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漫月巴睇2000(131)
【RubberBand給「我」聽到的】
當初友人向我介紹RubberBand並說主音「6號」把聲好好聽時,我記得我說:吓乜陸浩明識唱歌㗎?
1.因為是說話,話語分不到「6號」和「六號」。至於「六號」識不識唱歌?與本文無關。
2.說回6號。他的聲線,固然好聽,但我必需承認,當初對RubberBand實在沒太大感覺,於是友人便理所當然地以為,我是偏愛跟RubberBand同時期出道的Mr.。
3.這個理所當然實在太過不當。為何面前有兩個選擇時就一定要二揀一?但的而且確,同樣在2008年推出首張專輯的RubberBand和Mr.,總是被拿來比較,比較可以分好多層面,比較音樂風格、比較歌曲主題、比較隊員形象,以及比較——面對社會和時代的態度。
4.做流行歌手,真的有權只去專心演繹別人寫給你的詞,你只需努力去唱,唱一些跟社會和時代未必有關的人情事,只要感動到Fans,他們覺得啱聽便可以了。社會發生了甚麼?時代正在醞釀甚麼變化?你可以有感受可以去理,但唱片公司經理人會叫你咪理。你的感受,務必隱藏。
5.樂隊不同。留意,不是組合,「組合」只是唱片公司將幾個有潛質但又仍未能獨當一面的人拉埋一齊,那幾個人,不需要擁有共同理念(除了想紅之外),甚至不需要所謂理念。樂隊,絕對需要理念,尤其當你是玩搖滾,搖滾其中一個核心理念就是反叛,反叛衍生質疑,質疑現存的各種似乎理所當然的事物——當事物變成理所當然,事物附帶的隱藏價值也變成理所當然,一般人就在這麼一個被指為理所當然的社會生活,並去維繫這個社會的穩定(和理所當然);流行歌手,可以附和、支持、高舉這種穩定,但搖滾,不能,搖滾的本質不容許這樣做,所以一定不會出現所謂建制樂隊,如果真的有這樣的樂隊,Sorry,他們根本不配「搖滾」。
6.我有聽RubberBand,不是好迷那種,只是有聽——他們作的曲,好聽,沒有Mr.那種外露的流行味(不知是幸或不幸),Mr.的流行味絕對無遠弗屆,甚至可以跨界為某連鎖快餐店新推出的潮州打冷做宣傳,絕對前無古人。
7.RubberBand從來沒有遇上這類Crossover機會(不知是幸或不幸),他們的歌,我固然明白是有嘢想講,但有時會嫌講得太扭擰——扭擰可以是修辭手法,營造大量意象,卻又只停留在意象,意象講到尾都只是意象,太朦朧,不入肉。
8.問題是時代已發展到不便入肉,入肉,隨時入獄。RubberBand沒有再簽大公司後,推出了《Hours》,那是2018年,我們還可以唱《逆流之歌》叫人加油,甚至還可以期待未來見,結果到了未來,亦即現在,見到甚麼?我們甚至再不會這晚與你逃離鬧市盛況,因為六點後不設堂食只能外賣,亦最好不要在街上出出入入,免得有人眼冤。
9.「i」,RubberBand新專輯名字。這一年,除非你有去跳舞,又或同幾十人迫在一間酒店房開P,你肯定會無可奈何地多了獨處時間,面對你自己——你可能會想起往事,想起跟某某的First Date,想起過去的自己也曾快樂過;也可能會想起現在,作為一個微小的孤島人,每天被陰濕地毒害,究竟做錯了甚麼?但你更有可能要做的是:練習說再見,因為身邊不少人都將要走了,未來有機會先再見。這一次聽RubberBand,入肉了。
10.最後想說的是,明晚,他們有個線上音樂會,請課金支持,食住外賣聽。
(圖片來源:RubberBand fb專頁)
(原文刊於am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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