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朝如何統治和日常生活?|知史百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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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朝(約公元前1600年~約公元前1046年),是中國歷史上的第二個朝代,是中國第一個有直接的同時期的文字記載的王朝。
夏朝諸侯國商部落首領商湯率諸侯國於鳴條之戰滅夏後在亳(今商丘)建立商朝。之後,商朝國都頻繁遷移,至其後裔盤庚遷殷(今安陽)後,國都才穩定下來。在殷建都達二百七十三年,所以商朝又稱為「殷」或「殷商」。
商代有很多方國,方國在殷墟甲骨文中稱為「某方」「多方」「邦方」等,方國首領可稱為「候」「伯」「邦伯」「任」「田」等。這些方國多由各部族獨立發展演變而來,與商王國缺乏內在聯繫,因而具有很強的獨立性。諸方國與商王國的關係錯綜複雜,有的始終為敵,有的或降或叛,有的長期結盟。
商朝並不是大一統的國家,而是一個以商王國為主體的鬆散聯盟。
殷商與方國是同盟關係,而商王影響力取決於商王國勢力的興衰,只有在政治和經濟實力雄厚之時,商王國才能凌駕於諸方國之上,形同中央王國。這時,商王才能以諸侯之長和盟主的身份對外行使王權,以命令的口吻支使方國首領。這種命令稱為「呼」 或 「令」。殷墟卜辭中有許多商王「呼」(「令」)某候、某伯的記載,說明商王對這些方國有一定的支配權。就連西方最強的周國,名義上同樣也承認商王為天下之共主。(雷海宗《國史綱要》)
商王對這些外部方國,只能以武力服人,而非以德服人。古人用「德化」或「德澤」這類詞彙表示君王聖德遠播四方。大國要謀求對小國的控制,就需要毅然地進行征伐,而支配征伐的靈力就是「德」。商、周二代的「德」就是靠征伐來實現的。
商代當時大國與小國是城市與城市的關係。城市國家很容易被征服,為了使統治永久化,有時不得不頻繁地進行征伐。
商代是城市國家,只要將對方的城池攻克,那麼對方就臣服了,再搶點戰利品和人民就可以得勝回朝。
商代時期還有大片空白領地,對商王國來說,沒有足夠多的人將這些領土全部佔領,當時是將主要敵對力量消滅,然後發佈命令讓佔領區的人民執行就可以了。這些政策稱為「律令」,同樣也是「德」。被佔領城市國家需要對中央王國表示臣服並定時朝貢。
商代時期建都要考慮環境條件,水源、地形、位置與交通、自然資源等因素。
大河支流沿岸多有商人聚落群,這樣的選址取水方便、可利用水運、便於農作,還能防火。考古發掘,商代聚落有城牆、城壕,聚落由內向外的排水設施。
為了保護居住環境,商代城址中手工業作坊大多數位於城址邊緣。為保證水源的清潔,商代水井許多打入生土下面的岩層,為防止泥沙混進井水,還有濾水設施。處理固體廢棄物,商代也有法律的規定。《韓非子.內儲說上》曰:「殷之法,棄灰於公道者斷其手。」廢棄物要堆放在指定位置。
商代聚落的選址、規劃、建築及環保等體現了和諧的人地關係。商代曆法和物候學知識表明了商文化的先進性,商的文化逐漸向四周擴展,傳播到長江流域和四川,對南方文化產生了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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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朝政治制度|知史百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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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王朝的職官有中朝任職的內服官和被封於王畿以外的外服官之別。內服官中又分外廷政務官和內廷事務官。最高的政務官,是協助商王決策的「相」,又稱「阿、保、尹」。王朝高級官吏統稱卿士。三公,則是因人而設的一種尊貴職稱,並不常設。另外有:掌占卜、祭祀、記載的「史」,掌占卜的卜、掌祈禱鬼神的祝,掌記載和保管典籍的作冊(又稱守藏史、內史),武官之長的師長,樂工之長的太師、少師。內廷事務官是專為王室服務的官員,主要是總管的宰和親信的臣。臣管理王室各項具體事務,有百工之長的司工,掌糧食收藏的嗇,掌畜牧的牧正,掌狩獵的獸正,掌酒的酒正,掌王車的車正,為商王御車的服(又稱僕、御),侍衛武官亞,衛士亞旅,掌教育貴族子弟的國老,掌外地籍田的「畋老」。外服官主要有方國首領的侯、伯,有為王朝服役的男、有守衛邊境的衛。
商代在實行貢納制度的同時,還有勞役租「助」,就是要求農人助耕公田(籍田),收穫皆為統治者所得,其比例約佔農人收穫的十分之一。殷紂王加徵賦稅,用以充實鹿台和鉅橋。
一、商朝的社會結構與社會生活
1、商朝的形成與疆域
商人的始祖契的母親是簡狄,據說她是見玄鳥墮其卵,吞食而生契。契只知其母不知其父。但他又是一個族群的始祖,這說明他正處於從母系向父系時代的過渡期。契與夏禹、周棄大約是同時代的人。曾被帝舜封於商,賜姓子氏。契的子孫便以商為氏族名號。
商族在夏代為諸侯,契的六世孫冥就做過夏的治水官。在成湯建國前,商族為尋求生存空間,自契至湯八遷。到契的八世孫上甲時,戰敗有易人,商族得到了發展。至契的十四世孫成湯時,商族力量強大,最終打敗夏桀,滅夏。湯乃踐天子位。
商朝從商湯建國到帝辛(紂)亡國,歷十七世三十一王。共496年。時間約在公元前16世紀至公元前11世紀。其疆域以今河南全省、河北南部、山東西部、陝西東部為中心。商代的歷史可分為早、中、晚三個時期,早期從成湯到雍己歷十四王,國都在西亳,即今河南偃師縣屍鄉溝的商城遺址。中期從仲丁到小辛,歷十王。此時由於王族內部爭奪王位,國力削弱,致使多次遷都,到南庚時遷於奄,即今山東曲阜。晚期從盤庚到帝辛,經十一王。遷都於殷,即今河南安陽西小屯村。據粗略估計,商朝初期人口大約為400-450萬人,至商朝晚期增至780萬人左右。
2、商朝的社會結構和社會生活
從社會分層看,主要分為王族與貴族、平民宗族與奴隸家族。其中王族與貴族都居住在城市及統治中心區。平民則分佈居住在城區內或四周。有手工業家族,商人家族,更多的是農民家族。中國古代奴隸與古希臘、羅馬奴隸制不同,他們主要不是生產奴隸,而是家內奴隸。從居住空間看,商王族居住在統治中心區,只是派親信到各地巡視監督。各地諸侯方伯也都居住在自己的領地內,通常是些相對小些的城,管理著自己的族眾。而真正的農民則居住在田野村落中。當時的手工業者大都居住在王畿或其他小城內。中國商業不發達,手工業者始終都主要為統治者服務。他們的手藝都是世代相傳,父職子繼。王族到平民乃至奴僕,都是以家族為基本生存單位,而且是世代傳承,很少流動,社會階層極其穩定。
二、政治婚姻制度與王位繼承制度
商朝流行族外婚,一夫一妻制基本形成。「昏時行禮故曰婚,婦人因夫成故曰姻」。自婚姻制度形成以來,就與政治聯姻密不可分。商族開國之主成湯,聽說伊尹長而賢,便派人到他的氏族有侁氏去請,但有侁氏不許,而伊尹也想歸屬於商湯,於是,商湯就請求娶有侁氏的女子成婚,而把伊尹作為媵臣一併嫁到商族。這樣不但密切了與有侁氏的關係,還得到伊尹這位能臣。此外,商還通過與有干國聯姻,強化了干國(河南濮陽市東北)的政治隸屬關係。其他臣屬於商的各地族氏方國,也都經常主動嫁送女子與殷商結親,這種結親方式被稱為貢納,有的是出於政治義務,有的則是自願。但有的則是迫於王威。如卜辭記載:「呼取女於婪」「呼取鄭女子」等。與此同時,商王族女子也要外嫁他族。古代「婦人謂嫁曰歸」,如《詩·大雅·大明》有言:「大邦有子,俔天之妹,文王厥祥,親迎於渭。」大邦即殷,商王帝乙將王族少女遠嫁周族文王,就是想利用血緣姻親紐帶維繫商周之間的臣服關係。由此編織出由宗親和姻親盤根錯節的政治金字塔網絡。如果說夏朝的政治聯姻還是為了團結強大異血緣諸侯國的話,那麼,商時的政治聯姻已基本確立了以商族為宗法核心的父權家長制地位。
為了子孫的繁衍,為了疆域的鞏固,歷代王族一貫實行的是一夫多妻制度。「上以事宗廟,下以繼後世」。娶妻多少已成為王朝興衰的標誌。凡國力強盛,則「重國廣嗣」,娶妻亦多。不僅可靠子孫之眾管理國家,也可後繼不憂,不愁沒有接班人。商代的聯姻邦國越多,它的根基也就越牢固。殷商以武丁娶妻最多。
在商王的后妃制度中,有一個特殊的現象,即有的王不止有一個法定的妻子。像仲丁有2位法定配偶,祖丁有3位,武丁有3位。凡法定配偶所生的兒子,都有權繼承王位。因此,商朝還沒形成嚴格的嫡長子繼承制,而是「父死子繼」配合「兄終弟及」。王位繼承制,凡兄弟行皆以長幼為序,兄終弟及,幼弟死後,王位應對復歸於長兄之子繼承。這個制度在中丁時期被打亂,中丁父輩有小甲、大戊、雍己三人為王。中丁為大戊之子,雍己死,按慣例王位應由小甲之子繼承,但「自中丁以來,廢適而更立諸弟子,弟子或爭相代立,比九世亂」,從而削弱了商王朝的統治。到小乙時,乾脆以幼弟之子繼位,故小乙給其子武丁。康丁以後,后妃制度改變為一王一妻制,並實行直接傳長子制度。因此,商代王位繼承制度雖有兄終弟及現象,但其主幹仍是以傳長為常法。
三、商朝的行政體制
商代的疆域由兩部分組成,商王室直接治理的王畿部分和諸侯方國的領地。其中,商王直接治理的部分稱為商、中商、中土、大邑商等。諸侯方國管轄的領地在王室周圍的稱為四土。在商王身邊治理王畿的官,稱為「內服官」,而諸侯方國臣屬王室,其主要活動在王畿外的諸侯國之內,稱為「外服」。這些官吏即是王室的外服官。
商朝內服職官稱為殷百辟,或百僚庶尹。表示其設官之多。商朝官吏多以尹為名,尹有治理、正長之義。庶尹相當於甲骨文中的多尹。
內服
屬於中央王朝的職官。商王之下,百僚之上有一人總領其事,輔佐商王。如成湯時的伊尹,便被湯「得之舉以為己相」。武丁時的傅說(悅)被「舉以為相,殷國大治」。
內服職官可分為四類:
(一) 政務性職官。有掌管農業的「藉臣」,掌管畜牧業的「牧正」,掌管手工業的「多工」。
(二) 軍事性職官。商代文武不分職,凡是官皆可出征為將。但因古時,「國之大事,在祀與戎」,故側重軍事的武職已出現。商代軍隊以師為最大編制單位,師長是武職中地位較高者,在甲骨文中的多馬、史、戍、衛、射等都是軍事性職官。
(三) 宗教文化類職官。即卜、巫、史等。商人非常相信天神,每事必卜。所以,在商王身邊專門有一群從事占卜的人。甲骨文中稱為「多卜」。即當今學者們所稱的「貞人集團」。巫也是職司神鬼的。古時卜和史不分,常常祝宗卜史連稱。在祭祀時,史主掌向神的禱告詞,還掌封官冊命之事,甲骨文和商代銅器中有「作冊」,是掌冊命的官。「國之大事,惟祀與戎」。
(四) 宮廷內職官。商王所居稱為寢,甲骨文中有王寢、東寢、西寢等名稱,在安陽殷墟發現商王宮寢基址五十多處,是王的居所及宗廟遺蹟。主管宮室的官稱為寑。宰也是主王宮事務的官吏。冢宰即王家事務大主管。武丁在未得傅說前,曾三年不言,政事決定於冢宰。
商朝的內廷官常握有實權,出任重吏。比如商王曾命自己身邊的寢去「省北田四品」,即視察北方土地,劃分其等級。這是非常重要的職任。而臣或小臣,本是處理王宮及王室事務的執役人員,這些人也多擔當軍政要務。如管事耕藉的「小藉臣」、管理眾人的「小眾人臣」、管理牧馬的「小多馬羌臣」。這些小職官後來演變成管理某些部門的專職官。
四、商朝的軍事制度
商王是軍隊的最高首領。無論是他親自出征還是授權與將領,都必先稟告或受命於祖廟。儀式非常隆重。商王親征在甲骨文中稱「王自征」、「王往征」「王征」。王以下武官有:師、馬、亞、射、衛、戍等,商朝武官的各級領導指揮系統。
商朝的軍隊由三個部分組成:王室軍隊、諸侯國軍隊和貴族武裝。商軍的主力是王室軍隊。甲骨文稱為「王師」諸侯國軍隊即在師前冠以某侯名。如「雀師」、「犬師」、「吳師」等。族軍則是貴族的私家武裝。像子族、多子族、三族、五族等。它們也常出征衛戍。這些貴族的私家武裝在春秋戰國時迅速壯大,成為各諸侯國稱霸的主力軍。
戰車仍是打仗的主力核心。但此時的戰車已至300輛。步卒編制稱「行」,分左、中、右編制。軍隊稱為師或旅。據甲骨文記載,武丁時出征臨時徵集的兵員甚至多達一萬三千人。原始徵兵方式是臨時性的擊鼓聚眾。到武丁時,則將居民按軍事建制編制起來,戰時只需命將於廟,就可率軍出征。到商末,據《殷本紀》記載,商紂發兵17萬人抵禦周武王。其中有50餘國的軍隊,而商王室的軍隊從其編制上推斷應有6萬人。
編入「王師」中的成員,稱為「邑人」,即居住在王都及附近的平民。考古人員從安陽殷墟中發現大量中小平民墓葬,其中的男性成員多陪葬有兵器。王室統領的中央軍,無論是在數量、素質還是裝備上,都優於地方諸侯與方國的國軍和族軍。
五、商朝的司法制度
《左傳》昭公六年記載:「商有亂政,而作湯刑。」據傳商時的刑律達三百條之多,說明商代的法律已比較完備,後世重刑法的荀子都說:「刑名從商」。後世將夏代的《禹刑》、商代的《湯刑》和周代的《九刑》合稱為「三辟」。辟即法。三辟即三種法律。
商代的法律具有神判和神罰的特色。成湯伐桀時,就聲稱自己是「致天之罰」。盤庚對反對遷都的人說「故有爽德,自上其罪汝,汝罔能迪」,(你們若有失德行為,我的祖先神在天上就要給你們懲罰,你們就活不長了。)商王要用刑,也得先占卜,經占卜後行刑,表示這是上天的判罰。
商代的法律同樣體現出農耕文明國家以孝治天下的統治特色。《商書》曰:「刑三百,罰莫重於不孝。」可惜的是,由於年代久遠,我們已經看不到湯刑三百的完整面貌了。從保存下來的零星史料中,我們只能看到其中的一些罪名:
不孝之行。我們的祖先因長期過著累世聚居的生活,鄉村的安定團結是整個社會得以長治久安的基礎。在血緣聚居的鄉村,子女如果不孝,整個家族就不得安生。且在家不孝父母,出門也不會聽長輩的話,甚至會犯上作亂。所以,國家對不孝的處罰最嚴厲。因為齊家是治國平天下的根本。
不從誓言。《尚書.湯誓》中,成湯在動員將士出征討伐夏桀時說:「爾不從誓言,予則孥戮汝,罔有攸赦。」
顛越不恭。《尚書.盤庚》中,盤庚對臣民說:「乃有不吉不迪、顛越不恭、暫迂奸宄,我乃劓殄滅之,無遺育。」不吉不迪即不善良不和順,顛越不恭好作壞事,不服從帝王命令。暫迂奸宄乃詐偽奸邪犯法作亂。這些罪都要處以極刑——割鼻、滿門抄斬、斷子絕孫。
臣下不匡。即臣子不對國君進行匡正勸諫,也要施以刑罰。勸諫範圍包括「三風」、「十愆」。「三風」即:巫風、淫風、亂風。「十愆」即:歌舞不時,貪於貨色遊樂、田獵、輕侮聖人議論、拒違忠直規勸、疏遠有德長者和與頑劣之徒朋比為親等。臣下若對主上這些行為視而不見,就是失職,就要處以墨刑:在臉上刺字。
棄灰於公道。「殷之法,棄灰於公道者,斷其手。」子貢認為此處罰實在太重了。孔子則認為,這種重罰是為了讓人們建立公德,了解治國的道理。在公道上棄灰,若恰遇過路人,使其滿面皆灰,其人必怒,易生鬥毆。如在鬥毆中出了人命官司,則按法要滅三族。所以,不如塞其根源。
商代的刑罰分死刑、肉刑和徒刑三種:
死刑又分以下幾種:⑴族誅——滅族。「我乃劓殄滅之,無遺育」。劓殄即斷絕,育指童稚。連兒童都不放過。⑵大辟——砍頭。⑶炮烙——將銅柱上塗上油,下面用炭火加熱,置人其上,人爛而墮火而死。⑷脯醢刑——把人做成肉醬、肉乾。《史記.殷本紀》記載:九侯有好女,入之紂,九侯女不願與紂淫亂,紂怒,不僅殺了九侯女,還把其父九侯剁成肉醬。鄂侯站出來據理力爭,商紂把他的肉作成肉乾。⑸剖。《史記.殷本紀》載:「比干極力勸阻商紂王作惡,商紂王大怒,說:『我聞聖人心有七竅,剖比干,觀其心。』就把比干的胸剖開,把心掏出來。
肉刑的種類有:⑴刖刑——砍掉一隻腳。甲骨文中多記載對逃亡的奴僕施以刖刑。傳說殷紂王對早上涉渡淇水的人都斷其脛——小腿。沒有任何理由,只是奇怪他們為什麼不怕水冷。⑵宮刑。男子去勢——割去男子生殖器。使之不能生育後代、斷子絕孫。⑶劓刑。割掉鼻子。⑷斷手。棄灰於公道則斷手。⑸墨刑。臉上永遠帶著刑餘之人的印記。
徒刑。拘繫作苦役。武丁時著名的輔佐傅說,據說就是一個身穿囚衣、用繩子繫著、在傅險地築城的苦役。相當於戰國時的「城旦」。戰國法律,通姦者要被處罰作城旦。
囚禁也屬於徒刑類。商紂就曾把周文王囚禁在羑里(今河南湯陰縣北),當時商代的監獄。商王室在各地都設有監獄,囚禁奴隸和罪犯。
六、商朝的財政制度
商朝的土地制度為擬血緣群體共有制。從名義上說,商朝的所有土地都是以商王為代表的王族所有「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由商王作為全國的父家長分配給同血緣貴族和異血緣貴族使用。由這些號稱為「子」的次級父家長們管理自己的族眾。所謂的私田,就是各自為了生存而佔有的田地,所謂的公田,就是要供養各級官吏而上繳的租賦。當時的農民都以血緣族群的方式累世聚居在世代相傳的土地上。原始社會時,他們自種自吃。進入文明社會後,不管誰當頭,都得交田租。開始是勞役地租,集體耕種的一村農民,要先耕種公田土地,那上面生長收穫的糧食要供養王室或侯伯。他們也有自己的頭。通常都是年長者,每日坐在村口,早上監督村民出去種地,晚上檢查他們帶回多少柴禾。還要監督婦女集體製衣。這些人就是秦以後的地方三老。往往都是由當地德高望重的老人擔任。
村民除了交納糧食之外,還要服勞役,如修路、築城、參加圍獵等。戰時還要隨主人出征,並自備裝備、口糧,這就是後代的賦。各地貴族把農民上交的糧食除留自己享用外,還要上交給王室一部分,並負擔提供軍事力量及王室建築勞役的任務。
商王族也有自己的土地,名為「王莊」,面積相當大,諸侯國中也有王族田地。耕種王莊之田稱作「藉田」,開發王莊之田稱作「裒田」。王族派專門的官令尹、小藉臣、小眾人臣等管理監督大田耕作。王莊的收穫物儲藏在專門的倉庫內,甲骨文中稱為「廩」——倉廩實而知榮辱。商王也時常派人到各地去巡視,稱為「省廩」。當時,這些倉庫中的糧食只用於商王族眾的供給,官吏和軍隊都各自由自己的土地所出自行解決供給問題。不由國家統一負擔。
其餘則是各地侯國和方國向王室交納的貢品。有牲畜、野獸、貨幣、穀物、奴隸、美女、占卜用的龜甲、獸骨等。開始這些貢物是各地方勢力向中央表示臣服的進獻,後來,王權加強,或商王荒淫無度時,這些貢賦就變成中央強制收取的賦稅。
外服官指商人所封的諸侯或臣屬於商王朝的方國。《尚書.酒誥》:「越在外服,侯甸男衛邦伯。」在甲骨文中有侯、伯、子、男、任等稱,都是商代諸侯。諸侯領地散佈於王畿之外,他們有自己的職官和軍隊,是自給性較大的政治實體。諸侯承認商王朝的宗主權,並要對商王室盡一定的義務。主要有:
1、戍邊。2、隨王出征,討伐叛國。3、向王室納貢。4為王室服役。此時的中央與地方諸侯的關係,要比夏朝時緊密而嚴厲多了。如諸侯不服從商王命令,則要加以懲罰。例如:商王文丁十一年,就殺了周族首領季歷,紂王把周文王囚禁在羑里,都是王權行於諸侯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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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時期的小國外交:宋國死要面子活受罪|知史百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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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人類社會有了國家,就有了大國和小國的區別。大國固然有大國的爭霸之術,小國也有小國的生存之道。當今的世界也是這樣,除了少數的大國,多數都是小國,如何生存,如何有尊嚴地生存,這些都是學問。
早在兩千多年前,中國的春秋時期就是國家林立,小國們在大國的夾縫中求存,為當今的世界展示了不同的求存之道,頗具借鑑意義。
下面,我們從四個國家的典型經歷看看春秋時期小國求生存的經驗和教訓。
魯國:捨掉尊嚴換生存
春秋中期開始,晉國和楚國兩個超級大國展開爭霸,所有國家都面臨站隊的問題。對於魯國來說,除了要應對兩個超級大國之外,還面臨北方鄰居齊國的欺壓。
魯國是周王室的宗親,十分重視血緣關係。在權衡利弊和自尊後,他們做出了一個決定:投靠同是周王室宗親的晉國,並且「擦掉一切陪你睡」,就算你瞧我不起,我也對你不離不棄。
應該說,魯國的策略是相當成功的。楚國距離較遠,並不能侵略魯國。而齊國懾於晉國的威力,也不敢造次欺負魯國。幾次齊國攻打魯國,都遭到晉國援軍的痛擊。跟著晉國這個老大混,魯國的國家安全得到了保障。
安全得到保障了,可魯國人喪失了尊嚴。他們對晉國的無原則服從,導致不僅其他國家瞧不起他們,就是晉國也對他們吆三喝四,完全不放在眼裡。
在魯國人身上發生過多起被晉國羞辱的事情,可以說國格人格盡喪。
魯國曾佔領杞國的一塊地盤,按理說這跟晉國沒什麼關係。可是突然有一天晉國來了命令,說是魯國必須把這塊地盤還給杞國,而且還要把城修好。原來,晉國新國君晉悼公的母親是杞國人。魯國人這個火窩得可就大了,可是還是要「擦掉一切陪你睡」。
那一年晉國國君的一個小妾死了,恰好魯國國君魯成公在晉國訪問。按理說,國君小妾死了,盟國頂多是派個下大夫來參加葬禮。可晉國竟扣留魯成公一個月,參加完葬禮後才讓他回國。魯成公鬱悶透了,召集大臣討論,想要重新站隊,投靠楚國,結果大臣們紛紛反對,執政大臣季文子發表了著名的「非我族類其心必異」的演講。
於是,魯國繼續執行「擦掉一切陪你睡」的外交策略,直到進入戰國三家分晉為止。
捨尊嚴換生存,這是一種小國生存之道。
宋國:死要面子活受罪
宋國其實是個不大不小的國家,比小國大,比大國小。宋國是商朝的後代,當初周朝滅了商朝,周公優待他們,封他們為公爵,而且不用進貢。所以,宋國人一向自稱「我們是周朝的客人」,自我感覺超好,自尊心超強。所以,宋國人絕對不幹「擦掉一切陪你睡」這類事。
宋國人的口號是:獨立自主,永不結盟。
宋國人在春秋時期是打仗最多的國家,跟左鄰的鄭國和右捨的魯國之間戰爭不斷,可是幾乎沒打贏過。
宋國的南面就是楚國,宋國人瞧不起楚國人,說他們是南蠻子。楚國人很生氣,所以經常來打宋國。可是宋國人會守城,就是不投降。
春秋時期幾次著名的圍城戰爭,都是楚國包圍宋國首都睢陽。
楚成王曾經率領軍隊包圍宋國數月,宋國頂不住了,於是向晉國求援。晉國出兵,就有了晉楚之間的城濮之戰,揭開了晉楚爭霸的序幕。
後來到了楚莊王時期,楚國比晉國還要強大,連晉國都不敢與楚國正面交鋒,可宋國敢。事情是這樣發生的,楚莊王派兩個大夫出使晉國和齊國,分別要路過鄭國和宋國。按當時的規矩,應該開具「單位介紹信」向這兩個國家借路,可是楚莊王嫌麻煩,就省了這道程序。結果,路過鄭國的大夫順利通過,可是路過宋國的大夫就被宋國人殺了,理由是「楚國不開單位介紹信,就是不把我們當一個國家」。
後面的故事可以想像,楚軍包圍宋國,宋國向晉國求救,晉國不敢對抗楚國,只是派人忽悠宋國「頂住,我們就來了」。這一回,宋國被圍了8個月,悲慘到什麼程度呢?反正「易子而食」這個成語就是這次發明的。最終,宋國人還是投降了,「城下之盟」這個成語也是這次發明的。
宋國的策略下,死要面子,結果面子基本上也沒有,城下之盟簽了,其他國家還笑話他們。關鍵的是,老百姓的日子沒法過,當時宋國百姓是各國中最窮的。
死要面子活受罪,這也是一種小國生存之道。
陳蔡:沒病找病 自取滅亡
陳國和蔡國都屬於根正苗紅的周朝諸侯國,都挨著楚國。這兩個國家的軍事實力在大國的面前基本上可以忽略,除了站隊,別無選擇。
楚國可以隨時消滅他們,可是楚國並不願意這麼做,理由很簡單:晉國有那麼多盟國,出門前呼後擁,說起來是個國際領袖,多帶勁啊。如果楚國把周邊國家都給滅了,自己不成了光桿司令?看相也不好啊。所以,楚國要留著陳國和蔡國,有幾個跟班的感覺還是不錯。再說了,陳蔡兩國根正苗紅,有這樣的跟班,自己也有面子。
基本上,陳蔡兩國不僅站隊沒選擇,站什麼隊也沒選擇,只能站在楚國這個隊。問題就在於,這兩個國家沒看清形勢。他們總想著什麼時候回到中原陣營,卻忘了屁股決定腦袋的道理。
春秋時期,陳國和蔡國幾次被楚國滅掉(之後被恢復),都是因為背叛楚國。他們不知道,大國之間絕不會為了一個小國的利益而鬥個你死我活,小國不過是大國手中的籌碼而已。
稀里糊塗搞不清形勢而自己找死,就是陳國蔡國這樣的小國。
鄭國:堅持正常國家關係
其實,春秋時期要說到形勢最凶險的小國,那無疑就是鄭國了。鄭國的北面是晉國,南面是楚國。晉國和楚國之間的三次大戰,其中兩次是因為鄭國。
在春秋早中期,鄭國一開始是誰來就抵抗誰,結果被打得很慘。後來改變策略,誰來就投降誰,結果是很沒尊嚴。到春秋中後期,鄭國由子產執政,事情發生了變化,晉國和楚國竟然都非常尊重鄭國了。為什麼會這樣?因為子產懂得怎樣贏得大國的尊重。
「堅持原則,堅持合理訴求。」這,就是子產為鄭國制定的生存之道。
楚國的王子圍娶了鄭國大夫的女兒,王子圍來迎親的時候帶了三千精銳部隊駐紮在城外,鄭國人很害怕,子產則很從容,派人出城告訴王子圍迎親的規矩,只同意三個人進城,並且所有隨行人員全部換上便裝。面對強硬的子產,原本還想搞點事的王子圍只得服從。
晉國權臣韓起有一個手環,聽說鄭國商人手中有另一隻配對的,於是來到鄭國要求子產幫他找,被子產拒絕了。之後韓起自己找到商人,從商人手中強買了這個手環,子產當即找到他,告訴他說:「我們鄭國建國時,曾和商人有過協議,他們依法經商,我們決不強買強賣。如今,您這樣做,得到了一個手環,讓我們失去了信譽,也讓你的聲譽受損,你認為這樣合適嗎?」韓起感到羞愧,於是退還了手環。
其實,無論大國小國,堅持保護自己的核心利益都是正當的,也會贏得普遍尊敬。相反,那種犧牲國家核心利益、沒有原則的忍讓或者主動付出,都必將遭到鄙夷和蔑視,甚至反咬一口。
鄭國的生存之道,本質上就是堅持「正常國家關係」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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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朝 諸侯國 在 侯漢廷為民請命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每天三分鐘,多懂一點歷史掌故】
第七集,周朝開啟的天下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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紂王在朝歌,周武王的軍隊到了朝歌附近,牧野,便停下來。為何?一者可能是牧野地形較有利,二來周伐紂,千里興兵,疲憊之師,在此整備,以逸待勞、反客為主。商的主要軍隊已東征,朝歌空虛,調集了一堆平民甚至死囚作戰,奔赴牧野,紂的軍隊反倒成為疲憊之師,為周所敗。
周朝初定,其實天下並不穩定。在價值上,必須說服其他勢力,承認他的成功。於是有了「天下體系」與「天命觀」。有興趣深入了解的朋友可以讀讀錢穆大師《民族與文化》、趙汀陽學者《惠此中國》、《天下的當代性》等書。
從〈牧誓〉中可見,周是代天伐紂;商朝認為天命是給商人的,因此只須討好上天即可,帶有超現實的宗教色彩。但周認為,天命是降臨在有德者周王身上的,因此必須行德政,俗世的政治表現。以前商人只對自己好,現在周人對大家都好,咱們好好相處,天下一家,「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
透過分封制度、禮樂制度及德治落實的天下體系,政治結構包括三層:家、國、天下。家是指家族;國是指諸侯國;天下是指全世界。「天下體系」將「和諧萬邦」視為理想的世界政治秩序。這是一個可以容納天下所有人的政治格局。
天下體系的核心理念在於「天下無外」。就是說,天下是所有人的天下,天下政治不拒絕任何人的參與、不會把任何人排除在外。只要「有德」,就有機會獲得天命而主政天下,論證了逐鹿天下的合法性。
而中原一直在文化與經濟上有優勢,尤其是擁有漢字,讓所有族群都能無障礙地理解與使用,以漢字為載體的精神世界成為一個開放的、共享的、不斷豐富的精神世界,加上天下體系合理讓各方加入中原,中原對外部族就擁有強大的吸引力。附近的部落為了謀求自己的利益,才會紛紛加入以漢字為主體的文化圈,或者加入爭奪中國正統的競爭,隨著捲入競爭的族群規模擴大,形成了一個巨大的漩渦。
中國之所以有現在的疆域,主要並不是透過戰爭吞併他國,而是像一個漩渦一樣,一點點地把周邊部落民族給捲進來形成的。是中原的部族與周邊族群不斷融合的過程,包括匈奴、鮮卑、突厥、西羌、契丹、女真、蒙古等,參與者越多,漩渦越大,範圍越廣,文明也更有魅力,他們的原住地隨之併入,從漠北到南海,從東海到西域,最終奠定了今日中國的領土範圍。而「中國」這個詞的意涵也不斷被擴充豐富,具有深遠沉甸的文化意義。
明天的文字內容,我會接著談「天下體系」造成的影響,以及對商業的啟示。歡迎大家一起留言思考討論:
有些人認為元朝和清朝不屬於中國王朝,而是征服中國的外國王朝,這些人說得有道理嗎?為什麼?元朝和清朝的皇帝自己怎麼說?
另外,紂王為何不能守在朝歌,等援兵來救呢?急著打敗對方的原因是什麼?為何敢召集一堆沒受過訓練的奴隸與囚犯呢?迷之自信又從何而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