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疫情,這類公有不動產,得緩減收應收收益🏠🏠
#財政部 2020年4月27日表示,各機關經管國有公用 #不動產 應依預定計畫及規定用途或事業目的使用;在不違背其事業目的或原定用途下,可依國有財產法第28條但書及財政部訂頒「國有公用不動產收益原則」規定辦理出租或提供利用,案件型態多元(如出租作餐廳、商店、停車場、設置販賣機、提款機等,游泳池、會議室部分時段提供利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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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財產法第28條 在 陳明文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各位鄉親世大,有候選人喊口號在講山區土地正義,但是卻不知道山區有哪些土地問題,阿文來報告給各位鄉親聽。
我要請教,你甘知道山區有什麼土地問題嗎?
咱們嘉義山區的土地問題很多種,也很複雜,有林班地解編、國有土地的租約、圖南地換約、赤司農場放領問題、區外保安林問題、仁義潭特定區的保安保護區問題。
阿文從省議員時代就開始處理嘉義山區土地問題,雖然複雜,國民黨時代攏不要處理,但是,民進黨上台後,我們積極處理,也有一定成果。
林班地解編的部分,我們已經有3個成果。
第一、奮起湖地區林班地解編,第2期換約已經完成
第二、行政院也同意豐山地區比照奮起湖地區進行解編,目前由縣府辦理中。
第三、承租中的暫准建地,已經在辦理解編中。
這些都是非常重大的成果,另外擱有一項,早年山區建物承租面積較小,子孫繁衍必須擴建,超出承租面積,阿文也已經協調林務局,就82年7月21日前與原租約建物相連的擴建部分,檢討一併納入解編,這都是很大的突破。
林班地的解編不只是法令的問題,是整體政策性的問題,政府是不是要繼續納管這麼多的林班地,譬如已經形成聚落沒有營林的林班地,像是豐山、阿里山、十字路、公田、公興、草山等,未來是不是還需要用森林法來管理,阿文已經請行政院做全面檢討。
區外保安林解除(國有林班地以外區域):我們嘉義縣區外保安林的劃設,在山區就有七個鄉鎮(阿里山.梅山.竹崎.中埔.大埔.番路.民雄);未來,阿文一定要求政府要整體性來檢討區外保安林,已經不具有劃設功能和目的的區外保安林,應該要檢討解除。
國有土地的租約問題,還有一些國有林地來不及辦理簽租約的,阿文這幾年一直協調林務局,林務局也已經制定第4次「國有林地濫墾地續辦清理」實施計畫,目前在行政院審核,一旦核定,就可以補辦租約。
另外,租地造林地部分,在阿文不斷的溝通協調下,也獲得了5大突破,包括:
1、種果樹茶樹的租地,只要造林達到租地面積的30%,其餘70%面積的果樹茶樹就免砍除。
2、放寬工寮面積到35坪。
3、工寮以外的水泥空地可保留660平方公尺。
4、水塔蓄水池現況列管,不用拆除
5、共同承租契約允許個別訂約,增加的新約還可補蓋一棟工寮。
這些都是我們多年來經過無數次的協調才獲得的,不是憑空掉下來的,這是用心認真打拼的結果。
圖南地,圖南地面積有七八十公頃,目前最大的問題是租約,我們也一直在協助釐清租約問題,希望可以一次解決。
赤司農場部分,阿文省議員時代就已經爭取到赤司農場開放公地放領,後來因為921地震、桃芝颱風的關係,政府在民國91年7月10日頒布「公有山坡地林地禁止放領」,民國94年頒布「山坡地禁止放領」,十幾年的時間過去了,是不是還有「禁止放領」的必要,阿文都有在跟內政部討論。
仁義潭特定區-保安保護區的問題,阿文也還在努力中。
還有一個比較重要的,就是山區建物的審認,這是個一個通案問題,現在林務局是以58年5月27日為認證時間點,我們是希望比照國有財產法第42條規定,讓82年7月21日以前存在的建物都可以申請租約,我們已經提出了森林法8之1的修法,如果通過,大概可以解決90%以上的山區建物審認問題。
林班地的解編和區外保安林的解除,阿文一直攏在做,也已經有很多成果。有一個候選人說阿文這十幾年都沒有在處理山區土地問題,其實阿文做很多,只是你不知道、不了解。
土地正義就是要解決土地問題,嘉義山區土地問題,國民黨時代一直無法解決,是民進黨上台才開始解決。山區土地問題要解決,需要的是一個用心、有耐心、有恆心,了解法令的立法委員,阿文是唯一有能力解決山區土地問題的人。請山區鄉親世大支持一個了解問題、有辦法解決問題的候選人,陳明文。
國有財產法第28條 在 一級嘴砲技術士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雖然農委會主委上任八個月後就被換掉,這種大家摸不著頭緒的舉動讓一堆陰毛論有發揮的空間,不過,要說一位年近70、而且還是媒體烽火頭上的老頭有什麼奇怪的男女關係,我想,你他媽的還真是鄉土劇看太多了。
【文青別鬼扯】---「我所理解的曹啟鴻主委官舍問題」
今天是農委會新舊主委交接的大日子,各界本來都應仔細關注林聰賢主委未來的農業政策。但人生啊,就是TMD奇怪,時常荒謬到不要不要的。正當各界亟欲瞭解林主委日後的新作為時,《壹週刊》卻在今天刊登出報導表示,曹啟鴻下台的原因不只是菜價問題,「也可能因為和女下屬同住官邸,引發議論有關」。
關於《壹週刊》的報導,【文青別鬼扯】團隊很樂意出來辯駁。一方面是自從《壹週刊》於2015年10月報導過鬼扯的米飯添加防腐藥水事件,惡意中傷廠商而打死不肯道歉後,我們對《壹週刊》的評價就跌入馬里亞那海溝的深淵內了。另一方面,曹啟鴻官舍事件始末,我們一直很清楚,事情絕非《壹週刊》所講的那樣。
根據《壹週刊》的報導,曹啟鴻與另外三位女性機要秘書同住官舍,引發兩點爭議:第一點當然是男女關係問題啦,第二則是國有財產的使用問題。
首先,《壹週刊》講的繪聲繪影,說曹啟鴻上台北居然不是跟「結縭四十四年的妻小顏慧珠」同住,而是跟另外三位機要女秘書同住。
就先說為何不是帶著太太一起上台北這件事好了。其實很簡單,因為曹啟鴻的母親已是高齡九十幾歲的老阿嬤,而多年來一直是由曹夫人顏慧珠女士負責照料。過去曹啟鴻一直待在屏東,一家人住在一起,照顧母親當然沒問題。但去年曹啟鴻上台北,為了照料年邁的母親,夫人顏女士因此留在屏東協助照顧母親。
至於曹啟鴻上台北後是和黃麗霞、曾美玲、林淑惠三位機要秘書住一起這件事,顏慧珠知道嗎?YES!不但她知道,連子女們也都知道。黃、曾、林三人和曹已共事多年,在屏東縣政府擔任過縣長室辦公室主任,客務處長和研考處長,他們本身就具備一定的專業,是曹啟鴻最仰賴的助手,同時也和曹的家人子女們熟識。甚至連寒假期間,曹啟鴻的女兒還帶著孫子孫女一起來度假。
至於有沒有男女關係問題呢?靠北啊,曹啟鴻都已是69歲的老灰仔了,他最好有這麼厲害啦!不是每個人都有諾貝爾獎得主楊振寧到了82歲還能把28歲嫩妹的能耐好嗎?!
其次,關於官舍使用問題。曹啟鴻上台北後,同時也把黃曾林三人帶到農委會擔任機要秘書。農委會的主委官舍在台北市臨沂街,就是金山南路和濟南路交叉口附近啦。這間官舍是兩層樓透天厝,一樓就是客廳、廚房和一間起居室,二樓則有三間臥室。原先是想說,大家就一起住在官舍,互相也有個照應。但當時農委會就有同仁提醒,依照〈中央機關首長宿舍管理要點〉規定,首長官邸除了首長之外,僅能由其配偶或直系親屬共同入住。所以當時基於此一規定,黃曾林三人就先暫住到新北市新店區友人的住處。
結果呢?結果曹啟鴻自己一個人住在一樓就夠了,但二樓就變成了閒置空間。所以農委會於去年10月就依據〈國有財產法〉第36條規定,將該宿舍二樓變更為職員宿舍,同時還訂定了「職員宿舍管理要點」,黃曾林三位機要幕僚才從新店搬到官舍二樓住宿。但要強調的是,他們都有繳錢。至於租金呢?雖然比一般公務人員住在職務宿舍要繳的房租高出許多,但還是比周邊市場行情低。後來呢?後來就出現如同《壹週刊》報導所說的,四個人基本上每天都一起上下班同進同出的狀況。
OKAY,整件事看下來其實很清楚,就是於法有據、觀感不佳。曹啟鴻顧慮到屬下的住宿問題,因此將官舍二樓改為職務宿舍,讓他們在台北有個暫居之處。雖然一切都合法有據,且還要付房租,但這樣的作法仍會讓人覺得觀感不佳,該打屁股。
不過,在男女關係問題上,鬼王可以打包票保證,《壹週刊》所暗示的男女關係絕對是子虛烏有。《壹週刊》一向自我標榜會努力查證,卻連曹夫人顏慧珠女士沒跟著上台北的原因都不知道(也可能是故意不報啦),故意寫的繪聲繪影,就讓人覺得很莫名其妙。
先前《壹週刊》鬼扯米飯添加防腐藥水事件時,當時記者就曾假冒應徵員工,跑去人家工廠假裝上班半天,然後拍拍照就出來發稿。明明使用的是合法添加劑,卻誣賴人家用的是防腐藥水。搞到工廠生意一落千丈,幾乎快要倒閉。事後衛生單位還了清白,《壹週刊》卻裝作沒事,記者還上網說被【文青別鬼扯】網路霸凌(科科,《壹週刊》被霸凌ㄟ)。
然後今天曹啟鴻都已經下台了,他們還出來補一槍。唉,想想也蠻難過的。以前總是率先開槍、帶風向的媒體,如今淪落到只能補槍了。
《壹週刊》鬼扯米飯添加防腐藥水事件簿:
https://goo.gl/F8XOGG
https://goo.gl/Z6q0pb
https://goo.gl/6huiFm
https://goo.gl/MHr44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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