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紀台灣要到哪裡去?
上週六受台灣智庫邀請參加「李登輝學」研討會,以李前總統於2013年出版的專書書名「21世紀台灣要到哪裡去」為題,和許多野百合世代好朋友,一起展望台灣未來的道路。
台灣要到哪裡去?我相信,這是世世代代台灣人心中都會問的問題,也曾冒著生命危險,以抗爭行動向威權體制扣問。當年野百合學運向李總統提出的也是這個問題,所幸,野百合遇到的是李登輝,李前總統不僅正面回應學運訴求,更因勢利導,透過修憲開啟了憲政體制的民主轉型。台灣要到哪裡去?在他心中,他選擇了台灣要往「民主化」的大方向走,也因此被世界盛讚為民主先生。
我曾於野百合學運的隔年,發起絕食抗議老國代修憲不具正當性。民主化之後,自己也於2012年成為國會議員。令人震撼的是,2014年馬政府時代,太陽花學運透過佔領國會,再次對社會叩問:「台灣究竟要往哪裡去?」年輕人除了指出民主失靈,更指出兩岸經貿政治整合將扼殺了未來,其背後隱含了經濟社會發展模式導致了世代正義問題。
民進黨二次執政後,兩岸關係回歸台灣優先,尤其香港反送中運動之後,世界更認識了中國極權政治的本質,台灣內部捍衛民主自由的共識也更強了。但每個時代,我們都需要重新探問台灣的未來要往哪裡去?
知道過去怎麼走過來,才知道要往哪裡去。回顧過去30年來,我所經歷的社會改革,從體制外的倡議,到體制內參與治理,許多直到現在都還是現在進行式,仍需不斷深化。例如,歴經七次修憲,台灣仍需憲政改革;公投門檻下降後,仍需要提升公投民主的討論品質;婚姻平權合法化後,社會平權運動才剛開始;反核運動停建核電廠,能源轉型近年才真正啟動;轉型正義除了政治法律工程,更需要社會對話工程。這一切的社會改革及社會轉型,都是為了朝向一個更民主的社會邁進。
在政治社會改革過程中,台灣認同也大幅提升了。台灣,因為歷史及政治因素,在這塊土地上匯聚了文化多樣性;也因為文化力及社會力發展,在這塊土地上產生了內生的民主化,更孕育了多元、包容、開放的台灣文化。那台灣認同是甚麼?如公民民族主義者Renan所說:「民族,是每日的公民投票」,我們共同在這塊土地上生活,容或有不同語言與信仰,不同價值與理念,但共同認同在這裡所建立的自由民主共同體,由公民身分基礎出發,一起參與、一起治理,一起創造台灣的一切,這一份歸屬感,就是台灣認同。
有人說民主化就是國家化,台灣透過民主化,雖然面對中國威脅,仍須爭取世界支持,但已經蛻變為一個獨立自主的「民主國家」;對每一個社會成員而言,民主化也意味著要追求一個「民主社會」,在這裡面,每個人是民主人、自由人,可以追求更好的生活。
因此,我認為,台灣在20世紀,歷經了民主轉型、民主鞏固,進入21世紀,接下來重要的是,台灣作為一個民主國家,民主如何永續發展?
首先,我們需要反思經濟發展的模式,除了追求GDP的成長,國家更需要壯大社會共同體,發展社會的「暖實力」,透過擴大社會投資,建立居住、教育及照顧等公共支持體系,支持個人與家庭,讓每個人的生活更有希望感。其次,我們應該聚焦發展人的「軟實力」,重視教育、文化、科技等軟實力工程,讓每一個人有機會發展能力,經濟也才能走向知識經濟,走向創新經濟。面對數位科技挑戰,我們要追求的不只是科技研發製造,不只是數位經濟與產業,更要追求數位社會的公共福祉,讓人成為使用科技的主詞。此外,我們也需要想像綠色社會,才知道如何建立能源治理架構,驅動能源轉型,回應氣候變遷與環境的挑戰。各項課題,都需要進一步落實地方自治,透過區域及城市治理,讓地方發展活力與特色,帶動台灣多元發展。面對未來,台灣還有來自中國威脅與國際政治的挑戰,但正因為有外在挑戰,更需要有團結壯大的社會共同體,透過不斷的參與、對話與共同治理,強化內部凝聚,建立民主防禦,並在國際上展現台灣價值。
一言以蔽之,談未來,需要「永續觀」。永續的概念,以往常用於環境相關議題,但我們應該想像「民主社群的永續發展」,意思就是民主國家的發展,必須以不減損下一代公共福祉跟發展機會的方式來發展;回應各層面的治理課題,都須思考未來下一代永續發展的可能性,才能重新確立民主社會以「人」與「社會」為主體來發展。
李前總統常說「二次民主化」,我也常思考「再民主化」,不僅體制上需要提升民主治理體系,也需要讓民主更開放、分權及賦權每一位公民及每一個地方,促進公民參與及在地治理,由下而上激發活力與動力。歷史,不是一個人往前走一百步,而是一百個人往前走一步;國家不能靠少數人發展,而是要所有人一起發展。展望未來,我們需要回歸民主價值,凝聚未來社會願景,讓民主共同體,透過民主治理,一起往前走!
上個月,我受邀回到高中母校,不禁回顧自己過去三十幾年來,都是在為了追求「自由」而努力。高中時追求做自己的自由,進了大學追求自我實現的自由,但後來越參與政治卻越體悟,我們做這一切,其實是「為他人」追求一個更民主的社會,在這裡面,每一個人可以有更平等的機會,擁有實現自我的那一份自由,才能讓更多人而非少數人可以追求更美好的人生,我們的民主也才可以強健地往前走。
我堅信,民主所面對的挑戰要以民主深化來面對,民主的問題要用更民主的方式來克服。而我也很有信心,20世紀台灣民主化了,21世紀的台灣,絕對可以成為世界上民主治理的典範。
#感謝台灣智庫邀請,能和陳東升老師、林佳龍部長、翁章梁縣長、楊翠主委、邱顯智委員及張鐵志社長一起展望台灣未來!
地方分權意思 在 DJ 芳翎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12/21 星期一 絕對音樂】
「當我們期待服務人員拿出專業,提供服務時,我們也應該拿出理性,享受服務。
因為~~穿上制服代表專業和公司門面,但不是意味著卑微和活該受罪。」
SO~~就學著多一些同理心吧
下午4:00-6:00
「絕對音樂」~~ON AIR))))))
把耳朵借給我,
芳翎和你/妳分享~~
趕快下載南投廣播的APP,一起加入我們的行列!
*************************
《人生這條路沒有GPS,耐心的用你的方式走下去》
無論如何,帖子,都是警鐘。剛開始以自己的名字收帖子,是同輩們的喜帖。
不到二十歲,就收到國中同學的帖子。在我長大的小鎮,二十歲算早婚,但也還沒早到太驚人。
我記得大學二年級時的暑假,開唯一一次的同學會,那一位班上最乖巧的女同學,已經帶著兩個小孩前來,大的那個已經蹦蹦跳跳了。
出社會後,進入了抱怨「薪水還來不及付紅包」的階段,喜帖一張一張飛過來。辦婚禮的人都興高采烈,還找不到理想的伴可以結婚的,心裡難免有怨氣:為什麼就我一個人那麼淒涼,那個「對的人」到底在哪裡?
然後,很快地,第一張白帖,在前中年之前一定翩然而至。
剛開始,是好友的父母,親戚的父執輩。
然後,長輩的狀況越來越多。如果白帖是死神送來的警鐘的話,到了中年之後,這些連續的刺耳聲響,已經讓我們疲憊、習慣到不再驚慌的地步。最刺痛的那一聲來自最親近的人。
我們終究會讓自己明白,這是逃不了的,再怎麼一生平順。
緊接著,另外那種的「第一張」白帖,才能狠狠地扎了我們的心一下。
它竟然來自與自己同年齡的人。
出於事故,或出於疾病。當我們還在為現實生活的種種憂煩時,他悄悄地先行離去,不再困擾了。
有的白帖並沒有具體寄來,但聽一次唏噓一回。
人生邁入下半段之後的同學會,每一次,都會聽到各式各樣的故事:有人告訴我,高中時那個田徑社裡最高亮麗的女孩,訂婚後的第二天,在美國加州發生了車禍,再也聽不到情人的嘆息。
大學時那個笑聲爽朗的隔壁班同學,在歐洲念博士時,某一天發現自己站不起來,一檢查,原來是骨癌,從此沒能再行走,久久沉睡在異鄉。
念研究所的學長,不過四十二歲,某上市公司財務長,有一回加班晚歸,泡了個澡,過勞的他被發現時已無氣息……
就算我們想要跳過這些故事,不想聽見那一步一步逼緊的警鈴聲,我們都無法忽略,人生,譬如朝露,去日苦多,而憂思難忘。
而中年的我們,多數無法宣洩也無法來得及思考,仍被忙碌與疲倦困住。有一天我忽然悟到:
其實告別並不可怕。
可怕的是有一天我們要想念我們的記憶。
有部得到奧斯卡女主角獎的電影叫《我想念我自己》,說的就是一個明明很聰明的女人,什麼幸福都有,卻要面對自己漸漸失去記憶的故事。
幾個朋友都說,那是一部恐怖片。
因為我們已經開始:忽然會忘記自己剛剛在找什麼?明明要自己記得什麼,如果沒有寫下來,就會變得絞盡腦汁也無可追憶;明明記得自己把它收起來,卻翻箱倒櫃找不到那個東西?更嚴重一點的是,出門忘了自己開瓦斯在煮水之類……
不管我們企圖裝得多麼年輕,而所謂醫美和回春科技如何進步,我們身體中某些過去不被視為重要的功能已漸漸消失,直到它離去我們才發現它還真的很可貴,也只有在它們逐漸遠離之後,我們才想到要再珍惜一會兒。
我不想只強調失去。
失去是必然,強調,未必有意義。
在逐漸失去中我們也逐漸得到。
失去的東西或許很具體,而得到的東西或許很抽象。
最近,與我共事過的一個女生,目前在日本求學,在互通的通訊軟體上PO文:二十五歲,祝我自己生日快樂!感慨良多!雖然我老了一歲,但感謝這一年所獲得的一切!
這一年,她離開了工作和男友,一個人到日本求學,我常常看到她的活動紀錄。這是她真正離家生活的第一年,一個人在異地打工;有時很想念男友,有時很想念臺灣小吃,有時自顧自說著:前途茫茫,只有自己為自己加油之類的話語。
身為一個「奮鬥過來的長輩」,我常會在她沮喪時留些話,有時鼓勵她,「你好棒!」,有時在她沮喪時砥礪她,「喂!拜託有點出息……」
我悄悄在她的臉書上留言:生日快樂!我感慨也良多。真羨慕你的二十五歲,雖然,我一點也不想活回去……
年輕當然好,但是活回去,想來就累。
二十五歲的時候,我自以為什麼都知道,其實很無知。雖然很努力,但一直在掙扎,不知道自己會成為什麼樣的人,該做什麼工作;我的驕傲裡頭藏著一些自卑,我的自信裡藏著好多茫然,我既反抗卻又想要討好許多規範,擁有很多青春卻不知道自己該怎麼花用……
我是個很早就在想「這輩子到底是要來完成些什麼」的人,不過,中年以後細數來,自以為聰明,也滿愛裝作聰明的我,在二十歲和三十歲間,做的蠢事還真多,幾乎所有人生的重大決策都沒對過。在感情上也飄移浮沉不定,其實每個選擇都不曾讓我快樂。
二十多歲時的我,在跟自己晴時多雲偶陣雨的個性抗爭,倔強,叛逆但並不堅定和堅強。
是的,我真的不願意回去了,如果要我的腦袋回到那時的混沌和糊塗。就算當時有張沒有皺紋的臉,沒有肥肉的身材。
但是話說回來,現在的我,就算沒有讓自己太滿意,至少,千錘百鍊後比較堅定成熟。現在的我是由許多舊日的錯誤決策改正又改正後的、一個還可以接受的版本。
那些錯過的路還是有意義,雖然……有的意義不大,付出的代價很多。
如果把人生看做是一段旅行,我們的人生還真是找不到GPS。就算當時曾經有人明確給你地圖,也可能在後來發現他根本指錯路。
我唯一可以慶幸的是,走錯的路,跌過的跤都是我自己搞的,我招惹的,怨不了別人。
跌跤是功課,爬起來也是;經驗是成長,教訓也是;勳章是榮光,而巴掌或許也是;疤痕並不美,但必須值得。
大概在十歲之前就開始用自己模糊的小腦袋想:「這輩子到底是要來完成些什麼?」的我,如今再問自己這個問題:這輩子,你到底是要來完成些什麼?
我的回答會比二十多歲時沒出息些。
就是:「該做的,以我能力可以做的,我都做了;日後還將盡力用自己的方式活著,還是做不到的,就算了。」
還做著自己可以期許自己的事情。
中年之後最好的權利就是,可以不要再聽任何「長輩」的期許。長輩,我就是;那些比我們年長的長輩不多,再有控制力也要應付自己的衰頹,不能再當軍師。
一個人究竟能做到什麼呢?
想來其實,很少。如果能活得有點顏色,那也是因為你做著自己想做的事情。不管你想做變數,還是做常數。
不管你做多少活,覺得自己多偉大,是非功過,都不是你可以下定論的。
怎麼說呢?讓我們想想中國歷史上所有女性中最大的一個變數吧,比如武則天。(這個聯想是因為最近看完連續劇《武媚娘傳奇》。)念研究所時上唐代文學,碰巧專程為她寫過「新舊唐書關於武則天記載」的研究報告,《新唐書》比《舊唐書》多說了她許多壞話,比如加了自己弄死女兒來陷害皇后之類。
她統治過一個廣大王朝五十年,她睥睨了所有男人的聰明才智,壓倒了所有女人的心機鬥爭,她對傳統的看法不屑一顧……六十多歲後,她當了皇帝,在那個封建時代裡,完全是個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只要得到了一分權利就實踐自己夢想的大大驚嘆號,在古代的女人裡也算是「外星人」等級。
去世後,不過留下一個無字碑。無字碑,很有意思,姑且不論歷史學家怎麼推論,最可愛的一個解釋就是:
「我不想自己說些什麼了,反正你們會一直說我,管你們怎麼說我,我根本不在乎,本人這一輩子的是非功過,隨便你們眾說紛紜,去、去……」
我喜歡這個解釋。
其實所有人一生的碑銘,不管上面刻多少字、寫得多誇張,都是一面無字碑。你有你的觀點,別人自有別人的看法。
你還管那麼多人說你?其實你並不重要,再顯達也不過是別人嘴裡的巷議街談一條。
她已是歷史中如跨年煙火般的絢爛人物,我們,再亮眼也是小沖天泡一支。
那-這輩子到底要完成什麼?
中年之後,我還是偶爾會想想這個問題。心裡很明白,看似我完成了很多,其實完成的很少。所完成的事都沒什麼太了不起的,再怎麼燃燒自己,也是無月之夜中一點微小螢火,轉眼熄了。
我最近比較容易為小事而感動。
來說說一位八十歲左右的老先生吧。他出現在我常出現的地方,我看他看了一年多。看過他很多次了,在我家裡附近小學練跑的操場上。
他一跛一跛拄著杖往前,和我一樣繞圈子。走得很吃力,看這光景,我馬上明白,他應該在不久前中風過,有一條腿不太能動。
他一個人在復健。
走累了,他會在司令台旁的階梯坐下,聽廣播。老人家耳背,廣播開得很大聲,聽得出主持人說話腔調和本地大不同,應該是北京中央電台的廣播節目。
光憑這一點,大致可以推算,他應該是當年來臺的老兵,已在本地落地生根,娛樂是聽聽老家來的聲音。他這一生,兵荒馬亂的艱苦應該少不了。
他只是一個很常見的孤獨老人,不同的是,他就是不肯讓自己被中風一路摧枯拉朽地擊潰,他還想要回復「靠自己」的功能。
我偶爾才在那個操場練跑,每次都看到這位老伯伯,可見他幾乎每晚都在那兒走。
某一天,奔跑的我忽然仔細打量起慢慢走在前頭的他,我注意到,他,真的變好了,雖然還是拄著枴杖,但是,那佝僂的樣子不見了。
也不再有一跛一跛吃力的感覺。
速度似乎也快多了,不會讓人馬上聯想到中風二字。
這個背影讓我自顧自地感動起來:
不管他在什麼年紀,他還在奮鬥些什麼,還想讓自己過得好一點。
不為什麼偉大目標,但是努力做好自己。
人生到底要完成什麼?
完成什麼已不重要,不是自己所能強求,所能定義。
但不容自己被絕望捕獲,只變成一個哀怨的命運囚徒。
是的,人到中年後,無法侈言偉大夢想,但仍可期許短暫光亮,至少還能感覺得到,在此一步一步生理狀況走下坡之際,某種內在靈魂還在發光。還在Do My best!
不想要倒下來,還想要往前走,平凡的路也動人。
我們以為自己擁有的很多東西,只是借來用而已;我們所有的私人存摺只有記憶,有意義的,只是那些走過的路,錯路,對路。
人到中年,何其有幸,可以盡其在我,耐心地,聽著自己的聲音按著自己的方式走下去。
且行且努力,且行且珍惜。
(文章來源:http://www.cheers.com.tw/article/article.action?id=5069460&from=line)
***************************
地方分權意思 在 大胃袋律師aka蘇魚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你們有沒有看過學庫拉皮卡一頭金髮的律師?沒有看過的話,現在讓你們看看😛
Netflix上有獵人的動畫到第六季,蘇🐟律師邊抬腿邊用外掛四倍速把全部都看完了(好廢)
看到天空競技場的時候,大家有沒有一個疑問是,如果平常武術比賽打一打不小心把對方打傷或者打死了,有沒有構成刑法上的過失傷害或者過失致死罪呢?
💡 我們來看看這個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4年度聲判字第25號交付審判的法院見解:
1.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與第二百七十八條固有禁止傷害人之身體與健康之規定,然法律對於法益之保護,並非絕對,而不容許任何之侵害。在社會上有些具有正當性且富危險的活動(如球賽、拳賽、賽車‧‧‧等),往往造成傷害,不論係故意為之(如上述之拳賽,至少係間接故意),抑或過失所致,若此之傷害仍評價為具違法性,則此一並不違背社會倫理之正常活動,等於受到間接之禁止。承認「可容許危險」為一項「超法規阻卻違法事由」,乃基於參賽者認識此一活動之危險性,且同意依比賽,在一般危險情況下對身體或生命所產生之危害,
🌟除非有違背比賽規則之例外狀況發生,否則參賽者之傷害行為不具有違法性。🌟
且判斷是否屬於「可容許危險」之「合理之危險」,應係指行為當時之危險情狀是否合理而言,並非以行為所造成之利益侵害結果為斷,以柔道比賽為例,比賽規則上的一些規定,是基於現實上危險係數的統計所形成行為上的抽象準則,是以參與比賽者只要係遵循比賽規則而為之行為,如仍造成法益侵害結果,皆應認符合該項比賽所允許之合理危險,而不具違法性⋯⋯
2.又所謂阻卻違法性之被害人承諾,必須具備以下要件:①被害人捨棄的法益必須是法律所允許者;②被害人對於法律所保護的法益必須具有處分權者;③被害人必須具有承諾能力;④承諾必須出於被害人本人之自由意思;⑤承諾必須於行為前明示或從具體行為可得知;⑥行為人對於被害人的承諾必須有所認識。
🌟又身體法益固為一身專屬法益,被害人無從承諾捨棄,惟在社會日常生活中,可能存在一些為社會價值判斷所允許,且為社會共同生活所必須之傷害行為,例如開刀或劇烈運動造成之運動傷害,因此得被害人承諾之傷害行為,不必毫無例外地,全部認為具有違法性,而應限於僅被害人違反善良風俗之承諾(例如承諾不依比賽規則而為的危險競技比賽),始具違法性,而有以刑罰加以處罰之必要。🌟
💡再來看看這個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108年度訴字第1094號民事判決的認定:
(二)本件並無阻卻違法事由:
查被告係使用🌟武術社團之禁招「斧刃腿」踢擊原告🌟,致原告受有左側腓骨移位性骨折合併踝關節脫臼,已如前述。所謂武術禁招應係雙方已約定於通常武術對練時,不得使用,自不得推定得被害人承諾。又本件未見原告有何「明示同意」被告使用斧刃腿招式,故本件並無得被害人承諾之情事,被告上開侵害原告身體健康權之行為顯具有不法性。
我們可以知道,法院的見解下認為,雖然人的身體法益是不得承諾捨棄的具有一身專屬性的權利,可是在某些社會價值判斷上可以想見並認可的情況下,例如劇烈運動的情況下,是認定若參賽者有🌟「遵守規則」🌟的情況下不小心造成的傷害,屬於「阻卻違法事由」的一種,而不具有違法性哦!
但是如果沒有遵守規則,而且還像上面那個案例使出了禁止使用的招數的話,還是會被認定沒辦法阻卻違法的喲!
那天空競技場的例子呢?顯然是屬於一種允許沒有規則、可以把人宰了也沒關係的高危險性競技比賽,所以是不能阻卻違法低!
獵人協會的人是不是有什麼特赦的權利呢🤔哎呀呀想太遠啦,啊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