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黨要我,別逆時中!
原本有意參選國民黨主席的連勝文,因為家庭因素,放棄參選。
他說,選主席,得全台跑透透,父親生病,他擔心他若參選,恐把病毒帶給家人。另外,這段時間他全台請益,發現自己在地方自治事項的了解上,尚有不足。前者佔八、後者二,這兩個因素,讓他放棄主席選舉。
不只不選主席,連勝文還辭掉了國民黨智庫副董事長一職。
為什麼辭?連勝文說,智庫早在去年就警告,今年台灣將疫苗短缺,但喊了半天,沒人聽,連黨中央跟立院黨團,對於智庫的論壇跟研究,都興趣缺缺。最讓他無法接受的是,黨內居然有人要他「不要逆時中」!這讓連勝文心灰意冷,不解在野黨如果不敢監督執政黨,還能做什麼?
四位主席參選人,連勝文選擇支持朱立倫。
連勝文說:「江啟臣沒有什麼不好,但朱立倫比江啟臣更適合選主席」。
雖然江啟臣宣布不選2024,但連勝文反問,江要不要選2024的「副總統」?還要不要選2024的「立委」?如果連任主席,屆時江是幫忙輔選,還是顧自己的立委選情?
這些問題,都讓連勝文,決定支持朱立倫,而不是江啟臣。在四位主席參選人,連勝文認為,朱立倫的勝算,最大。
至於如果朱立倫真的勝選,連勝文後續會不會進到黨務機構裡面?
連勝文說,和朱沒有談到這個,這問題,等選完之後再說。
暐瀚 2021-8-25 de 台北
同時也有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79的網紅台南市議員林易瑩,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02:05 #品格教育可能是宗教入校破口? 今日市議員林易瑩針對國小校園晨光時間志工入校教導品格教育的課程內容提出疑慮,根據中央品格教育網內容指出,品格教育具體推動內容結合了三好校園、靜思語、彩虹品格教育、弟子規及讀經教育等,其中三好校園的前身為1998年星雲大師與時任國民黨副總統連戰共同推動的三好...
地方自治事項 在 行政法林清老師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我國行政命令體系,由行政機關所訂定者,乃採二分法;由法律授權行政主管機關訂定者為法規命令,由行政機關依職權訂定者為行政規則。
一、具有法條形式,行政機關對於「抽象」事件的規範。
1、法律授權行政機關訂定:法規命令(行政程序法第150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7條)。大法官解釋367號又將其分為:
(1)、得到法律具體明確授權之法規命令(得涉及人民憲法上一般自由、權利之規定)。
(2)、得到法律概括授權之法規命令(僅得就執行法律之細節性、技術性次要事項之規定)。
2、行政規則(又稱為訓令):行政機關依權限或職權,訂定行政機關内部秩序和運作規定之一般性、抽象性規定(行政程序法第159條)。又可分為:
(1)、組織性行政規則
(2)、解釋性行政規則(又稱行政釋示、行政函釋)
(3)、裁量性行政規則
(4)、認定事實準則
二、職務命命(又稱指令),乃上級機關對於下級機關或長官對屬官,就「具體」事件,不具有法條形式的個案指示(公務員服務法第2、3條,釋字243號)。
三、地方自治法規(地方制度法)
1、自治條例(地方制度法第26條):地方立法機關(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鄉鎮市民代表會),對地方自治事項,三讀程序通過,由地方行政機關公布者。
2、自治規則(地方制度法第27條):地方行政機關(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依職權或法律授權、自治條例授權,就地方自治事項所訂定之規範。
3、委辦規則(地方制度法第29條):地方行政機關(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依職權或中央法令,就上級政府委辦事項所訂定之規範。
4、自律規則(地方制度法第31條):地方立法機關(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鄉鎮市民代表會),就地方議會代表會內部議事運作之規範。
四、緊急命令:總統依據憲法授權,經行政院會議通過,對於國家或人民避免緊急危難,或財政經濟重大變故所發布,並經立法院追認之命命(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釋字543號)。
地方自治事項 在 江啟臣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挺金門 疫情指揮中心不該以台北看天下!
🔺離島醫療資源不足,應加強離島檢疫作為
離島醫療資源與台灣本島無法相比,一旦確診甚至擴散,不論是對於當地醫療體系的衝擊,或是對於後送本島的量能,都是嚴峻的考驗!
台灣的疫情急速升溫,醫療資源不足的離島,自然更加擔憂。金門縣政府,早在5月17日發函給中央疫情指揮中心請求在各國內機場設置快篩站,卻遭到疫情指揮中心 #已讀不回。
金門縣政府為了防堵疫情,昨天傍晚公告,對入境金門的旅客要求接受新冠肺炎快篩的檢驗。
在法律上,地方自治是「憲法」賦予直轄市、縣、市等地方自治團體之憲法上權利。
👉依據地方制度法第19條第9款之規定,「縣衛生管理」,本即屬於縣之地方自治事項。
👉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5款,更清楚規定,「限制或禁止……疑似傳染病病人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或出入特定場所」,應該是地方主管機關的權責。
金門縣政府依照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要求赴金門的遊客必須出具檢驗報告或接受快篩,完全於法有據。
尤其,現實上,金門醫療資源有限,面對疫情,本有必要採行較為嚴格之防疫措施,否則一旦疫情失控,金門醫療資源短缺,仍必須向中央請求救援,最後恐怕引發引發更多問題。
可惜金門縣政府的用心,中央不但視而不見,雖然金門縣政府同意將政策將會調整為「非強制性勸導入境旅客進行快篩」。
我們尊重並且聲援金門縣政府 躍動金門-楊鎮浯 縣長 的決定,但是更期望金門縣政府的考量,可以進一步提醒指揮中心,應該關注離島醫療資源不足下的防疫作為。並且與離島地方政府,加強溝通,因地制宜,調整離島防疫、檢疫作為。
地方自治事項 在 台南市議員林易瑩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02:05
#品格教育可能是宗教入校破口?
今日市議員林易瑩針對國小校園晨光時間志工入校教導品格教育的課程內容提出疑慮,根據中央品格教育網內容指出,品格教育具體推動內容結合了三好校園、靜思語、彩虹品格教育、弟子規及讀經教育等,其中三好校園的前身為1998年星雲大師與時任國民黨副總統連戰共同推動的三好運動,其他項目亦帶有強烈宗教色彩,若循此教學內容所言,難保成為志工入校傳教的破口。
市議員林易瑩再三強調,此次質詢非針對特定宗教,而是教育基本法明確指出教育本應中立,不得為特定宗教宣傳,林易瑩更要求教育局應隨時掌握現況,以預防心態嚴謹審查所有志工團體入校使用的教材,保障學童的受教權。
06:25
#強制講習,勞權教育超前部署
對今年台南勞檢員正職員工比例在市政團隊和勞工局的努力下即將提升一事,我予以肯定,但台南勞權現狀仍有不少待改進的部分,從去年勞檢清冊,可知仍有許多雇主因不同原因被多次開罰。因此,我提議市長和勞工局在台南勞權教育部分超前部署,比照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道安講習模式,訂定地方自治條例,強制台南雇主於違反勞基法等相關法規時除現有裁罰外必須另參與勞權講習,這樣的做法除使中小企業和新創產業雇主可獲得完整的勞基法基本認知,避免再犯外,更可讓知法犯法的大企業付出額外的時間成本,相較於目前動輒重罰兩萬的勞基法,更能對其達成警戒目的。
依照目前地方制度法,勞資關係及工商輔導本為地方自治事項,且台北和台中都對此有比中央更嚴格的自治條例,在已有前例的情形下,我要求市政府研議於地方自治法規中,在不變動現行勞基法罰則前提下,增加強制勞權教育的可能性。
11:05
#社會住宅,越蓋越多還越少?
興建社會住宅部分,台南市政府都發局於2019年11月22日「台南市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二期計畫記者會」指出公辦都更部分將可提供210戶的社會住宅,但根據2020年5月20日報導,台南市公辦都更完成招商簽約可提供戶數為180戶。黃偉哲市長表示,會在今年內達成210戶的目標,並努力爭取更多的興建戶數。都發局長指出,180戶社會住宅僅是第一期的部分,將在暑假前後開始第二期招商,預期總戶數可以超過210戶,並在3年內完成興建。我再三強調社會住宅的滾動式檢討,總是越滾越少、越滾越慢,台南在社會住宅議題上本就發展較慢,請都發局加緊腳步,迎頭趕上其他城市,另外滾動式檢討應該是隨時現下狀況做策進,而不是當成果未達期許就將未來尚未發生的事物納入現下的政績。
社會住宅包租代管部分,由台南市政府提供資料中顯示,第二期包住代管計畫截至109年3月31日共媒合146件、達成率約12.1%,我能理解在武漢肺炎疫情影響下,業者在開發新房源及媒合房客勢必更加困難,但達成率不佳仍舊是現實狀況,都發局應審慎思考策進方法。都發局長表示,第二期包租代管媒合數量截至今日已有242件,會再繼續努力讓媒合數量提升。
過去我在業務部門報告及總質詢皆多次提起社會住宅相關議題,希望台南市政府可以將好的政策持續推廣、普及,落實居住正義,也感謝在基層共同努力的夥伴,期待未來可以看見更好的達成率。台南的社會住宅或許是剛開車、開慢車,但只要目標不變,終究可以抵達終點,大家一起努力。
17:35
#消防員勸募住警器也要算評核?
針對住警器預算,在108年消防局共編列100萬元以及中央補助暨地方自籌29萬6000元購置5115顆住警器;109年消防局無編列任何預算,中央補助暨地方自籌21萬6千元購置857顆住警器,消防局長指出,目前住警器裝設率已達百分之七十幾,裝設次序第一優先的部分也幾乎完成,由於在庫存還有民間捐贈的2萬6千顆住警器,因此尚不需要編列預算購置。
我非常感謝民間團體捐贈物資、協助市府推動市政所需,我也曾在疫情期間媒合民間力量捐贈C級防護衣予消防局,然而根據「台南市政府消防局109年度防火宣導執行計畫」,消防局將勸募住警器做為消防人員業務評核標準。民間團體的付出我深表感謝,但不該以要求或記功嘉獎的方式促使基層消防夥伴必須負擔勸募的業務。消防局長指出,該份評核表是在過去裝設率較低的時空背景下訂立,目前已經沒有需求,會在總質詢後迅速將該部分廢止。
此外針對住警器裝設部分,我認為消防局在裝設住警器過程中最常接觸的三大族群,過去多由其他局處如民政局、社會局等辦理相關業務及清冊製作,消防局相對不熟悉,民眾也較為陌生,消防員登門輔導裝設住警器被當成詐騙集團或因恐懼拒絕裝設者時有所聞。希望其他局處可以更主動協助消防局,訂立明確執行計畫、建立制度,避免因各區域消防同仁與當地里長或區公所熟識程度不一,造成裝設情況出現區域差異。
透過區公所社會課通報需求、里辦公處開放民眾申請回家自行裝設、里長里幹事陪同消防員到府安裝、社會局社工與消防員聯合到府併行訪視三大族群業務等方式,在不過度增加基層業務的前提下促進各局處的互助協力,形成良性循環,才讓台南市政府的市政推動更加順暢。
27:34
#公園違停怎麼辦?
目前台南公園綠地中常有駕駛或違停汽機車之情事發生,儘管公園管理上有負責巡查之人員,但無法24小時都在原地守候,因此常需要倚賴民眾通報或檢舉,來協助取締。
我接獲陳情,陳情人以清楚拍到機車及行為人的照片向工務局檢舉,但卻獲得工務局以「《臺南市公園綠地管理自治條例》內規定違停的罰則對象是行為人,而照片只拍到機車,難以認定機車持有者是否等同行為人。」為由拒絕開罰;但就去年的開罰記錄來看,只要檢舉人提供拍攝到機車的照片就可開罰,並未要求將行為人入鏡,這樣的結果,很明顯有標準不一的狀況,因此我要求工務局對此情形徹查檢討,讓檢舉成案的標準一致,同時也應檢討台南各公園周遭的停車空間,並加強對公園內違停和駕駛的取締,把公園還給使用公園運動、休憩的市民。
34:43
#T-bike站點怎麼架?
上述公園違停外,其實台南的人行道也面臨著同樣的問題,汽車、機車、攤商違停嚴重,民眾無法安心行走在人行道上,常必須冒著危險走至車道外,造成諸多不便及意外險象環生。另外,人行道數量不足也是一項困擾台南很久的大問題,這兩個問題也間接導致T-bike站點的架設無法普及,因為公共自行車站點依規定須設站於公有土地,其中最為常見的公有土地便是人行道,自行車站體的設置要求最少要長度22米、寬度3.5米以上,若人行道長寬不足,便會影響到設站,同時,越少的人行道也就代表越沒有空間可供公共自行車設站,那我們的站數當然也就長不起來了。
我要求市府,末端運輸網路的規劃要盡快完成,行人的路權當然也不能忽視,透過人行道跟公共自行車站的建設以及違規取締,才是快速建置完善大眾運輸系統的捷徑。
38:41
#永康親子館咧?
永康的新生兒數量,近幾年都是台南市行政區裡數一數二多的,卻一直無法設立在地的親子館,在上次我的總質詢當中,市長也提到目前的方向之一,是針對現有閒置空間進行盤點,從中尋找適合的場地,而我在這次大會期間也督請財稅局盤點永康地區的低度利用空間,我們若有閒置的空間,就應該要有效率的運用。
在總質詢當中,我也質詢社會局長,目前永康設立親子館的規劃進度到哪裡了,局長提到在未來可能會朝向搭配社會住宅新建的空間,規劃設立親子館。我理解目前永康寸土寸金,在找尋適合設立親子館場地的方向上,不管是搭配新建社會住宅,還是閒置空間再利用,都希望市府可以加緊腳步找到適合的空間進行規劃,讓永康的小朋友能夠早日擁有自己的親子館。
40:11
#無障礙廁所空間有障礙!
永康探索公園內的無障礙廁所長久沒有維護,廁所內堆積雜物、欄杆鏽蝕嚴重,根本幾乎無法供身障者使用,且緊急按鈕離馬桶過遠,若如廁發生意外,身障者也難以觸碰求援,我認為這些缺失如果是台南各地區公園的常態,那是對身障者的需求極不尊重,因此要求工務局針對全台南所有無障礙廁所進行盤點,務必將失修的設備改善,讓身障者的生理需求也能受到保障。
41:30
#祥合公園景觀做半套!?
公七公園在今年二月風光地啟用,但近期有民眾和我反映,公園周遭的排水渠道環境仍然處於未完工狀態,今天在總質詢確認該區的負責單位為水利局,我希望市府盡快解決,應將公園裡進入排水渠道的入口圍籬設置齊全,以免有民眾或孩子誤入發生事故;接下來是登革熱好發的季節,未完成的疏濬工程導致水流阻塞易孳生蚊蟲,應盡速處理,莫讓渠道環境成為病媒蚊繁衍的溫床。水利局長則承諾,會責請相關廠商進行改善。
42:57
#公車站整修,公車停不停要說啦!
我接獲民眾陳情,近日永康區內因為有道路工程施作導致公車暫停靠站的狀況,民眾早起出門工作才發現公車不會經過,必須步行到下一站才可以搭乘,並且該路公車行經奇美及成大醫院是許多需要看診的長輩時常搭乘的路線,公車管理處卻沒有在站牌有任何標示告訴大家暫停停靠的預計時間,也沒有任何臨時停靠站的設置,造成許多民眾的生活受影響。
我一直希望台南能夠逐步培養民眾搭乘大眾運輸工具的觀念,但倘若政府不將大眾運輸的品質提升,我們如何讓市民產生對大眾運輸的信賴感,我相信許多人都有因為公車誤點或班次過少造成時間安排延誤的經驗,這也是我一直提出要檢討的問題,希望交通局好好努力。
45:08
#工策會,若亂來不違法?
工策會長年爭議不斷,我已經在之前的會期中指出工策會的諸多疑問,但至今仍沒有改善的跡象。於是,我於今日質詢時提出幾個疑問,針對工策會成員是否為公務員及兼職是否違法一事,詢問南市府人事處、法制處及政風處,並得到三個局處回應,表明工策會並非市府法定機關,因此也不具有公務員身分,在該情況下若兼職經營其他生意,無違法問題。
這樣的狀況非常荒謬,工策會請領市府數千萬經費補助,其成員卻不像公務員受法規規範,若利用職務之便經營自己的事業也無法可罰、完全無法監督,這些結果的出現都係因於:目前台南沒有針對工策會的法源依據,對此我也一再要求市府,盡快完善工策會的相關法源,同時也要納入日落條款,讓工策會業務逐步回歸經發局。若經發局因為業務回歸而導致工作量增加無法負擔,也應該盡快研擬增加員額編制,以補齊空缺。請黃市長拿出道德勇氣,解決工策會長年爭議!
地方自治事項 在 李俊俋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立法委員李俊俋於1月5日針對議長、副議長選舉涉及賄選與否、亮不亮票、是否屬地方自治事項還是議事行為之爭議,質詢內政部長陳威仁與法務部繆卓然參事,要求他們說明立場。
另外,法務部長羅瑩雪提出法院應對各縣市長之正副議長選舉亮票的判決應「統一見解」,感到相當不以為然,立委李俊俋批評法務部長將權力伸進法院根本本末倒置,法務部長的法律素質有待提升。
另外,目前中國與台灣的19個協議,沒有任何一個重啟談判過。立委李俊俋認為,因為立法院備查,所以根本無從查起。
有鑑於此,立委李俊俋重申,兩岸監督條例一定要經過嚴格的審查才叫「國會監督」。大陸海協會長陳德銘來臺所發表的言論:「中國與臺灣,是中央對地方的關係」讓李俊俋頗不以為然,李俊俋也表示這樣的言論,人民不能接受,要求陸委會主委王郁琦徹底了解、給予中國政府糾正。
地方自治事項 在 林佳龍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林佳龍:草悟道「音樂劫」!罪魁禍首,是市府建設局!
草悟道「音樂劫」!罪魁禍首,是市府建設局!立法委員林佳龍、台中市議員黃國書及賴佳葳,今(11)日與台灣街頭藝人發展協會理事長張博威(阿威)會勘街頭藝人表演場地;林佳龍指出,市府文化局核發街頭藝人許可證,但表演場地卻由建設局來負責規劃及管理,因未妥善規劃,造成場地緊鄰,表演團體因為競爭,拉高表演音量,影響附近居民的生活,林佳龍要求,市政府一定要限期改善,提升表演空間品質,顧及附近居民安寧,也還給街頭藝人公道!
林佳龍指出,台中市政府從2002年至今,已發出900張以上的街頭藝人執照,全市公告80處演出場所,其中草悟道的場地最「夯」,平日夜間及假日常吸引爆滿的民眾欣賞,已是在地的文化特色,但也因場地規劃不良,影響附近居民生活環境及行人通行;另外,他也指出,市府借用街頭藝人場地的時間為一次至多14天,常常有街頭藝人登記場地卻未前往使用,造成許多想使用的表演者困擾,建設局應該更積極管理,稽核表演者是否有確實到場或事前採抽籤制,都可以解決此問題。
林佳龍表示,建設局在規畫場地時,未會同文化局及街頭藝人意見,自行閉門造車,在草悟道所規劃八個表演點,地點過度集中,也因場地彼此緊鄰,表演團體間互相競爭,拉高音量,影響附近居民的生活;再者,單從市民廣場面公益路的人行道來看,就有四處緊連的表演場地,當街頭藝人團體表演時,也影響行人通行。
台中市議員賴佳薇說,市政府的跨部會協調能力很差,直到今年8月19日才針對街頭藝人開放場所第一次開會,賴佳薇建議,市政府應該成立街頭藝人專案小組,跨部會協調輔導及管理街頭藝人,才能真正促進台中文化城的街頭藝人發展;另外,她也提到,2013年通過的298組接頭藝人中僅有7組是視覺藝術類,是對視覺藝術的打壓,市府應該要改善。
台中市議員黃國書表示,希望街頭藝人能發展得好,但也應該要顧及附近住戶的安寧,藝術是城市發展的根基,建設局應該要全盤檢討場地的規劃,才能讓居民跟街頭藝人達到雙贏的局面。
台灣街頭藝人發展協會理事長張博威(阿威)指出,「音樂劫」不應只推給街頭藝人,公務人員不懂藝術,但外行不尊重專業,閉門造車恣意規劃,表演場地過於集中,導致音樂劫難。他也批評,文化局缺乏橫向溝通能力,使得建設局胡亂規畫場地,所衍生出問題,文化局亦有責任。
文化局藝文推廣科科長許智順現場回應,文化局已與建設局溝通協調後,對於街頭藝人表演場地,必須依時段與表演類型不同來做調整,文化局也會負責溝通,跨局處聯合來輔導台中市街頭藝人。
建設局景觀工程科正工程司許獻鍾現場回應,建設局會就草悟道街頭藝人表演空間密度做改善,及申請表演時間,會依時段及表演方式來做調整。
林佳龍要求,建設局今日所做的承諾,必須在二周內,向我與議員提出改善報告。
林佳龍補充,原本今天的會勘有邀請文化部出席,但文化部認定街頭藝人是「地方自治」事項,未派員前來,林佳龍指出,文化部這樣的態度是推卸責任,無疑打了龍應台部長的「泥土化」政策一個大巴掌,林佳龍舉例,法國街頭藝術節自2005年以來,在政府的大力推動與挹注下,創造出驚人的文化觀光收益,中央政府更成立國家級的街頭藝術中心與培訓機構,相較之下,文化部對台灣的街頭藝人發展,可說是不聞不問。
http://www.citylove.org.tw/parliament/44-press/815-2013-09-11-04-34-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