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9豪雨相關補助方案
0719的大豪雨,高雄市許多民眾的房、車都受到損害,市府提出相關的補助方案,雅慧整理出來給大家,請市民朋友多加利用。
🏠【房屋】
住屋淹水救助金:房屋淹水超過50公分以上
補助金額:每戶1萬5,000元
受理期間:災後30日內
受理單位:戶籍地區公所
補助金額:每戶1萬5,000元
申請文件如下👇
✔️身分證
✔️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
✔️金融帳戶封面影本
✔️受災相片
✔️住屋租賃契約影本等
相關資訊請洽詢社會局救助科(07-3368333#2062)
#社會局災害救助:http://t.cn/EvCGYUe
【車輛】
🏍機車族:每輛機車最高2千元
🚗汽車族:每輛汽車最高2萬元
受理期間:108年8月30日(五)下午5時前
受理單位:泡水發生地點區公所
申請文件如下👇
✔️申請書
✔️行車執照影本
✔️存摺影本
✔️車輛泡水證明 (照片或影片)
✔️維修收據或證明
準備好資料向泡水發生地點之區公所提出申請!
相關資訊請洽詢水利局防洪維護科(07-3215929#303或07-3113043)。
#水利局防洪維護科:https://reurl.cc/okKE3
💰【地方稅災害減免】
➡️牌照稅
汽車及汽缸總排汽量達151立方公分以上機車,因災害受損致不堪使用或暫停使用,或因災害受損須修復,應檢附里辦公處、消防、警察等有關機關開具之災害受損證明,可減徵或申請退還其未使用期間或修復期間之使用牌照稅。
➡️房屋稅
1.房屋毀損達整棟面積5成以上,房屋稅全免。
2.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3成以上不及5成之房屋,房屋稅減半。
3. 如房屋淹水受災,以實際淹水日為準,每30日淹水樓層免徵1個月,不足30日者以30日計。
4.受災戶可於災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房屋坐落所屬各分處提出申請減免房屋稅。
➡️地價稅
1.依土地稅減免規則第12條規定,因山崩、地陷、流失、沙壓等環境限制及技術上無法使用之土地,地價稅全免。
2.受災土地之所有權人或典權人,得於災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該處或所轄各分處提出申請。
➡️娛樂稅
查定課徵娛樂稅之娛樂業者,因災害無法營業,於災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可向稅捐處申請扣除因災害致未營業之天數,按比例核減當期之娛樂稅。
相關資訊請洽詢稅捐稽徵處7410141轉202~204。
土地稅減免規則第8條 在 李雅慧 高雄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0719豪雨相關補助方案
0719的大豪雨,高雄市許多民眾的房、車都受到損害,市府提出相關的補助方案,雅慧整理出來給大家,請市民朋友多加利用。
🏠【房屋】
住屋淹水救助金:房屋淹水超過50公分以上
補助金額:每戶1萬5,000元
受理期間:災後30日內
受理單位:戶籍地區公所
補助金額:每戶1萬5,000元
申請文件如下👇
✔️身分證
✔️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
✔️金融帳戶封面影本
✔️受災相片
✔️住屋租賃契約影本等
相關資訊請洽詢社會局救助科(07-3368333#2062)
#社會局災害救助:http://t.cn/EvCGYUe
【車輛】
🏍機車族:每輛機車最高2千元
🚗汽車族:每輛汽車最高2萬元
受理期間:108年8月30日(五)下午5時前
受理單位:泡水發生地點區公所
申請文件如下👇
✔️申請書
✔️行車執照影本
✔️存摺影本
✔️車輛泡水證明 (照片或影片)
✔️維修收據或證明
準備好資料向泡水發生地點之區公所提出申請!
相關資訊請洽詢水利局防洪維護科(07-3215929#303或07-3113043)。
#水利局防洪維護科:https://reurl.cc/okKE3
💰【地方稅災害減免】
➡️牌照稅
汽車及汽缸總排汽量達151立方公分以上機車,因災害受損致不堪使用或暫停使用,或因災害受損須修復,應檢附里辦公處、消防、警察等有關機關開具之災害受損證明,可減徵或申請退還其未使用期間或修復期間之使用牌照稅。
➡️房屋稅
1.房屋毀損達整棟面積5成以上,房屋稅全免。
2.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3成以上不及5成之房屋,房屋稅減半。
3. 如房屋淹水受災,以實際淹水日為準,每30日淹水樓層免徵1個月,不足30日者以30日計。
4.受災戶可於災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房屋坐落所屬各分處提出申請減免房屋稅。
➡️地價稅
1.依土地稅減免規則第12條規定,因山崩、地陷、流失、沙壓等環境限制及技術上無法使用之土地,地價稅全免。
2.受災土地之所有權人或典權人,得於災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該處或所轄各分處提出申請。
➡️娛樂稅
查定課徵娛樂稅之娛樂業者,因災害無法營業,於災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可向稅捐處申請扣除因災害致未營業之天數,按比例核減當期之娛樂稅。
相關資訊請洽詢稅捐稽徵處7410141轉202~204。
土地稅減免規則第8條 在 林瑞圖議員-黑面菩薩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台北市議員林瑞圖107/4/24第12屆第7次大會財建部門質詢
守衛人民的血汗錢,私人土地作為道路以土地稅減免規則第九條規定:無償供公眾通行之道路土地,經查明屬實者,在使用期間內,地價稅或田賦全免,但是阿圖議員發現,法定空地被迫作為道路者卻被排除在外,全台北市有152,819件其中士林、北投占了32,766件 ,人民占用市有地必須要繳納五年不當得利,但是市府占用人民的地呢? 阿圖議員要向柯市長爭取免徵或是降稅,甚至爭取退稅,還給人民該有的權益! 依照地方自治法 柯文哲有行政裁量權,阿圖議員會全力爭取人民的權益!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IUJ-0FgkKW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