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交通部修正了「車輛安全檢測基準」,並規劃,2021年1月1日新型式大型車新車,應裝設符合車輛安全檢測基準規定的數位式行車記錄器,若未裝設將無法領牌,定檢未改善最嚴重可吊扣牌照。
另外,行車紀錄器的功能有插卡記錄駕駛工時等功能。現行大客車的行車紀錄器僅能記載車速、行駛時間,但記錄是依車輛為主,不能確實掌握究竟是誰開車,以後駕駛上車前必須於插入個人卡片,下班後取出,明確記錄駕駛工時、開車時間、待命休時等。
若駕駛上車後沒有插卡,車輛仍可以發動行駛,但行車紀錄器會發出警示聲。但是新制度是否淪為樣板,數字美化之下問題仍舊未解決,就是官方的課題。
有鑑於此交通部應設立一個標準,達到標準就無法啟動車輛或是警示相關單位作為重點列管項目,以及代替插卡或冒用插卡的加重處法,別讓政府美意成為意外的開始。
另前年11月30日立法院三讀通過《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條例》,經濟部技術處於去年10月25日開始受理實驗車牌的申請,台灣在短短幾年便將自駕車產業快速進展到實證上路的階段,目前有台灣智駕、勤崴國際、豐榮客運向經濟部提出實驗車牌的申請;工研院與新竹市政府合作,共同推動「Taiwan No. 0001」自駕車於去(2019)年10月22日在新竹南寮漁港揭牌上路,是目前唯一一張由交通部核發的試車牌。
城市的智慧化時代已經在眼前,生活型態將會與現在截然不同,法律如何修正成為了立法單位共通的課題,因此如何借鏡美歐及日本無人車的發展策略進行了解,讓我國自駕車上路也可以成為世界典範。
國內現行規範車輛上路的《公路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其相關法規,均以要求駕駛人全權負責車輛操控為立法基礎,但未來自駕車正式上路後,自駕系統訓練如何整合入現有考照系統中,或是另外加考項目,除此之外 肇事責任可說是社會大眾提到無人車最為關切的法律議題。
交通部可參酌先進各國之立法,以德國為例,德國於2017年5月修正《道路交通法》,直接針對第三級自駕車提出詳盡規範,包含駕駛人有義務在特定時機重新接管、提高事故賠償上限、釐清車廠與駕駛人的責任歸屬、自駕車需裝設黑盒子等。此外,針對自駕車所涉及的諸多利益權衡問題,德國則由14位科學家和法律學者組成道德委員會,並於2017年8月提出共計15條的《自駕車道德準則》,明確指出人類生命安全優先於動物及財產。
日本政策及立法重點則著眼於「釐清事故責任歸屬」與「道路測試」。日本警察廳於2016年5月發布《自動駕駛汽車道路測試指南》,允許自駕車於道路進行測試,但駕駛人應坐在駕駛位上;2017年6月再次發布《遠程自動駕駛系統道路測試許可處理基準》,允許自駕車在真正無人駕駛的狀態下進行道路測試。
因此從國外經驗要如何借鏡,加上台灣特有的公路交通現象(機車較多等),交通部應該盡早研議。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866的網紅陳麗娜,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陳麗娜指:一次裁罰「易處逕註」違法 交通局承諾儘速向中央反映解決爭議 高雄市可能有兩萬人,駕照被註銷,自己卻不知道。市議員陳麗娜今(3)天在市政質詢指出,這種「易處逕註」吊銷駕照,兩年前行政法院已裁定「無效行政罰」,交通局迄今仍「知法犯法」,繼續便宜行事。她要求強力交通局立即終止此一「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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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扣牌照重新領牌 在 瑩真律師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昨天新的影片發摟了嗎? 😊 😊 😊
《影片連結→https://youtu.be/E1nNOc7WcTk》
關於酒駕問題,政府近期積極的在修法
包括【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刑法185之3】等等
以下是幫大家整理的修法重點
最重要的是!!
人的自我約束力才是遏止遺憾發生的關鍵
📌酒駕行政罰
機車1萬5千至9萬
汽車3萬至12萬
並均當場保管車輛及吊扣駕照1年至2年
有載未滿12歲兒童或有致人受傷時,吊扣駕照2年至4年。
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駕照,並不得再考領。
📌酒駕累犯
五年內再犯第二次,依罰鍰最高額處罰。
第三次以上則按前次所處罰鍰的金額加罰9萬元。(無上限)
並均當場保管車輛、吊銷駕照及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駕照,並不得再考領。
📌拒絕酒測
處18萬元罰鍰
並當場保管車輛、吊銷駕照及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駕照,並不得再考領。
五年內再犯,處36萬元罰鍰。
第三次以上則按前次所處罰鍰金額加罰18萬元。
並均當場保管車輛、吊銷駕照及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駕照,並不得再考領。
📌同車乘客處罰
年滿十八歲的同車乘客處6百元至3千元罰鍰。
但年滿七十歲、心智障礙或汽車運輸業之乘客,不在此限。
📌汽機車所有人
汽機車所有人,明知駕駛人有酒駕情形,而不予禁止駕駛者,依35條第一項規定之罰鍰處罰,並吊扣該車輛牌照三個月。
📌酒精鎖
因酒駕吊銷駕照重新考照的駕駛人,
駕駛的汽車要配備車輛點火自動鎖定裝置,否則要處6千元以上1萬2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
若由他人代為解鎖,也會處罰行為人6千元以上1萬2千元以下罰鍰。
吊扣牌照重新領牌 在 陳麗娜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陳麗娜指:一次裁罰「易處逕註」違法
交通局承諾儘速向中央反映解決爭議
高雄市可能有兩萬人,駕照被註銷,自己卻不知道。市議員陳麗娜今(3)天在市政質詢指出,這種「易處逕註」吊銷駕照,兩年前行政法院已裁定「無效行政罰」,交通局迄今仍「知法犯法」,繼續便宜行事。她要求強力交通局立即終止此一「違法行為」。交通局長陳勁甫承認「「易處逕註」有爭議,但中央尚未通知更改。他會儘速向中央要求函釋。
市民若想了解自己是否被「易處逕註」,上監理處網站,輸入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驗證碼,查看「易處逕註」四個字,就是駕照已被吊銷了。申請補發駕照,監理處需無條件辦理。
陳麗娜說,「易處逕註」是依據 95 年 6 月前舊法規定「不繳罰款就扣照; 不主動將駕照送裁決所吊扣,就直接駐銷駕照。被註銷駕照一年後才能重考過關取得駕照。」這種「一次裁罰」在一張處分書上「處罰主文」註明。由於爭議性大,立法院修正法源,將罰款不繳下一步行政處分改為「移送強制執行」,再加上「五年特赦」期,也就是 102 年 8 月 31 日前繳清罰款者,可重新申請補發駕照。
「五年特赦」期過了,監理單位統計,全國約有 20萬名駕駛人在不知情狀況下,被「易處逕註」吊銷駕照,許多人是在被警方攔下,才知道自己是「無照駕駛」。他們除了要收到 6000 到 1 萬 2000 元無照駕駛罰單; 假設發生車禍,保險公司因無照駕駛不理賠;如果向朋友借車肇事,車子還要吊銷牌照; 如果要重新考照,還要花一萬多元報名駕訓班。目前高雄市約有二萬人處於這種權益受損的狀態。
「易處逕註」行政法院早就裁定「無效行政罰」,被罰者可以無條件重新領照。今年高雄有名男子曾為了「易處逕註」告監理處,獲得勝訴,到監理處要求補發,監理處補發駕照時間註明原發照時間。讓人不可思議的是,市民通局裁決書,主文仍註明「一次裁罰」,「易處逕註」。陳麗娜要求交通局應該主動停止這種「違法」又徒增市民困擾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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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先吊扣牌照N個月的紀錄,會因為法規上「吊銷處分>吊扣處分」,所以, ... 當初被扣牌的違規罰單+無牌行駛罰單+重新驗車費用+重新領牌費用(+ ... ... <看更多>
吊扣牌照重新領牌 在 Re: [問題] 現在逃避扣牌的方法還沒改喔- 看板car 的推薦與評價
※ 引述《cycling (一直暴雷一直爽)》之銘言:
: 如題
: 最近翻轉國道又開新戰場
: 那個上新聞的JUKE被總編抓到緊急換大牌逃掉逼車的扣牌6個月
: 之前也有報導來不及換牌的故意給條子開一張吊扣車牌上路就可以重新領牌來規避扣牌
: 現在業者有些說不行了有些又說可以
: 看之前說修法根本進不到立法院
: 所以現在逃避掉扣大牌的手段還行得通喔
今年六月台南JUKE
因危險駕駛被開43條+扣牌
車主趁罰單送達之前很「機靈」的去換牌
不過剛剛翻轉國道FB總編更新了近況
用換牌後的車牌去查發現還是被扣牌了XD
白忙一場還多花了600元
這樣要半年不能用這台車了吧
除非還有什麼暗黑大法可用?!
原文連結
https://reurl.cc/9pkb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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