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我們離 #非法露營地 這麼近❓
近年 #露營 掀起熱潮,許多熱門營區甚至要提前好幾個月才能訂到。然而,其實這些擁有絕佳自然景觀的營地,大多數都仍是非法經營。
日前行政院拋出放寬露營場規定的構想,讓 1 公頃以下、設在農牧林地上的露營場,形同就地合法,引發關注。質疑聲浪認為,如果缺乏具體規範,全面「#大赦」將無法控管不同型態的露營場,更可能演變為生態浩劫。
針對露營場是否將「#免經許可」的諸多爭議,有周上周也邀請中華民國露營觀光產業聯盟總會理事長 #曾紀平、環境律師 #詹順貴 和地球公民基金會副執行長 #蔡中岳 等,一起來討論,究竟該如何面對這個新興產業的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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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觀光局最新的「全台露營場資料查詢」,全台共 1989 處露營場,僅 8%(173處)合法。低合法率反應什麼問題?
曾紀平解釋,目前大多數露營地都設在農牧、林地,按現行法規,只能申請為「#休閒農場」,才有機會「附設」露營地。但休閒農場的申請門檻很高,讓許多營區業者不得其門而入,遲遲無法轉為合法經營。
《休閒農場輔導管理辦法》規定,休閒農場的「農業用地」須佔全場總面積 90%,且面積不得小於 1 公頃,而其中的九成也須用於農業。許多土地小於 1 公頃、資本額又低的業者無法達標,成為當今露營場低合法率的主因。
曾紀平指出,政府應該釐清露營到底屬於「農業」還是「觀光業」,過去因為一直將露營視作農業的一環,露營場始終不脫休閒農場的管理架構,也因此在「農地農用」的原則下,業者缺乏合法管道,制度已經不合時宜。
❓行政院擬讓一公頃以下、農林用地上的露營場「免經許可」,能解決問題嗎?會不會有「就地合法」的疑慮?
詹順貴則憂心,「免經許可」如同大赦,業者可能因全面開放而過度開發,露營也可以是生態浩劫。他建議,政府應盤點不同的露營型態,辨識位於「#土石流潛勢」或「#地質敏感帶」的營地,才能避免肇災風險。
詹順貴提醒,營地利用、遊客活動也可能帶來環境負擔,業者處理方式不盡相同,如果不劃出界線,對擺爛業者加以取締,那麼用心經營者也將難以擺脫污名。
蔡中岳同樣表示,露營活動可以感受走進自然,本是環境倡議所該鼓勵的,但若政府無差別開放,使不肖業者大舉開發,進而破壞生態、甚至危害到遊客的性命安全,那就得不償失了。
曾紀平則認為,把「免經許可」視為「#就地合法」是外界誤解,事實上,在政府與業界討論中,將會訂出更多附帶條件,將來會明訂在管理辦法,並非如外界想像的「無條件放行」。
曾紀平說,目前已達成共識,由交通部觀光局擔任主管機關,解決了過去多頭馬車的問題,接下來則希望讓農牧、林地得以用作露營區,並且另訂辦法妥善規範開發規模、設施等方面。
❓政府讓安全的露營場有機會合法,但不符規定的露營場要怎麼退場?強制力足夠嗎?
蔡中岳說,現存將近 2000 處露營場,其中約 300 處設立在地質敏感帶,連觀光局都表明不該繼續營業,但徒法不足以自行,中央機關或地方政府,誰來勒令業者歇業?真的能徹底執行嗎?這是觀光局首要面對的難題。
詹順貴也表示,對於露營地濫墾亂象,其實一直都有法源,問題是執法心態若不改,那修再多的法,仍然沒辦法讓違規業者退場。最後就如違章工廠一樣,雖不合法,卻仍恣意漫生。
蔡中岳強調,相較於上萬家農地 #違章工廠,露營地目前僅有 2000 處,政府若要進場管理,避免再次成為違章工廠翻版,其實為時未晚。也唯有如此,才能保有安全、不破壞環境的露營產業。
整理|郭凡傑、汪彥成
設計|蔡欣佩
地質敏感區法規 在 公視有話好說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原來,我們離「#非法露營地」那麼近❓
【#有話好說】2021.08.04(三)
▎節目連結|https://youtu.be/e2HmD6Wj2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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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近年興起 #露營 熱潮,除了傳統的野營,也發產出大量有現成營區和基本設施的模式,更有從帳篷、露營車到餐點一應具全的 #豪華露營(glamping),儼然形成新的觀光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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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隨著露營的商業化,位於山林中的營地如何管理,政府能否跟上腳步,卻是一大問題。根據統計,到五月為止,全台近 2 千處露營場中,完全合法經營的僅有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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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量露營場非法設置,一方面反映產業發展,另方面也顯示,現行法規對於合法露營場的高門檻、複雜手續,難以滿足現實需求。但是露營場仍是開發行為,會否影響 #水土保持,甚至位於 #地質敏感區,恐有安全風險,都仍須政府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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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今年 3 月指定交通部 #觀光局 為露營場主責機關,並打算開放 #1公頃以下、#設於農牧林地上 的違規露營場,只要不違反 #水保法、#森林法 等其他法規,就可申請輔導合法。但這也被環保界認為是大開方便之門,等同讓農地轉作露營場就地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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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新的產業趨勢,該如何評估「露營場」的開發衝擊?政府又能否找出管理方式,來應對型態差異極大的不同露營業者?民眾又該如何看待露營活動,慎選營地?今晚好好來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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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賓:
詹順貴(環境律師)
曾紀平(中華民國露營觀光產業聯盟總會理事長)
蔣大程(中華民國露營協會祕書長)
蔡中岳(地球公民基金會副執行長)
#觀光局接受電訪
設計|蔡欣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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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質敏感區法規 在 伍麗華|Saidai / Reseres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這篇文愈來愈長,因為事情的邁進一直往前堆疊。
去年6月,原住民族露營協會為著希望被合法納管來到我的辦公室陳情。經過多次的開會、質詢,感謝交通部有應我的要求,確實在 11月把開放農牧用地和林業用地設置露營設施的修法建議提報給行政院。
今年3月4日,我和張廖萬堅、蘇巧慧、何欣純委員召開《#露營場法制化公聽會》,我在會中提醒:(1)務必加速修訂「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的規定,開放農牧用地和林業用地可以設置露營設施,至少優先把面積 #一公頃以下小規模露營場納入合法範圍,並 #提供合理的簡化申請及審核程序。(2)比照合法民宿標章來推動 #合法露營場標章,並訂定積極有效的 #露營場管理規範。(3)由於原鄉地區很多都位於環境敏感地區內,請相關單位考量原鄉特殊性,#在合法的範圍內給予彈性,評估必要的限制經營露營場範圍。
當我覺得開心、滿意的時候,族人又來陳情:行政院3/23召開的露營場第三次跨部會協商會議,於「附帶條件」欄,有露營相關設施不得設於多項環境敏感地區的限制,這部分與公聽會的訴求有違背之處。
因此,今天(4/27)我又再度邀集相關部會與族人座談。
會中我特別請求各部會落實政策美意,在合法範圍內,適度放寬露營場得設置於環境敏感地區的可行性。
針對族人特別關心的「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或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地區」及「地質敏感區」是否能適度放寬限制,#主管機關環保署及經濟部地調所皆表示,目前相關法規並無限制不得設置露營場,另 #農委會水保局表示,若露營場非位於特定水土保持區,只要未開挖整地即無涉水保法限制,若有開挖整地則於依法辦理水土保持相關措施後即可。
行政院環境資源處長會中讚許我是個總是正面看待事情、帶來希望的人,她特別表示,今天的座談會開得很有意義,交通部於5月初的跨部會議,會針對原鄉地區特殊性、族人生計及地方發展需求去檢討「附帶條件」,#一定會朝向兼顧合法安全並適度保留彈性。另外,行政院也會責成交通部研議「#露營產業發展策略」。
會中,#交通部觀光局周廷彰副局長承諾,針對原鄉露營場之相關業務設置單一窗口之訴求,將與地方政府協調以當地鄉(鎮、市、區)公所為服務窗口、簡化申請程序等簡政便民措施。#至於原鄉露營產業之道路及電力需求相關配套措施,交通部路政司張舜清副司長亦表示將會積極輔導及協助。
#原民會土管處杜張梅莊處長最後提醒,原鄉要發展各種產業,有環境不易的問題,但露營產業反而是對原鄉有利的,因為環境是無可替代的。因此原民會也將清查原住民經營露營場及原住民族地區現有露營場等基礎資料,近期擬邀請地方政府及露營界業者代表來開會蒐集意見,未來會配合觀光局整體推動政策,並研擬推動原鄉露營產業的方案。
期待這部法訂出夠前瞻、夠成熟的規範,讓露營產業管理制度更健全、更完善、更具國際性,達到「#在地產業發展」、「#國人旅遊衛生安全」以及「#生態環境保護」的三贏局面。
一件事要做好,真的要一直追。謝謝 #原露協 給我這個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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