時規畫自行車道及人行道?我們認為這樣並沒有確實增加人行步道空間,反而因為人車在狹小空間,容易造成事故。因此我們決定要求此案應僅做人行步道為佳!
(3) 縣府橫向聯繫的疏失或耽誤,皆要由民眾承受:
A. 縣府在去年底就已經決標,卻遲至四月開工,原因是因為交維計畫在府內送審過久。為求趕工,又完全未依交維計畫規定之通知期程,施工前無任何封路公告,連里長至4/13(一)都未收到通知。縣府自己內部期程的耽誤問題,不應該壓縮到與民眾溝通的時間。
B. 縣府在施政推動上,未作好跨單位的橫向連結。許多住戶都以為「勝利七、八街人行步道拓寬」就是為了要使「勝利七、八街改單行道」,導果為因。但事實上二者並無直接關聯,且縣府在舉辦「勝利七、八街改單行道說明會」時,也未邀請工務處出席。
我們看到問題後,一一聯繫周邊住戶,做說明及告知。同時,也致電營建署,請教「市區道路人本環境建設計畫」的精神及政策方向,並詢問營建署現在是否還可修正工程內容?營建署也表示,可修正,將會再請縣市政府針對修正的部分做說明。
週二(4/14)上午十點四十分,縣府養護科科長及承辦人員、十興里毛里長、北興里田里長、余代表、周邊許多透天及社區大樓等共約20位住戶於現場會勘,會勘記錄如下:
1.請縣府辦理變更設計:取消人行步道上之自行車專用道,使人行步道舖面平坦一致。
說明:因此處人行道路幅過窄、僅2.3米,且周邊無自行車道路網連結,故做此決議。
2.請工地依據交通維持計畫執行:
(1)依交維計畫規定,應於10天前將施工告示牌擺放至各定點,並於施工告示牌面註明確切施工日期及改道時段。
(2)為使周邊住戶充分了解本工程對住戶之影響且降低工程所衍生之交通衝擊,本工程將延至會勘10天後,4/24(五)進場施工。進場前,務必確認所有交維規劃已確實變更完成。
(3).請施工單位於4/16(四)將施工公告提供里長,請里長通知各住戶;並在4/16(四)於工地周邊張貼施工公告。
a. 未免資訊疏漏,請施工單位在4/15(三)中午將施工公告提供給邱靖雅議員,議員協助確認資訊是否完整、明確。
b. 施工公告中應含:施工示意圖、道路管制時間及配合事項。請以圖文方式表達。A3尺寸,彩色列印。
3.為考量夜間行車之安全,請工地增加圍籬支架之亮度,使夜間通行車輛可清楚看到施工圍籬。台大橋上之圍籬支架,今天無法立即移除,也請先以鮮豔黃色交通警示帶將圍籬加強識別,以免夜行民眾及車輛辨識不清。
而縣府也針對本工程做補充說明:
1.為落實以人為本的核心精神,縣府會將原本位於人行道中央之路霸〈包含:台電變電箱、中華電信變電箱等〉,移到河岸邊、平行於路樹的一側,使行人行走空間保留2.3米寬。
2.本工地將分兩階段施工、每階段工期約為三個月,施工完畢後,在交通旅遊處尚未規劃改單行道之前,勝利七八街車道都將恢復原本路況─「雙向單線的通車」。
從本案中,我們也發現縣府在爭取營建署經費上,並沒有中心思維。營建署的「市區道路人本環境建設計畫」中,除強調以人為本的優質生活環境建置外,也提到「以學區進行整體通學步道規劃」、「以大眾運輸、行政中心、醫療綠地設施為中心辦理人行路網建置」。但從本案中,並未見以「通學、通勤」為中心思維的規劃。這也將是我們未來要質詢、並推動改變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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