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留學Q&A👨🏫】
Q:我想去日本半工半讀,請問可以申請甚麼簽證呢?你們是否可以幫忙代辦及代領簽證?
A:您好~建議您可以考慮長期留學簽證。除了讀書以外,更有開放留學生每週28小時以內的打工時數,寒暑假期間則為一天8小時以內;長期留學簽證的在留期限為一年~兩年,通常由報名入學的學校向日本各地方入國管理局申請「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領取後再由本人親自到「日本台灣交流協會」辦理留學簽證,因此是無法代為辦理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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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留 資格認定證明書 在 J'STUDY留日情報雜誌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大阪入國管理局>>回覆內容(重點擷取)
(2011.3.29)
1.關於4月生「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期限
原「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規定(入國)期限延至8月31日。注意點,必須於「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原訂期限內申請簽證,在簽證有效期限內進入日本。
...2. 關於未取得「再入國許可」中途回國者
在校生未取得「再入國許可」而離開日本,要返日繼續完成學業者,必須重新辦理「在留資格認定」申請。同意將簡化辦理手續,可由學校提出經緯說明書、成績單、出席證明等至入國管理局辦理。
7月生申請「在留資格」
7月期生入學者的「在留資格」認定申請,原訂4月8日截止,若來不及者,另於4月21日~27日之間也將受理。但是於該延後申請者的「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的交付日期,也會比原訂日期延後。
在留 資格認定證明書 在 J'STUDY留日情報雜誌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東京入國管理局:4月生「在留資格」有效期限至8月31日
因應此番震災和伴隨而來核電廠事故,影響到預定於4月到日本留學的各國留學生入國,法務省東京入國管理局於3月24日,針對「財團法人日本語教育振興協會」提出要求作出回應。由該局(針對東京地區日本語教育機構入學者申請者)於2月25日發行之「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有效期限,自原訂5月25日延後至8月31日。但是,已經去在外使館(交流協會)申請並取得簽證者,其在留資格有效日期維持原訂日期,須於簽證有效期限內入國,無法於簽證到期前入國者,則必須重新辦理「在留資格認定」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