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曾經引發許多博物館領域與文化界討論的故宮組織改組與隸屬問題,這週還新增了一個「行政法人化」的可能性。為什麼故宮的改組會引起那麼多正反兩面的意見?當時以權宜的方式,投入許多規模來營運與維持故宮,到了今天是否需要調整?調整過後,台灣唯一排在國際前十名的博物館會不會因為組織架構的變化而逐漸後退到前十名之外?這不是一個單純博物館領域或政治意識形態的問題,而是牽涉到近十年社會大眾對於「公平」概念的變化。我們希望政府經費與資源以公眾性的角度去分配,還是希望將資源集中在某幾個少數的精英機構,讓他們得以維持國際競爭力?這兩者是否必然是相互排斥的兩個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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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宮傳出將改隸文化部引起各界議論,國立故宮博物院院長吳密察昨赴立院報告時表示,已啟動組織型態委託研究計畫。立委黃國書提案,認為故宮應思考轉型為行政法人的可能性,對此吳密察指出,故宮目前正在進行「最適組織型態委託研究計畫」,已邀集專家學者,參考國際級博物館做法和院方所堅持的原則,再衡量台灣現行法規進行組織型態改變的評估報告,其中討論已久的「行政法人」亦在規畫方向中,預計今年底完成評估報告。
昨日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委員們關心故宮改隸文化部問題。立委萬美玲表示,故宮若改隸文化部,是否會緊縮編制或預算?吳密察強調,行政院長蘇貞昌曾在立院總質詢時明確表示,故宮若改隸文化部,「在人、錢上不會有所改變」,但萬美玲進一步質疑,若預算、員額都不會有所改變,那麼現行已運作得頗有成效的故宮,為何仍要規畫改隸文化部?
立委林奕華、李德維等都指出,若故宮改隸於文化部轄下,勢必編制不同,以國立台灣美術館(三級機關)為例,館長為簡任12至13職等,副館長為簡任11職等,主任祕書簡任10職等;而故宮院長為特任,副院長簡任14職等、主任祕書簡任10職等。
李德維更指出:「若故宮改隸文化部,意味將來將和升級的台灣歷史博物館、台灣文學館平起平坐?院內員工心聲如何?」吳密察強調,博物館實際因藏品和表現而有區別,但立委仍指出,「降為三級,可預期未來人力、物力都會遞減」畢竟應與其他三級機關平起平坐。
立委並進一步詢問吳密察說:「現在是部長級,改隸變為局長,會接受續任嗎?」吳密察則表示,自己下周就65歲了,續任與否仍會考慮自己的能力、健康等問題,雖無法用「保證」二字,但自己作為院長,認為組織若要變動,最重要的原則是尊重專業,讓博物館量能發揮。
(以上引用自網頁原文)
https://today.line.me/tw/v2/article/8vGz7q?fbclid=IwAR2fEBcsondzi0J1x8ScKMQy8k-zTg4QYre_4UArCqdo7_W4cnntNaaLEPQ
國立歷史博物館編制表 在 吳佩蓉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驚!故宮展場安全維護竟委外給派遣公司 人事成本暴增】
這兩天韓國瑜市長提及要將故宮66萬件文物一次展出,轟動武林,引發熱議。博物館的展覽具有教育文化功能,展示的文物並非如一般商品展售,把東西擺出來標價或簡介即可,必須做足策展的規劃。而故宮目前的空間場地、人力編制與策展能量,根本無法負荷。別說是文物全數展出,光是每年的特展、盤點、平日的修復維護,都得費上不少功夫(及預算)。
很想問問韓市長,這幾年來,您是否曾自費走入故宮北院和嘉義南院?能否舉出目前故宮南北院的三個展覽名稱?一個從不關心文化建設,就連今年是高雄市史博館建物八十周年都毫無作為的市長,只想把故宮國寶當作招攬遊客的工具,不僅讓外界看見韓市長的文化素養有待提升,更凸顯其欲將文物全數展出的構想過於好大喜功、也不切實際。
韓市長的國政顧問團更是失職,前有黃發言人把義和團的天王稱為團長,毫無歷史常識,若真要故宮列為觀光政策的大亮點,事前更該好好了解故宮等文化館舍的議題。就算沒時間研讀故宮預算、年報或業務報告書,至少打個電話給柯志恩或蔣乃辛議員徵詢意見(這兩位國民黨籍的立委過去在教委會的表現比陳學聖委員認真多了),以免發言頻頻出糗。
我好奇地查對了故宮108年和109年度的預算,沉痾依舊,浮編預算更為嚴重。
過去幾年,故宮在審查預算時,常因臨時人員的人數和經費過多而被立委盯上,人事主任慣用的101招,就是拿著資料來解釋,強調這些人力是必要的,他們之後會持續檢討等遁辭。立委們輕輕放下的理由則是,基於尊重與保障臨時人員的工作權,也希望故宮能減少這些非典型(派遣或勞務承攬)的雇用方式,改以正式職缺聘用。
105年度的預算書中,安全管理維護的臨時人員酬金展場服務人員酬金2088萬1千元,106年 2098萬2千元,107年2240萬元。
簡單說,臨時人員的進用、訓練及管理,過去是由故宮安管室負責。從108年開始,改採勞務承攬,展場安全維護發包給人力派遣公司負責統籌,預算卻高達3848萬5315元,故宮的預算書卻沒有清楚揭露這筆委辦費用編在哪個處室。
106年12月13日故宮院長林正儀在〈國立故宮博物院107年度施政計畫及歲入歲出預算案報告〉第7頁提到,安全管理維護編列1億3163萬2千元,較上(106)年度預算數1億6521萬1千元,減列臨時人員酬金及一次性消防設備汰舊改善等經費,共計減少3357萬9千元。
事實上,檢視107年度預算書,安全管理維護項下的臨時人員酬金仍列了2240萬。到了108年度,故宮展場巡視的人力已經改採委外的方式發包給派遣公司。
問題來了!
翻開108年的故宮預算書,安全管理維護項下的臨時人員酬金歸零,那麼,遊客在展場上看到的巡邏人員打哪兒來呢?故宮安管室竟把這項核心工作,交給秘書室統一發包給派遣公司,108年的預算金額為3848萬5315元,109年的預算更高達3951萬635元。
原本以臨時人員進用方式,一年經費約2240萬元,發包給派遣公司後,費用卻大幅飆升76%。人民的納稅錢,居然如此亂花!更不消說,故宮把人員進用、訓練及展場維護工作交給派遣公司,在故宮的業務報告與預算書中完全沒揭露此事,也未告知社會大眾,要做這件事之前有呈報給行政院,或是做過縝密的風險評估作業嗎?
請教行政院蘇院長:
問題一、一般民間公司為了降低人力成本,可能選擇將徵才和教育訓練等業務委外辦理,進用的方式改為定期契約(派遣或勞務承攬等),為何故宮將人力委外給派遣公司,費用卻增加了近一倍?
問題二,為何行政院主計處和監察院審計部,對故宮預算書長期呈現的簡陋隱匿等疏失視而不見?
另外也想請教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的委員們,您們有好好審查把關故宮的預算嗎?故宮這幾年的預算膨脹,政務人員把一份數百元的故宮月曆當成他們個人的公關禮品大量發送(還不包括其他的文創商品),這些陋習都不用監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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