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林蒲遷村計畫書出爐】
高市府今天公布大林蒲遷村安置計畫書草案,以下為重點摘要與好過日的建議。
■ 遷村計畫內容
大林蒲遷村依據行政院 2019年 10 月8日核定的「新材料循環產業園區計畫」,由經濟部委託市府代辦規劃,未來大林蒲民眾將遷到鳳山與前鎮區,原紅毛港遷村剩餘土地,與台糖區段徵收土地,地點座落在鳳山農場、中崙牛寮、崗山仔新社區等,面積約 58 公頃。遷村經費約 589 .8億元,市府爭取再增加到逾 600 億元。至去年6月底,遷村戶1萬 1706 戶、1萬 9861 人。
市府計畫包含原本住商區土地一坪換一坪原則不變,並提出保障財產權、社會權、生活權三大權益:
#財產權部分,包含:3大優惠:農地、公保地以市價加4成補償、房屋無論是否合法都以全新重建價格補償與發給 10 %到 25 %拆遷獎勵金,以及宗教設施優先選地、專案估價補償。6大配套內容:包括發給弱勢戶遷移救濟金、配合搬遷者發給 12 個月房租特別津貼、購地者提供專案優惠貸款及利息補貼、鳳鼻頭漁港漁民交通補助、攤商營業損失補貼與農產物收入損失等,另外,針對住商土地面積較小的畸零地主也提供有增購土地等配套方案等。
#社會權部分:將提供社會安全、就業創業補助、弱勢扶助,並為延續鄰里關係,將遷村安置分為6區,計劃沿用原沿海6里里名(鳳源、鳳林、鳳森、鳳興、龍鳳、鳳鳴)。
#生活權部分:則提出優化居住環境、齊備公共設施、興建社會住宅等方案。
■ 遷村進度與時程
在遷村基準日 2019年 10 月8日前的建築及土地所有權人可享上述3大優惠、6大配套。市府規劃在1個月閱覽期後,預計3月中旬舉辦說明會,由市長陳其邁聽取居民的意見並溝通,做為報中央核定的執行依據。計畫於6月與居民簽訂協議價購意向書,盼獲9成居民支持,屆時配合「新材料循環產業園區」再辦理環評及都市計畫變更審查等流程。
大林蒲遷村將設專案辦公室,將由經濟部次長曾文生及林欽榮擔任召集人,代表中央和地方合作推動遷村。
■ 遷村計畫不足之處
新市府上任後已經5個月,由於先前遷村計畫停擺,等於重新生出計畫書,然而,雖然財產權部分有較精細設定,但居民仍抱怨太過複雜,若有完整之試算服務可能有助於理解溝通。
雖然媒體大多將報導集中放大在居民不滿遷村補助部分,但在遷村草案中,我們反倒是認為較不足處是社會、居住、文化等權利之保障,換句話說,就是打造「新大林蒲」聚落之願景,仍未看到足夠之願景與超越現有一般重畫區的理想性。而我們認為,打造一座超越現有都市標準,兼具安全、健康、活力、永續性的社區,乃是政府應給予大林蒲居民的補償。
我們建議,作為高雄極少數的「造鎮」計畫,巴黎索邦大學教授Carlod Moreno提出的「#15分鐘城市(15-minute cities)」或「#20分鐘社區(20-minute neighborhods)」概念,可作為城市機能的基本出發點。這類的計畫,希望讓居民在15-20分鐘步行與自行車可及的範圍內,可以上班通勤、獲取公共服務、購物、娛樂休憩、到公園或運動設施等綜合機能,一方面,減少移動時間與碳足跡,另一方面,也藉由綜合機能的引進和維持恰當密度,讓街道整天都有人跡,充滿活力,也有助維持居民之間的社交網路。
如此一來,可以避免掉紅毛港遷村時社交網路的破壞,也避免高雄大部分重劃區開發時空間零碎化、仰賴私有運具移動、機能形成常常落後於人口移入的過程。我們認為,透過提供21世紀先進國家成功案例作為參照,並透過居民討論參與機制,再交由專業執行團隊輔助,有助於讓「新大林蒲」成為高雄一流之社區。
■ 結合「前瞻」計畫
市府在草案提出「安置住宅」和「社會住宅」等計畫,並提出學校、警消、長照、公托等綜合公共機能的引入,我們認為未來大林蒲遷村區近5萬人的人口,加上若規劃得宜,甚至人口有移入成長可能。
由於本區開發密度仍低,有足夠空間重新規劃 #高品質快捷公車(#準BRT)與完善人行、自行空間,也較不會受刁民抗議。另外,包含結合公托、長照與學校空間之老幼共照空間,較小型的市民運動中心,以及串聯公共建築、學校之適宜步行綠化街廓,伴隨5G基礎建設設置之智慧號誌、在宅長照與醫療等設施、電動車或共享車輛充電座設置,均是開發時就能超前設置的基礎建設。而部分提供居民的搬遷補償、健康追蹤,也能結合數位方式提供,讓居民享有新型態服務!
或許部分設施要在更後期的細部計畫中規範,但希望市府能以居民需要和未來發展性為本,將更多良好規劃模式引入此區!
品質計畫書審查重點 在 台灣光鹽生物科技學苑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上週六課程剛提到的細胞治療特管法,馬上就有最新相關消息瞜! 趕快來看看吧! :)
<產業訊息>細胞治療已有共識 特管辦法預計九月發布
#衛服部 #特管法 #審查 #細胞治療 #已經於國內實施人體試驗累積達一定個案數 #安全性可確定 #成效可預期 #符合適應症之臨床治療個案
衛生福利部於107年6月8日預告「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修正草案」(以下稱特管辦法),於該辦法中明定開放臨床治療之細胞治療項目、適應症及相關管理規範。衛福部表示,特管辦法修正草案公告後,確實收到來自各界對於細胞治療相關條文的眾多詢問與建議,為向各界說明修法重點並主動釋疑,已於7月17日辦理說明會,邀請醫療機構、產業界及學研單位出席,與會人士對於本辦法修正方向多持正面肯定;該說明會之簡報及問答集,亦已公布於衛福部網頁供各界參考。草案預告期將於8月13日結束,預計於8月下旬送交本部法規會審查,將可於9月發布施行。
衛福部表示,依現行規定,細胞治療須依醫療法規定進行人體試驗,為使細胞治療技術可早日應用於有需要之國人,爰修正特管辦法,將國外已施行、風險性低,或已經於國內實施人體試驗累積達一定個案數,安全性可確定、成效可預期之細胞治療項目,開放使用於符合適應症之臨床治療個案,並訂有相關規定,以確保施行品質、保障病患權益。經參考各界所提供建議,規範原則如下:
一、醫療機構應擬訂細胞治療計畫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核准,並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登記,始得施行。中央主管機關對醫療機構所申請之細胞治療計畫,將核給效期,期滿得申請展延;醫療機構每年亦需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年度施行結果報告,若有影響病人權益與安全、不良事件發生數或嚴重度明顯異常者,終止其施行。
二、醫療機構之細胞治療計畫,應載明施行醫師、實施項目、治療計畫、費用及收費方式、效果追蹤、同意書範本與不良反應救濟措施等,相關資訊及各醫療機構之年度施行結果報告摘要,亦將於本部網頁公開供民眾查詢。
三、涉及細胞處理、培養或儲存者,應備有或委託符合人體細胞組織優良操作(GTP)相關規範之細胞製備場所,並通過主管機關查核。通過查核者將核給效期年限,效期屆滿得申請展延,效期期間衛福部得進行不定期查核,如有查核不通過之情形,同時終止委託該場所之醫療機構施行之相關細胞治療項目。
四、除病歷外,醫療機構應另製作紀錄並保存10年,如接受其細胞治療之病人發生嚴重不良反應,應於7日內通報主管機關。
衛福部強調,為因應本次特管辦法之大幅修正,將同步公布施行醫師之教育訓練課程標準、醫療機構申請施行細胞治療計畫之作業程序、病人同意書範本、及申請計畫書與年度結果報告格式等,以使該辦法能順利上路,並使細胞治療技術得於有效管理下,嘉惠更多癌症病友,同時促進我國生技產業發展。對於預告草案有任何建議者,可於國發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陳述,或洽詢衛生福利部醫事司。
資料來源:
https://www.mohw.gov.tw/cp-16-43154-1.html
品質計畫書審查重點 在 屏東環保go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畜牧糞尿資源化再利用屏東縣沼渣沼液農田肥分利用資訊平台上線囉!!!
環保局已輔導多家畜牧場與農民媒合將沼渣沼液還肥於田
為了讓畜牧糞尿資源化利用,屏東縣政府與行政院環保署及行政院農委會共同推動「畜牧糞尿沼渣沼液肥分再利用計畫」,環保局已經輔導40餘家畜牧場與農民媒合,申請將沼渣沼液還肥於田,畜牧場只要將厭氧槽妥善密封(厭氣處理養豬10天、養牛5天)並找到合作農友,環保局就能直接協助申請沼渣沼液農地肥分使用計畫書,環保局至今也辦理超過20場宣導說明會,獲得畜牧戶及農友的熱烈迴響。
環保局指出,農友們常常都會問,要到哪裡才可以拿到這些沼渣沼液來施肥,現在環保局完成了農牧媒合平台-「沼渣沼液農田肥分利用資訊平台」,藉由資訊平台,有需要沼肥的農友可以透過地圖或搜尋系統來找到適合的畜牧場,畜牧戶也可以從平台上找到有沼肥需求的農友,無論是農友還是畜牧戶只要留下相關聯絡資料,或是撥打電話至環保局(08)735-1911 轉分機630 張先生/孔小姐/王先生,皆會有專人替農友及畜牧戶們進行後續媒合以及協助相關表格的填寫。
環保局說,媒合平台查詢非常的簡單,只要以下三步驟,馬上可以查詢到鄉鎮是否有供應或需求沼肥的畜牧戶跟農地,歡迎各位鄉親一同來參與沼液沼渣再利用。
1.登入網址(http://www.ptepb-match-platform.com/)。
2.畜牧戶或農戶依照其需求選擇是要供應或是需求沼液沼渣。
3.選擇您的所在區域,搜尋範圍內是否有媒合對象。
環保局長魯台營表示,環保局雖然本於權責將持續大力稽查畜牧場有無妥善做好廢水處理,但其實畜牧廢水最好的處理方式就是將其當成資源再利用,而不是當成廢水以耗電、費力的方式來處理,因此環保局為讓農民了解沼肥的效果,目前有運作沼液載運車提供沼渣沼液給農民試用,現在使用過沼肥的農民都認為效果不錯,也能避免使用長期化肥造成土壤酸化問題,另外重點是經過發酵的沼液並其實並不會臭,適當使用不會造成環境或衛生問題,但也由於農民反映熱烈,因此目前沼液載運車幾乎行程滿檔,希望有想嘗試的農民能提早預約,因為是試用性質,可能無法滿足所有人的施肥需求,也請農民朋友見諒,但如果使用過後真的覺得效果不錯,農民可以運用媒合平台,環保局會協助媒合農民與附近畜牧場合作,並協助撰寫沼渣沼液肥分使用計畫送請農業單位審查,通過後就可以長期使用。
環保局也結合行政院農委會農業試驗所及高雄區農業改良場(已下簡稱高雄場) 辦理宣導會,向農友說明沼渣、沼液如何回歸農地利用,高雄場也投入已研發之專業技術,將固液分離後的固態豬糞沼渣,製成符合肥料品目編號 5-09 的高品質禽畜糞堆肥,經使用於田間,證實對土壤理化性質的改善效果良好。沼液方面,指導農友澆灌於田間做為肥分之技術,香蕉及檸檬等作物施用後,樹體成長情形佳;並積極研發利用沼液取代清水配製符合肥料品目編號 5-14 之高品質有機液肥,及使用於短期及長期性作物的效果。高雄場也表示,沼渣沼液則含有機質、氮、磷、鉀及微量元素等植物所需養分,以及豐富的腐植酸、胺基酸及有機酸等植物生長輔助劑,若能還肥於田,對作物的生長助益良多,若應用於農田,可提供作物所需肥分,並減少化學肥料的施用量,不但可友善環境,且兼具農業資源循環再利用之功效,著實值得推廣運用,農友如有使用上的相關問題,可直接與高雄場聯繫,技術人員將為大家服務。
屏東縣為畜牧及農業大縣,循環經濟之沼肥再利用為重要議題,而沼渣沼液不只可以減少化學肥料的使用,增加土地的肥力外,更能減少畜牧糞尿廢水排入河川中造成環境的影響,真是一舉兩得,摸蛤兼洗褲,屏東縣環保局邀請各位鄉親農友一起為我們屏東的環境努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