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橋上的人]
星期五下午,港島頂級購物區繁忙非常。從金鐘廊走到太古廣場有一條行人天橋,巨型落地玻璃密封設計,讓行人可以遠眺整條金鐘道,俯瞰電車路的交通情況。在下午約4時,約一百人聚站在天橋的其中一邊,眼神同時望向遠處。路經這裡的有在附近工作的白領,和說英語的外籍人士。
在商場人潮裡,可以聽到這些對話:「何詩蓓真係好勁呀!」說的是這天早上代表香港出賽的游泳運動員,於今屆東京奧運已贏得第二面銀牌,是這天城中熱話,若包括早前勝出劍擊金牌的張家朗,香港運動員已在今屆奧運拿下了三面獎牌,是香港開埠以來最佳紀錄。
對於天橋上聚滿人,有不明所以的人走近,看到地上有人擺放了單張,「24歲的唐英傑 TONG Ying Kit is 24 years old,好人一生平安」,旁邊有唐早幾天因國安法入罪的中文資料,卻欠英語,有人用英語問:「What is this?」
這個城市,在狂喜和狂悲中搖擺。
從天橋上眺望遠處,正是連接太古廣場的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審訊案件,可判處刑期並不像區域法院有七年上限,嚴重案件都在這裡審訊。從高等法院進出的囚車,需要路經繁忙的金鐘道,但這天警方佈陣下,不但記者被隔到老遠,市民就更能只站在商場的天橋上遠眺。
從天橋位置到囚車出入位置,相隔約150米。以往「送囚車」的人們大喊或揮動手機燈,車內人看得見,這天,百多米外的眺望,只能遙記心意。
第一宗國安法審訊於周二(27日)判兩項罪名成立,三天後即今午宣佈刑期。判決有沒有罪的那天,法院來旁聽的記者人數,要比這天宣判刑期的更踴躍。那時全球記者關注「光時」口號是否入罪,這天判刑,記者人數略為減少。
然而,本地市民旁聽的意欲則沒有減退。早上八時已有中年女士來排隊拿旁聽票。最後,內庭及庭外直播票,公眾人士入場總人數約170人,出現「爆庭」現象。
其中,只有20名熱心市民能夠入到庭內。他們以中年人士為主。有人坐下來低聲互相提醒:「這個庭很細小,只能入二十人」「我們這個位置最接近唐英傑」「一會兒宣判時我們不要有太大的情緒反應以免影響家屬」「我已與唐的家人交換電話,希望將來可以探望,互相支持。」
市民拿的是紫色票,家屬拿的是白色票。然而,家屬票並不夠。
下午2時40分,市民及記者均入坐。家屬較遲到來,一名微胖紥馬尾的少女,拿着「市民票」向坐在較前的旁聽公眾低聲說:「我們是家屬,想坐在一起,可以跟你們交換座位嗎?」公眾隨即把最前的位置讓出,少女連連道謝。
長髮的唐英傑母親,穿着白色麻質套裝,腳踏平底鞋出現。她化了淡粧,做了粉色美甲,戴着紅色手鍊。她和幾名年輕女性親友一起,坐在最接近犯人欄的家屬席。
開庭前,年輕女孩不時拍拍唐母的肩,跟她談話時輕撫着唐母的背,或輕輕跟唐母牽手以示鼓勵。她們的座位距唐英傑約十呎,可以清楚跟唐交換眼神。
下午2時57分,唐英傑終於在懲教職員押送下出來。以往審訊時,唐會提早一點出來露面,可是,這天卻調校到距離開庭很短的時間才讓他出來,於是變相減少了唐可以與律師溝通的時間,或與家人對望的時刻。
法庭的時光,客觀上是一回事,主觀亦有另一種感受。
冗長的審訊,時間像特別漫長;但判決及判刑,又如電光火石。
身型壯碩的唐英傑,穿着十多日審訊的那套衣服出現。灰藍色西裝外套,黑色恤衫,髮型清爽但這天頭髮有點凌亂。甫步入犯人欄,唐先舉起左手跟律師打招呼,轉而望向母親及幾位年輕女性親友。
女性親友不時俯身,嘗試找角度能夠與唐保持眼神接觸。因為犯人欄的橫柵,與及防飛沫膠片的阻隔,令視線有所阻擋。女子們不時從座位做心心手勢,鼓勵唐。
律師趁開庭前的寶貴時間,拿了文件遞給唐,揭開防飛沫膠布跟他對話。唐亦把紙張交給律師。
唐英傑接過即時傳譯的耳機,把主機插向自己的西裝的左胸口袋,再把耳塞塞進左耳,再用手指托一托滑落的眼鏡。
不一會兒,一名駕駛着電動輪椅的中年婦人進來,被安置在家屬旁。她是一名熱心市民到來旁聽的市民,法庭未開始,她已經在拭淚。
3時04分, “Court!”的男聲喊出,三名法官步出坐在席上。法官杜麗冰用英語宣佈她不會詳細把判刑的原因詳細讀出,只挑選判刑重點來讀。
她以英語說出 “Six and a half years and eight years respectively for counts 1 and 2….”
判刑是否分期執行,還是同期?
杜官再說,如果當初唐選擇認罪,會是有減刑可能,但今次唐選擇不認罪。唐有幾次交通相關案底,於國安法判刑則不相關,會視他為「良好品格」。法庭亦表示同情唐的家庭狀況,作為唯一的經濟支柱,而其祖母亦有重病。但認為這些是「被告人應該在犯案前考慮的事」。
杜官指出,兩控罪雖然來自同一組事實(即開着插有「光時」旗的電單車衝過警方防線),但「兩罪是分開而明確的 (separate and distinct offences)」。
正當大家在疑惑究竟總刑期多長的時候,杜官又說會行使 “totality principle” (整體判刑原則)。
杜官最後交出一個數字,其中2年半刑期分期執行,總刑期9年。
杜官說,這刑期反映了「被告人的罪行嚴重性,社會人士對罪行的厭惡度,並達至阻嚇性」。
旁聽席上的人互相交換疑惑的眼神,大家對繁複的法庭英語不太聽得入耳,只關注總刑期多長。大家互相在電話上的筆記簿寫上數字,交換眼神。
唐英傑專心聽着耳機,翻譯員以廣東話給他解釋了自己未來命運。唐聽到這裡時,坐得腰板挺直,雙手放在膝上,偶爾用左手食指托一托鼻上的眼鏡,或飛快的揚一揚眉。
直至聽到總刑期後,唐才放鬆了一點點。當法官解釋要吊銷其駕駛執照達十年,唐英傑再向家屬席做心心手勢。
此時法官再談及充公證物的處理。
說時遲那時快,才20分鐘,又有人喊 “Court!”,判刑程序完畢,三名法官離席。旁聽席的人如夢初醒,等待了六、七個小時,為了見唐一面,時光就如此飛逝。「吓?咁快既?即係判幾多年?」旁聽席的人互相追問。
此時法庭有點混亂,坐在輪椅的女士大喊兩次:「抗爭無罪!」保安衝前阻止。唐英傑起身走向羈留室方向,亦即與家屬席最接近的時候。家屬都站起來靠向唐。
有人從旁聽席大喊:「重甲!撐住呀!」
「重甲」是唐英傑在反修例運動的綽號,他愛穿着保護裝備擔任義務救護員。
唐英傑在混亂中回了一句:「你哋都要撐住!」然後身影消失在法庭裡。年輕女親友互相擁抱,痛哭起來。
唐英傑的辯護律師團隊,走近家屬身邊解釋情況,再次確認判刑刑期。
判刑書長達15頁,在法庭外向記者派發,其中一段披露了唐英傑多封求情信內容。
「求情信中指,被告人是個思想單純,心地善良而且孝順父母的兒子,他供養妹妹到海外留學。」
「唐父形容,兒子容易被政治影響,亦受到『不良出版影響,令他做了錯事』。」
「唐的auntie形容,(唐英傑)『受到一些社會人士及傳媒的錯誤報導影響』。」
而判刑書亦有引述唐英傑自己向法庭親撰的求情信內容:「被告人表示感到後悔,現在明白政治看法是觀點與角度問題,最重要還是做人的品格。他亦表達到,希望社會把仇恨放下。」
(For the Defendant himself, he wrote to express his remorse, saying that he had now come to realise that political views are matters of perspectives and should not be more important than human decency. He also expressed the hope that the society might put aside hatr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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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分鐘的希望]
馬拉松式聆訊,去到第四個全日,被捕的47名泛民人士,由到警局報到那個晚上起,渡過了五天四夜的漫長而難捱的時光,終於待到法官宣佈保釋結果的時刻。
整天早上和下午,繼續有被告人自辯,也有律師代被告人申述補充資料。其中,代表曾經長時間任空中服務員,關注勞工權益的吳敏兒的辯護律師,提及50歲的女被告人的家庭狀況和過去經歷時,穿着粉紅外套,戴着眼鏡的吳敏兒在犯人欄裡,聽着律師說自己故事時,悲從中來,由飲泣到痛哭,用紙巾拭淚,旁邊的毛孟靜摟着她肩膊安慰。
30歲的何桂藍也作出陳述,她穿着黑色的上衣和闊身長褲,手袖摺到手臂上,常把手插在褲袋裡,她走到律師附近的咪高鋒發言:「testing , testing」,說完她自己的保釋申請時,敏捷地跳起翻過隔着律師區域和犯人欄的矮牆。
今天下午發生了一件小插曲。法官問道,「小姐,妳是否在看報紙。」「小姐」是指何桂藍,不知她從那裡找到報紙,看得津津有味。自被扣押後,被告人的手機被沒收,與外界消息隔絕。
一份實體報紙,忽然成為了資訊來源。「從來未試過覺得實體報紙那麼好看。」這是被告們的心聲。何桂藍答,報紙在地下拾到的,法官說不是要責備她,只是說聆訊過程即使不關她的事,也需要大家留心聽。後來她把報紙交出,「那把報紙扔掉吧」,法官說。珍貴的報紙就被棄掉了。
由於家屬只獲准到隔壁的法庭觀看直播,連續五天四夜,家人連跟被告人親身相見也不可能。於是,唯一的通訊方式就是通過律師。被告人拿着紙和筆,伏案寫下自己的心情和近況,透過律師交給家人。家人也只能把握時間寫紙仔交予被告人。整天審訊,看到不同人把紙條從犯人欄的玻璃窗隙縫遞交出來,大家也互相協助傳遞紙條。
整天休庭兩次,最後一次等待法官承諾於晚上7時出來宣佈結果,等待的時候,氣氛還算輕鬆。何桂藍和岑敖暉,兩個佻皮的青年人,不住地向旁聽席的人士做心心的姿勢,有時是用手指比心心,有時自己把手放頭上形為兩個人形心心,兩人更一起夾份一人做一半把一個心砌出來。何桂藍亦有輕拍岑敖暉的頭髮。有一陣子,區諾軒顯得頹喪,黃碧雲、何桂藍三人圍在一起談話,何桂藍更擁抱了區諾軒,拍拍大家肩膊互相激勵。
法官出來之前,控方代表忽然步出法庭以外,這一個異動,後來成為了記者覺得耐人尋味的一刻。控方代表多次清楚表明,反對47人的保釋申請。
宣佈結果之前,法庭的警員人數明顯增多,九名男警和女警,站在犯人欄附近,令氣氛頓時變得緊張。
法官終於出來了,說考慮了各種因素,請以下號碼的被告人站立。「8 、10、11、14、16、17、20、24…….」被告眾多,記者都不時翻查人名列與被告號數的列表。法官讀了15個人的號碼,表示這批人可以保釋,代表其餘32人要還押。
法官之後逐個處理每個人的保釋金額和人事擔保資料,連「報到」時間和警署地點,宵禁時間,都詳細解釋。此時,獲得保釋的人士,包括前飛機師譚文豪,張可森等,都在拭淚,不獲保釋的,仍坐在原位的被告人,包括岑子杰也在哭泣。法官還問被告明不明白保釋條件,有人語帶哽咽道:「明白」。
獲得保釋的人,還在細心把保釋條件抄寫在手上的紙張上,生怕錯過了細節,部份家屬已在腦海想像,今天晚上如何迎接家人回家,老人家或要安排「碌柚葉」替後輩洗澡…..但是這一絲迎來親人回家的希望,就被控方的技術性語言殺個措手不及。
「律政司正式上訴…..跟據法例第X條針對保釋作出覆核申請。」法官聽後,仍然聲線溫柔地抄寫筆記。法官和控方繼續交換對話,那只是熟悉法律程序的人才聽得懂的對話:「48小時內完成程序。」
有人發出提問:「那些保釋金不用拿出來吧?即係唔洗畀錢啦。」
法官指,由於部份被告人解僱了代表律師,他要解釋一次讓大家明白,按照政府即律政司一方申請,他必須命令15名剛獲釋的被告人繼續還押。
簡單來說,就是政府就這次五天四夜的馬拉松式保釋申請結果作出上訴,由上一級法院再於短時間審理,基於如此情況,所有被告人即使獲得保釋,也因為新的法律程序,需要繼續還押。
五日四夜的折騰,換來了的希望,如同肥皂泡般被戳破。
從天堂掉進地獄,那是15名被告在10分鐘內的處境。
法官離席,47被告人唯走進那道小門正式成為還柙人士,有被告人把握機會大聲叫喊:「政治犯無罪!香港人不死!政治檢控可恥!」黃之鋒離開前還喊了一句:「多謝各位律師!」旁聽席傳來有人喊:「之鋒加油。」
被告人或許還在消化結果,但有家屬已經情緒崩潰,有母親輩的女士在法庭的走廊抽泣痛哭,也有家屬在法庭停車場奔走尖叫哭喊,一位旁聽的年輕女子在法庭外更休克暈倒要由救護車送走,法院裡一片愁雲慘霧。
其中三位家屬,包括梁國雄長毛的妻子、岑敖暉的新婚太太、朱凱廸的太太,已是較「硬淨」的三位女士,她們在法院地下會見傳媒。朱太說:「這宗案件反映香港的政治環境,和言論自由的倒退,令人傷心和憤怒,但我們做丈夫的做妻子做子女的做學生的,和收押所裡的人也是坐在同一條船上,我們要堅強,我們家屬要互相扶持。」
昨天晚上,法院外聚集了數百人,一邊喊口號一邊唱歌,有警方再舉起警告旗幟。直至最後,仍有不少市民要送囚車離開,今天微雨風大,警方把多架警車停泊在法院外,拉起橙色防線把禁區封鎖到老遠。但仍有市民不忍離開,佇立在路邊守候,只為了要讓囚車內的47人,在夜深的街角,看到為眾人為他們,於漆黑中舉起手機點亮的一點光。
(一夜之後,楊雪盈、劉偉聰、呂智恆及林景楠獲准保釋; 其後,黃碧雲、鄭達鴻、柯耀林、彭卓棋、何啟明、施德來、李予信共11人獲准保釋;36人仍還押至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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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日四夜]
香港法庭的近代歷史從未發生這樣的一件事。47名因「初選」而被捕的民主派人士,在警署拘留一夜後送上法庭,馬拉松式審理3個全日,依然未討論完畢是否容許他們「保釋」。由於他們的身份尷尬,既不屬於正式被扣押人士,又未能因保釋暫獲自由,身份卡在系統之間的縫隙裡,成為甚麼都不是的人。
正式扣押的犯人,還可以讓家人送入物資,或獲分發衣物等。但由於這批人身份未明,47人幾天穿着同一套外衣,連續幾天沒機會洗澡,內衣褲也是到了第三天才獲分發乾淨的替換,首天審訊更從早上直至到凌晨,有女被告人暈倒在犯人欄裡,好幾人感到不適送到醫院治理。
外界對於審訊引發的人道和衛生問題感到嘩然。
過往香港的審訊,甚少發生類似事件,即使刑事案,也有假定可保釋原則,若控方掌握被告人的情況而提出不准保釋,也不需要長時間理論。自從國安法在香港實施後,由於是全新法例,以往被控告國安法的單一案件從未出現「大堆頭」集體控告情況,故法庭在保釋討論上已經持續數天,依然未作出決定。
即使是法律界人士,對這幾天在法院出現的現象,都感到難以消化。47名被告,有男有女,由不同收押所送到法院,有女被告人扣押的地點遠至北區近邊境的羅湖,車程來來回回,折騰甚久。首天在警署渡過了一個晚上,翌日審訊至凌晨2時,再上囚車送到收押所,第二天中午又再回來法院,被告們都說,連續兩天沒有睡上一覺,衣服從內到外都沒有替換。
直至有大狀在法庭反映狀況,至周三才安排可以洗冷水澡,更換內褲等,法庭也「提早」於第二天審訊至晚上十時散庭,再延遲至第三天於中午再開庭。有被告說,「才終於可以睡上一覺,人也恢復了一點精神」。
第一天馬拉松式審訊,從下午直至深夜,連控方律師代表都忍不住向法官表示需要吃飯;被告也連續十多小時沒有飯吃,兩天沒睡好,最終被告人楊雪盈於周二凌晨暈倒,犯人欄一陣混亂。
五天四夜,法庭究竟發生甚麼?47名背景迥異,年齡,家庭背景,教育水平,人生閱歷差異甚大,他們其中,有仍穿着西裝,口袋裡有絲巾,腳踏淺色皮鞋的大律師;有仍在開診所,病人等着他回去門診的醫生;有街坊等着他們回社區處理事務的年青區議員;有在異國仍有博士學位等着他回去修讀的講師;他們也是別人的女兒,別人的兒子,別人的母親,別人的父親。每個人的保釋申請,都要花一番時間辨理。
即使在香港容量最大的西九龍法庭第一庭,犯人欄根本容不下47名被告。犯人欄原本安裝有一塊大玻璃,但裡面或坐或站只能塞滿十來人。玻璃外另外加了長木櫈,另外再搬來椅子,在勉強讓被告們有安身之所。
開庭前,有人傳來了實體報紙的頭版,久久未接觸外面資訊的被告們,珍而重之地傳閱着這份報紙,看看關於這宗審訊的報導。
黃之鋒經常站起來,穿間條衣的林卓廷拿着紙筆,靠在玻璃在寫字,岑敖暉穿着灰色的hoodie,頭髮翹起來,他下身穿着牛仔褲,因為球鞋的鞋帶被抽掉了,以滿足收押所的要求(所有條狀物都不能進入收押所以免犯人傷人或傷害自己),他走路時鞋舌在晃動着。前飛機師譚文豪穿了特厚的羽絨服抵抗冷氣,六十歲的毛孟靜還是只穿了卡奇色的薄毛衣,腳踏皮鞋,她偶爾整理平日梳得雅緻的長髮。
記者看到這一切,都要透過三個鏡頭的直播。法院以空間有限為原因,只讓律師代表和被告進入正庭,每名被告人的家屬想到場也只有一個名額,部份家屬也只能在隔壁房間看直播。
冗長的討論,就是每一名被告人的代表律師,向法庭爭取保釋的過程。但為甚麼外界得知資料甚少?原來香港法律寫明,保釋申請過程是不能公開報導,背後的精神原來因為保釋討論過程,提及關於審訊內容,而審訊未正式展開,假若將來有市民擔任陪審團,看了相關報導,就會影響公平審訊。
但傳媒都像熱窩裡的螞蟻,爭論到了第三天,法官披露,已經收到傳媒的請求,是否能酌情放寬禁止報導的限制?辯方極力爭取,表示這宗案件基於「社會公正需要」是否可以讓傳媒適度報導保釋申請期間的情況?控方則大力反對。如此這樣,來回討論,法官表示周四再處理。
於是,記者就處於一個狀態,聽到律師們激烈爭辯,有些是法律觀點,有些是案情,有些是關於被告們的個人狀況,但都不能公開報導。有記者們互相提醒:「我們只能報導,保釋申請處理到第幾位被告,和保釋結果,就這樣,很無奈。」
於是,連日目睹法庭裡的鬧哄哄,律師們疲於奔命盡力捍衛被告人的權益,一切都未能披露。
持續數十小時,被告們累極披上外套在打瞌睡,時而緊張時把手寫的指示「紙仔」交給律師,時而被告走到一旁跟律師代表商討自己的想法。法庭裡的氣氛,時而沉悶,空氣裡飄浮着着疲累,夾雜着焦慮,不安,無奈。
畢竟,控罪是「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罰則是三年牢獄至終身監禁,可以多做一點甚麼呢?大家都在奮力掙扎着。
被告人坐在長櫈上,不斷交換着姿勢,有人站起來倚着牆借力,有人伏在木圍欄上,有人脫下眼鏡再戴上。
至周三下午,事情鋒迴路轉。本來說着,「保釋申請已經到了最後幾名被告了」,法官之前一天還說,周三會有結果。怎知,忽然其中4名被告,包括譚文豪、郭家麒、楊岳橋及李予信,透過代表律師表示,他們已解僱了律師,選擇自辯,此時,法官同意,讓四人陳述。
其中,楊岳橋先發言,郭家麒緊接,再到譚文豪說話。談話內容均提到自己的家境及經歷,提及家人的情感,楊岳橋及譚文豪均有哽咽。身經百戰的幾位辯方大律師們,也忍不住拿出紙巾拭淚,持續好幾分鐘。部份記者透過直播旁聽也忍不住落淚。
只是保釋申請,已經掀動起整個法庭及旁聽者的情緒。一宗世紀大審判,牽連着全香港人的命運。太多的未知,訴說着這城市正處於一個歷史的關節點。
多達十名被告及其代表律師,其後亦表示需要有補充發言及陳述,法官表示,原訂周三宣佈是否能讓被告人保釋的結果,又要押後多一天。眾被告於周四早上再次回到法庭,接受未知的命運,或為自己的命運作出申述。
散庭後,法庭外刮起猛烈的風,近百名市民在法庭附近聚集,辛勞了多天的律師團隊們,晚飯怱怱吃過了黃店送來的晚餐,拖着放滿文件的行李喼離開。如夢似幻的春夜,有人等着送囚車離開,有人趕回家休息,明天又是另一場硬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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